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6日,我在韩家园林业局家里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一个好听的男子声音“你是连森斌吗?我是加格达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桑岐山,我原来是漠河县的律师,我通过漠河县法院的朋友知道你的电话号码,他们和呼玛县法院法官是朋友,通过他们知道你的电话号码的。听说你的车祸案件,你们和被告签订协议书,已经变成合同案件了,这个合同显失公平可以变更或者废除。我很同情你,孩子没有了,我可以帮助你打赢官司,抚恤金一定要回来!”
他没有提出律师费,而且说的有理有据,我信以为真,就同意他帮助打官司。我感觉这个律师比较了解我的案件,并且和我的意见不约而同,比较满意,就询问“你说的比较对,漠河县法院和呼玛县法院有关系比较好,过去呼玛县管理漠河县。那你看我的官司能够胜诉吗?”
桑律师爽快的回答“能够胜诉,如果你需要我帮助的话,打电话给我,我的电话号码:13039901807。你把案件的材料邮来给我看看?”
我说“可以,用电子邮箱比较好!”
他说“我不会用电脑,今年65岁了,不过我们这里的律师张占胜,他和你说一说。”
我接电话“我是张占胜,原来阿木尔林业局,我的电子信箱:zzs7988@163.com,你可以把起诉状材料发这里,我们先看看材料。”
我高兴的回答“我们俩是老乡,我原来也是阿木尔林业局的,后来调到韩家园林业局,我马上把材料发给你。”
我就马上把起诉状等等打官司的材料发给他的电子邮箱地址。他打电话说“收到了,我们看看给你答复!”
我还是不相信这个桑律师,打电话给加格达奇律师事务所“加格达奇律师事务所吗?啊,安所长,你认识桑岐山老师吗?他主动联系帮助我打官司,我不了解他?”
安律师说“我是大兴安岭地区律师事务所的副会长。桑律师是我们这里最好的律师啊,业务强,你可以相信他!”
我又打电话给加格达奇的马律师“你好!我是呼玛县独生女车祸去世的连森斌,那个时候没有听从你的话,我和被告签订协议书,结果被骗取写26万收据,才给我们16万。现在和被告打官司,希望把赔偿款要回来。桑岐山律师主动找我,要帮助我打官司,他说我一定胜诉,他没有要律师费什么的,我已经把起诉状材料发给他了,你看看可以吗?”
马律师说“你当时怕花钱,不听聘请律师,因小失大!现在你给人家写收据了,怎么可以胜诉?当时如果我在的话,要16万也是可以的,在收据上面作手脚,我们就有证据了,你还可以要回来剩下的10万赔偿款。桑律师说可以胜诉,你问一问他不给律师费可以吗?起诉状都发给他了,我不能够帮助你了,你现在有律师了,以后别打电话给我了!”
我听到马律师的话,感觉有道理,可是,马律师要求到加格达奇律师事务所交律师费8000元钱才可以代理,而桑律师对律师费一个字没提,不寻常的同情心,还是漠河县老乡,可以试一试,反正没有要律师费,见面看看行不行!
唉!没有想到就是贪小便宜吃大亏,我把独生女送进火葬场,今天又是这样,下场更加悲惨!我正是从桑律师主动联系我开始,我打官司的道路更加充满艰难险阻,开始了更加痛苦的恶梦!
祸不单行!没有想到独生女车祸去世以后,围绕这个赔偿款的争夺,展现出波澜壮阔的惊心动魄的殊死搏斗!一些唯利是图的坏人,他们打着对我们的同情心,变着法儿企图骗取抚恤金。这个桑律师就是一个典型代表,明摆着是欺骗我们说能够胜诉,抓住我贪小便宜的心理,从一开始就不提出了律师费,还狐假虎威的假装出来同情心,表现出懂得法律的道貌岸然的样子。他和被告一样,也是趁人之危,在我们遭受失去独生女的巨大打击下,思维能力、判断能力、心理素质极其底下的情况下,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骗取律师费,而费尽心机。他由于年龄比较大,简直就是老狐狸,更加具有欺骗性,如果形象的比喻,他好像一个久经沙场的老妓女,开始并不提出要钱,而是慢慢的引诱你,投其所好,当取得你信任以后,才在献身的最后一刻,索取最大利益。还好像一个老练的垂钓者,把最好的诱饵下好以后,在不慌不忙的放长线钓大鱼。当然,对桑律师的这些看法是现在的,如果当时看到桑律师的本来面目,就不会受到他的欺骗了。
2009年7月7日,把女儿原来的一些相片和这几天在呼玛县照的女儿骨灰撒的黑龙江边的相片上传到她的网易博客lianlei2007上面,还给她的网友留言进行回复,还写了一些法律文件,主要的是修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主要增加赔偿款到70万元钱,准备把这个新的起诉状递交给法院。
我还是对桑律师的保证胜诉半信半疑,打电话给我的懂得法律打过官司的邻居老骆,他在我的心目中比较可靠,不因为女儿车祸以后,他是来家里慰问我的第一个朋友,当时他看到女儿在电脑桌面上的相片时候潸然泪下,出门的时候用手擦拭泪水。我被他的同情行为感动,心里发誓要认他为一辈子的好朋友。
我打电话说“骆大哥你好!我准备打官司要回来剩下的10万元钱赔偿款,加格达奇律师事务所的一个桑律师主动打电话找我,说帮助我代理打官司,我的电话号码他在漠河县法院通过呼玛县法院拿到面对,而且说我一定胜诉!你看看怎么样?”
老骆声音响亮的说“我看主动找你的律师不能够用,一定有问题,你自己拿主意!我现在看孩子,出不去,不然我可以代理帮助你打官司。”
我说“我准备用你代理,不用这个桑律师,你帮助我打官司的费用我出,你还有什么好办法?”
骆大哥说“被告给你转账16万的时候,你有证人吗?”
我说“邮政储蓄所的业务员,女孩子焦岩,她写了证言。”
我放下电话,还是犹豫不决,用不用桑律师哪?可是,这个桑律师不要律师费,还说的头头是道,还是漠河县老乡,可以见面了解一下。我就打电话给桑律师“桑律师你好!我是连森斌,我没有证据,被告有协议书和收据,这个官司能够胜诉吗?”
桑律师胸有成竹的说“能够胜诉,被告不是转账16万吗?你不是有证人证言吗?还有你们签订的协议书的第一条不是写的明白‘一次性赔偿抚恤金26万’吗?被告分两次给26万,不符合协议书规定,也是不符合常理,违反日常生活法则。你现在打官司就是请求变更协议书,已经给你的16万就不动了,被告再赔偿10万元钱。”
我感觉桑律师说的有理有据,就高兴的回答“现在不知道呼玛县法院刑庭开庭的时间,等电话通知。”
桑律师说“我现在很忙,法院通知你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我看有没有时间,安排一下。”
唉!我在不懂法律的犹豫不决中,没有听从骆大哥说的“不用主动来找你的律师”,错误的使用了桑律师,结果是铸成大错,以后这个车祸赔偿案件,走上雄关漫道真如铁的噩梦般的慢慢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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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馨园旅店的日子』
五、在馨园旅店的日子2009年7月8日~午5点钟,我带一些给~儿连蕾烧的~~,从韩家园林业局走着到韩家园镇的小吃~吃饭,路程有8公里左右,一边走一边回忆~儿。以前孩子在呼玛县高中读书的时候,我经常这样走,去呼玛县看望孩子或者给孩子通过大客车捎一些~,记得2003年非典的时候,快~高考了,我给孩子送~~计,学校~求学生天天自己量~~作记录,那天只是走了40多分钟,现在一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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