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结束后我着实松了一口气,开始体验真正的大学生活。
学生,就应该以学习为主,这是老师们教育学生要学习的一贯口气。班主任和刘老师以及领导也一再强调要努力学习。其实我本来并不是一个不爱学习的人,但是在大学我的成绩一直不好却是事实。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我学的是文科,大多数课程都要求具备良好的记忆能力。我的记忆能力一直不好,像是有健忘症,所以我对于这种平时上课不听讲或者根本不需要听讲,而只是在考试前没日没夜的背诵重点的学习方式很是反感,所以我对于学习索然无味。
另外一点是对学习的彻底失望。刚学微积分的时候,我像高中一样学习得相当认真,老师也很喜欢我。期中考试的时候,我觉得题目无法形容的简单,我检查了三遍还是第三个交卷的,成绩下来时没有悬念地考了满分。而居然有人只考了8分,就是那个趾高气扬的北京佬,当时还是我们的班长,真想不通那样的傻B有什么资格趾高气扬。当时我别提有多失望,失望大学的学习原来是这个样子,失望我将必须跟一些傻B生活四年。所以我从此以后不再认真学习。
不过你猜我在大学毕业后发现了什么?那就是原来真正傻B的人,是我自己。因为直到大学毕业的时候,我才真正明白学习的重要性。
我在大学的成绩虽然一直不好,但只要是理科,一准在前几名。所以我后来一直感伤报错了专业,我本应学理科的。
刚开课的时候我对课程表很惊奇。我们没有固定的教室,教室往往换来换去,这一节课在这座楼,下一节课可能就在那座楼。这一点并不要紧,关键在于我们的教学楼的名称实在太一致:求是楼、求实楼和求真楼。我不知道是哪个弱智给它们取的名字,反正我大学四年都没有搞清楚这些名称与地理位置之间的对应关系,这一点我绝对没有夸张。所以对于我而言,虽然三座教学楼屹然不动,可教室简直如鬼魅般神出鬼没。有次我找遍了三座教学楼,终于让我找到了,一推开后门就听到老师叫我的名字,我大叫一声“到!”一边暗自庆幸来得正好,一边找位子坐下。而事实上老师不是在点名,而是叫我回答问题,全班愣了一下后爆发了一阵狂笑。
另外,课程表上只要是空的地方或者标明某周无这门课的都算是放假,也没有晚自修,平均下来一天四节课都不到,那感觉就是一个字:爽!领导总是劝说我们没课的时候到教室去上自习和晚自修,我们却从来不去,我们的理由很充足:教室那么少,我们去上晚自修那让别人上哪里去啊?这句话充分说明我们有先人后己的大无畏牺牲精神,考虑问题的时候总是先想到别人。
应该说说我们的上课和考试。刚进大学的时候,我们都好爱学习,总是提前到教室抢位子,于是养成占位子的习惯。由于我比较懒,我到的时候教室前面往往人满为患,我只有坐到后面去的份。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后面的位子越来越受人青睐,到后来如果不早一点到教室,你就只有坐到前面去的份。到了大三大四的时候,假使教室稍微大一点,就会很明显看到讲台方圆七八米之内没有一个人。我们有个老师曾经调侃说,我好像得了非典似的,怎么一个个都唯恐避之不及啊。
上课的时候,我们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并不在听讲,而是在睡觉、看书甚至聊天,或者什么也不做,就发一堂课的呆。我们的老师很少有几个会激发起我们学习的兴趣,往往上面老师讲自己的课,学生做自己的事,好像不相干似的。反正也是无聊,于是就不知不觉中形成的逃课的习惯。有人说,没有逃过课的大学就没有体验真正的大学,按照这样说,我真的好好去体验我的大学了。有段时间我曾经连续不断逃课去看金庸古龙的小说,一直到辅导员找我谈话才终止了这种**的行为。
要是问我最怕上什么课,我一定会不加思考脱口而出——英语课。我们英语老师有爱叫人回答问题的“坏毛病”,可是我连她的问题都听不懂,因此一上到英语课我就“如坐针毡,如履薄冰”。
英语恐怕是我目前为止最为害怕的东西。一读到英语我就头痛,当你面前有一堆它认识你而你不认识它的符号时,你也会。我想不通为什么要学英语,所以我一学到英语就悲哀。而事实上,无论你有多悲哀,你都要学。
尽管我不是很喜欢我的英语老师,她在我的大学里从没有给过我一次及格的机会。但是在她任教期间,给我们放过不少世界经典电影,比如《罗马假日》和《阿甘正传》。其中《阿甘正传》对我的影响尤其大,我曾跑遍了武汉的大大小小的书店,只为寻求《阿甘正传》这本书。好的电影也许本身就是艺术,这种艺术可以打动任何顽固不化的人。阿甘的一些独特能力,还有运气与恒心,是我远远不如的。他说:“我很傻,但我懂爱,我爱你,珍妮。”阿甘一直傻傻地等待珍妮的选择。珍妮最终感动了,在得了绝症之后问阿甘:“你还愿意娶我吗?”阿甘毫不犹豫地跟她结了婚。珍妮去世后,阿甘在她的墓前说的那句话让我刻骨铭心:“Imissyou.Ifyouhaveanyneed,Iwillnotfaraway.”(我想你。假如你有什么需要,我就在你身边。)
比起英语课,一个学期中最难熬的时光是考试周,比高考和军训都难熬。高考和军训毕竟还有休息的时候,而考试周没有。我们大概在考试之前一个星期结束课程,开始公布考试范围,然后就开始了噩梦——没日没夜的背诵。刚进大学的时候,考试范围很小,五号字体打印下来也就五六页,后来就越来越多,往往二十多页,我记得最恐怖的是生物学基础,56页,而且是六号字体打印的,简直像本书,光看一遍就得半天。当时我们问生物老师考试范围的时候,他只说了一句话:一切皆有可能,好像在替李宁做广告。在考试周的时候尤其残酷,那时就没有白天和夜晚的区别了,甚至一天仅仅睡两三个小时,吃饭和睡觉的时候都在背着那些似懂非懂的玩意儿。
于是有人就想着作弊,没办法,学校逼的。后来我们渐渐发明了一个专业作弊的方法。这是傻比首先想出来的,刚开始由于背诵范围很小,事先他就把重要的知识点抄在几张小纸条上,考试的时候把纸条拽在左手,然后把左手放在面前的桌子上,老师一走过去就看,老师在后面或者向自己走过来的时候就握住拳头。这样做至少有三个好处:第一、动作不是很大,不注意观察根本无法发现;第二、两只手都在桌子上,感觉好像消除了作弊的可能性,麻痹了监考老师;第三、只要动作不是很明显,从前面和侧面是看不出来的。我觉得考试作弊最愚蠢的莫过于之前先看一眼监考老师,这无疑是告诉他:我要作弊了。后来胡宏改良了这一方法,将抄好了的小纸条拿去复印室,将四张缩放复印成一张,大大增加了一张小纸条可以容纳的字数。最后我想出来一个最绝的方法:在电脑上用word做这个小纸条。先**一个大小合适的文本框,再将里面的字体设为最小号字(八号)再字符缩放,段落设为最小甚至利用固定值将两行之间设得几乎没有空隙,对于重要的概念还可以将它粗体或斜体,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出来。我算过,在大小相同的纸条上,我这种方法打印出来的字数还要比胡宏的方法多五至六倍,而且效果更好。
大学四年我们都用这套办法,从来没有被抓到过。傻比和胡宏还因此考得很好得过奖学金。事后傻比说,以后抄的时候注意点,别抄太狠了,不然拿到奖学金心里都不踏实,总怕那些认真学习的人告发自己。后来我们渐渐对作弊形成了心理依赖,总是不想认真去背诵,假使不作弊这门课肯定会挂。当时傻比替联想做了一次广告:
考试失去作弊,成绩将会怎样?
在大学里我觉得最烦心的事就是打开水和晒被子。打开水要把水瓶千里迢迢的从寝室拿出来打了开水再提回去,这活儿相当累人,也难怪那个女生说找男朋友的目的就是提水瓶。问题并不在这里,关键是只有吃饭时间才有开水,所以要把水瓶放着等吃完饭之后再打。但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等酒足饭饱之后出来提水瓶的时候,水瓶却不翼而飞。当然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因为毕竟吃饭的时候很短,而且人很多,所以一般不会丢,而我的情况就比较特殊。由于我的记性差,老是忘了水瓶的存在,等我第二天想起我的水瓶的时候,它已经不知道“花落谁家”了。整个大学我丢了无数个水瓶,但大四几乎没有丢过,因为我那时相当懒,几乎从不打水。我们楼道里有个家伙据说大学四年没有买过水瓶,并不是他从来没有丢过水瓶,而是当他找不到自己的水瓶时,他就随便提一个水瓶回去,弄到最后,他都不知道是第几个水瓶,有时甚至不认识自己的水瓶,又随便提一个水瓶回去……也难怪丢水瓶的事常有发生,这也是“水瓶文化”的最初动力——防止别人有意或无意拿错水瓶。不过这样的事我从来不做,因为我相信一句话: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跟这个类似的事就是晒被子。刚开始我们总是晒在楼顶上,我们宿舍的楼顶不是平房,所以我们每次都要小心翼翼地在瓦片上爬,不过从来没有出现过丢被子的事,但自从有一次我差点从楼顶上掉下来之后,我就再也不敢晒被子了,于是我的被子就一年多没有晒。等到大三的时候,我们宿舍前建起了专门晾衣服和晒被子的类似于单杠的东西,于是我们又开始晒被子了,但经常出现被子被盗的现象。我非常幸运,居然一年多没有丢被子。我之所以说我幸运是因为我没有任何不丢被子的理由。由于我的记性差到极点,所以我总是在上床睡觉的时候才意识到被子还在外面晒着。别人说没有阳光了你还晒,我总是笑着说没有了阳光还有月光和星光啊,我晒完了太阳晒月亮,晒完了月亮晒星星。后来终于在大四下学期把被子弄丢了,冯媛媛当时对我特别好,她把被子借给了我,她的被子有她的味道,害得我好几个晚上都激动得睡不着觉。后来毕业的时候我没有和她商量就把它送给了人,这件事到现在她还耿耿于怀。
如果还有东西要丢,那肯定是钥匙、饭卡、手机和钱包,因为这四个东西最经常用到。钥匙倒丢得不多,丢饭卡就如同家常便饭,所以我的饭卡大学四年基本上都是新的。换一个饭卡要12块钱,在大学里这笔开支就不小。后来高敬上教给我一个他自认为绝妙的方法,就是把饭卡钻个洞,再挂在钥匙圈上面去。这样虽然使用饭卡不是很方便,但的确延长了饭卡的使用寿命。但是当我有一次把饭卡和钥匙都丢在食堂后,我从此不再用这种馊主意了。
在大二的时候丢过一次钱包,我在校医院打电话把钱包忘在电话亭里了,等我想起来再去找已经不见了。那次损失相当惨重。我刚从银行取出的250块钱掉了不说,更重要的是一下子掉了七个证卡:身份证、借书证、上网证、学生证、饭卡、银行卡、电话卡。在大学掉了钱包就像在外国掉了护照,简直寸步难行。补办银行卡要身份证,补办饭卡、上网证和借书证都需要学生证。于是我那时既没有钱又没有饭卡,不能去图书馆也不能去上网,你是真的不知道那种失去了所有证卡的滋味。这种恐怖的日子直到学院里打了证明开具了学生证才得以缓解。那时我忽然感叹人如果离开了身边的证件和卡,就无法生活了。后来我很长时间都没有用钱包,因为当时我相信了高敬上的鬼话:一个人会掉钱包说明这个人有钱包,假使他没有钱包的话就绝对不会掉钱包了。大四的时候冯媛媛给我买了一个钱包,两个月后我去火车站接她的时候被偷了,幸好当时里面只有五十块钱。于是越发相信高敬上的鬼话了。
我在大三寒假的时候才开始用手机,所以只丢过一次。我总是丢三落四,所以每当手机不见的时候,我就用别人的手机拨我的电话,听铃声就知道我的手机在哪里了。有天我从学校外边回来就发现手机没有了,我没有注意,第二天早上我用傻比的手机拨我手机,我没有听到往常的铃声,而是在两声“嘟——”之后就被对方挂断。我才意识到手机丢了,于是赶快将卡挂失了,因为当时卡里有一百多块钱呢。不过我活得可真算糊涂,因为我自始至终都不知道是自己弄丢的还是被盗的。我丢手机的那段时间相当“流行”丢手机,起码有七八个女生跟随了这个“潮流”。胡宏一直是我们班最新潮的人,他可能为了表示他的不落后,于是连丢三个手机,其中有个手机只用了四天。胡宏还把我的自行车弄丢了,当时他用一个晚上的时间向我解释,我到了第二天才明白他要表达的意思:如果那天我把自行车放在车库相同的位置,它也会丢的,所以他没有责任。我没有办法否定他的观点,所以也没有让他赔偿,但是我一直对这件事耿耿于怀。
如果大学四年都不丢饭卡和水瓶,这种人要么记忆能力极强要么运气极好。就我所知,我们班就只有傻比和冯媛媛。傻比记忆能力很好,大学四年基本没丢过什么东西。而对于冯媛媛我就觉得是运气的缘故,她的记忆能力有时比我还差,总是丢三落四。
对于饮食,刚来的时候我很不适应,总吃不下饭。当时又是军训,所以军训照片上我瘦得不成人形。因为这里的菜相当的辣,而且很淡。我所说的淡是指不咸,我的家乡虽不吃辣,但是吃得很咸。这里的米是杂交稻米,煮得又很干,饭粒是一颗一颗的分得很清楚,而家乡的米粒很大,饭也很粘。所以刚来的时候对于武汉这里的饮食一点都不习惯,我本来就有胃病,所以总是拉肚子。对于武汉的特产我也有意见,刚来的时候我在第一食堂吃了一碗热干面,吃了一口我就发誓不再吃这玩意儿了,吃在嘴里的感觉像沙子一样。后来才知道那里的芝麻酱有问题,才重新接纳热干面的,不过自始至终我总觉得武昌鱼跟普通鱼类没有什么不同之处。
刚来的时候,对图书馆相当青睐。我是一个爱读书的人,于是图书馆成了我在大学里去的最多的地方。刚开始的时候,看英语数学计算机比较多,后来才看专业书。我课外看的书主要是关于象棋围棋、历史地理、中医等方面的。后来对这些就渐渐失去了兴趣,而专门看文学书,尤其是小说。那时看了很多小说,中外都有,大多是名著或成名作,因为对于书没有鉴别能力。后来才看了一些真正好看的书,比如《乡村温柔》,《青苹果》,《欲望与恐惧》等等。
大二的时候,不知为什么,彻底的爱上了武侠小说。那时整天逃课看书,如同大家闺秀般大门不迈二门不出。我成天成夜的看书,几乎把金庸和古龙的小说看了个遍。我看书特慢,所以看完两位大师的小说后我老了一岁。那真是一段黑暗的日子。那时我成天待在**,怎么也不想动,有次我对光棍说:麻烦你帮我上趟厕所吧。那个时候也算懒得可以,几个星期不洗澡不换衣服都是常事。色滚说,你再过一段时间,就可以与乞丐为伍,往路边一蹲,就有人把钱砸在你头上。我跟色棍说,你看看我的头上。他说什么呀?我说别的不说,单我的头皮屑就够你煮一顿稀饭吃的。
到了大三的时候,我不再没日没夜的看小说,因为我有了电脑。而且我忽然有了一种自觉不自觉的“洁癖”,对于脏的东西特别厌恶。这个改变我们全寝室的人都很幸喜,因为从此以后他们不再顾问寝室里的卫生。
刚进学校没多久,学校里的社团招新,什么文学社,跆拳道协会、绿色协会、笛箫协会等等,让我们这些新生看得眼花缭乱。我记得当时我报了文学社,光棍报了笛箫协会。后来我们才发现,其实让我们入会的目的无非是为了我们的十块钱会费,其实根本没有任何活动。我记得文学社只搞了两次活动,一次是换届选举,一次是写作大赛,后来告知我得奖了,让我交五十元钱。我一想这不对啊,哪有得了奖还要出钱的道理,于是我始终不交,最后就不了了之。那件事让我彻底看清了学校社团的嘴脸。到了大二的时候,社团由二十四个增加四五十个,大有“百团大战”的趋势。我想所谓百团大战,其实就是抢会员,使每个会员缴的十元钱落入腰包而已,这也是社团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
除了社团之外,我还曾经试图加入文工团。当时许平跟我一起去的,当文工团的那帮人问他会什么,他说会吹笛子,但是笛子没带着。于是就问他会不会吹,他回答得相当干脆:会吹,我很会吹。回来的路上我对他敬佩不已,我说你真的很会吹笛子啊?他说不是很会吹笛子,很会吹牛,而且真的很会吹,我只是看着那些家伙不爽,一副官腔十足的样子让人就恶心,就戏弄戏弄他们。当时我笑得相当开心了。当然,我们最后都没有被文工团选中。
后来我们才知道比起文工团,学生会的垃圾程度是有过之而不及了。好像自己真的当上了什么大官似的相当了不起,而且相互之间的明争暗斗和尔虞我诈绝不亚于官场。直到现在我对这件事都匪夷所思,为什么在大学里就会有如此的官僚作风。所以到现在我对我当时决定不进学生会从来没有觉得遗憾,不过这也是我的大学失败的原因之一。说出来不怕人笑话,整个大学我做得最大的“官”就是室长,你可别小看这个室长,当时可是“管”着班长、生活部长和学工处主任呢。
在大一上学期的时候我还参加了“爱心家教”,辅导学校附近一个高三的女生,叫杨玉婷。我坚持了一个学期,不过收效甚微。但是那个孩子的家长对我的印象特别好,老是买水果给我吃。那个女生后来考上了武汉行知学院,我们一直有联系,大四的时候我还帮她修过电脑。毕业的时候我的东西没有地方放,她主动提出来放在她家,我感激得不知道说什么好。我走的时候还给了我一只非常漂亮的刚生下来不久的哈巴狗,我在两个大箱子的情况下坚持把它带回了家,可惜后来它咬了邻家的孩子,被我妈妈送了人。
当时杨玉婷有个很要好的同学,叫亚男,也和她一起听课。我一听这个名字就觉得很奇怪,我想取名字的人原意应该是让她不亚于男生,但是最后成了亚男——亚于男生了。这也表明她的父母明显有一种重男轻女的意思,认为女生天生就不如男生。后来渐渐和她熟了,才知道原来她的身世很可怜。八岁的时候母亲就离她而去,后来父亲又结了婚,生了一个男孩。继母对她很不好,父亲对她也越来越厌烦。她也越来越讨厌自己的家,成绩也一直不好。
我在教她的过程中,发现其实她很聪明,只是家庭压力太重了。我想去找她的父亲谈谈,他的父亲很热情接待了我。他跟我讲了很长时间,说他工作的艰辛,生活的窘迫。说到他的女儿的时候,他说他在外面赚钱很辛苦,供两个孩子上学,从来没有让他们饿着冻着,但是亚男就是不成器。在他眼里,他这个父亲的作用就是提供金钱的工具,而学习单纯只是女儿的事,女儿学不好,是她自己的责任。他没有想到,他还是一个父亲,女儿缺少的不是钱,而是父爱,其实他并不是不爱她的女儿,由于工作的辛劳让她无暇顾及女儿的感受,而且女儿的“不成器”让他很生气。
这让我知道了母亲的地位,虽然絮絮叨叨,但是关怀备至,虽然啰嗦,但是不会忘记孩子身上的每一个细小的环节。正因为了有了母爱,父爱才显得伟大。我觉得亚男就是缺少这样的一种母爱。于是我写了一封信去安慰她。但是她认为我亵渎了她对母亲的感情,从此再也没有和我联系。
这使我想起了当初朱琳失去父亲,我写信安慰她的时候,几乎是一模一样的结果。于是我彻底明白了一句话:
有些人的某些特殊的情感,只属于她本人,任何人都无法代替和理解。
有人说,大学里,如果没有赚得人生的第一笔钱,也是大学的一大遗憾。爱心家教的经历也让我有了去做家教的念头,于是和傻比到武胜路新华书店门口碰碰运气。到了那里的场景深深震撼了我们。我们看见一个个大学生杵在那里,面前放着“家教”的牌子,或者直接举在手上。这场面让我们想起了奴隶市场,这极大的打击了我们作为一个大学生的自尊和骄傲,让我们对象牙塔的理想和社会的现实有了更清楚的认识。那时候才明白,有时候人为了生活,丧失的不仅仅是劳动力,有时还有自尊。
那天我和傻比逃跑似的离开了那里,好像生怕别人知道我们是大学生一样。不过我们并没有就此丧失赚钱的念头。后来我们想到了中介,但是辗转往复,再三比较之后还是没有结果。
还有一件事,那天我和傻比离开新华书店之后去了家乐福。我们同时看中了一款相当有创意的项链,我们都说,将来有喜欢的人,就买了送给她。后来我把它送给了慧子,而傻比送给了蚯蚓。
大三的时候,他们开始想着创业,我不知道“创业”这个主意是哪个出的。他们曾有段时间总是分析怎样赚钱,最后得出的结论是:
与其给别人打工,不如自己做老板。
后来我们去实践这句话的时候才明白,做老板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首先问题是,资金从哪里来,这个很简单,579四兄弟一起共同进退,无论多少钱四人平摊。然后就是决策的问题,四个人很容易就会形成两对两的局面,后来我们决定,既然当时光棍是班长,就以他的决定为准。
其实这些都是小问题,大问题是,该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他们又研究了几天,说是从汉正街贩电风扇过来卖。我说是个馊主意,要是卖不出去怎么办?而且即使卖出去了,坏了准找上咱们。他们又讨论了几天,又被我否决了。他们就很生气,你说这个不行那个不行,你说个行的啊。
我当时正在吃冰糖葫芦,一时没有主意,就随口说,做冰糖葫芦。光棍愣了几秒说,这个主意好,就做冰糖葫芦。我笑着说不会吧,你玩真的?
于是我们买了煤气罐和煤气灶,租了房子,到汉口水果市场买了山楂。于是就开始了所谓的创业。
光棍说我的性格内向而细腻,适合搞技术。于是给我分配的任务就是在一周之内把冰糖葫芦做出来。真的佩服他的眼光和见地,因为我自己都不曾想到自己会克服那么多困难而完成了任务。
我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如果外层糖很厚就咬不动,所以一定要薄,我做了个草把,将冰糖葫芦做完后插在草把上,让糖不断滴下。
然后的问题是如果糖太粘就总是粘住牙齿,而太脆又很容易焦,怎样使糖很脆但又不焦?我觉得这个可以通过控制温度而获得,可是我发现糖水沸腾的温度远超过100℃,可是我根本找不100℃以上的温度计。后来我和傻比像傻B一样跑遍了汉正街,终于找到了200℃的温度计。后来我们用这个温度计去测量最佳温度,发现糖水在100℃有个短暂的停留,等将所有水汽化之后就只剩下液态的糖,当液态糖的温度到达132℃左右的时候就会沸腾,超过了145℃就会变焦。经过反复测量和试验,液态糖在137℃左右的时候最脆颜色也最好。
还有个问题就是保存时间不长,我就这个问题特地问过我们食品科学院的教授,他告诉我要加入凝合剂。于是冰糖葫芦在冰箱里的保存时间由两天变成了五天。
后来我又有了一个小创新,在糖水中加入芝麻,芝麻经过高温后发出香味,而且那种晶莹剔透的样子特别好看。这样,我的冰糖葫芦色香味俱全了。冯媛媛吃过了我做的冰糖葫芦后说,她再也不吃冰糖葫芦了。我问为什么,她说,因为我知道再怎么吃都吃不到你做出来的好吃啊。后来她说,唯一的遗憾就是冰糖葫芦最好吃的时候是刚刚做出来的时候,可是顾客只能吃到冰箱里的硬邦邦的冰糖葫芦。
就在我认为我已经成功了的时候,才发现事情远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首先是包装问题。光棍认为最好是定制包装袋,我强烈反对,因为光包装袋就要一千多块钱,一分钱还没有赚到,花的成本太大不值得。后来我努力找寻替代的方法。我和色棍发现有一种类型的包装纸,如果分为三份刚好合适。于是我们就买了这种包装袋,然后再买了封口机将裁好的包装纸封口就行了。
其次是打广告。我们不可能自己去卖,我们把冰糖葫芦卖给店家,但还要让顾客知道店家卖冰糖葫芦。所以必须要打广告,于是就想到了要做模型。可是到了模型店里才知道做模型相当贵不亚于包装纸,后来有个店主说我给你们做个模子,以后你们就可以自己做了。于是我们花了200块钱买了模子,然后买了石膏回去自己做模型。石膏把我们全身都弄白了,我说,就跟用了妮维娅洗面奶似的,傻比说你这个傻B打广告呢。
还有就是销售问题。我认为解决了所有问题,销售理所当然应该很好,可是因为我们的冰糖葫芦属于三无产品,没有质量保证,无人敢卖。更重要的是,店主不能确定是否能卖得出去。于是我们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们负责退换所有没有卖出的冰糖葫芦。虽然我们做出了这样的承诺,销售依然举步维艰。他们有时出去一天,都找不到一家愿意合作的,很多店主理都不理会他们。我听说了之后说这不可能,哪有人摆着钱赚不赚的道理啊。光棍说不信你试试啊。我说试就试,我是流氓我怕谁啊。
于是有次我骑自行车出去“跑业务”了,临走的时候光棍说,公费出差,回来报销汽油费。我说我明天就给我的车子安个马达去。当时我还挺开心,可是我几乎把雄楚大街从这头骑到那头,用了一天的时间,我只谈成了两家。有些店主还没有等我说到两句话就朝我摆手,有些就索性说听不懂我的话。
这次让我真的感受很深,明白了这个世界上赚钱是多么不容易。也明白了市场营销这个岗位的艰辛。后来入了冬,水果市场再也没有山楂卖了,我们就不得不停止了“创业”,草草收场。这次我们共计投入成本2000元左右,而销售只赚回400元。
虽然这次创业失败了,但是给我的感触很深。首先我学到了一门手艺,明白了科学探究里面究竟需要怎样的过程和精神;其次由于吃了很多的山楂,居然在无意识中治好了多年的胃病;还有,让我知道一个产品运营的简单过程,更重要的,让我明白了这个世界上赚钱的不容易,正如我在网上看到的一句话:
不要小看一分钱。不妨自己去挣挣看。
后来我又买了电脑,所以生活一下子拮据起来。后来色棍介绍我去勤工俭学,我终于挣了人生的第一笔钱,所以记忆犹新。我觉得大学的补助简直是一种侮辱,先要写申请书,然后再审批,再进行全班投票,这个过程无疑是折磨人的自尊。而且领取补助还不能有手机、电脑等高档的设备,而勤工俭学就不一样了,自己劳动所得,钱来得安心。当时好像楼管会缺人,所以我就去了。我的工作就是负责中午和晚自修走道的环境卫生和安静,假期的时候就负责整栋楼的安全。我性子懒,记性又不好,几乎每次不是迟到就是早退,所以我的工资每次都是最少的,80块钱。有次假期其他人都有事,于是我连续值班九个小时,没把我给累趴下,好在有冯媛媛给我送饭。
大一刚来的那段时间真的想家,感觉很孤独。后来我的一个高中同学告诉我他有个同学也在我们学校,于是陆续认识了一些老乡。和他们一起,用方言交谈,感觉家乡就在身边。我和我的老乡关系一直不错,总是一同回家或者回学校,可惜毕业之后再也没有联系。
当时有人曾经形容我们的方言说是与日语一模一样。于是我用方言给他念一段对话:
土豆哪里去挖?
土豆郊外去挖。
一挖一麻袋?
一挖一麻袋!
这句话用我们的方言讲几乎和日语无二,可惜我从来没有学过日语,或许在那方面有天赋也说不定。
在大学里面的琐事太多了,我都不知道一下子从什么讲起,下一个该说什么。断断续续说了这么多,不知道遗漏掉什么没有。希望我能永远记住我的年华,我的青春,不会像梦一样,过去了,就记不起来了。
因为,那是一个人最美好的时光啊,怎么可以轻易的忘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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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那些人,那些事』
也该说说我的室友了,我们的寝室是18-579,所以我们习惯称呼我们自己为“579四兄弟”。整个大学我们都很团结,很少有矛盾。有什么事情,都是四兄弟共同~退,我想在大学里这样的情况并不是很多。所以有时我很庆幸大学能有这样的室友和兄弟,让我度过一个愉快难忘的大学。我的年龄最大,其次是赵世伟,他是河南开封杞县人,是那个忧天杞人的故乡,他倒没有这份情怀,反而相当朴素老实。刚来的时候总是指责我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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