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森和孟庆军还在准备到现场去看看。孟庆军开车国森坐在副驾驶座上眼睛看着前面明晃晃的水泥公路。
喜欢过电影明星吗?孟庆军问。
喜欢过,大陆的先是喜欢李秀明、张金玲,后来就喜欢是香港的啦。国森说。
我以为你们这个年纪的没有追过星呢?
小瞧我们吧?告诉你一句话,这世界始终是前浪被后浪推着,后浪见过的景色肯定前浪也早见过了。国森面露得意的说。那就是说,老有老的风流,小有小的风流啦?孟庆军说。
对啊,毛**领着人民打江山那是他的风流,胡锦涛建设他的和谐社会是他的风流,没有可比性,时势造英雄。国森突然讲了套大理论。
可也是。你们就爱听那些老歌,而我们就他妈喜欢超级女生。
是超级女疯!
赵建国,你早就认识那老小子是不?
下乡在这里,虽然不是一个村的,也都见过面或者打过架,农村演电影都是露天的,我们就追着看,记得《五朵金花》连黑白带彩色的看了五六遍。小青年一帮一帮的,都是姑娘一伙儿,小子一帮的,哪象现在大街小巷都是成对成对的。国森回忆着说。
赵建国有过前科吗?我总感到他不象好人。
他被收容过半年,因为**未遂。
**这种罪犯的人越来越少了。
那是因为娱乐业发达了,女性也更加开放了,而不是男人变老实了,知道不小子?
孟庆军没有回应,国森也没有再找话题,他将目光聚到前方,茫茫地看着一望无际的田畴在阳光下汹涌如绿色的海洋,国森不象老婆那样一见大自然就欢喜得象个孩子似的,他只爱抓坏蛋,抓住他们最好能痛扁他们一顿那才过瘾。只是这些年老了,加上又有纪律约束他才会跟那些小瘪三客气,尽量让自己做个君子。
中午了,李彩云和还在家里陪伴她的亲戚们开始吃饭,赵建国便一个人来到河岸边坐着。
他拿着儿子的塑料泳圈,让他在自己的掌中转了一圈又一圈。河里仍然有人在游泳,人就是这么一种怪物,明知这事有危险但就是喜欢去做,在农村几乎没有哪种劳动带有危险性。可几乎没人愿意去做,工厂的劳动几乎差不多都比农村劳动具有危险性,但人们还是愿意到那里去而不是在农村。游泳不光危险还十分消耗体力,但是人们就是喜爱的,尤其是年轻人和孩子们,他坐在那里,凝望着平静舒缓的河面,静静地转着儿子的泳圈,不时响起的吱吱声仿佛能给他带来某种安慰似的。
赵建国无法判定自己到底是喜欢这里还是更喜欢城市的夜空,城市既使是夜晚也要比此时的乡间要热闹要繁华。
到底是谁呢?要真是盖羽,**,就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傍晚,小伟回到了家,几个高中同学从早晨直喝到下午,几个人还觉着不尽兴就又去了歌厅,小鬼子发明的这种专门折磨别人娱乐自己的机器,把大伟早晨给他的那叠代表他装一个月的垃圾的价值全部生吞活剥。
小伟的心苦恼着,差不多半年没看到母亲了,他真的想。回来的车上他还跟母亲通电话呢,当然那是最后一次。他想当天早晨到家就可以看到她了,可是直到现在他都没有见到。对于母亲的失踪,父亲居然无动于衷,这让他太意外了也太愤怒了。声嘶力竭的歌声也无法排解他心中的忧虑,烈性酒也麻痹不了他的神经,他决定还是得回家问问大伟,他的爸爸,他想他该下班了吧,就趔趄着步子回来了。
天呐,他又躺在地板上,小伟简直无法原谅他了,难道地板上那么舒服那还要床干嘛?都睡地板上如日本人那样或是韩国人那样,那我们还是中国人吗?
小伟终于走过去了,用脚碰了碰大伟的脚,大伟一动不动,他用力趟了趟,大伟动了,不光是他碰的部位---小腿,而是全身都在动如一根木头,你滚动这头那头也跟着滚动了。小伟以为自己花了眼,又重复了一遍。小伟感到脑袋唰地一下被冰水冲了一下,酒劲被惊吓全部赶走,他晃晃头,看见爸爸趴在那一动不动,他蹲下来用手握住爸爸的脚脖子,凉,有点凉,他没有松手,他想焐一会也许就不凉了,可是不行,他已感到那凉气顺着自己的手臂传遍了他的全身,他也变得凉森森的了。
小伟终于明白,爸爸死了,并且已经挺尸了。他突然感到屋子里到处弥漫着令人窒息的气味,比他爸爸身上的垃圾味更难以忍受,失踪十天的母亲还没任何讯息,爸爸又在家中变成了僵尸,小伟虽然感到头晕目眩但意识还未丧失,他打电话报了警。
国森看到刘婉丽悬挂在墙上的照片,才知道她和地上的僵尸是夫妻,他吩咐警员们按部就班地工作,自己则在心里想到了西门庆,看来自己是张大户了。和西门庆私奔了?或者他会愚蠢到先领跑了潘金莲,想想还是不划算再回过头来结果了武大郞?
刘婉丽失踪在前,大伟死在后,料那小子也不赶扯谎,一个是亲娘一个是亲爹,妈的,这个小蹦种,一个暑假没过去就从父母双全变成孤儿。
国森自己也弄不明白,自己何以对小伟有些怜悯。虽然他和刘婉丽好过,也有过那层关系,但自从回城后两人就恩断意绝,再无半点瓜葛。那些年大街小巷都在传唱《小芳》,他也没生出李春波那样的惆怅。可是此时,他却对这只孤雏充满了爱怜,天地良心,小伟可不是像那些电视剧里老掉牙的套路里讲的那样是他的骨肉,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自己的骨肉。因为他老婆根本就没有开过怀,而他也自信绝没有见土就想撒种的爱好。至于当年,那时少不更事,一时没把握住,刘婉丽、潘金莲、刘婉丽、潘金莲……国森在心里反复念叨着,感叹道,潘金莲若不是药死武大,何罪之有?大伟死在后,刘婉丽失踪在先,刘婉丽当无罪,无罪不等于无过。过在哪里也许是关健所在。
大伟扯开嗓子狂叫一声,国森扭过头去。大伟的叫声嘶哑而狂噪,如石子投进水里那样一波五波地扩散,穿过空间送进人们早已被城市噪音麻痹的耳鼓。做刑警,最让人讨厌的就是听到苦主的这种哀号,尤其是这种在一点也不空旷的居民区,四周的楼房建筑无法吞噬消化这悲恸与哀怨就又把它弹送回来,使它在建筑间来回游荡久久不去,这叫声惊动了树上的几只鸟,小鸟惊慌地飞走了。
妈的,居然有家雀,难道家雀也跟乌鸦似的有预兆凶事的本事了?国森看着鸟在心里骂了一句也坐上警车。他看着小伟略一犹豫还是下了汽车,走到小伟面前,把一只手按在他的肩上,凝重地看着他痛苦不堪的脸。
孩子,坚强点,有事打这个电话,国森说[完迅速掏出笔和本在上面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然后刷地撕下那页纸塞在小伟的手中。
家是暂时没法回了,赶来的舅舅把他带走了,围观的人群看着载着他的出租车拐过楼角不置可否地摇着头。
晚上,国森和张萍在通电话。
怎么样?又他杀又自杀的,国森问。
没事,张萍说,别忘了我是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
张萍学法律那会国森早就是颇有名气的人民警察了,破案率始终是全市警察中最高的。由于他的倔脾气和抗上的毛病,始终没升职。一批进局里的最次也是副队长了,大多数都是干到保命层当太平官去了,而他呢,还只是个刑警。不过他本人倒也不以为然,一有人升职,有人替他鸣不平时,他便说,咱没那么大能耐也不现那么大眼,挺好,抓坏蛋为民除害。痛扁坏蛋时不是很剌激很过瘾吗?当官了你能有这机会吗?至于说危险,他更不在乎,人在家中坐,祸从开上来,所以,出去办案比在家呆着看安全。鉴于他的这些优点不优点怪癖不怪癖年轻人倒是喜欢。只要跟他在一起你就能学到你从来未经历过见到过的东西。对于年轻人来说他就像个百宝囊,用什么,尽管把手往里一伸,应有尽有并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刘婉丽失踪,她丈夫死在家中,李彩云儿子被害,盖羽还在当天去了她家,她与你小叔子有一腿,你小叔子说不定也失踪了呢?这些人都与你有或远或近的关系。国森说完哈哈大笑,这下你可有素材喽。
剪不断,理还乱,乱糟糟的。云龙和刘婉丽关系也十分暧味,张萍说。
那就更有戏了。国森又笑起来。
你还有心思笑?张萍说。
哎,记得你不是一心巴火地想当律师才去政法学院进修学法律吗?最后怎么又不干了呢?国森正色道,我可不是故意打击你呀。
学习法律时律师条例第一条是:律师是法律工作者,等我毕业了第一条变成:律师是法律从业人员,性质变了,我心也变了。
噢,是这样。国森若有所思地说,我这行最恨律师了,有时你历尽千辛万苦破了案子,等送到检察官手里,就有可能让他妈的狗屁律师用一些技术性理由,象什么搜查动机不合理了或者搜查证怎么怎么地了,结果就他妈翻了案,我们是想把每个接手的案子全他妈破了,把那些王八蛋人渣之类全关进监狱或是让他们去做苦力,永世不得翻身,以便让好人一生平安天下太平,可是律师却是正好替坏蛋讲话争口袋,合法权益谁会侵犯?侵犯不也成了犯罪,律师就是饿狗,谁给饼子跟谁走!
看看,说说又急了不是?快消消气,多亏我没做律师,张萍调皮地说。
做律师就跟你绝交!苍蝇!专门找缝下蛆的苍蝇!国森口气里还带着气。
好了,好了,说点轻松的吧。张萍笑着说。那就说说你当初怎么看上你家的那个大山炮的!国森的语气里终于带了笑意。
大山炮是我对他的专用呢称,你若再叫得受罚,我可不管你半个不半个老乡。张萍警告到。
好,当我是山炮行了吧?
我家山炮人实在坦诚,做事豪爽仗义又手脚勤快,在单位从使刀开始当组长当车间主作当厂长那是干出来的,总之一句话好!人长得也出众呀,相貌堂堂。可谓壮硕慓悍,虎背熊腰,当那么多年厂长不贪不占,这在当今多难得呀?你没看过他使刀吧,那么重的页子在他手上转来转去就跟玩似的。张萍如数家珍地赞美着自己的老公李海龙。
照你这么说,他的活干得非常好了?
那当然!张萍说完听见国森在电话那头哈哈地坏笑不停,立既想到他说的活干得好指的是夫妻的床笫之欢。于是也大笑起来。
人到中年,都是过来人,开句不荤不素的玩笑太正常了,张萍和国森谁也没多想,再说无论国森和张萍都不是那种放纵自己的人。
张萍当年学法律的热情是积极高涨的,那时他一心想当律师,并幻想如契可夫那样,医生是他的合法妻子,文学是他的情妇。而他则希望法律是她的丈夫,文学是她的情夫。可到现在丈夫被她抛弃了,情夫也若既若离始终无法让她一次爱个够。她之所以没去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就是国森骂律师的那些话,她也那么认为。她虽然学过律师专业,对刑侦有一些常识,但充其量也就算知道点皮毛,但这些年的耳濡目染,对一些案件的内在关系还是有所预料和洞察的。虽然对云龙这样风一样四处流浪的男人来说,别说十天,就是一百天踪影皆无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根本用不着大惊小怪,至于报警,别说张萍是他嫂子,就是他老娘都不会想到,因为他根本不必劳你牵挂。事是这么个事,理也是这么个理,但张萍确实心里有了想法了,不能象往常那样泰然处之了,张萍知道不能让她泰然的是因为他与刘婉丽有瓜葛。瓜葛,中国语言真可谓博大精深丰富多彩,用瓜葛来比喻扯不断的联系与爱情真是妙不可言。想到此张萍怕自己一味联想下去赶紧打住思路就对着话筒说,云龙确实好些天没消息了,我的心不知为啥总觉着不安。
你等等,国森说,那是哪天的事?
隔一周的星期天,十天了呗,我儿子的谢师宴他缺席了。张萍肯定地说。
小伟是星期天早晨到家的,这么说就该是周六的晚上。国森说他和刘婉丽有问题吗?
不好说。张萍犹豫地说。
确定?国森盯着问了一句。
不确定。张萍说,但为这事我说过他。
妈的,真的是奸出人命赌出贼?国森骂道,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老祖宗告诉的话,人们就不爱听不信呢?让你妈的不信!
大伟是自杀,确定吗?
怎么不确定?根据现场堪验,法医鉴定,还有乱糟糟的蟑螂爬的绝命书,全都证明一个事实:大伟杀了他俩然后畏罪自杀。国森说。
大伟心里只有老婆孩子,唯老婆是命,爱她宝贝她还宝贝不过来呢,还舍得杀她?
大作家,犯了主观臆断的毛病了吧?你忘了,去年有个家伙在家里杀了老婆,还给大卸八块。我记得晚报上的报道题目就是《模范丈夫痛杀爱妻》,你这专搞这个的不会这么健忘吧?国森阴阳怪气地说。
对,我想起来了。张萍说,那案子发生在九月十八日,我还说九一八,天杀的日子呢。
我敢说,小伟不报警大伟还不能死这么快。他早已准备好了毒药。但求生的欲望使他等,侥幸心理也使他等,但他知道那天早晚得有到来的时候。但是,药力使他无法把要告诉我们的事情写完。一个好人一个没用的好人被逼得成了杀人犯!妈的。国森不知怎么说才能宣泄心中的愤怒。妈的,什么世道!
所以,还是鲁迅说的对,张萍说。善良如果不和勇敢结合起来毫无用处!
我不懂鲁迅。自然也不能像你那样崇敬他,国森说,但我知道他是条汉子,就冲那些杂文,是哪个文人敢说的话?
这时李海龙回来了。张萍连忙给他递过拖鞋来。话筒里传来国森的问话回来人啦?
嗯,他回来了。
跟谁唠呢?一会儿爆机了。李海龙说。
国森,国森我俩唠呗。我俩都认为云龙可能是失踪了而不是像往常那样神出鬼没。
那天在粥铺门口看见盖羽我的心就画魂儿,感到她的神色也跟鬼魅似的。李海龙说,还是我命好,一瓢就把你舀上来了。
盖羽这天晚上选择了王建明与她坐进了一家叫莱茵河的酒吧。她俩并肩坐在吧台一角,观看电视转播的一场歌舞。两名红歌星**地演唱一首叫做《那是不变的神话》的爱情歌曲。盖羽看一眼王建明,王建明伸过一只胳膊揽住她的肩头,醉眼迷离地看她一眼说,这就叫神话,光种地,不打粮。
老土,比我还土。盖羽抬起左手把王建明搭在她肩上的右臂拿掉。那叫丁克。
咱俩丁克?王建明挑逗性地问。
咱俩啥也不是。夫妻?开玩笑。搭伙的?谁搭谁?相好的?谁相谁好?情人?谁有情?性伙伴?也不像。盖羽一遍笑着一边在那造设问句,充其量就算一对狗男女!哈哈,哈哈
知己,就算知己吧。王建明说,从**到灵魂,无一不知,知己。
为知己干杯!盖羽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为我的小芳干杯!王建明也把酒干了,还很潇洒地把酒杯口朝下,让盖羽看到他滴酒不剩。然后很有长者风度地用手指刮了一下盖羽的鼻子。
盖羽又看电视屏幕神话还没有演绎完。她发现自己的目光看着歌迷忘情挥舞的时候比看歌星的时候多。她尤其注意看那些一张张交织着狂喜,崇拜与无知的面孔—那些歌迷们对歌的悦耳程度看得绝对比不上歌星的**重要。或许真实如此,要不何以歌星把着麦克风冲着他们大声说一声“一起来”他们就如醉如痴地欢呼雀跃起来。现在的歌舞晚会一台接一台,甚至只要你打开电视就有一台晚会在开。一个歌星在陶醉,一群歌迷在发狂,有时好几家电视台都在搞这类节目,弄得你竟一时无所适从起来。那些歌星都是人硬捧出来的吧?一场的出场费一定够自己做一年头发或许更多吧?盖羽猜想。他们个个单身却绯闻不断,真是他妈神仙过的日子。他们演唱娱乐大家也是为振奋一下自己吧。多好,万人瞩目,太幸福太刺激了。盖羽知道,现实生活中谁能突然大笑大叫大跳呢?那样别人一定认为你有病。你发癔症,这就是为什么晚会场总能给人以吸引,闪烁的灯光。不想生活中的烦恼,随意的大叫抓狂,与台上的人一唱万和,这叫互动。最喜欢这环境气氛的莫过于年轻人尤其是青年学生,他们血气方刚朝气蓬勃,却要受到成年人尤其是老师领导的管束压迫。而此刻,让他们都见鬼去吧,看哪个不识相的来压制,那扁他的可就不仅仅是台下的歌迷们了。
在开一场吧,再来一场吧,仅仅是为了年轻人减压减负也好,在这物欲横流的时代,谁会感觉不到来自上下左右的压力呢?
为我们唱吧,为我们跳吧,来吧,明星们!
盖羽也有过明星梦,她长得不赖嘛,张曼玉巩莉就是山口百惠也一样,她们和她同是一个类型风格的东方美人。只可惜这世上伯乐就是最短缺的职业。
你看那女的,腰比缸还粗王建明说完把手放在盖羽的腰上,似乎想要量一下她的腰围似的。
你干嘛?盖羽打了一下他的手,怪痒的。
量量多少尺寸,算不算得上魔鬼身材。王建明讪笑着说。
有两个女孩跳到台上去了。在《死也要爱》的歌声中,两个女孩扭腰甩臀**极了。
少女时代,梦幻一样的少女时代仿佛就在一眨眼中就逝去了。似水流年,流年把一切都摧毁了。不知不觉中就老了容颜,盖羽至少有十年的光景,走在街上再也感觉不到年轻小伙子的注目了。哪怕是不经意的一瞥都少见。相反,倒是时常受到大腹便便的壮年人甚至更老者的垂青。时光如流水,她还来不及舀上一舀子储存起来就一去不复返地流走了。
她环顾四周。酒吧里所有的男客全他妈看蒙了眼,一个个醉眼迷离似梦非梦的,仿佛那两个狂舞的少女是外星人似的,盖羽了解他们心里的渴望,一切都已写在脸上。这时若是哪个人正人君子地说他可以坐怀不乱。去他妈的,他的表情早出卖了他。盖羽搞不明白,何以男人到了八十岁,朽的根一根槽木香似的一走一掉渣了,看见漂亮女人从面前走过,眼睛还会冒光,色狼。真实一点不假。男人全他妈色狼,她瞧一眼王建明,哼!她今生遇上的第一个色狼就是他。今晚,要不把他弄得去了半条命都对不起自己。
盖羽看着王建明又想起了李云龙。想起他被欲望烧得浑浊迷惘的眼神伏在她身上的样子。他是唯一想娶过她的男人,就在十天前还又一次答应娶她了呢?看来嫁人比登天还难,算了。那就不嫁好了。王建明是我的第一个男人,那就让他再做一次最后的男人吧。盖羽故做深情地看王建明一眼。
亲爱的。王建明把头探过来伏在她的耳边,做准备聆听状。盖羽继续说,亲爱的,明天陪我去游行好不?
明天?旅行?去哪旅行?明显王建明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
别问,你就说去不去吧。机票我都订好了。
去,去,去,反正我是腿肚子贴灶王爷—人走家搬。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妈的,反了。不是还乡是旅行。也不错。王建明这辈子就喜欢东飘西荡,就喜欢在陌生人堆里混。五十出头了,混的孤家寡人的,在熟人跟前总觉着比别人矮那么一点点,只有在陌生人面前他才觉得自己是个人物,全身的骨骼才不缺钙。
盖羽不知道她的幸福将来到底有多长,她只希望自己有刘翔那样的速度,命运之栏刷刷地就那么跃过去了,然后在新的地方再如马拉松运动员那样,不急不燥地往下跑。时间过得太慢了,时钟的秒针此刻在她看来就跟乡下农民赶的牛车似的慢腾腾来懒松松。
没有时间顾虑东顾虑西的,她要像鸟儿一样振翅飞翔。这些年就忙着生意与男人纠缠,从未静下心来好好欣赏一个事或物。中国好大。她从地图上知道,中国就如一只雄鸡,她不能一辈子只呆在鸡嗉子那里,她要把鸡的全身都走一遍,把这些年辛苦挣的钱花掉,否则没花完就死掉了岂不赔账,一分一毛也带不走。她打定主意要去旅行,王建明不去她就自己去,反正是要潇洒走一回了。
台上的女孩仍在狂舞,盖羽想到明天的履行就收了想撒野放纵的心。她碰了一下王建明的手肘就起身离坐朝门口走去。王建明还在兴头上,但他知道走是必须的,盖羽不会跟她妥协,于是一步三回头充满留恋的也跟了过去。
走到门外,盖羽说去我那。王建明略一犹豫点头跟她走了。
路上霓虹闪烁,王建明想截一辆出租车被盖羽阻止了,于是两个人就如中年夫妻一样沿着人行道缓缓地走着。
她对与李云龙结婚的事不再抱幻想了,半夜三更如过河的卒子似的一去不返不就说明他反悔了吗?再说,自己哪里等得及呢?她不想再让自己去经历那种希望—失望—继而绝望的折磨了。她终于明白,一个经历了无数的男人之后让她明白的道理:像自己这种水性扬花放荡不羁的女人,男人们可以爱她捧她甚至恭维她,但绝对不会娶她。从与他们尽情寻欢的行为里,注定男人们只是玩她也被她玩,娶你进门休想。既然注定没有结果就只好要过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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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饮牛河十一』
国森在岸边的灌木丛中,与~助~孟庆军正在查看一颗被连枝带着长条皮扯~的小榆树,小树刚好就一人高,有五六条宽不到半厘米的伤痕印在细弱的树枝~,看着周围被踏过的痕迹。~目光不停地在树~和歪倒的杂草间来回扫瞄。这里该是第一现场了,国森说。老天,总算没白费劲。孟庆军说。采证的警员迅速刷刷地以各种角度拍照片。而国森和孟庆军则蹲~来对每一丛杂草都仔细查看着,咦,一枚金光闪闪的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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