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回转到四十年前,1963的夏天。
十八岁的林克难生性顽劣,不过学习成绩却很优异。父亲林文易解放前一直推独轮车贩卖烟叶和各种货物,维系家庭的开支,解放后商贩活动被禁止,说这是要铲除资本主义的尾巴。家庭也失去了经济来源。林东升与林坤一是林克难的弟弟,都比林克难小上几岁,林克难打小就被父亲宠坏惯了,是林父三十岁以后才有的第一个孩子。
林克难在孩子群中自然是骄横跋扈,通常都是以孩子领袖自居,林东升和林坤一向来是哥哥的拥趸,林家三兄弟有勇有谋协同一心,在那个混乱的年代,混乱的学校里霸得一席之地。
升入高中,林克难和林东升要去距离家很远的乡镇中学上学,林坤一年龄小,自然留在村中。母亲给克难和东升都纳了新鞋子,让他们去新学校穿。坤一自然是羡慕的不得了,哭着也要新的。克难安慰弟弟,“坤一,好好学习,等你上了高中哥哥给你买最好的衣服和鞋子。”坤一便很听话的去复习功课。
克难和东升穿着母亲纳的新鞋子行走在路上,别提心里多高兴。东升一路抛着书包,克难哼唱小曲,弯曲的路上留下他们快乐的影子。
“东升,快看!”林东升顺着哥哥手指的方向,原来是两只狗在田间的庄稼地边“媾和”。公狗骑在母狗身上,快乐的一上一下,母狗也在快乐的叫唤着。
“这狗,真不要脸!”东升说。
“呵,你看哥的!”克难嬉笑着,他想给狗们开一个玩笑。
林克难拣起路边的石头扔过去,只听得公狗一阵惨痛,两只狗“嗷嗷”叫着夺路而逃。
“你猜那狗怎么样了?”克难笑着问弟弟,“一定是成了太监了,哈哈!!!”克难和东生笑的合不拢嘴,真是太有意思了!对待流氓狗就得这样,他们觉得好过瘾。
到了新学校,林克难发现这镇中的教室就是比初中宽敞明亮的多,再也不用坐那冰凉的泥土墩子了,林克难闻着喷的发香的油漆椅子味道,暗自想:“我一定要成才!将来去北京,去见毛**!”
“哥哥,你们班的女娃比我们班的漂亮啊!”东升来林克难班上转悠。
林克难嚷道:“去去去!回你们教室,小孩子知道什么,爹花钱让你来玩的!”
“哥,你看那个女孩,长得俊不?听说他爹还是乡长。”东升依然不走。
“噢,是吗?”林克难看了看那个女孩子,扎着马尾辨,在教室里游走着收发作业。
林克难看到那个女孩转身,清澈明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真的是挺漂亮。
下课后,林克难把女孩子叫到教室门外,“你叫张冬梅?”
女孩疑惑的看着眼前这个英俊的小伙子,“是的,你有什么事情?”
林克难单纯的笑,“我喜欢你。”
四十年后的今天,这个女人回忆起当时那个情景,依然是满脸的幸福和喜悦,她是第一眼就爱上了那个男孩子,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者,这也是宿命。
女孩的属相是狗,林克难比她大一岁,克难管这个美丽的女孩子叫“冬梅”,克难有时候暗自笑她的父亲,“冬天的梅花”,给自己的女儿取如此“俗气”的名字,可见乡长的文化水平也便如此。
周末回家,克难和东升依然要走十几里的路,带到学校的干粮早已吃完,回家自然是背着空空的包裹。
两兄弟快乐的走在田间,东升踢着母亲买的粗瓷大碗,一路踢着。克难则回忆着和冬梅这一周发生的事情,满脸的幸福笑容。
突然,斜刺里杀出一条狗,它飞快的从田间跑出来,一声不响的跑着。
两兄弟自然是没有注意到,依然做着各自的事,走各自的路。
咬人的狗自然是不出声,况且这只狗已经等了一星期了,它的目光是复仇的目光。
林克难显然忘记了,一星期前,他在这伤害过一只狗。并且那是一只很有志气的狗,它让克难害得一星期不能做那“龌龊的事情”,并且以后可不可以,这只狗也不知道。
“君子复仇,十天不迟。”这只狗不愧是聪明有毅力的家伙,它在此处等了七天,并且它暗自记住了“仇人”的模样和体味,它不会伤害无辜。
林克难依然在想着冬梅温柔的声音和美丽的笑容,在这浪漫的田间,他显然想不到会有家伙暗算他。
复仇狗冲了出来,它平时的梅花小碎步此刻却三步并作两步,它冲着林克难的屁股扑上去,然后咬了一口,狠狠的咬了一口!
林克难根本没有反应,“啊!”的一声已歇倒在田间的埂地上。
东升看到哥哥遭到伏击暗算,便拿着粗瓷大碗去追,哪想到那只狗聪明的很,选择这样的地形伏击,它是经过深思灼虑的,那只聪明的狗早已熟悉附近的地形,行动完毕后便迅速安全撤离,根本不给林家兄弟追究责任的机会。
林东升奋力追赶,只是力不从心,两条腿终究跑不过四条腿,林东升急中生智,拿手中的粗瓷碗扔去,只不过那狗显然吃一堑长一智,一个灵巧闪躲竟然躲过,并且一溜烟功夫钻进了高大的庄稼地,“肇事者”终究是逃脱掉。
东升跑过去拣碗,可怜的碗踢了一路没有破痕,可没想到竟然经不起这“脆弱”一击,壮烈殉国了。东升想,这下又该挨娘亲的训斥了。
“哎呦!”林东升才想起哥哥还倒在血泊之中,慌忙赶过去看。
“哥,这狗可真狠,**都给咬破了。”
林克难疼痛得快要挤出眼泪,嘴里骂着,“下次见了那狗我一定弄死它!”
那只聪明的狗自然不是做好事还要留姓名的主,自从咬了林克难后便失踪不再出现,大概它也知道林克难是此地附近的太岁,在太岁头上动土,它自然是晓得厉害。几十年过去,当时这个“狗咬人”案依然是一个无头案。
东升到田间折了一杆高粱秆子,拿给克难搀扶,克难一拐一瘸的回了家。
从此之后,林克难便嫉恨上狗,狗曾经极其严重地伤害了他的心灵和**。他日后极其喜欢吃狗肉,大概也是与报复有关,与狗有关的事物,林克难单喜欢张冬梅,尽管她的属相也是狗,却是要温顺知情达理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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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林老汉砍树落秃头病根』
林家本来就不富裕,林文易还~供三个儿子和~~儿读书,经济自然是相当拮据。林克难~~张冬梅这个~的~儿,终于不必再挨饿~课了。冬梅是一个心地特别善良的~孩,她并没有计较林家贫穷,相反总是千方百计的帮衬林家。林克难的兄弟和~~自然都特别喜欢他们这个~,尤其是林坤一,更是把冬梅当作大~~看,冬梅去林家总会带一些好吃的给她那馋~的弟弟~~。林文易夫~自然也都很喜欢他们这个未来的儿媳~,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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