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依不舍
“有根!你真的要回去吗!难道你就舍得丢下我一个人吗!呜呜……”刘晓爬在收拾好的床上伤心地哭着。
她是城里长大的孩子,也是我大学的女朋友,我们已经同居了将近三年。她不但是一个人见人爱的美丽女孩儿,而且还有着实力可观的背景。
刘晓的父亲是我现在所在的城市里相当有钱的人物。所以,对别人来说,刘晓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千斤大小姐。而对于我来说,她只是我的一个极为普通的相知相恋又相爱的女友。
其实我还是很爱刘晓的。之所以这次决定离开也纯属于无奈之举,因为就在我刚一步入这座城市的那一刻起,我的命运已经被注定。
我也曾经在思想上斗争过,差点没把刘晓也一起带走。担最终还是理性占了上风,毕竟她不属于我们的家乡那里的。她是属于这座大都市里的幸福小仙子。
对了!光顾着介绍我的小美女,却忘了介绍我自己了。我叫杨有根!今年二十五岁!大学刚毕业!大家都讥讽的说我是穷山沟里来的土老帽。
要说我现在也不能算是纯粹的土老帽了,因为在这座城市里我已经呆了将近十三年的时光。有一半的思想都已被感染上了都市的气息。
记得刚来这座城市的时候,我才十二岁,绝对的一个小毛孩儿。
那个时侯我还是个四六不懂小孩子,同学们都叫我野孩子。当时我并没有在意,更确切的说我并不明白‘野孩子’的真正含义,久而久之,我慢慢地也就融入到了他们的生活空间之中,在他们的渲染下,我懂得了一些都市里的东西。
自此,我也深深的理解了‘自尊’二字的含义。
从那以后,我开始有意躲避他们了,慢慢的变成一个小孤家寡人。既没有一个朋友,更没有一个知己。
不过,这也许就是上天的安排吧,幸亏那个时候我一个人孤独着。到让我有了足够的时间来学习,很快我就由一个无知的野孩子,变成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而且由于学习成绩优秀,连续的跳了好几年级,总算赶上了同龄人在二十五岁就大学毕业了。因为当时我是从乡下来的,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已经是十二岁了。
现在想想,我既是一个苦命的孤儿,又是一个幸运儿。我之所以能到这座城市里上学。还要感谢我们村的孟村长,是他突破一切的阻力送我来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因为一直以来,我们村子里的孩子都没有学上。
当然不是因为村里的孩子们不愿上学,而是因为没有人愿意到我们那个偏僻的小乡村去教学。原因很简单,那就是穷山僻壤太穷了,那里没楼房,没有宽敞的柏油马路,就连进趟省城都需要步行两天一夜。就更别提薪水待遇了,基本上就是在做义务工。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孟村长才横下一条心,非要培养出一个真正属于自己村子的老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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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爱她一次』
孟村长算是我们村里识字最多的人了,如今已经年近七旬的他,还是在~战时期学得的几个字。吃了不少没有文化的苦头后,孟村长终于~定决心~从教育和育人~来改变乡村落后的面貌。当时,我还算是村子里比较聪明孩字。经常跟在孟村长的后~~~跟他学认字。于是,当他在决定为村里培养人才的念头产生时。我自然就成了他心目中最理想的人选。不过,最终选重我的主~原因就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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