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浔篇
繁花易碎,情花亦醉。
乱世佳人,谁无错对?
我的岁月如罪孽,我的心跳似死灰,
亲爱的,
你爱的她一定不够我爱你的深,
只是,我爱的你一定很爱你的她。
你的一颦一笑,从今往后,不再为我。
哦,爱情是你他妈的毒药,
然而,解药却是你说那到达不了的永远。
——摘自莫浔博客的《岁月如罪孽》
莫浔(1)
“谁给我一锦繁花,我许谁一世笑颜。”从别人的博客上转载到自己的日志上,应该不算偷袭吧。于是,当我得知这句话的主人叫蓝纬欣时,她已失忆。
我的人生,平凡而精彩。我是个好宝宝,我总是为此沾沾自喜,可我也知道,我将来会是一个坏宝宝,因为我即将要把手中的这封包得严严实实的信交到一个我暗恋已久的男生手里,这封信是我通宵写出来的,经过漫长的筛选,我才决定要把这封用粉色信封装着的所谓情信递给最终的决定人——我暗恋的男生。也许我是个豪放的女孩,因为我是多么的诚恳对待自己的爱情,但又是个腼腆的女孩,对待这爱情花费了所有心机,直到现在才肯把心意交给他。“爱情是坟墓,男人是废物。我亲爱的,你不知道吗?”筱晴总爱这样劝告我,可我依然置之不理。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于是我像吃了狗胆一样的傻瓜,冒着随时被开除的生命危险向他告白……
站在他常常出没的岔口处,我不断整理着自己洗得发白的校服,袖口已经短成了中袖,但我依然在穿,我拨了拨已经很久没洗的头发。据我所知,他叫古珞琮,没有女朋友,学习中等,最爱踢足球,这些都是筱晴帮我搜集回来的,我要好好把握住机会。他出现了,在我眼里是多么的光彩夺目,而最可怕的是,他正和几个男生并肩谈笑,天,我要怎么把信递给他?不,我要努力。
我直冲过去,抓住古珞琮的手臂,抱歉地笑笑:“能和你聊聊吗?”他认得我,因为我们是同班同学,虽然我不怎么找他说话。
他笑了笑,点了点头,身边的男生识趣地先走了。
我呆呆地愣在原处,他依然微笑问我:“有事吗?”
我拼命点头,怯怯地把信递给了他,他接过那封我花了两块钱买来的粉色信封,直接当着我的面拆开它,当他拿出那张信纸,我的心不由收紧了一下,心跳慢了半拍,我有一种把信拿回来的冲动。他迅速把它看完,然后用怀疑的目光看我,我知道,没戏了,他不接受我。
然后,他把信折了一下,收入口袋里,故作不屑地对我说:“咳,我们……交往吧。”我诧异地瞪大眼睛,真的吗?真的可以吗?噢,连上天也帮我了,我的初恋接受了我的表白。
我本打算告诉所有人这个好消息,可他跟我说:“不准告诉任何人!”
“好朋友也不准吗?”我小心翼翼地问他。
他犹豫了一下,最后很nice地说:“可以,但还是要严重保密。”我高兴地答应了,我连忙告诉筱晴,筱晴也替我高兴。
紧接着,他的哥们儿都知道了我和他交往的事,总逗趣地说:“嘿,你老公呢?”我总不小心地脸红。
他很喜欢足球,和我在一起时却只字不提,也许他知道我不喜欢体育吧。
起初我认为他是一个不怎么好相处的人,毕竟我和他说话的机会少之又少,可是后来发现,他很喜欢笑,常常喜欢和我开些不经意的小玩笑。我一直认为,我们的交往能够超过一个学期。然而,意外的,都是意外的。
现在,全世界都知道我们恋爱了,包括别班的同学。不知道是谁说的,而古珞琮却满不在乎,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学习一直是平稳的,不跌也不涨,像现在的股市行情一样。教我们班的是个从乡镇来的男人,黑瘦黑瘦的,但却让我十分敬仰他,也许就因为在他的笔下可以看到许多生动的诗篇与人物。
鼓号队是我们学校的重点组织,我是小鼓手,打击乐器一向不是我的拿手好戏,而筱晴是大鼓手,筱晴是个不折不扣的小胖妞,但也不算怎么胖,冬天包得严严实实的她根本和我们这些黄金比例的女生没啥不同,可就是夏天,同学们都喜欢穿超短裙或者西式短裤,只有她默默地穿着中式**,胖胖的小粗腿便显露在众人面前,这时候的古珞琮总爱嘲笑筱晴一番:“哈哈,肥婆!”而筱晴并不哭,而是理直气壮地讽刺他没她营养好,而可笑的是我看在眼里,乐在心里。
随后,小鼓手和号手的队伍里扬起了一阵绯闻:“叶筱晴和学长蒋本锡恋爱啦!”而这个消息则是一些八卦的大鼓手说出来的。我们这几个班干部当然替一直担任班长之职的筱晴高兴啦。后来我们才知道,蒋本锡是比我们大一届的成绩好宝宝,和筱晴一样是学习上的好榜样呢,而蒋本锡的**正是他们年级的年级组长。
古珞琮每天放学都会和我一起并肩同路行,其实我知道他的家很远,应该在学校上坡的车站那儿搭车,可却为了陪我要跑到大老远的车站回家,所以我一直对他颇怀愧疚感。期中考的成绩发了下来,我还是全班第二名,第一名仍然是筱晴,在一年级的时候,我们就是死对头,在每次考试我都是班上第一,有几次考试还得了满分,她一直对我心有余悸,我一直知道,可没放在心里,后来随着她当上了班长之职,便开始冷漠我,可是阴差阳错的,我和她如今却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期中考完毕之后,便是差生恐惧,优生得意的时刻——家长会。不记得是哪个同学说过:“差生的世界,你们这些优秀生是不会明白的啦,唉,只有我们才能在这孤冷的夜里,独自流泪啊。”我其实很明白他们的世界,因为我曾经也是个差生,在一年级的时候,老师对我更是多多的批评,有一次上学迟到让我到教室外面站了整整两节课,那时候我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后来我在期中考的时候考得全科满分,老师对我刮目相看,又让我做组长又让我当中队委,哼哼,就让你们这些势利眼全都给我华丽丽的去死吧!
古珞琮似乎考得不怎么样,全班第十几名,可我依然对他怀着很大的信心。后来他加入了学校组织的足球队,我只能只身一人回家,要知道,在这十分钟的路程里,没有人和我聊天是一种很寂寞的过程,让我有种度日如年的感觉。
薛青这时候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认得她,是隔壁班的女孩,我和她是对街住屋,她家是饮食为生计。我和她并肩走着,她应该算是我的朋友吧,再后来,我和她成为了“路伴”,每晚我不再孤单,和她走在同一条路上,是我莫大的幸福,即使没有禤珞琮的笑脸。她很喜欢和我说她们班的事,她似乎很喜欢那个名叫余纪辰的男孩,常常说得入神,手舞足蹈地告诉我余纪辰和她发生的事,也许这就是她们班的可爱生活吧。
有时候我总会想,爱情这样东西很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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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盛夏Ⅰ」summer 2』
莫浔(2)时间过去得很慢,夏天还没有过完,我为了能和古珞琮相~的时间更多,加~了学校的排球队,和我参加的还有几个~生。我的~育细胞简直就是差得气人,然而每次发球我总是打偏,老师对我实在是~无可~,我知道自己是个败类。每次垫球我也只能最多垫到五十多~,而我也知道,四班那些~生已经垫到了三百多~,噢,我的天,我是个蠢货。排球队排练的时间简直不是人过的,每天早~五点钟就~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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