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诗乔第一次看张爱玲的文,是十三岁那年在昆明幽长小巷尽头的复古双层公寓里,坐在勾着银红帐子的乌木大**,一下午读完了《沉香屑第一炉香》。
十三岁时懂什么,只能感到一阵猛烈的头痛,直至次日中午才好。就像灵魂被掠夺了整整一天的感觉,那时她想,这个女人的文字,是魔怔一样的东西。让人着了迷似的沉进她那个飘浮着阴丹士林、景泰蓝香炉和镂空勾花旗袍的世界,从中看到一个女人极致的华丽和柔媚。
任何一种文字都没有那么艳的。叶诗乔突然想起一种颜色极适合张爱玲的文:玫瑰灰。极致艳丽,落寞绝顶。
此时在寝室,同样也是看了一天的张爱玲,叶诗乔觉得眼睛有点涩涩的疲累。于是她把一件米色的CK亚麻睡袍披在身上,走到寝室的阳台。望着楼下刚刚放课的涌动人群,她觉得那熙熙攘攘不停穿梭着的,是世俗人生。
在生活中兜了个圈子她禁不住发现,自己很多时候也只是被驱使。楼下的庸常生活仿佛和自己无关,可是她明知道也许下一刻,她就会随便套了件衣服出门,谁说自己不是窗外那个世界的一部分。
——那么,五十多年前,上海某公寓的寂寞女子张爱玲,她有时在纸上涂抹心中的文字。当年的她,也许也会在某个这样疲累的瞬间,从纸笔中抬起头来,披一件缀满流苏的开司米披肩,走到窗前,凝望外边。她多少个落寞和放松就融化在这样的凝望中,那时她不需要思索,她那时是卸下了很多外壳的站在窗边。没有人看见她,没有人觉察到她,然而只有她自己知道,她不可能消失。站在窗子里边,张爱玲对窗外的生活其实是又向往又松了一口气。一个作家,既不可能做到完全脱离世俗和人群,又不可能把生命中的每一天都交付到窗外的生活中去。一个作家注定更多的时候与自己的灵魂**相对,更多的时候,在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长时间的与自己的思想过活。
远离人群的时候既快乐又落寞,但还是选择远离人群。在自己的作品中想念人群和俗世,这想念如此深刻彻骨。高兴的是,每一段爱情,每一份回忆,都不会枯萎。最好的部分,最痛的部分,最不经意的部分,都细细碎化在自己的作品中。把回忆翻来覆去的咀嚼,窗外的那个人毫无知觉地进行他的人生。
张爱玲知道,一切都在外边,窗内的一切,最终也是为了窗外。但,知道它存在、进行,就足可,不用再投入它了。她心里觉得熨帖,或许是因为她窗内的生活足以维持她与窗外的联系,这联系,不仅是精神,也是金钱;或许是因为她桌上的那篇《倾城之恋》,刚写完了结局,她终于在纸上又慎重交代了一段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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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诗乔浮想良久,还是无法平静,于是索性回到寝室,把刚才的所思所想,顺手打在电脑上,题为:《阴丹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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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现了』
1刚~大一的陆锋嚣加~了校篮球队,每天清晨,他起得很早,和一群~生在篮球场集训。此时,他边跑步,边抬头看天。早晨七八点钟的太阳,质地纯~,像荷包蛋样的汪在空中,他~~~了~气,刹那间有种某年夏天在日照邂逅黄海海面的那种清新~。自从~大学后,陆锋嚣从没~大学校园能够呈现得如此之美的:此时是一种金色透明的纯洁,蒸~着勤奋~~的青~味道。他不禁~绝:这种青~,才是真正令人向往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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