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环宇家出来,已是半夜,我坐在张鹏的车上困的不行,哈欠连连。本来想回去睡一觉,但是偏偏那个姓赵的胖女人又打来电话,说有事情要跟我谈。我忍着不快,问她见面地点,最后她把地点定在了一家营业到凌晨的酒吧。我告诉她我会尽快赶过去。
挂了电话,张鹏有点不可思议的看着我,说道,“不容易啊,除了李雪,居然还有别的女人能把你降的妥妥帖帖的,这女人何方神圣?我倒想见识见识。”
张鹏的费解我可以理解,我在朋友中以随性闻名,一直以来,任何事,只要我不乐意去做,佛祖也拿我没办法。一直以来,一向如此。
第一个打破这个沿袭多年的规律的人是个女人,她就是李雪,自从认识她以后,我的这一人生宗旨完全颠覆,用张鹏和环宇奚落我的话讲,就是言听计从,跟孙子一样。
我也不介意他们的奚落,我自己的事,很少在意别人的看法,我之所以能够颠覆自己,原因其实很简单,我爱李雪。
爱一个人,可以为她改变一切,包括自己。难道不是这样么?
李雪是第一个让我感觉到爱情这东西还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女人,在认识她之前,我交过几个女朋友,但都缺乏**,甚至缺乏感情,现在回忆,我甚至想不起来是怎么和她们在一起的,反正就是水到渠成,大部分是她们早已钟情于我,我呢,只是稍作应和,就到**去了。在和她们交往的日子里,我完全对爱情嗤之以鼻,甚至对影视剧和小说里描述的那种动辄让人热泪盈眶的爱情不屑一顾,直捏鼻子,觉得这种感情简直就是一个怪物!是外星人!反正我没有见过。
直到遇见李雪,这一切都被改变了。
其实我们俩的相遇很普通,就是朋友的一个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聚会,那天我一去就注意到了那个穿着清凉的女孩,她穿着时下流行的吊带和短裤,**着大片大片光洁的肌肤,我一时找不到什么具体的形容词来描述她,我只是想起了一种烟,那种叫做白娇子的香烟,许是她那种干净饱满形象与它暗合吧。
第一次见面我并没有怎么和她说话,只是和旁边的几位姑娘一个劲儿的喝酒、说疯话,开过火的玩笑,大声调笑。她呢,也并不加入我们,兀自在一边捧着麦克风唱歌。然而回去后的几天里,我一直想着她,连晚上做梦都连续梦到她。
太可怕了,我从黑暗里醒来,坐在**重重**,然后开始分析自己,我发现我真的是喜欢上她了,尽管只见过一面。这算不算一见钟情?
追求的过程并不顺利,原因是她已经有了男朋友,是跟她一个学校的学生会的一男孩。我见过他,是一个长得十分帅气的男孩子。我那时才发现我二十多年的光阴算是真的虚度了,我不知道怎么去追女孩。尽管有号称泡妞大师的张鹏友情指导,但是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她明确告诉我,她其实并不喜欢现在的这个男朋友,但是她也不喜欢我。
算上当警察那理想,这是我人生中第二次致命的打击。我当时觉得自己真的很失败,真正算得上一事无成了。因为我认真对待的两件事都遭到了丢脸的失败。
经过痛苦的挣扎我终于可以理智的认清现实,预备找她作别。然而就在告别的那天晚上,事情出现了戏剧性的转折。
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是在一个叫做左岸的咖啡吧里,里面的灯光很考究,有很强的空间感和层次感,温馨但不暗淡,李雪在那样的灯光下格外动人,我每看她一眼,都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心脏里传来的战栗的回应。我从来没有那么清晰的感觉到爱情的存在,它就在我的心脏里,从里向外的戳着我的心。
可惜,它太匆匆,稍纵即逝。
我动情的说完早已准备好的告别辞,心痛的预备离去。没有料到,李雪却突然从身后拉住了我。
这让我十分意外,以至于后来我们正式在一起,第一次约会,第一次看电影,以及第一次爬床单,我们都深陷在这种意外的情绪里难以自拔,尽管我后来一再追问李雪,为何突然‘反水’,她也认真解释了,说她是到了最后一刻才突然觉得离不开我。但我对此总是难以置信。
绝望之后的欣喜最珍贵,这大概也就是,为什么从不迁就别人的我,却愿意为李雪颠覆自己的原因吧。
第二个让我颠覆的,同样是个女人。
就是这个姓赵的女人。原因,其实很简单。
她是我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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