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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无罪》

第2章L城

作者:一把锁 阅读字体选择:小字

  邹明月不算漂亮,但绝对不丑。她有着北方人的豪爽,也有南方小女子的优雅。一米六五的个头,一张雅致而略显忧郁的脸。在世人的印象中,北方人的皮肤总是黝黑黝黑的,可邹明月不是。她继续了母亲的优点,皮肤很细滑,白晳。她很内向。没有人知道,这个搭着七十年代的末班车来到这个世界的女子脑袋瓜里在琢磨着什么。她总是不言不语,不温不火,这可和她的弟弟邹明凡的性格截然不同。弟弟邹明凡小她两岁,邹家两姐妹,邹明凡风风火火,活脱脱的一个急性子,他喜欢蓝球,足球,乒乓球,他总会大大咧咧地叫上一大帮同学来家里聚会,玩乐,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就是HAPPY。邹明月的父母在家里忙得乐呵呵的,总是在厅里喊,明月,你也出来和大伙说说话啊,别老闷着。这时候,邹明月最多就是出去打个招呼,看看厨房里没有什么要帮忙的,她就继续回房看她的书,写她的的文字。

  这一晃,就是好多年的事了。二000年,世纪年。邹明月毕业于山东L城的师范大学。她被分配到L城的一所中学教语文,当了两个月老师,她硬是将这铁饭碗给扔了。听到她主动辞职的消息,父母都惊呆了,这年头,上哪儿去找这么稳定的工作。邹明月淡淡在坐在沙发上,淡淡地说了一句:“不想干了,就辞了。”把父母惊得嘴都合不拢。邹明凡倒是表示赞同,姐,辞就辞了吧,我支持你。

  就这样,邹明月在家里休息了两个月,便在自己的努力下,进了当地的制衣厂,做文职工作。许多人为她的选择感到可惜,但她倒觉得无所谓。她还不习惯领着一群叽叽喳喳的中学生,她感觉到自己不够精力去应付他们。倒是制衣厂的文职工作,她做得如鱼得水。一年不到厂总部便让她兼管了后勤工作,主要是管理一些后勤工作。因为工用需要,厂里给她配备了电脑,打印器材。当时制衣厂的办公室流行值班制,每天晚上要安排一位职员值班到夜里十一点。很多同事不情不愿,邹明月便主动揽下了值班的业务,做完应该的工作项目,她便开始投入创作。

  渐渐地,邹明月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虽然平凡,但很充实。她把业余的大部分时间交给了写作。很多年后,已为**的邹明月想起过去的那些日子,她觉得自己有些傻。她甚至忘了当初自己依着键盘十指跳舞的成果。是的,写了什么,她也不大记得了。但在她的内心,她永远感激文字。如果不是它们,她就可能永远遇不上曾世荣,这个即将伴随她走过余生的男人。

  邹明月记得,那时候的自己,总喜欢在网上游荡。在虚拟的世界中,她看着别人爱着,痛着,哭着,丝毫不为所动。她不是冷血动物,她只是明确地知道,这个世界,并没有想象中的完美。

  但她依旧热衷于流连于各个网站,论坛、社区中,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到后来,她用好几个月的薪水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作为自己的精神粮食。下班后,她没有娱乐,没有约会,一头扎进她的房间里,写字看书,连她自己也不清楚,那种生活,到底是惬意,还是落寂。

  邹明月的父母见状,也不多说什么。虽然女儿的沉默和内向,逐渐让他们感到不安,焦急。像她这么大的闺女,大部分谈婚论嫁了,特别是邹明月的小学同学,孩子都会打酱油了。而邹明月的另一半,影儿也没有。在他们的印象中,邹明月一直是个懂事而乖巧的女儿,从不惹事,从不让他们费心。想着他们又释然了,他们知道,女儿从小喜欢写写划划,好几次,还在县城的比赛中获过奖。那些奖状,一直高高地挂在客厅的墙壁上,那是他们的骄傲。女儿安安静静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总比天天和朋友下馆子,泡酒吧要来得让人宽心些吧?

  邹明月认识曾世荣,源于一次旅程。邹明月所在的制衣厂在2002年的国庆节组织了一次深圳之旅,全体办公室人员全都参加。邹明月本想推辞了,但父母听说有这么好的机会去外面开阔一下视野,便极力怂恿她去。弟弟明凡也在旁边调侃道,姐,去啊,干嘛不去,就凭你们那个制衣厂的发展,百年难遇呢!邹明月想想,去就去吧。于是她便带上她的笔记本,和单位十来个同事一起,从济南的火车站往深圳方向出发了。

  一路上,同事兴高采烈在为这次行程而欢呼,充满了一种神秘而逼真的期待。三五个同事盘着腿围坐着,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扑克斗起了地主,有人观看,有人指点。起初的时候,他们叫了邹明月,邹明月不会玩,也看不懂,只好安静地坐在后座看书。

  一行人中,大部分都是男士,其中有个叫芬姐,是制衣厂的老员工,也是老板钦点让她参加旅游的。照理说,普通工人本不在这次旅游人员的范围内,但老板说她为厂里服务了很多年,是厂里的元老,特许她参加。芬姐推辞不过,再加上自身也想到外面见见世面,便来了。她是一很热情的女人,四十来岁左右,头发很长。邹明月很少去制衣车间,自然就鲜有同芬有交流。但芬姐算是厂里的名儿,心细,技术好,所以邹明月在其他同中的口中多多少少知道些芬姐的情况,她的女儿在上高中,丈夫在邮局工作。上班的时候,芬姐总是系着麻花辫子,在这个染发烫发流行的年代,很少能见到这样的麻花辫了。芬姐的装扮有种复古的感觉,加上她热情,使得邹明月对她有一种很亲近而特别的的感觉。芬姐对这个年轻的女孩也特别上心,她打开水、买食物的时候总是不会忘记给邹明月也买一份。

  旅途过得很快,转眼间便过了二十来小时,车停在广州。她们一行人要从广州转到至深圳,然后抵达深圳的各个角落。在车站,他们一行人买了十四张从广州去深圳的火车票,其中十三张票是11号车厢的,有一张是12号车厢,这就决定了其中有一个人要去另一个车厢。

  邹明月拿了那张12号车厢的票,队伍中有个男孩想和她争的,他怕她一个人不安全。邹明月一笑:“没事的,再说我也想写点东西。”说着她指了指随身携带的手提电脑。大家一看,便不好再和她争了。

  邹明月在12号车厢找到位置坐下来,由于是凌晨,车厢中有种安静,还有均匀的呼吸声。身旁的陌生男子正全神贯注地看着捧着一本书看。邹明月打开电脑,在文档页面输入了几行字,然后删除了。

  她靠窗,一直看着玻璃车窗外,借着外面的星星光点,看见一栋栋房子被列车甩在身后。她在突然间,惆怅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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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无边,适合酿酒』

邹明月就是在这时候与曾世荣相识,而曾世荣就是坐在她~边看书的~子。邹明月不知道,和她素昧平生的曾世荣,主动找她搭话的原因是他看到了邹明月在笔记本~输~后随即删~的几个字。曾世荣起初并没有留意到中途~来的这个~子,并不是~孩不够~引的,而是他被一本书~引住了。这~书的名字~《平凡的世界》,作者路遥。文科出~的曾世荣一边看书,在边在感叹着,对此书大~有相见恨晚之感。书中种种种种的描述,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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