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神经
这世界兄弟有两种,一种是同胞异体,血脉相连,不可分离;另一种是割腕盟誓,同生共死。
神经的离开,对我,对东望无疑是最大的打击,曾以为我们会是兄弟一样永远不会分开,甚至比亲身兄弟还亲,没想到某一天早晨醒来,他会从东望消失,从我的视线里彻底消失。消失得那么漫不经心,不知不觉。
自始自终,我一直将神经当着小弟来看待,他比我小到差不多一个年轮,可他一点也不给我面子,动不动就是妈拉个逼,这简直是一种挑衅。我也曾对他晓之喻理,动之以情,可这小子毫不买帐,根本就是对牛弹琴,后来我就懒得费那个心,想赢得他尊重的梦想被早早扼杀在摇篮里。
骨子里我一直将自己当成个文化人,起码是有点文化的,虽然我这种“文化人”和麦田里的小禾苗一样,不胜枚举。无所事事的时候,我常整一些自己也不知所谓的小诗贴到论坛,在别人云里雾里的嘘唏声中,我对自己是个文化人的信念更坚定了不少。这文化人嘛,总得有点文化人的姿态,所以我不跟他计较,何况在我眼里他还是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小P孩。一开始他粗口,我脸上还真有点挂不住,后来也就慢慢习惯了,某天他狗嘴里不吐出三四个妈拉个逼反觉得很别扭。为此,我曾深深地鄙视过自己,认为自己天生就是个贱骨头。
那天下着雨,因为业务上的事,我去了外地一个印刷厂。快午夜的时候我接到他电话,“你狗日的不是人。”隔着电话我依旧能够感觉到他一嘴的酒气。
“你在说什么胡话?”我装傻。
“他妈的还跟我装逼,你做的那点破事谁不知道?你对得起你老婆儿子吗?”听到他咄咄逼人的口气,我猛然火大起来,冲着电话吼道:“不就是喝了点马尿吗?你算老几啊?凭什么跟我指手画脚,我的家事关你鸟事!”骂完以后我整个人都蒙住了,有点纳闷自己的举动,再将电话贴到耳朵边时,那边只是嘟嘟的忙音。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他的消息,有时候我会感觉他一直没走,就象空气一样,罩在我身体的四周,对我冷笑。
2世事如棋
在我一如继往的感觉里,他就是我大哥。
他的称呼很多,多得他自己也很委屈,不知道该以哪一个为准。大多数时候我们都喊他老匹夫或者老小子,偶尔有一两个女性ID会起哄喊他棋兄,声音很嗲,嗲得我们一身的鸡皮疙瘩。因大家的一致反对,最后干脆就叫他老夫子,曾有一段时间他荣冕的镇长的官衔,在以后文字我会慢慢细表。其实他看上去一点也不老,年长我稍许,看上去却比我年轻许多,用俊朗和儒雅来形容并不为过。
我和他在同一个城市,所以在一起的机会就多一些,其实我和他见面仅仅数次而已,印象最深的是我们的初见,颇有点惺惺相惜。为此,我们曾相互写过一篇见面的小帖子,那种相见恨晚的味道,到是引发网友们阵阵嫉意,甚至有人鄙视我们就是中国版背背山。
他写得一首古体诗,工于韵律,在词牌上有很深的造诣。可是生活里却是个私企老总。你可以想象一个日头里拨拉算盘的土财主,头发梳得贼亮,晚上端坐在电脑前,无名指戴着只忽闪忽闪的大钻戒,敲下诸如《西江月》之类的词牌是何等滑稽可笑的场景。
他对我一直犹如兄长般的爱护,他说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抽七块的烟,理三块头,写贵族的诗,草根文学的典范。老实说他的形容前半段还是相当中肯的,我的生活习性比较随意,这也许和我设计师的职业有相当的关系。一年四季的牛仔裤,休闲鞋。无论怎样的场合,无论对方是何等人物,我依旧抽的是七块一包的红双喜,乱糟糟的头发。骨子里我从不认为自己是文人,充起量只是爱惜文字,就因为爱惜文字我们走到一起。
对东望的所有变故,他都是宽容的姿态,默默注视。论坛建站之初,我曾想给他个贵宾会员的头衔,他坚持不要,那样子比吃了他还难受,最后没办法,我只好给他按了个东望闲友角色,他到是挺受用,没再异议,从此,东望多了个唯一一人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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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知己』
~秋雨雨是个~~的~子,如烟如雾。一如~签名那么纤巧——一往情~~几许?~~夕照~秋雨。读~文字总有种江南~乡的婉约、矫情之美。淡淡的细语里浓郁的~情。她对纳兰的喜爱已经到了痴~的境界,所以她特地注册了~恋恋草堂的id,为此我曾写过一首《美人?东望》的诗;只~是蓝总有一个纯粹的希望浓郁地拾起梦想沿长江而~乌托邦一个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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