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实在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可是有什么办法,假如我不写字的话就会觉得更加得无聊,况且写字是我的工作,假如完不成当天任务就意味着我下一个月的生活没有着落。说句实话,我讨厌写作,它让我身心疲惫过早地进入更年期。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别人都早已钻入被窝做起了黄粱美梦,可我却还要坐在书桌前对着生冷的电脑开始我的诉说。我发现自己现在挺喜欢用诉说这个词,真的,我不骗你,在好几部小说的开头我都已经用过它,百用不厌,就好象马尔克斯喜欢用许多年以后一样。但我要事先声明的是,这不是一篇关于爱情的小说,虽然我现在已经进入了开始追求爱情的年纪。对我而言,爱情就是疮疤,爱情是泪痕,爱情是老寒腿,爱情是类风湿,爱情是股骨头坏死,爱情是心肌梗塞,爱情是中风,当爱情成为灾难的时候,她什么都是,就不是爱情,我简直讨厌死爱情这蠢东西了,因为它总会让我疲惫不堪。还是钱钟书先生说得好呀,爱情就像是一座城堡,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如果把这话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得到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失去了才知道珍惜,简直太有道理了。
我想你们一定对我在大学校园里所发生的那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很感兴趣,我想你们也一定想知道我在中学时候的那些清涩的初恋,我的那些难忘的初吻,我的父母是干什么的以及我的童年是怎样度过的,可我不会告诉你们这些,因为这类事情被人问得多了实在让我心烦的不行,每次提起都会令我失眠多梦神经衰弱大小便失禁内分泌失调,我简直讨厌死爱情这个字眼了,千万不要再跟我提这个。当我坐在电脑前敲键盘的时候,只是想告诉你们一些发生在那年冬天我离开学校到北京之后的荒唐事,那虽然不是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可它们一直都要把我折磨得死去活来,心神不安。对了,我原本就是准备要把这些事情说给远在北京的朋友雪米听的,如果你见到雪米就告诉她我很想她。
雪米是我在中学的时候的最好的异性朋友,我的同桌,每当想起她我都忍不住想唱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安慰爱哭的你,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中学的时候我就曾产生过要把她娶回家的愿望可是现在才知道这简直是痴心妄想。因为现在她几乎火遍了大半个中国,可是以前的时候她简直一名不闻。现在她是北京电影学院的高才生,曾经出演过几部比较火暴的片子,虽然只是在里面客串了几个小角色,却让她发了一笔不小的财。过去她简直比我还穷,原因是我经常找她借钱,久而久之也就把她给借穷了。雪米是这个世界上最善解人意的姑娘,每次见到她我还没有开口她就知道我要表达什么意思了,所以我还没有伸手她就已经把钱塞到我的口袋里了,在这方面简直没有人能够比得上她。她更是可爱得不行,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你根本就不会知道世界上竟然还会有烦恼这类破事儿。
在夏天的时候,她会把头发剪得很短很薄,然后用红色的发夹把它们扎在脑袋后面,走路的时候随着她的步伐一翘一翘的就像是拖着条兔尾巴。而到了冬天,她则会把头发留得很长很长,几乎可以拖到腰间,然后就用我在生日时送她的那只红红的蝴蝶结扎起来,不过后来那只蝴蝶结被她不小心弄丢了,只好改用手绢。当然,有时候她也就那么任意地把头发披散在肩膀上,任由轻风吹动她的发梢在红红的夕阳肩上。别的姑娘这么做准像个女特务,可雪米无论扎着头发还是披散着头发都像个天使,特别是她在笑起来拿眼睛直向你吧嗒长长的睫毛的时候,那样子准会把你迷得半死。有人说上帝是公平的,给了你彼就不再给你此,也就是说假如你漂亮了就让你学习不好,你学习好了就一定不怎么漂亮,可雪米不一样,她在漂亮的同时还是世上最聪明绝顶的姑娘。她的门门功课都是优秀,奖状多得数不胜数,不像我满书包的不及格,老师的告状信多得数不胜数。为此我的老头子几乎揍了我整整一个青春期。
据说她在七岁的时候就已经能够背诵《唐诗三百首》,八岁就熟读《红楼梦》。《红楼梦》我是到了十八岁的时候才开始读,不过读了不下十遍,可还是没有弄明白里面到底讲了些什么,里面的人物什么屁事儿也没干净吟诗作赋了。相比较而言《金瓶梅》倒是通俗易懂,可是长久以来我就以为那是一种花的名字。其实我觉得《废都》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书,一直到现在我都这么认为,可是我却不敢告诉别人我曾经看过《废都》,怕他们说我没水准。现在的人就是这样,专门给你煽风点火瞎起哄,他们知道什么叫艺术。不过我还是比较欣赏雪米的才女形象,她在这方面的天赋让我误以为她长大之后准是一优秀的女诗人,但是我却没有想到我们的女诗人现在却搞起了电影的行当。我的意思是说她一定会进北京大学的中文系,可是我却偏偏没有想到她竟然会进了北京电影学院的表演系。当然,她在表演方面也挺有天赋,漂亮的女孩子的天赋好象总要比别人多几分,起码就比别人多了个漂亮。可她在这方面就谦虚多了,从不承认自己的漂亮,当你当面夸她漂亮的时候,她总会低着头红着脸含情脉脉地望着你说,其实我并不漂亮,我只不过是闭花羞月沉鱼落雁风吹梨花飘香满袖而已呀。这简直太可爱了。
不过我们已经分开有整整四年的时间了,高三之后她去了北京,而我却来到西安。她去北京是为了实现自己成为像麦当娜那样的国际女星,而我来西安却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日子。人们常常说距离产生美,可现在我的脑海中几乎已经没有雪米当初那种美好的意境了,就好象是赵本山说的那样,距离拉开了,美没啦。这也难怪,我和她现在一个西安一个北京分开几乎已经四年没有见面了,四年的时间就是夫妻也可能变成路人,何况是我们还没有那么亲密的关系。在这四年的时间里我虽然对她念念不往却没有痛入骨髓,那是因为现在我的大学生活里还有韩森,小崔,路飞,我们在一起。他们都是我现在最好的朋友,关于他们三个的故事,我想应该先从曼宁说起。
曼宁是我们中文系的花儿,是君子好逑的那一种。我们学校的那些老男人虽然都不是什么君子,可他们仍然是好逑的。这里所谓的好逑的意思其实是好球,意思是爱好打球。我自己的篮球打得就比较不错,三分球一投一个准,球运得比乔丹都溜,虽然我的个子不怎么高,只有一米七零。可我觉得打篮球靠得主要是天赋,而不是外在的身高什么的,你说又不是要抢着接马尿喝要那么高得身体干吗。我就一向讨厌女人用身高来作为挑选男朋友的标准,可我们学校的姑娘偏偏都喜欢这样,只要你个头够高,不管你长得怎么就能把她们兴奋得不行,仿佛个子高的男人就能给他们带来幸福,而个子矮的男人都是武大郎似的,每次碰到类似的情况,我都恨不能把这帮家伙赶到侏罗纪去跟恐龙**去。不过没办法,一高遮百丑嘛,其实很多矮个子的男人也有很多优点的,就比方说我吧。我虽然不是很高,可单挑斗牛的时候,就没有哪一个人能够带着球在我的面前走三步就被我给烂了下来。说出来也许你们会不相信,刚上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就差一点儿被选进国青队,可后来这事儿就黄了,因为老是有些眼红的人老爱拿我的身高做文章,才使我失去了这样一个大好的时机。我简直恨死这些王八蛋了。我常常在夜里诅咒这些人生儿子没**儿,而且每次都在梦里实现了这个愿望,可问题就出在现实生活中他们生女儿就无能为力了。
我们学校篮球队里的那帮老男人虽然一个个壮得能够一拳头打死一头大黄牛,可他们仍然甘心情愿地跪在地上给曼宁当牛骑,并且还会一脸无耻地自我解嘲说这是俯首甘为孺子牛,你说恶心不恶心。不过没办法,张爱玲不是就说嘛,结婚就相当于长期的卖淫。那么恋爱就是短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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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在以前的某个时候,我曾经追过曼宁。那个时候,我刚刚来到这所学校,人生地不~,就像是一只~途的羔羊,内心极为孤独,极需~寻找一种~神~的寄托来束缚我那飘忽不定的灵~。我相信当时有很多的同学都有和我一样的~。~帝说如果你~茫就向我祈祷吧,我会给你光明,可是我们祈祷了好几次却~用也不管,反而更加孤独。在孤独的驱使之~,我们之中有一~分人选择了~烟喝酒,有一~分人选择~网~觉,而我却选择了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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