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间酒吧,名叫“天上人间”。
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我已然熟悉那里的种种气息,颓废、迷离、狂野、只是不会有宁静。这是个寻欢作乐的城市,到处充塞着酒吧、网吧、舞厅、还有前面站着花枝招展的妓女的美容厅。入夜以后,所有这些场所一扫白天的沉寂,聚然间骚动起来,渐趋**。
我喜欢酒吧,倾心地呼吸那种迷漫的气息,迷恋那些五光十色忽明忽暗的摇曳灯光,那些冷漠表情下隐藏的各色内心,很多时候大家互无关系,相安无事,彼此默契地放纵;迷恋那些毫无顾忌纵情而舞的女人,其中有白领、学生、无业游民、妓女等等,在灯光的修饰下,异样的妩媚迷人,有时候人们喜欢执著于心知肚明的假象,因为能慰藉人们害怕面对丑陋的心理。
在“天上人间”出入有一个多月了,我是那里的酒吧歌手,是一次偶然由我高中时一个学音乐现已在师大的同学介绍进去的。老板是个中年人,不过穿着打扮像那些“新新人类”一样时尚潮流。他要我轻唱一首最拿手的流行歌曲,我唱了当时满大街飘荡的小刚的《黄昏》,老板拍手叫好,我发现他的表情很满意。随后他问我是否愿意呆在酒吧唱歌,工资每月三百块钱,小费自理。我表示愿意但顾虑学校管理的严格而且酒吧离学校有相当距离,最后双方说好每周二、四、六晚上从七点到九点。
我的工作很简单,更重要的是很快乐满足,还可以解决自己的一些生活费用。一开始唱的时候有些拘谨,后来就大方许多,很容易自我陶醉其中,游刃有余。
因为十点以后根本没有公交车经过我们学校,每次都得花十块钱左右打车回校,到达的时候差不多就要关宿舍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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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人』
十二月的夜晚异常寒冷,在灯光~能够看到自己呼出的气,似乎是黄色的。九点以后街~的行人便渐渐稀少了,大家都早早地把~~躲~营造好的~暖空间。大街清冷而孤独,我最喜欢这个时候的城市,~好像透着幽幽的灵气,不知不觉自己会融~其中,整~城市只装着我一个人的灵~,或舒或展,自由自在。像往常一样我~台唱歌,第一首是我在途中就想好的高中时常唱的~霆锋的《爱后余生》,唱的时候意想不到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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