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的清晨,在阳光还没有洒到脸上之前,我史无前例的早起。
母亲用一种非常异样的眼神看着自己那溺爱之极的儿子,似乎不敢相信我会忽然想去教堂做礼拜。
“你今天要去做礼拜!”母亲问?
“没错。”我说。
“最近工作不顺利?”母亲关心。
“很好!”我惭愧。
我不是个很虔诚的基督徒,所以会让我想去礼拜堂的缘故,不外是最近夜路走多了,遇见鬼了;还是礼拜堂有什么精彩的节目?
而最近我的心情一直很不错,而且礼拜堂也没有什么精彩的节目。
彼德教堂坐落于江海之畔,属于哥特式建筑,是江海市历史最悠久的礼拜堂,听说有百来年的历史,由于年代久远,被市政府文化局列为文物重点保护单位.
晓云约我9点在大门口见。
在去教堂的路上,我遇到了不少好多年都老死不相往来的故人,真是有趣!连那明媚的阳光也似乎在向我招手,告诉我现在是春天。
春天里的滨海清风徐徐,马路两旁的绿化飘香而来,令人如痴如醉,飘然若仙,真想乘风而去,但怕高处不胜寒,只得委屈在人间。
确实是很久没有到教堂了,当我再次踏上那块神奇土地时,我心灵的深处深深地感受到了来自属灵的洗礼,一切的烦躁,种种的忧虑都顿时荡然无存。
其实我早就该来了,怪只能怪我太懒了。
我找了一个四通八达的位置坐下后,随手拿了本赞美诗。
开始了焦急而又开心地等待,我非常地讨厌等别人。
本人的耐性很差,而时间却在不断地流逝,我的等待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期待,在不抱任何希望的心态下,我开始专心地在听着牧师的传道……
终于!晓云还是守信而来,虽然只迟到了30分钟(迟到是女人的当然权利)。
当我看到她走上台阶的那刻起,一种从来未有的幸福萦绕在我的心头。
她穿着条蓝色的牛仔裤,紫色的羊毛衣,在柔和阳光的衬托下,长发飘飘的她显得是这般的美丽与迷人,明媚的笑容如春天里最温柔的光束令我陶醉使我向往,迷人的眼神却如月光下的湖水静谧且又柔和。
我的心跳在不断的加速,每一根神经都变成了甜蜜的音符,轻轻地敲在心坎上,节奏分明。
“我都怀疑你不会来了,怀疑你给我许下了一个风中的承诺”,我得理不饶人。
“什么叫风中的承诺”?晓云好奇地问。
“这是一首歌名,你肯定听过。”我不无得意地解释着:“一阵风吹过来,所有的承诺都会随风而逝。
“好吗,好吗,我下一次不会迟到了,”晓云歉然地低下了头害羞之致(下次她真的没有迟到,但下次的下次她还是虚心接受,坚决不改)。
“你的男朋友呢?干吗不带他来?”我不怀好意地试探。
“我们在情人节那天看完电影后就分手了,”晓云有点神伤。
“好好的干吗要分手?”我心中一阵暗爽,却要装得兔死狐悲的样子,真的是卑鄙、无耻、龌龊、虚伪,但人都是有点儿自私的,正所谓别人的失败就是我的希望嘛。
“问这么多干吗!还不认真听讲道……”晓云为了避免尴尬,给我下了道行政命令。
台上的牧师在讲《至好朋友就是耶稣》(一首非常出名的赞美歌)的历史背景故事。
话说在19世纪的英国有一个英俊潇洒、温柔善良的年轻人,他快要和他美丽的女友结婚了。
一场忽如其来的横祸降临了—在他们结婚的前两天,她的女友乘坐的马车掉进了湖里。
就这样他的女友离开了他。
他痛苦万分,几乎失去了生活的勇气。
就在他万念皆灰的时候,他从恒久的祷告中得到了上天的帮助,重新找到了生活的勇气,因此写下了《至好朋友就是耶稣》的歌词。
后来的一位作曲家看到这篇歌词后很受感动,帮他谱了曲,成为在英国乃至全世界都很出名的赞美歌,并且流传到现在。
在场的人很受感到……
在感动之余……
我的脑中忽然闪过如果有一天晓云也是这样地离开我的话,我会怎么样?
毕竟人的生命是相当脆弱的。
春天的花儿会瞬间就凋落。
短暂的一生转眼就溜过。
人生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只留下一片虚空。
那天的讲道似乎是特别的短暂,我多希望时间它能过得慢一点。
终于到了分手的时候,虽然我依依不舍。
但现实就是这样的残酷,这不是电影,我不禁自嘲自己的多情。
在回家的车上我的心向高山呼唤,向大海高声歌唱着赞美诗,我感谢上天给我这奇妙的一天。
还记得台湾肥皂剧里有一句话叫:究竟是有钱有势重要?还是有情有意重要?
当时的我可以说会毫不犹豫地回答肯定是有钱有势重要!
在那时我认为一个男人最重要的就是有钱有势,毕竟世上的财势对一个男人来说是如此的重要和诱惑,似乎人活着就是为了有钱有势和风光,多么可怕而又幼稚的想法!
人类是一种很贪婪的动物,正所谓人心不足蛇吞象。
人类更是一种骄傲的动物,总是认为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人类往往是会因为玫瑰的缘故而感谢过上天一千次,却没有为得到的刺而感谢过天父一次。
从去完教堂的那一天开始,我开始了漫无止尽的思念。
我猛然发现我是这样地想念一个人。
这种感觉已经在我的心中死亡了很久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这座火山会突然爆发。
而且是不发则已,一发惊人。
也许是我太久忘了感动,忘了这世间还有温柔!
但内心的恐惧却分明告诉我这爱的火焰会令我伤痕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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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事』
三月里的早晨,天气晴朗清新,太阳斜照在街道~。伊家的那棵相思树~仍然留着隔夜的~珠。微风柔和凉~地轻拂着,天空蓝得可爱,又是一个美妙的早~。但我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般地失~落魄行尸走肉,“我是不是有没有神经病,”我不停得在追问自己,“不,不可能,我不应该爱~她,我更应该~当作我的~~,或者是朋友、知音,她比我大好几岁,不,我不能……这真的很荒唐,这是份无望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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