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丽红从懂事起就知道被她叫做爸爸妈妈的这两个人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尽管开始这只是她的猜测,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她这种想法越来越浓烈,并且不断的从旁人的嘴里得到验证。
宋丽红讨厌自己的名字,叫丽也就算了,叫红她也勉强能接受,偏偏她又丽又红。这让他对自己的父母又多了一层嫌恶。也只有他们那样的人才想的出这样的名字。
她是班上第一批加入少先队的人,她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她八岁的时候就到区里参加歌咏比赛并且拿回了第一名的奖状。
她是老师最喜欢的学生,是女同学愿意模仿的对象,是男同学在背后悄悄议论的冷面班长。。。。。当然,在她被羡慕的内容里面从来不包括她的父母和家庭。
她的爸爸是塌鼻梁小眼睛,厚**。嘴巴很大,但绝不是老人们常说的可以吃四方的那种人。那张嘴巴配在他时常带着谄媚的假笑的脸上,活生生的就是一只癞蛤蟆的画像。
他经常摇摇晃晃的骑着三轮车,摇一个破拨浪鼓。三轮车上堆着旧报纸,塑料袋,酒瓶,缺了一条腿的椅子或是一张脏的辨不清颜色的桌子。听到声音的人们就把收拾好的破烂儿一股脑塞到他车上,然后从他手里接过又脏又破的分币或毛票。
如果哪家人发懒,要他自己上门去收,那可得防备了,通常在他走后,你会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儿,或者是本正看着的画报或者是个本来盛着水的杯子,都被当成破烂儿被他收走了,不值得去刨根问底却让人膈应好久。
她的妈妈是个瘸子,日常的姿势就是坐在板凳上,腰里系一条厚厚的不知什么质地的围裙,在她身边,长长短短的钉子散在几个小木盒里,一堆大大小小的皮革胡乱叠放着,一台堆积着尘垢的机器伴随着缝线针的上上下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她时常带着不屑或敌视的眼神看着你,并且对那些质地和款式都很落伍的鞋指指点点,鞋的主人就很不好意思,彷佛他们那些便宜的鞋子配不上她的手艺。
宋丽红在八岁的时候随父母离开城市边缘那片拾荒者聚居的房子。
她的姑姑是省里某个领导家里的保姆,十年的时间,她为领导带大了两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领导为感谢她多年的付出,同意为为她哥哥在城里找个活干。
1985年的9月的某一天,托姑姑的福,宋丽红的爸爸成为了省委食堂的一名采购员。不久以后,他在生活区找了一间废弃的仓库,到领导那儿软磨硬泡,只付了很少的钱便租了下来。收拾干净之后,他们一家人高高兴兴的搬进了新家。
宋丽红和省委大院儿的人成了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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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人不遇』
王~全一路风尘仆仆的到了县里,已经是第二天早晨了。对未知世界的新奇和自由世界的~望使他毫无倦意。他吃了一点儿自己带的~粮,在街~找了个~管,对着~龙头一通~饮。~凉的冰牙,刚吃过~~粮的胃被~~的直打嗝。~~着胃~,王~全打量着县城。~知道,他爹他娘统共也就来过一次,还是结婚的时候为了扯一块像样的布料。而他,王~全,才十三岁就来到了县城。天还早,街~已经陆陆续续有了摆摊儿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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