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秋天的晚上,刚刚下过雨,地上湿漉漉的,天气有点阴冷。他独自走在一条黑漆漆的小巷里。周围异常安静,没有人经过,也没有任何声音,除了偶尔有呼呼的风声从耳边吹过,他只能听到自己单调的脚步声。
笃……笃……笃……
一束不知从哪儿射进来的光,照亮了巷子的深处。
突然,他听到一些模糊的声音,那声音似乎来自他的前方,于是他停下脚步侧耳倾听,那声音越来越大,好像是脚步声,似乎还伴随着重重的**声。他不安地站在原地等待,脚步声越来越响,突然,他看见巷子深处跑出一个女人。
那女人身穿长裙,跌跌撞撞朝他奔过来,她披头散发,神情慌张,身上满是污迹,口中还念念有辞,直到她奔到眼前,他才一下子认出她,她是李今。她朝他冲过来,两只爪子一般瘦凌凌的手一把扣住他的胳膊,她的脸上满是伤痕,眼睛里充满了恐惧。她象是要开口说话,但是,她似乎已经失去了说话的能力,就象一条吐泡的金鱼,她的嘴巴使劲一开一合,但一切都是徒劳的,除了痛苦焦急的“呜呜”声,他什么也没听到。
随后,她突然倒了下去。
他弯下身子想扶住她。
“李今!李今!”他听到自己大声喊着她的名字。
她虚弱地抬起头看着他,眼中充满了泪水,嘴里仍然在不断发出呜呜的哀鸣。
此时,又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男人朝他们跑过来。这个男人他也认识,他是陈剑河。他脸色苍白,神情憔悴,气喘吁吁,好像刚刚跑完了几公里。
陈剑河冷冷地看了他们一眼,就匆匆地越过他们,径自向前跑去。
他想叫住陈剑河,蓦地感觉手臂上一凉,他低头看去,发现李今口中正不断吐出一大口一大口的黑血,那粘粘的,带着热气的血正好滴在他的手臂上……
天哪!真要命!他拼命想用手堵住她的嘴,却不料血越涌越多……
他惊恐万分,腾地跃起,眼前豁然开朗一片光明,他醒了。并没有什么巷子,什么流血的女人,原来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原来自己正安安稳稳地睡在卧室的席梦思大**。他看看床头的闹钟,此时是上午十点一刻。
近来,他常常会梦见李今和陈剑河。
他大汗淋漓,虚弱地躺在**暗自寻思。
为什么呢?总是会做这样的梦?难道是因为那封信?
每次想到李今,简东平的心都会禁不住一阵抽痛,虽然李今的案子已经过去将近一年,但那种最初听到此事时的震惊和痛心,却至今都没有随着时间而消逝。
李今是简东平的大学同班同学,也可以算是他整个大学时代的梦中情人。在他的印象中,李今永远是那个身材窈窕,开朗快乐的美丽女孩,她有着细嫩光滑的雪白皮肤,和一双美丽修长的腿。当年她凭借无可挑剔的穿衣品味和出众的容貌,成为当之无愧的系花,不知道有多少男生曾为她伤神。她也是系里第一个穿吊带裙来上课的女生,风头无人能敌。简东平记得她经常巧妙地在黑头发中挑出几缕染成棕黄色,再配上她那牛奶般的肤色,显得既典雅又狂野,后来许多女生也纷纷效仿,但风情却没有一个可以跟她比。
大学一年级时,他便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但当时的他,因为缺乏自信,所以并没有向高高在上的她作出任何表示。他想当然地认为象李今这样的绝代佳人不可能会对相貌平平的他发生超出友谊的兴趣,所以他打定主意,把仰慕之情深埋在心底。为了不让对方看破他的心事,他始终跟她保持微妙的距离,既不逢迎,也不疏远,后来他把两人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一直保持到毕业。
其实那时,他跟李今住得很近,有时周末回家,两人还常常会在路上相遇,但并肩走时,他总是故意跟她错开一段距离,以表示自己对她并没有非分之想,而李今却坦然自若,时而谈笑风生,时而低头不语,风姿动人,引来路人无数惊羡的目光。现在每当想起当年两人一起走在夕阳里的情景,简东平的心里就会涌出无限感伤。
当然,他也并非完全没有动过追求她的脑筋,只是大二时等他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准备向她表白时,他却突然发现她早已投入他最好的朋友吴立帆的怀抱。这件事给他的打击很大,让他足足伤心了好一阵子,他甚至还曾产生过退学的念头,为了消愁,他几次喝得酩酊大醉,有一次还干脆醉倒在家里的楼梯地板上睡了一夜,结果因为受凉得了严重的感冒,为此他在医院里躺了三天。那段时间,是他的人生中最灰暗的岁月,只要一想到心爱的的女人在别人的怀里撒娇的情景,他就禁不住暗自神伤。
感冒痊愈后,为了排遣郁闷的心情,他决定去作徒步旅行,他去了向往已久的西藏。让他没想到的是,高原仙境一般的旖旎风光和返璞归真的风土人情,奇迹般地让他忘掉了那段情感创伤。而等他从西藏回来时,他已经脱胎换骨,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他居然会那么快就放下这段感情。
因为对爱情不抱希望,他后来把自己的全部时间几乎都花在了旅游和打工上。打工,主要是替当律师的父亲整理案件卷宗,搜集一些案件所需的情报,另外他也替杂志和报社写写旅游方面的文章,或者从边远山区带一些工艺品和小古董来卖,做一些小生意,这样七七八八加在一起,他每个月也有不小的进账。
而只要是不上课,又不打工的时候,他就会背着行囊到处游走,成了一位名副其实的背包客。大四时,在父亲的资助下,他买下了一部9成新的北京吉普,从而由背包客转而成了自驾族,他也因此被誉为整个系里“最会玩的人”。他记得就是从那时起,他逐步成为一个旅行爱好者的。而如今,他已经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旅行发烧友,如果哪个假期,他没有开着他那辆吉普车去某个风景宜人的地方转转,他就会觉得浑身不自在。
大学四年,他在忙忙碌碌中消磨着时间,而在这期间,李今和吴立帆的关系也似乎在平稳发展,大四时,还传出两人准备毕业后结婚的喜讯。简东平本来打算坦然接受这个结果,但没想到事情的发展完全在他的意料之外,还没等他完全消化这个喜讯,就又传来两人分手的消息,据说原因是李今另结新欢。不久,简东平就看见有人开着辆黑色奔驰来接李今下课。
还有一次,他看见李今风情万种地上了那部车,而吴立帆骑着自行车正好经过,她隔着车窗笑盈盈地跟他打招呼,随后车子疾驰而去,吴立帆却差点从自行车上摔下来。看见这一幕,简东平禁不住暗自庆幸,自己还好没被这种撩人的风情迷得晕头转向,从而对她展开追求,否则今天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受失败的就有可能是自己了。
自从李今跟吴立帆分手后,简东平也逐渐跟她断绝了来往,毕业后,他只是偶尔从别的同学那里听说,她在一家欧洲的化工企业当秘书,收入颇丰。那时候他认为,李今总有一天会嫁入豪门,从此过上丰衣足食的少奶奶生活,他怎么都没想到,若干年后,她居然会死于非命。
虽然李今的案子当时被冠上了“妙龄女郎被割舌惨杀公寓内”这样耸人听闻的题目上了本地报纸,但不知为什么,这件案子并没有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事实上,简东平后来发现,除了《上海日报》曾经对此有过两篇简短的报道外,其它报纸对这件案子都不曾有过只字片语的关注。简东平认为这是警方和新闻媒体在故意回避,也许他们认为让这件案子成为街头巷尾议论的话题并不明智,他们或许是担心它会引起大众的不安。总之,这件案子没有激起任何波澜,似乎也从来就不曾有人注意过它,因为媒体的冷漠,它很快就被人遗忘了。
而事情发生时,简东平正在四川的偏远山区做一次艰难的野外探险,这一半是因为工作,一半则是出于他个人的兴趣,毕业后,他就成了《信》周刊的旅游版记者,所以当时他对这件案子一无所知
最先把整件事情告诉简东平的,还是他当律师的父亲。简律师知道儿子跟女死者曾经是同学,于是就在饭桌上轻描淡写地把事情的大致情况地告诉了他。当时他正在喝一口热汤,结果这个令人震惊的消息让他吐了一身。而当他知道,被认定是凶手的那个人居然是同学陈剑河时,则更是又惊又气。
对他来说,跟凶杀同样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李今居然跟一个如此不相称的男人搅在一起,他根本就不相信这两个人之间会有发生什么罗曼蒂克的故事。所以只要一想到这两个人将永远被人们放在一起谈论,他的感觉就象是无意中吃了别人咬过一口的苹果那样浑身不自在。
但从那以后,陈剑河阴郁颓废的模样就常常出现在他眼前。
陈剑河也是他的大学同班同学,印象中他一年四季都穿着件不新不旧的咖啡色夹克衫,当时他是班级里少数几个不住校的学生之一。这个脸色苍白,身材瘦削,有点病怏怏的年轻男人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年轻一点,这可能跟他的肤色和身高有关,他身材刚超过一米六,是典型的小个子,有着男人中少见的白皮肤,五官说不上漂亮,但也不算难看,只是那双郁郁寡欢的眼睛给人印象深刻。
陈剑河不太喜欢与人交往,每天清晨他匆匆赶来上课,上完课,又匆匆收拾书包离去,简东平从没见过他与人谈笑,也不曾看见他跟任何一个同学道别,总之,他好像终日生活在自己的角落里。因为彼此不认识,又完全没有交往,在大学的头一年里,简东平甚至没注意到班级里还有这么一个人存在。
性格内向,沉默寡言的陈剑河平时在班级里极少发表意见,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他绝对不会主动跟别人谈论某一个话题。如果遇到特别多话的同学,他往往显得格外不善言辞。而一旦在课堂上被提问,他却常常对答如流,令人瞠目。他是个好学生。
到大学三年级的时候,简东平才有机会跟陈剑河近距离接触。那时候,简东平在课余时间选修了德语课程,结果他发现陈剑河也选了同一门课。于是出于同班之谊,他主动邀请陈剑河做他的同桌,他本来以为对方会拒绝,不料陈剑河竟一口答应。于是从那以后,两人便渐渐熟络起来了。
当时,陈剑河对德语课相当痴迷,他是班级中少见的学习狂。除了一丝不苟地完成作业,专心致志地上课听讲之外,他还找了各种各样的参考书来读,上课时,他一会儿看教课书,一会儿翻他的参考书,常常忙得不亦乐乎。而阅读德语原文书也是他的拿手好戏,对于他喜欢的原文小说,他能够背得滚瓜烂熟,当他把整篇德语小说如数家珍般地背出来时,简东平起初还惊得哑口无言,后来也就习以为常了。因为他的勤奋,选修课老师曾多次在课堂上给予嘉许。
陈剑河对德语的**劲儿让简东平一度认为他是准备留学德国,不料这个想法很快就被否认了。后来被简东平问得烦了,陈剑河才颇不情愿地告诉他,他学德语纯粹是出于对外语的兴趣,他曾经还一本正经地对简东平说,“我喜欢德语那些复杂的转换,它能锻炼大脑的反应,也能让我不那么无聊,每当我无所事事的时候,我就尝试用多种人称说德语。很有意思。”
据简东平所知,陈剑河在学完德语后,又学了日语和西班牙语,但是令人惊讶的是如此热衷于学习语言的人,却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他从来不曾向别人卖弄过自己的能耐,他从来不说。简东平后来想,也许当别人在谈论某个话题时,陈剑河早已经象个翻译机器一样把所有要说的话都用不同的语言在心里说过一遍了,这对他来说,一定“很有意思”。
跟陈剑河恰恰相反,简东平觉得学德语乏味至极。他向来没有学语言的天分,对那些搞昏他大脑的语法和转换形式他深恶痛绝,有好几次,他都差点中途退出,但后来还是因为种种原因千方百计地忍了下来。简东平学德语的最初目的是为了以后到欧洲去旅游时不至于被人宰,但学了没多久,他就开始后悔了,他曾不止一次对自己说,如果早知道德语这么难学,他绝对不会自讨苦吃。所以他根本就无法理解陈剑河对德语的热情。
而且,他很快就发现,陈剑河的怪毛病还真是不少。比如,他的话虽然不多,却总是带着弦外之音。
有一次,他们谈起吴立帆和李今,当时那两个人正打得火热,无论走到哪儿都手牵着手,亲热极了,虽然简东平那时对李今已经失去了热情,但只要一看见他们卿卿我我地走在一起,他心里还是会觉得有点不舒服,他估计两人一毕业就会结婚,他问陈剑河对此有什么看法,
“不会。他们就快分手了。”陈剑河却毫不犹豫地予以了否定。
他的说法让简东平颇为吃惊:“怎么可能?他们感情那么好。你是说他们的关系其实并不象他们表现出来的那么好?”
“是的。”
“你怎么会知道?”
陈剑河瞄了他一眼,颇有些得意地回答道:“这很明显,只是你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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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怎么会来信?2』
之后,无论简东平再怎么追问,他都不肯再多说一句。诸如此类有始无终的谈话经常发生在他们两人~,当时简东平~陈剑河是在故~玄虚。但不久后当他听说李今和吴立帆真的分~了,就不免暗暗吃惊。他一直想~明白作为局外人的陈剑河之前究竟“看到”了什么,以至于他可以未卜先知,这个疑问一直~到今天,终于成了悬案。简东平还发现陈剑河有个习惯,那就是在跟别人说话时,他总喜欢趁对方不注意时偷偷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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