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疯子!想喝酒不?想的话帮我把这个东西搬上楼去。”林记酒店的老板对门外一个衣衫破烂不堪的人说。
“哎......哎......哎!”王疯子拼命点头表示愿意接这活儿。
林老板要疯子搬的是几袋很重的大米,要从一楼搬到三楼去,疯子没多大力气,花了很长时间才搬完。当他从楼上下来时,林老板已经摆了两碟花生米,一瓶二锅头坐在那里等他了。疯子见了酒像见到宝藏一样,跑过去就抢,被林老板一下把手打开了。
“别抢啊,疯子!坐下来慢慢吃嘛!”林老板跟他说。然后疯子就乖乖地坐在林老板的对面,用手抓了一把花生米就往嘴里塞。
"哎!别光吃花生米啊,来!吃酒!"林老板来不及阻止他,只好给他添了一碗酒,自己也用手从另一个碟里的拈了几粒花生米放在嘴里嚼了起来。
“嘿......嘿......”疯子傻笑了一下,立即端起碗来,还没等嘴里的花生米嚼细咽下,一碗酒就这样咕咕地倒了进去,然后抹了抹嘴,又嘿嘿地笑了,表示酒喝完了,要林老板加酒了。
“我说王疯子啊!最近有没有去找女人啊!”林老板一边给他加酒,一边故意提高声音问他。
疯子将酒沽沽地喝下,才嘿嘿地笑着说:"女人......女人,嘿......嘿,女人......”
“哎!也不知道你是真疯还是假疯。你那个女人已经死了三年了,你这又是何苦啊!”林老板知道他听不懂,但还是自言自语似的说着,疯子嘴里只是一直念叨着女人这个词,像是一个小学生学到一个新词一样,不停地念着。
"我想你的头发也三年没有动过了吧。你看看都成什么样子了啊,你家里人怎么也不管人啊,就让人这样疯着。”林老板一边用手指着疯子的头,一边叹着气说,“唉!没想到你不只是失去了一个女人,还把自己也给搞丢了。还好有这我个好人经常给你酒喝,你说是不?”
疯子并不理会林老板说些什么,只顾着一个人喝酒。他不知道自己得到过什么,失去过什么。他现在什么也不想,所以他现在只要有酒就很高兴了。
人在失去某一种东西的时候总认为会得到一种比这更好的东西,所以当一个男人失去一个女人的时候,他总以为他会遇到一个更好的女人,但是到最后才发现在他所遇到过的那么多女人当中,失去的那一个才是最好。王疯子在失去那个女人之前总是一味地想别的女人一定比这个女人好,但是自从三年前那个女人死了之后,他才发现她才是最好的女人。而现在,他却已经分不清什么是好女人和坏女人了,因为他,已经疯了。没有人知道他是不是为了那个女人才疯的,看他的样子,似乎已经将那个女人全都遗忘了。
他和那个女人有个儿子,叫王漠,才只有三岁,现在他也完成不认识。他原本叫王汉东,不仅他自己,就连旁人也忘了他叫什么,见了他都是叫他王疯子。这个三十岁的男人已经忘了自己的年龄,忘了高龄的老母亲,忘了他那可爱的儿子,他现在唯一认识的可能就只有酒了,每天都在醉生梦死中渡过。可是谁能怪他呢,他已经是个疯子了。
王疯子从林记酒店出来已经快天黑了,酒劲还没有上来,脚步却开始不稳了,一路上还念着女人这个词,现在他总算又多记下了一样东西了。林记酒店离王家大院并不远,疯子却跌跌撞撞了半个多钟头才到家门口,门没有上锁,他推门就进去了。这就是他的家,但是他不知道,他只是有时在这里面睡觉而已。其实在他的世界里没有白天和晚上之分,只知道饿了吃,困了睡。现在酒劲正好上来,他想找个地方睡一下,但是他忘了自己原来是睡在哪个地方了。于是随便推开一间房门就进去了,一进去随便找个地方倒下去就睡。
王汉东的父亲原来是王家村的村长,三年前附近那条河发大水的时候,他为了救那个疯了的儿子,被大水冲走了,尸骨无存。王老太太在疯了儿子之后又死了丈夫,其余两个儿子结婚后又渐渐疏,这个几十岁的女人风风雨雨过了大半辈子,到老了却什么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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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爱长』
爱情永远是~人的,当爱的一方选择背叛或者离去的时候,另一方就意味着~亡。而王疯子在失去那个~之后选择了遗忘,所以他现在是快乐地活着的。三年前那个夜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自己也不知道了,周围的人更加不知道,知道的人可能只有王老太太,但是她不准备说出来,她~将这个秘密带~棺材。王疯子喝醉了,就~在地~~着了,王老太太出来看到儿子在地~~,并不理会他,只是不屑地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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