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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沟里的西门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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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南山2013 阅读字体选择:小字

第五章

孙爱秀一进家门,便关了门,走进卧房里,用被子蒙了头,伤心地大哭了一场。哭过之后,便昏昏沉沉地睡了一觉,一直睡的中午过后,大概一两点钟的时候。睡了这一阵,醒来之后,觉得心里舒服了些。却又觉得腹中饥饿,便下床来,弄东西吃。先天晚上有些剩饭。碗柜里有大嫂送的十来个鸡蛋。她便做了个蛋炒饭吃。

吃过饭之后,碗筷也懒得收拾,楞坐着想心思。

她想起丈夫在的时候,这屋里屋外的事情都是丈夫做,如今丈夫走了,便完全得要自己动手了。自己不做饭,便没有了饭吃;自己不挑水,便没有了水喝;自己不种菜,便没有了菜吃。这也罢了,人生成是要做事的。自己有手有脚,做点事也不是什么难事。只是现在人去屋空,这屋里除了自己,一个别的人影子也没有,想要说个话的人也没有。……一想到这些,孙爱秀便倍觉孤苦凄凉,那眼睛里便不由得流出两行热泪来。她越想越觉得难过,越觉得百无聊赖。便想,不如我回娘家去住上一向,待这心情好转了,再回来。照如今这个心情,这屋子里,我是一天也呆不下去了,一个小时也呆不下去了。

一打定这个注意,她便立刻站起身来,走进里屋,对着镜子梳妆打扮了一番。换上了一身蓝灯草绒的衣服,又收拾了一大包的换洗衣服,装在一个大塑料袋子里。便锁了屋门,提着这个塑料袋,走进一所与她的房子相隔五十来米的老房子里去见她的公公婆婆。

他公公下地去了,这老头干瘦干瘦的,干农活却是一把好手,而且出奇的勤劳。他那双手,几乎没有什么时候是闲着的。他可以整天整天地泡在地里,有时候,甚至连饭也顾不得吃。经常是老婆子把饭送到地里去。见了老头子,嘴里直抱怨:“三百六十天都这么忙,真是穷忙,越穷越忙,越忙越穷……”老头子鼓着眼睛瞪她一眼,什么话也不说。闷着头把饭吃了,又忙他的。

她婆婆是个高大肥胖、脸色红润的老太太。她有个外号,叫“大风蓬”。今年六十一了,可脸上没有多少皱纹,很不显老。她自己那么胖,她老头子那么瘦,不知道的,还以为这老太婆是个尅苦她家老头子的主,把她老头子的那份食粮全都自己吃了,却让这老头子饿得精瘦。但这老太太对老头子却是出奇的好。她为人性情温和,一脸的笑容,从不高声和人说话,又很能关心体贴人,和左邻右舍都合得来,对待自己的家人自然更没的说了。别人家的婆婆很少有不到处说自己儿媳妇的坏话的。但这老太太却从不这样。他和大儿媳妇,和老二的新媳妇的关系都非常的和谐。孙爱秀到她家时间还短。但赵翠红,——她的大儿媳妇,杨兴初的爱人到她家已经七八年了,还从没见她和这个儿媳红过脸,吵过嘴。

“妈,我想回娘家住几天,家里就托您和爹帮忙照顾一下。”孙爱秀对婆婆说。说着,就把自家的屋门钥匙交给老太太。

“也好,”老太太接过钥匙,和颜悦色地说,“兴平出去了,我知道你心里难过。上午我到你门前,见你门关着。本想进来问问你吃了没有。没有呢,我给你做。可一想呢,还不如让你自个儿呆着的好,要哭呢就哭一场,哭过就好了。……按说你们还在新婚里,像城里人说的,还在那个密……密什么来着,……哦,蜜——月里,兴平不该把你孤身一人丢在家里。但有什么法子呢,不出门打工不行啊。这样好了,你回家去住一向,多久都行。你地里的活都由你公公包了,反正他也闲不住。这个兴平离家的时候都说好了的。他说你在娘家的时候,没干过农活,你们那份地就交给你爹了,不用你操心。至于家里其他的事,你家的房子,我会看管的,你大嫂也会帮忙,你就放心的在娘家住些日子吧。”

孙爱秀辞别了婆婆,便上了路。她娘家在杨柳,从坪上到杨柳有十五里来路。现在是三点过钟,天不黑就可以到家。

在这西南边陲之地的气候特好。真的是四季如春。像这农历五月初头,如果在华中、华南以及中国的一些炎热的夏天来得早的方,天气是很热的了。太阳也是很灼人,很不讨人喜欢的了。可这里这个时候的太阳,不但不灼人,不让人讨厌,而且让人觉得温暖、舒适、惬意。走在阳光普照着的、空旷的原野里的孙爱秀,觉得心情好多了。仿佛这金色的阳光不仅是洒遍了大地,将大地照耀得一片光明,而且也照进了她的心坎里,驱散了她心头的忧郁和愁闷。她在心里和自个儿说;“犯什么愁呢,看这阳光多美好,……没有男人就活不下去了吗,哪有这样的事。”不仅是美好的阳光,这碧绿的田野,这苍翠的山林,这漫山遍野的山花,这夹杂着山林里特有的气息的山风……,也无不让人心旷神怡。

孙爱秀的脸上**了笑容。阳光照在她红润的脸上,使她的脸灿烂得像一朵盛开的山花。实在说来,这个女人很有几分姿色。可以和世界上最娇艳的山花媲美。

她在娘家时,由于她爹、她娘对这个自来生得瓷娃娃般的姑娘太过骄纵,真的从来没有干过什么农活,也不会干农活。从小学到高中,在学校里呆了十二年。从学校出来以后,就一门心思准备找对象嫁人了。自己没心思去干什么农活,她父母也随她,——从来骄纵惯了的呀。由于不干农活,那身子,那肌肤,自然就养得白皙,养得细皮嫩肉,完全不是一个粗手粗脚的村女的格调。一头乌黑油亮的秀发,用一个紫色的蝴蝶型的发夹束成一个很好看的、闪耀着缎子般光泽的马尾巴置于脑后。白皙如玉的前额上覆盖着一排帘幕似的柔软的短发。她有着一个美女所具有的标准的体型和身材。她的脸蛋是瓜子型的。两片柳叶眉,睫毛长长的,略微向上翘起。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更是千娇百媚,有着摄人魂魄的魅力。鼻子秀气、俏丽。身材,高矮、胖瘦都很得体。一对**在胸衣里高高地凸起。丰满、圆实的臀部,非常的性感。再加上这一身蓝莹莹的灯草绒衣服,在阳光下所发出的那种高贵典雅的闪光,更增添了这个女人的无比娇艳。

孙爱秀这样一个美艳女子会嫁给杨兴平,不知就里的外人,始终觉得是一个迷。而谜底则必须到孙爱秀在与杨兴平结婚之前的两场失败的恋爱中去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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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孙爱秀的第一场恋爱是和~一个高中同学,~唐安林。她们早在高二的时候就开始恋爱了。唐安林论长相、~材并没有什么特别~引人的地方。~高不~一米七,长相也一般。但他其他方面的条件,对~孩子却极具~引~,是~孩子乐意与之~往的对象。最具决定~意义的一点是:~家境条件好。~父亲就是~~镇的副~唐家祥。~叔叔是~分管组织人事的副~唐家和。他可以算得~是一个官宦子弟。他虽然主~是生活在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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