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多的风景也从不停靠,
只一心寻找我,
遗失的美好…
有的人说不清哪里好,但就是
谁都替代不了……”
最后的一个音符躲在我眼角的那滴泪里不肯结束,然而,无论怎样伪装,怎样逃避,甚至是自欺欺人,也无法改变这注定了的结局。泪从眼角悄悄滑落,没有惊动任何人,那颗音符也在无处可藏的失落中渐行渐远,消失在透明而纯洁的空气里。
这种令人窒息的安静停顿了十几秒,仿佛已经让人失去了打破这种安静的本能。在时间的转弯处响起了一段姗姗来迟的掌声,后知后觉地抬起头,刚好与他那具有杀伤力的眼神邂逅,那一眼,穿破了空气,也穿破了我的心。
他,我,遗失的美好。
——结局之序
阳光慵懒地掠过秋的树梢,日子变黄了。鸟衔着天空在窗外涌过,风在梦境中翻动着柔情。
八月,空气加快了流动的步伐,匆匆地来,掀起我那单薄的鬓角,我微微一颤,在身体轻轻抖动的时候,一滴泪被那匆匆而去的风带走了。身边少了一双总在秋至未至时为我披上外套的手,只把我一个人留在寂寞中不知所措。
轩轩,一个跟我如影随形近十年的女孩,离开了,丢下我一个人。
2005年,秋天,艾梦雨,我——一个人。
从幼稚园开始,我就因为优秀而目空一切,然而渐渐地,就真的一切都变成空的了,只有我一个人站在高傲的孤寂里继续目空一切。而轩轩却神奇般地出现在我空旷的视野内,一直觉得轩轩拒绝的吸引力。
她比我大一岁零一天,就是这366天的差距,以至于这十年中我一直沿着她所走过的路重复着,并以此为乐,且乐此不疲。
她就那样牵着我的手,让我跟她一起成长,一起成熟。
我刚刚恋上草莓味的真知棒时,轩轩已经开始嚼口香糖了,我知道她并不喜欢那种刺鼻的薄荷味,但是她却倔强地伪装着成熟。
轩轩从小一直生活在爷爷家,直到八岁才被接回父母身边,父母的不在乎使她那刚刚懵懂的心里长出一颗刺,刺虽小,但也同样刺痛了她的心。
几年的刺痛把她带进了叛逆。
过完了十五岁的生日,轩轩把头上那根束缚了她很久的蓝白色头绳解了下来,柔柔顺顺的长发安静地搭在她的肩膀上,轻轻一甩,很飘逸,却也很不羁。
一件白色的衬衫立着领,肥肥的牛仔裤上点缀着几处乞丐服特有的补丁和破洞,长长的睫毛在眼睛的一张一合之间骄傲地上翘,很冷艳的美。
她的冷让冬天的寒风也稍显逊色,而只有我,是她那仿佛已冰冻千年的心里唯一一缕带着温度的阳光。
虽然我并没有她那么忧郁,但终究也是一个寂寞的人,于是我们的世界里只有我们两个人。
还记得那段日子,在半夜12点的钟声响过以后,轩轩便从楼下爬到我家,摇醒我,带我去玩游戏。
那是一家新开的网吧,12点以后人少,网费比较便宜,于是我们就在那里继续我们12点以前作了一半的梦。
窗外的天空是黑的,惨白的月亮并没有带给它多少亮度,反而却更添了几分清冷,屋内缭绕着烟雾,耳中充斥着一片撕杀声,不可否认,那是一种堕落,但亦有一份快感。
玩梦幻,玩大话,玩流星蝴蝶剑,玩魔兽。
我们没有买任何游戏攻略,但依然可以所向披靡。
半夜12点以后发生的事,只有天上的星星眨着眼注视着。当天空开始退却黑色,显露黎明的时候,我们就会从那个虚幻的游戏世界回到现实中。
其实我们并不是顽劣,只是给空虚的内心世界一些精神寄托罢了。
白天,我们还是会好好念书。第一名的试卷对于我们不过是一张废纸,但是我们宁可为这张废纸牺牲一些无辜的脑细胞,也决不愿意看到父母那鄙夷的眼光。
“小雨,我们去剪头吧。”那天,轩轩告诉我她从女孩变成小女人了,于是我点了点头。面对轩轩,我从来没有摇过头,她的坚定的眼神已经使我没有摇头的余地。
看着那一地的黑色发丝,长长短短,短短长长,就像是那过往的黑色记忆,一寸一寸在挣扎。
长头发的日子就深埋在地上那堆长头发里,被打上了“过去”的烙印。疼蓬乱的短发更显张扬,配上一个略带寒意的微笑,还真有点成熟的味道。
后来,轩轩**地爱上了一个歌手。记不清时间、地点、起因,只记得人物——周杰伦。轩轩说JAY的歌中总带有淡淡的伤感,但是却能在这淡淡的伤感中流**一种温暖。这就像我们的世界,虽然空洞,但却因为有彼此的存在而不显得那么寂寞。
于是我也顺其自然地**地爱上了周杰伦。
在MP3极度盛行的那个时候,我们也让耳膜尽情享受了一次音乐盛宴,虽然只有一种声音,但每首歌都有着不同的心绪,不同的调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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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二』
我一直都以为,人的每种情只能分给一个人,那个触碰你心灵的人。于是我把我的那份亲情给了我~,当我看到她~子~那条因为我的存在而裂开的伤~时,我的心被触碰了。我知道那是一个爱我的人,即使有时候她用错了方式,但毕竟怀着的是一颗爱我的心。我和轩轩的初遇是那个秋天,我在寒风中被吹得发~,是~那双~,为我披~外套,而她自己却不禁地打了个冷战。有一种缘分~行云~~,有一种感情~似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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