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我都跟你说了很多次了,你不要去哪里工作啦嘛!”一个栗色大波浪的女孩正气鼓鼓地嘟着嘴。她的眼睛明明亮亮,白白净净的面庞象一朵盛开的芙蓉花,透露着无敌青春的气息,看着她,你会觉得芭比娃娃也不过如此。
站在她对面的女孩正埋头整理着桌子上的笔记,没有理会对面如大火一般熊熊燃烧的芭比娃娃。
“喂!”“芭比娃娃”双手“啪”地拍在桌子上。
什么嘛!这家伙居然无视她陆佩英的存在!!这实在叫她忍无可忍!
陆佩英对面的女孩并没有被她“恐吓”道,只是慢慢抬起头来。当她抬起头的一瞬间,连陆佩英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有一刹那失神。
是的,她的的确确是太漂亮了。乌黑的头发柔柔软软地垂到腰际,只一个简单的三七分便将长长的头发拢到了耳后。白净细腻的皮肤如上等的陶瓷,如樱花**一样的**柔软嫣红,尖尖光滑的下巴,两靥旁浅浅的但可以醉人酒窝。特别是她的眼睛,真的很美,就象漆黑的夜空里那唯一的满月,明亮里带着淡淡的疏离,温柔里又包含着从容与淡定。
她漂亮到连级花的她也会偶尔嫉妒嫉妒她,当然了,是偶尔而已。
女孩对她温柔地笑这说:“阿英,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是你也是知道的,我很需要钱的。在‘旅人’里唱歌,一首歌就是50块,我一个晚上就可以挣200呢,而且……”
她的声音清清脆脆,宛若涓涓溪流,又柔柔软软,好似天上厚厚的白云。
可是陆佩英才没有心情去欣赏她的声音,她很“果断”地打断了她的话:“我说叶若初叶大小姐,我可是真的不放心你去那种地方,那里人又多又乱,你看看你,那么漂亮,身材又好。你说你要是胖点丑点我倒任你自由发挥,可是……”
叶若初淡淡一笑,拉起她的手说:“阿英,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是你看,我都在那里唱了两个月了,还不是好好的么?”
陆佩英一时语塞,她也找不出个理由来,赌气似地说:“好啦好啦,随便你啦!我才不会管你了,我真是‘狗拿耗子’。”
叶若初看着正在赌气的陆佩英,心中暖成了一片。
12年前的陆佩英也是这个样子.那时8岁的她刚从明佛尔德转到东陵实验小学,老师安排一个女生和她做同桌,那个女孩就是陆佩英。当时她还凶巴巴地和她定下了许多“不平等条约”,而且还动不动就对她表演“河东狮吼”的戏码。可没想到后来两人居然成了最好的朋友,而且两人似乎约好了一般,从小学到大学都是同学!!
所以说,缘分和时间真是两样奇妙的东西。有了缘分却没有时间培养,感情就象真空状态下的花,活不长久;有了时间但没有缘分,那感情就象一杯倒进沙漠里的水,只能白白浪费。只有缘分和时间交融的感情才会长久不衰。
叶若初看着窗外开的正好的玉兰花,想到了一句诗: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12年了。
原来,都这么久了。
陆佩英看了看一旁看着窗外的叶若初,那种心疼的感觉又不由自主地泛滥开来。她第一次看见叶若初,她的那副淡然的神情让她很不爽,所以最初老是百般刁难她。可后来无意中知道了她家里的情况,她不禁暗暗佩服起她可以这样从容淡定。
“阿若,干脆这样,我今天晚上和你去一趟。我要实地‘考察考察’”
叶若初看她那副“不到黄河不死心”的模样,也只得点了点头。
“阿英,这样,会不会太夸张了?”
站在镜子面前的叶若初看着自己:一副蛤蟆镜,一顶帽檐很大的棒球帽,很老土的白色衬衣和一条浅灰色的长裤。
“夸张什么啊!这样才安全啊,这样才不会引人注意啊!”陆佩英十分严肃的说。
叶若初无语地看着她,满头黑线。
去那种场合,打扮成这个样子,好像更引人注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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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黑地很纯粹,没有一点点的光,但是它给人的感觉并不寂寞。就好像一个经常蜗居在角落的人,喜欢独自一人品尝孤独的味道。
夜幕下,一条长长的街道显得热闹非凡。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像一个个妖艳的舞女,放肆地闪出她们诱人的光泽。各种车辆停在街道上,使原本宽宽的街道略略显得有些拥挤。
“阿若,这……这个地方看起来……怎么不太好啊。”陆佩英东看看西看看,心里有有些打鼓,她总觉得这个地方,呃……很怪,但不好怎么形容。
叶若初浅浅一笑:“如果你不喜欢这里你就先回去吧,我一个人真的没事的。”
“不用!!”一听叶若初要“谴”她回家,她脑中的红色警报立即拉响,一句话马上从她脑字里蹦出来:她一个人会出事,她一个人会出事……
叶若初略有无奈地看着她,笑了笑说:“那我们走吧。”
街道的尽头有一间外表看起来有些老旧的酒吧。它隐藏在浓密的绿树之中,与街道上其他的酒吧很不相同,它没有那些颓废或是喧嚣感,就像一个想要回家的风尘仆仆的旅人。
叶若初摘掉暗红色的蛤蟆镜,牵着一脸好奇的陆佩英走进酒吧里。
“阿若阿若,快,你再不来就有客人要发飚了。”叶若初一进门就被酒吧经理喊住。没办法,谁叫她唱歌唱的好,很多人都是专程来听她唱歌的。
“好,我知道了。”酒吧里的音乐很沉静也很暧昧,没有一般酒吧的喧闹,所以叶若初不需要扯着嗓门回话,“阿英,你随便找个地方坐一下,千万不要随便搭理别人,乖乖等着我。”
陆佩英像一只乖巧的小熊,听话地点了点头找了个座位坐下。
在酒吧的一个暗暗的角落,有一个男人庸懒地坐在那里。他穿者一件黑丝绸衬衣,衬衣领口的扣子被解开,**了他精致的锁骨和白皙的脖颈,以及一条泛着淡淡光泽的紫荆花项链。他修长的手指悠闲地拖着一只装着红酒的高脚酒杯,酒杯里的酒随着他的手上下摇晃着。他的面容长得极为完美,完美到让人不禁感叹一下造物主的神奇。可是那完美的面容上没有一丝表情,就象一座冰冷冷的山上盛开的罂粟花。
包围在他周围的气息,混合着罂粟的靡靡和隆冬的严寒。让人在看到他在迷失自我的同时又保持着一段无可奈何的距离,害怕一旦靠近就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偎依在他身侧的,是一个性感热辣的美女。她看着这个搂着她面容完美得不像话的男子,心中泛起了一阵阵涟漪。
这样的男子谁见了都会心动。撇开他的长相,单就是艾林娱乐集团的老总这个身份,就散发着无限的光芒。更何况他处理事情的能力让集团元老级的人物都自甘弗如。不论是什么打了死结的事情,只要一到他手上,那个死结就变成了活扣,轻轻一拉就开了。更让人惊讶的是,这个在艾林几乎是神话般的人物,今年才20岁!
这样的人,简直不是人。
“林总,怎么不理人家嘛!”美女发起嗲来。
男子抿了一口手中的红酒,微微偏过头,完美到不可思议的脸上冰冷冷地挂着一个若有若无的笑,配合着他半眯起的纯黑色眼眸,却是魅惑之极。
“要我理你,那——就要看你今天晚上的表现了。”他笑地很邪魅,略略暗哑的嗓音在暧昧的音乐烘托下显得致命的性感。冰冷冷且又不紧不慢的语调里,那若有若无的挑逗让他怀中的美女一阵娇嗔。
一直徜徉在酒吧里那沉静而又暧昧的音乐嘎然停止,取而代之的是一泓如水一般清澈的木吉他声音。静静的木吉他声流淌在酒吧里的每一个角落。那澄澈,干净而又清亮的声音,让酒吧里的每一个人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年少那些单纯而又美好的时光。
又是她!
男子的嘴角**了一丝几乎微不可见的微笑。
他15岁出入各种酒吧,什么样的歌手没见过,什么样的声音没听过。但像舞台上那个女孩的声音,他实在听的不多。她的声音清清脆脆,宛若涓涓溪流,又柔柔软软,好似天上厚厚的白云。虽然不是最好,但听着会让人有一种说不出是舒心。所以一个月前回国第一次来到‘旅人’听她唱了一次后,他几乎每晚必到。
台上唱歌的女孩带着一顶帽檐很大的棒球帽,让人看不清她的脸。款式有些老旧的白色衬衣和一条浅咖啡色的长裤,在这个酒吧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但看久了却别有一番味道。
“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
所有的泪水也都已启程
却忽然忘了是怎么样的一个开始
在那个古老的不再回来的夏日
无论我如何的去追索
年轻的你只如云影掠过
而你微笑的面容极浅极淡
逐渐隐没在日落后的群岚
逐翻开那发黄的扉页
命运将它装订的极为拙劣
含着泪我一读再读
却不得不承认
青春
是一本太仓促的书”
男子仔细地听着她唱歌,歌词是一个诗人写的名叫《青春》的诗。女孩清澈而又柔软的声音,让男子突然想到了很多年前的一个下午,一个美丽的不可思议的女孩向浑身脏兮兮的他伸出手:
“从现在开始你不是一个人了,有我在你身边”
在一个人的生命里,有很多很多事情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变浅变淡,直至完全消失最终忘却。但总有一些事情是无论如何也忘不了的,比如寒风中的一个温暖的拥抱,失利时的一声坚定的鼓励,以及心灰意冷时向你伸出的一只手。
纵使冷面无情的他,在记忆里也一直保留着那一个下午,一个他永远不会忘记的下午。
从现在开始你不是一个人了
有我在你身边
“叶若初……”男子在心里喃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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