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里有一朵很漂亮的花,很多人围在那里看,人人都想摘,但都没摘到,但最后却让一个丑八怪摘掉了。马路上有一块肉骨头,好多狗都围在那里想抢到嘴里,但最后却被一只癞皮狗抢走了。最终的结果——他们都死定了!
郑鑫的精神状态几乎陷于癫狂,他感觉自己一会儿像一片云一样飘上了天空,一会儿又像一匹马一样在草原上狂奔,正兴奋着,突然罗莎的巴掌又落到了郑鑫的脸上,这次比刚开始打得更狠,郑鑫的脸很快就肿了起来。
罗莎站起身,一边穿衣服,一边用脚蹬郑鑫的小肚子,嘴里还恨恨的说:“我进武校四五年,从十一二岁起,就不断有人打我的主意,学员、教练、校长,还有那些雇我们去当群众演员的导演们,一个个都像发情的兽一样。为了保住我的清白,我努力练功,让他们不敢靠近我,甚至干脆放弃了当演员的梦想。因为得不到我,他们才会拼命的诋毁我。郑鑫,你是我真正喜欢的第一个男人,可就连你也不相信我。今天以后,我再也不会回武校了,你也不用找我了,既然连我最爱的人都认为我不是清白了,那我又何必这么固执?”说完,她哭着走了。
郑鑫费力地坐起身,去拿自己的衣服,就在低头的一瞬间,他突然发现在自己的小腹上,有一抹鲜红。他愣住了,使劲睁开被打肿的眼皮,又擦了擦眼睛,确认自己的眼睛没有出血,这才明白了过来,那抹鲜红,是罗莎的!
自己爱过的女孩其实并不爱自己,爱自己的女孩却被自己的多疑气走了,郑鑫一下觉得那么孤独。他穿上衣服,朝山下追去,等他回到武校,来到罗莎的宿舍,等待他的只是一张空空的床铺——罗莎真的走了,义无反顾地走了。几天之后,她在家乡给学校打来电话,说自己家庭困难,决定退学,很快就要出门打工去了,至于去哪里,学校没有问,她也没有说。
罗莎是武校里所有男性都梦想摘到手里的一朵花,但却被自己这个来了没多长时间,只会点花拳绣腿的人摘到了,而且摘得那么干脆,连个**也没给他们留下,他们能不恨他吗?
郑鑫知道自己不能再在武校里呆下去了,武校里的每一个男性都在用充满血性的眼光看着他,再呆下去,只有被大黑他们折腾死这一条路了。
郑鑫主动去找校长,告诉校长自己要求提前就业,请校长随便给他安排个地方,当然,虽然自己提前就业了,但绝不会要求退剩下半年的学费。
校长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点点头,说:“如果不是因为害怕你留在这里会闹出人命,我还真舍不得让你现在就走呢!”
郑鑫点头哈腰地给校长递过去一盒中华烟,又给校长作了个揖。校长哼了一声,说:“我们这里就业,主要有两个渠道,一个呢,是做保安,另一个呢,也是做保安。”
郑鑫的鼻子差点没被气歪,你一个武校校长,除了拳脚硬一点儿,有什么别的能耐,居然还玩起这种漫游文学意境的词儿来了。校长继续说:“第一种保安,是普通小区的保安,工资不高,闹不好,还会被那些小地痞小流氓小混混们打。”
郑鑫忙不迭地问:“我不要第一种,我要第二种,第二种是什么情况?”
校长不急不忙地说:“第二种嘛,就是给高档别墅区做保安,但是服装什么的会规范一点儿,在人前站着的时候会精神一点,你的亲戚朋友找你的时候比较好找一点,工资吗,也不高,不过可能会有一些外快,那就看你的本事了。”
郑鑫把话头接过来:“宁可背后受罪,也要人前显贵。你吃好桃一个,不吃烂杏一筐,我做第二种!”
校长点点头,拨通了一个电话,很快就给了郑鑫一个地址和电话,让郑鑫到省城一个叫缘福金地的小区,去找一个叫卫通的保安队长,到那儿就说校长的名字,一切都会受到照顾的。
郑鑫丝毫没有犹豫,趁着上午大家都出操的时机,手脚麻利地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像个偷东西没得手的小偷一样,悄悄出了校门,沿着后山脚下的小路,离开的武校。
临走时,他对武校几乎没有任何留恋,他的留恋,都在学校后山上的那片树林里,在那片几乎被压平了草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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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涉职场』
在小学没学好反义词的人,是当不了哲学家的——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高大的~影掩藏着一颗猥琐的心,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缘福金地是省城非常有名的一个小区,它不在省城中心的繁华地带,而是在省城边~的绵~~,依~傍~,风景优美,整个小区规模很大,大多数是独栋或者联排的别墅,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幢6+1的住宅楼。郑鑫没有费什么~气就找到了缘福金地,在小区的门~,他给卫通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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