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在我的生命中,最后只有三个女子能被记住,那么淇一定是其中之一。
有些人因为我们爱她,所以被记住了。
有些人因为我们恨她,所以被记住了。
有些人,因为她存在的特殊意义,即使不为什么,也会记住。
有些记忆,是在眼前,只要我们一转身,就不存在了。
有些记忆,是在手上,如果我们放手,也会风流云散。
有些记忆,是在心里,只要我们还活着,就无法割舍。
而有些记忆,却刻在我们的骨骼上,与我们的血液混淆,会将我们整个地改变,让我们化蝶般蜕变,让我们成为后来的样子,即使自己也觉得陌生。
如果从这个角度上说,淇无疑是最后一种,即使我不爱她,也不恨她,但是她却真实地将我改变。
原因很简单,淇是我第一个女人,她用她的处女之身将世界的另一面展现给我看,让我知道世界背面是什么颜色的,她将我从少年变成男人。
有谁能忘记自己第一次做爱的情形呢?
身下的那个女子,她其实是紧张而恐惧的,可是她没有丝毫躲闪,只因为她爱的人想要,她就克服自己所有的彷徨与困惑来给。
而他甚至从来没有说过爱她。
她明明预知他可能有一天会离开,可是她不能看到他沮丧的神情,她像一个溺爱子女的母亲一样溺爱他,他想要的,她能给的,她所有的,她都会给。
当我过了许多年之后,想起淇,第一个画面就是第一次和她做爱时她因疼痛而苍白的脸,可是她没有推开我,而是抱紧。
直到多年之后,我才知道,淇当年如此纵容我,不顾一切来爱我,其实是在爱我的残缺,她在我的残缺里看到那个残缺的自己。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是后来我会娶她吗?
或许是会的。
可是当年,淇她只想要平静的生活,而我却一直想要去远方。
在我十八岁时,那个远方的名字叫作“大学”,而在我二十一岁的时候,远方的名字叫“柒离”。
很多年前,我是生性残忍、喜欢别离的少年。
13岁的时候开始上初中,然后就选择住校。
读高中时,决意离开那个我生活了十五年的小镇,到离家五十里的县城。
18岁时,我走了2000里,去了一个多山的长江边的外省省城。
似乎一直喜欢别离的生活,即使和亲近的人分开,包括爸爸妈妈,似乎也几乎从来没有留恋,如果生活有变动,会从血液深处发出欢喜的声音。
几乎从来没有想家的经历。
几乎每一次离开都义无反顾。
淇悲伤的眼泪历历如昨,你不要离开,我不要你走。她的确是在乞求。
我不知为何也落下泪来,我似乎对淇并无不喜欢,可是我在少年时候厌倦过于平静的生活,而且淇与我的理想无关。
淇无法知道,我要离开,是因为我身后的种种不符合我的理想。
我对生活从来不是改良家,而是革命者。此地给不了我的,我便会到彼方去找,一个人给不了我的,我便会寻找另一个人。
始终,永远。
我要砍断的,是连同我少年时那些卑微而孤独的记忆。
我要离开的,是所有我自己的犹豫不决和苟且偷生。
我离开淇,一如我当年离开夏薇儿。
如果夏薇儿不能给我骄傲的陪伴,我就远离她。
淇愿意接收我所有的自卑和残缺,所以我和她相守一年,相濡以沫。
我想要的女子是骄傲的,妖娆的,不言不说也可以风情万种,她会有着和我一样强大的自尊和骄傲,不让我看到自己一丝伤口。
而淇做不到,所以她始终无法理解我为什么离开她这样的贤妻良母而选择抽烟的柒离这样的“坏女人”。
其实我只是不想让那个爱我爱到心存卑微的淇时刻提醒我自己的伤口。
可是,如果你从来不曾爱过我,你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淇终于开始忍不住责难,在和我一起的一年里,我即使从来未给过她承诺和任何安全感,可是她都默默忍受了下来,因为她甚至舍不得责怪我。
她如此爱我。
可是我就要离开她了,如果她此时不责怪,她将永远失去与我讲话的机会。
我无法直视于她,只能默默点燃一支烟,然后长久地沉默,最终转身离去。最最后的见面,我无法给淇任何拥抱或者亲吻。
柒离,她就在距离我们二十米远的地方看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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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花间 9』
我一脸沮丧地回到那间隐藏在~里的二楼小屋。那是我与柒离临时的家。的确是在一个~凹里,从马路~~本无法看到,距离我所在的城郊校区约200米,走小路时~通过一片茂盛繁密的树林,让人无端想到~穷~尽柳岸花明这样的词组。因为被~林遮挡,这里的村民似乎格外安静,当~里起风的时候,会有世外桃源的错觉。我似乎是~错了。我们在黑暗中没有开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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