相对喧哗的地带,一间名为逍遥私人侦探所的店面,清冷得很,门可罗雀。
“萧语,你别走过来,小心我喷你。”陈逍拿着喷水的雕塑熊,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他的面前是一盆优雅的君子兰。
“大侦探,难道你还怕我一个大学生吃了你吗?快放下武器,咱们好好商量商量。”
说话的是一个很年轻的女孩,披散着温顺的如墨丝缕,柳眉杏眼,长长的眼睫毛看起来永远都是湿的,显得很文静,这个小女生正紧握着粉拳,在空中用力地挥舞着,自煽自己有熊的力量。
陈逍微笑着放下雕塑熊,他的时间很宝贵,自然不会去跟一个小女孩计较什么。萧语是临近毕业的大学生,是别人介绍过来,说实话,他这小女生的很有才干,聪明伶俐,人又长得漂亮可人,清甜的脸蛋宛如午后的清茗,品之欲醉,但有点不妥的是,这个小女生对他特暧昧,根本没有把他这个衣食父母放在眼里,结果,他的大侦探威严荡然无存了。
谁又想到,面试时一个清纯可人的小女生,竟然在正式入职后变成“熊”的传人?看来中国的招聘方式存在很大的弊病啊!大侦探叹息不休,丝毫不以与美女共事为荣。
逍遥私人侦探所的由来,有一段很悲情的历史。
这是一段很劳资脑残的穿越。
当时陈逍正携手心仪已久的美丽新娘,打算宽衣解带共赴云雨,突然脑际一阵昏眩,立即倒下不省人事……
一觉醒来,陈逍实在不明白世界为什么会变成了这样,再加上几次搭讪美女的时候发现对方竟然是男人后,终于确定,他所在的明朝已经成为教科书中的名词了。
陈逍这个明朝风水道士大惊失色之下,立刻一剑一葫芦,直闯万丈红尘,第一件事情,立刻调查这个时代的人情世故。
他不懂什么市场调查,想出一了很笨的办法,,除了狂风暴雨生病困顿,坚守在酒吧中“欣赏”不同类型的女人,或者,在街头逛来逛去,充当都市花盗的角色,冷眼旁观那些穿得很清凉的美女所暴**来的半壁江山。
为什么先调查女人呢?废话,听说女人特别是漂亮的女人在这个时代很吃香的,且都很牛逼烘烘。
最后,陈逍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漂亮的女人宁愿坐在劳斯莱斯里哭泣,也不愿意在破屋子里强装欢颜,不就是钱吗?好,先开公司,好歹挂在经理董事的名号,考虑到开公司的最低资本十万,且自己又没有任何的证件,算了,潜龙忽用,先开一家侦探所。
所长?这个名字不错,又可以为美女们解忧排难。
没有人知道陈逍从那里来的,只知道他的名字与他的侦探所一样神奇,认识他的人,都很亲热称他为大侦探,不认识他的人,讽刺他有人格分裂证,总之无可厚非,不一而是,而当事人也不过一笑置之,知我者谓我何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于是,没有脾气的“陈逍”开始传诵在对他的强壮身材很感兴趣的妇人之间,久经不息。
美人如玉,剑如虹,温香软玉,那是实实在在的人生,明朝之境的爱人,早已花落无声,空山幽谷,凝月冥冥……既然不可能再相遇,就做一个都市逍遥仙好了。
……………………
“老板,你到底答不答应?我再问一句,否则我拒绝接电话,打印文件,嘻嘻,如果你点头了,我给你洗一个月的衣服,包括内……裤!”
萧语的编贝咬着嫣红的唇,眼波欲流,说到内裤两字,小脸飞腾出**红晕。说实话,这个女学生长得相当漂亮,弹性惊人的修长大腿包寡在牛仔短裙中,细细的流苏柳腰,如果她做出恭身的动作,随时都可以让沉睡了三百年的陈逍流出红色的液体。
“内裤?现在的大学生……可惜,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有道理的,如果满足了她的要求,自己铁定挂了色狼的名号了,做人应该有博爱的精神,不可能吊死在一颗树上。”
陈逍差点摔倒,他定了定神,随手摸出一根烟,一只精致的打火机伸到了面前,嚓的一声,小火苗映照着大侦探凝注的脸。
“来,我给你点着,给,这只打火机也送给你了,是不是很漂亮呢!”火苗也映照着女生青春无限的小脸,她很年轻,拥有活力十足的身体,雪白的编贝非常性感……
陈逍吓了一跳,连忙把注意力放在打火机上,确实很漂亮,呈蝴蝶形,又似展翅的天使。
突然,房间内唯一的坐台电话响了起来。
陈逍呼出一口浊气,很绅士地耸了耸肩膀,歪着头,走了过去,一把抓起电话,压低声音道:“是我,陈逍。”
一个很动人的女声响起:“是我,晓凰,你现在有空吗?找你有点事,别推搪了,老地方,野豹酒吧,不见不散,你必须帮我的忙,啥?咱们是朋友嘛!你不帮我帮谁?哈哈,当然,不是找猫寻狗的小事。”
“小语小姐,帮我看着门,我出去一下。”
“气死我了,肯定又是出去鬼混了,喂,你先答应当我的毕业舞伴啊,我好可怜哦……你别走!”
“年轻人的游戏,我不太喜欢,哈,下次再说吧!如果你有时间,帮我核算一下这周的财务情况。”
“呜呜,我怎么感觉自己是掉进玻璃里的苍蝇,前途一片光明,就是找不到方向,都是紫云这个丫头惹的祸。”
萧语的**一扁,差点哭了出来,小女生咬牙切齿地骂着:“这是什么男人啊!好象木头一样,一个星期就接了这次任务,还要核对什么财务啊!”
陈逍走在夜色的苍茫之中,两指之间忽明忽暗的烟头,烟雾袅袅,慢慢地显**一张菱角分明,略现憔悴的脸,这是一张很年轻的脸,健康明朗,一丝隐约的忧郁深藏眉间。
街道两边的灯火,次第暗了下去,大街日益寂寥,夜未映。
陈逍很喜欢黑暗中步行的感觉,他认为,一个人在黑暗中更能保持清醒。至今侦探所里的业绩,他一点都不担心,不久的将来,侦探就好比盗墓摸金,三年不接单,一单吃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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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转过一条大街,恰似走~了另外一个世界,陈逍的头一低,弯~走~了一间名为“野豹”的酒吧。这间酒吧以冷暖色调相铺,没有华丽的装饰,~圆桌,~大的酒杯,一切都显示着不羁的风格。“嗨,大侦探,今天出来巡游吗?来一~吧!正宗的万宝路。”一~烟,在灯火的明灭~划着诡异的轨迹,陈逍的左~闪电探出,~竖在半空的~指,刚好~住了旋转中的~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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