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刘刘后,我回到公司,把照片导出来交给总经理,说实话,每次见到他,我心里都惴惴的,比看见Boss还不安,这次到坦然的出奇,反倒是他有些不自在了。
那些古董你觉得怎么样?总经理递给我一根精装玉溪,问我。
我回答的倒是比较中庸,我觉得还可以啊,呵呵,我这方面懂的实在是少,所以也不敢多说啊,您觉得呢?
还用觉得,反正我觉得都他妈是假的!总经理哈哈一笑,语气中充满了讽刺。这倒是让我很惊讶。但是我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赔笑一会儿,就赶紧从经理办公室出来了。
在网上碰见了轩,他已经回澳洲了,继续学习,虽然很不想走,不过家里逼的紧,也没办法。难怪,毕竟这小子是北京人,除了北京,又有哪里比这儿有意思呢。我对他的不辞而别一顿臭骂,最终却归于一句多多保重上。
康打电话过来说最近感冒,一向无比过分爱惜自己身体的他对此格外重视,把钱都花光了,因为毕竟现在我还有个工作,多少能富裕些,也不着急。所以想来想去要问我借一千当生活费,等缓过来还给我。我觉得他说的倒是有些道理,多少觉得有些别扭,但还是把钱给他打过去了。
然后看看表,该回家了,这时候,老杨又给我打电话过来。
你这几天回来的晚,也不管不顾的,你的猫快饿死了,猫粮断了很久了。
操,那你怎么不早说!
我也是今天才刚刚走出屋子,刚好路过阳台……
今天才刚刚走出屋子,刚好路过阳台。我重复着这句话,心想你丫还真的是宅的可以。天天在屋子里不是躺着睡觉就是坐着看动画片,什么事儿也不干,用轩儿的地道北京话说就是“丫裤衩都磨掉色(shai,三声)了吧”。我想着想着,“扑”一声,乐了。
说起我的猫,那是说不出的喜欢,虽然平时疏于照料,可依然能够茁壮成长。我一向喜欢猫,不喜欢狗。再笨的猫也让人觉得聪明,再聪明的狗,也让人看起来觉得非常的蠢!
在去年夏天,我还跟怡欣住在一起,那个时候我俩都非常想有一只猫,可偏偏不知道该从哪里去弄。不过有一天在她上班的途中,在地铁站发现一个女子拎着一个纸袋子四处问路人要不要猫。天真的怡欣自然大喜,过去就结果兜子,结果那个女孩飞快地说声谢谢,然后就跑了。结果怡欣低头一看,不是一只猫,是四只猫,还是刚出生的,于是我便带了回来,它们只有巴掌大,可能连视网膜都没形成也说不定,成天到晚就知道喝牛奶,睡觉,慢慢的“走”,一点一点地用视觉外的其它感官来接触着这个世界。然后渐渐地能看见,悉心照料,给他们起名字,全部都叫做戈多,这样一来,喊一个就全来,挺好。
后来,送走了仨,就仅剩下这一个,我俩最喜欢的一个,纯白色的小猫,正脸儿一看像是洗衣粉的LOGO。
再后来小戈多在它的双色眼睛也是慢慢地出现类似瞳孔之类的东西,就像是进化,后来发现原来竟然是波斯猫,这简直就是个惊喜。我那个时候总是把这现象和《火影忍者》里面宇智波一族的血轮眼作比较,因为感觉总是有相近的地方,每次和它对视,它那无辜的眼睛总是让人感觉直指人心,偶尔甚至还觉得有些发怵。戈多的任何生存能力完全没有人教,也没有印随现象,自立的让人发指。一切都是与生俱来。听说猫即便是在临产也是一个人解决,一丁点儿都不用别人帮,不像狗,也不像人。这都是我所喜欢的,如此地自立,如此的不求于人。
再后来房子到期,我跟怡欣相继离开,就猫的归属权问题争执不下,最终在三局两胜的剪刀石头布中,我耍了赖,猫归了我。
其实,我最喜欢的就是猫最大的特点,却经常被别人以贬义来形容的特征——没有良心。其实我倒是觉得,猫不是没有良心,而是它秉承了人类最大的缺憾和不敢承认的事情,那就是不执著,不执着过去,无所谓未来,完完全全地自我主义者,就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娱自乐。我希望我有一天,也能够像是猫一样,可以来去自如,无牵无挂,可以不被哪怕再灵敏的人发觉,可以完全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就像是古代诗词里面经常所提到的一句话:“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不知就不知,原本亡国不是商女的错,朝廷腐败无能,政治腐朽不堪,军队战斗力差,这都与我都能扯上什么关系?我唱我的,我做我该做的事情,你们丫的他妈的管得着么?
我回到家,推开老杨屋子的门儿,顿时一股强烈而浓郁的什么东西过期变质发酵的味儿扑面而来,差点儿给我撞倒,撞了一个大趔趄,晃了两晃,勉强算是站住了。
我一边捂着鼻子一边环视他的屋子,换下来的臭袜子和内裤把盆撑的满满的,**有塑料袋,吃完的方便面袋,被挤得干瘪走样的牛奶袋,空塑料瓶,还有薯片袋子,剩下一半的切片面包,电脑桌上,烟灰缸也塞的满满的,看起来尤其艺术,能拍非主流的照片了。键盘周围全是用过的手纸,知道的是知道他有鼻炎,不知道的……唉!惨不忍睹。
我操,你丫就不能没事儿的时候打开窗户透透风?你是不是在屋子里拉屎了啊,什么味儿啊!
滚,我懒得动弹!坐在**的老杨斜靠在墙上。你还有烟么,我没了?
只有都宝了,中南海都抽完了。我拿出烟,抽出来一根递过去,自己也衔了一根,在**找了一个相对干净的地儿坐下来,中间隔着一小滩已经风干的血,无比醒目,以至于有些刺眼。是老杨和那个叫霞的女孩在她来例假时候**留下的,所以我离的远远的,看着像是个被施了咒的某种图腾,碰上会有坏运气。原本就一向运气欠佳的我,可不想被这一印记摆一道,落井下石。
看什么呢?我看着屏幕,暂停在一个动画片的画面上,俩女孩,看起来像是GAY,穿的都是国中校服,都是长头发,大眼睛,脉脉含情的都。
名儿没看懂,是个日本纯情的少女漫画。
哦。我忽然觉得我跟老杨的话题是越来越少了。于是我努力找到一个话题。
对了,你的简历做的怎么样了,一晃两周了,我也没顾得上问。
老杨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说还没做完,刚做了一个开头,最近一直没什么心情做,等有心情再说吧。
哦。我点点头,站起来伸个懒腰,拿起买的香肠的和猫粮往我的房间走,一边喊戈多过来吃猫粮。
等等,边海。老杨叫住我,微笑着对我说。你买那香肠给我两根呗,我实在是不爱下楼买了,而且这个月我花的也差不多了,等我妈给我打钱的时候我还你。
得,得,给你吧,甭还我了。我强压着一种莫名的怒火从袋子里拿出两根玉米肠扔到了**。转身往我房间里走。
躺在**,戈多在脚边舔着自己的爪子,我则把台灯照过来看书。已经看了不下数十遍的《挪威森林》。我知道,很多人都对此书怀有很大的偏见,或者觉得这是一本很土很庸俗的书,但是我就是说不出的喜欢,喜欢里面的文字,喜欢里面每个人的说话方式,永远没有过激的言语,一切都是如此地婉婉道来,却让人产生过激的情绪。人只要活着便要无穷的追求一切物质和非物质的东西,然后产生诸多的情绪,在失望、厌倦、痛苦中受折磨,但又乐此不疲,小说里外都是这个样子。渡边对于自己和直子的事情,绿子永远也不会明白是什么事情,尽管渡边喜欢绿子,但是有些人,是注定忘不掉的,越是平淡,越是强烈。而年轻的自己自然不会懂得那种情感的真实意义。越是回忆,越是挣扎其中无法自拔,而年轻的自己也自然觉得那是很让人心力交瘁的事情,至始至终都好像是自己一个人在拧巴,没有人注意。因为描述不出来,或者在心里翻来覆去描述了好几遍,就累了。而记忆,也像是被反复浸水拧干的毛巾一样,色彩、纹理和绒线,统统变得模糊不清,再分不出真假。有的时候想想,还真是可怕。
老实说,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能想起S,像直子一样的女孩,一个怎样都不能同自己在一块的女孩,和自己没有缘分的女孩。
“尽管如此,记忆到底还是一步步远离开去了。我忘却的东西委实太多了。在如此追踪着记忆的轨迹写这篇东西的时间里,我不时感到惴惴不安,因为我忽然怀疑自己是不是连最关键的记忆都丧失了。说不定我体内有个叫记忆安置所的昏暗场所,所有的宝贵记忆统统堆在那里,化为一滩烂泥。
我将这段话抄在心里。然后从**坐起来,已经很晚了,我拉开窗帘,推开窗,夜风袭袭而来,沁人的凉意,却夹杂着槐花的味道。看来冬天已经真的远去了。
再上班的时候,我又接到了一个匪夷所思而又艰难的任务:拒绝两个老师的拍摄,一个是关于礼仪形象的,一位是关于心理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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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唯物论』
如果记忆可以删除,我会将在公司的每天每分每秒,外加一些我不想再去想,再去说的事情统统忘~。据说人的大脑重量只有1400克,在这1400cc的~积里,包含着500亿个神经细胞,每秒钟就有2兆次的电脉~在反复来回。但似乎大~分的人对大脑的开发使用率仅有5%,即便是爱因斯坦那么伟大的天才型人物,大脑的开发使用率也不过5.3%。所以大脑仍是一个未知的~官,但是如果每天都是~无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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