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来到我家已经九点多了,支撑着起来给她开了门,我又躺进沙发里,“我不是扮可怜,我烧得实在厉害。”我说。
兰什么也没带,甚至打扮也不讲究。见了我这样,很是心疼,问我有没有药,我说没有。她说你等着,就跑出街买药,很快就披头散发的跑回来。给我服了药没多久,我就睡了。
半夜醒来,感觉舒服多了,扫视一下,发觉兰还在,我回家时随便放在茶几上的食物也摆放好了,地面也很干净。见我醒来,兰就拿了一碗粥过来。我感激地望了她一眼,想坐起来接下,兰说:“就半躺着吧,我帮你。”往我背后塞了枕头,便耐着性子给我喂食。说实话,我很久没有接受过这样的服务了,也许婴幼儿时期试过,但没印象了。
那一刻,我真的很感动,虽然嘴里没说什么,但我心里已经很喜欢她了。
当晚,兰没有回去。
我家是独户式的,我的卧室在楼上,另外还有书房和预留给我姐她回来住的其它房。我招呼兰住在我姐的房间,里面换洗的女性衣物俱全。我的烧退了大半,但仍有些晕和头重脚轻。洗完澡听了兰的吩咐再服一次药后,又沉沉的睡去。醒来时,兰已上班去了。她煲好了粥和包好了药,留下字条说上午最好还是呆在家休息,如没好转就给她打电话。
我其实醒来就没什么不适了,其时已近十点,给公司打了电话说今天不来,便动手做饭,我要做点拿手的菜回报兰。然后,打电话叫她中午下班就过来。兰如约到来,吃得津津有味,表现开心。我看在眼里也颇有幸福感,心想这也许是我一生要守护的女人了,没有虹的漂亮诱人,但也少了虹的外向冲动,入口清淡,余味绵长。
送兰返回医院时,我说以后谁回来早谁做饭,你搬过来吧,我是负责任的人。兰笑笑,未置可否。但我没给她退缩的时间,傍晚时分我在医院门口等她,然后一块上她住处搬东西。兰有些无奈,但还是被我挟持过来。我已失去一个心爱的女人,不想再错过一个。
兰搬过来住,其实一开始我们只是同居而非同房。这可能又会引起大家的质疑,但确实是这样。我觉得,相对于兰,我是有点优势,但既然要爱她,那就尊重她珍惜她,同房毕竟是两情相悦的事,无必要操之过急。换句话说是慢热。
我白天工作很忙,许多人以为一个人有点事业和金钱就可以写意人生了,但我不可以,因为我要保住的不仅仅是我个人的饭碗,晚上回家也常常加班。我在家里忙的时候,兰会悄悄的给我倒一杯茶,然后自己回房听耳机看书。我要舒展筋骨时,她甚至会陪我跳会儿舞,就在书房里。兰与虹的个性迥然不同,兰是文静的,讷于言而敏于行,她用行动让我感受到一种清淡却绵长的温情。
这种令我回味的平静日子到了七一终于起了微澜。虹的老公是党员,他的单位组织外出活动而且过夜才回来。虹傍晚在老师处吃了饭并把女儿留下,就打电话约我,那时我正从外地赶回家。兰大概已做了饭在等我。我于是致电家中,说可能晚些才回来,让兰先吃饭。
虹截上我的车不久就抱怨我自公园相见之后为何又不联系她了。我早就习惯了她的抱怨,念小学时因我的铅笔比她的长她也会闹。于是我笑了笑,不理会。我们到了一间K吧,我点了东西当晚饭吃了,因为不知要待多久。我们聊起了过去,不过我不再激动。过去的已成过去,我现在也有兰在身边了,而虹,现在见面都要偷偷摸摸。
“虹,那晚下着雨,急着走,所以未能好好听你说话,不过,对于你离开我,我曾经很难过,但是,现实,我还是要接受,我们无缘走到一块,但我很乐意跟你继续做好朋友。”我对虹说。
离开K吧,已近十点,虹说要去老师那儿过夜,于是我先送她去老师家。
“其实,我这么早嫁人,也不是我愿意的。”在路上,虹突然叹息道,“当年没法跟你说,真的没法说。”
“那现在可以跟我说了吧。”我平静地说,也好让她平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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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不想吃羊』
虹是个~格外向的美丽~孩,即使在今天,年近三十的她仍是标致~一名,~高约168cm,~型保持得很好,~着牛仔~一人走在街头仍有青~玉~的超高回头率。以前曾梦想她再搭配我这个~高过一米八的大帅级人马逛街,将慕煞多少对情侣。师范毕业后她就工作了。教师是种累人的职业,所以许多年轻老师每逢休假日都会参与一些活动以积极调整一~,如郊游、烧烤、泡吧、跳舞等,没我在~边,虹当然难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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