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十余天过去,若风在厨房也混得熟了。厨房的家丁,还有管事都喜欢这个沉默而勤劳的青年。有时候,便也会派他做些采集的活儿。这可是有油水可沾的活儿,不是自己人,管事的是不会轻易派给的。看来,管事的也像拉他入伙啊。
整个散花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恐怕比泥土里的树根还要繁密。他不顾这些,不过这样也好,给了他更多的机会。
这天,他去外面购置货物,一切谈妥,回来的途中,看到莫惜花,也就是散花门的门主从正门出来。很多人簇拥着他。莫惜花再笑,他不能不笑,这样的权势,这样的富贵,他不能不笑。更何况,他马上就要与心目中的那个爱人成亲了。他早就说过:
无论如何,他都会成为他的绛岚的。
他所想要做的事情,从来就没失败过。
一直,他都是一个成功者。命运之神,一直眷顾着他。
所以,他在笑。
就像所有的成功人士那样,睥睨一切的笑。
他下意识的向左右望上一望,就像帝王扫视自己的国土一样。左右都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大大家都用了欣羡的目光注视着他。
忽然,一把剑朝他刺过来,朝着他的咽喉刺过来。仿佛一道光,一道闪电。刚一看到那绚丽的闪光,那把剑就到了他的咽喉。剑是普通的剑,使剑的人也是与周围的老百姓并无不同的
普通人,这一切来得是这样突然,以至于他所有的护卫都没反应过来。
莫惜花知道有许多许多的人要杀他,可是要杀的人要么是早就死掉,要么就是没这个勇气。杀他的人的手段各式各样,层出不穷,可是他从未想到竟然有人在他家的门前行刺他,而他的护卫竟然一点也没察觉到。所以他也免不了吃了一惊。
当那把快剑的主人看到莫惜花脸上的惊愕的时候,他笑了,不是嘴角,是眼睛。是眼睛里的笑意。——他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
无须太多,只要他吃惊就好。
他一点也不怀疑他这这一剑的速度和精确,从出道到现在,他一次也没失过手。也正是因此,他才会成为金牌杀手。
金牌,意味着最高的信任度。
这次刺杀成功之后,巨额的金银还是小事情,更重要的是,他将成为刺客这一行业里最受崇敬的人。
现在,他并不缺钱,也不缺女人。他喜欢这样的挑战,也喜欢被人崇敬的感觉。虽然崇敬他的人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也不知道身在何处,虽然他也不知道崇敬他的人是谁。
总之,他喜欢这样的感觉。
他甚至已经感觉出他的利剑刺入对方肌肤里的轻微的迟钝,他知道,只要再多刺入一尺,甚至半尺,一个气势熏天,武功盖世的枭雄就要躺在他的身前,他的脚下。
任何一个人死了都要躺下。谁也不离开。
可是他的剑再也刺不进去。用尽所有力气也是惘然。因为背后有一只手拉住了自己,一只苍白的手,仿佛,仿佛小时候老人们所少的冤死鬼。
他杀死了那么的人,难道他们索命来了。
一刺不中,绝不二刺。
这是他的规矩。所以他还没回首便退出了一箭之地,紧接着脚尖在地上轻轻一点,又掠后一丈多远,身子停下来的时候,一辆快马疾驰而来。纵身,上马。飞驰而去。一切都在计划之中。
一刺不中,绝不二刺。
这是他的规矩,也正因此他才活到现在。无论什么时候,他都给自己留有后路。马是千里挑一的快马,日行千里,这一匹跑死了,还会有第二匹接力。
他从来不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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