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已经发出来了,漏看的各位客官可以过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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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那多的小说,人家穿越时为了得到爱情。
可是!天杀的!难道她穿越却是为了娶那三个妖艳女人!?
那个白痴的义父咋就没看在她是女儿身的份上让她安安稳稳,却老神在在说什么人在江湖不好呆,硬是让她女扮男装娶了三个看着她流口水的女人,还好意思留下一封莫名其妙的信就云游四海去了!
好死不死,遇上一个可怜兮兮如她远在不知道哪个时空,那亲亲阿母的女人!
家里头那三个哀怨万分,天天称自己是活寡妇的女人看着那突然冒出来的小可怜,顿时**狼牙虎齿!一个不爱进她们房间的“夫君”都够惨了,还让一个从石头里爆出来的女人抢老公,那还得了?
一个头,两边大!为了那可怜兮兮的女人,她只好硬上了!娶就娶!反正她不是没娶过!
为了千里寻娘,一个大男人冒着风吹雨打,上山下水,不惜把自己弄成山野猿人的模样!
好不容易,终于打听到那个跟家里那个顽固老头一吵二闹三上吊的女人的下落,却没想到那个貌如十七八的亲娘,竟然嫁入“豪门”做起人家四少奶奶来?!
跟人家小乞丐儿打听打听,人家还好心看了他两眼,连声说两句“兄弟,哥跟你说……”
什么?人家庄主年轻俊秀,心底硬好,貌若桃花,俊如潘安?
他娘果然害人不浅,钓上人家“年轻小奶娃”。
既然抓不回他娘,他只好向那年轻俊秀的庄主好好沟通……
没想到……他的脸干吗红了?
(未完待续)
老人家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是他们忽略的一个问题,通常只有早起的笨虫才会被那只勤奋的鸟吃吃进嘴巴里,对于晚起的虫子,那些鸟儿通常对他们是无可奈何。
“我说女儿啊!你再不起来你就不用再回公司‘活受罪’了!”因为她这条鲜活“鱿鱼”将会被她的大老板“煎炒煮炸”一回,然后不得翻身。
“娘啊~~”那女苦主从枕头里传来闷闷的鼻音声,像是快要断气般“如果你不是一个屁股往我腰上坐,你女儿我早就起来了!”说话,她家阿娘虽然身轻如燕,但是好歹地球上有个叫做“地心吸力”的东西,再咋轻的东西往你身上一个快速加突然的弹跳落座,任谁都受不了,更何况那个位置还是她那纤纤细腰!没折断都算不错了!
本应该称之为妇女的女人,瞪起两条细眉,恶狠狠地盯着还缩在被子里,连头都没让她瞧见的女儿。养女二十年,她这个做阿母的脸上倒没有多少岁月的痕迹,额头上本应该出现的四五条皱纹一条也没出现过,圆滑的鹅蛋脸倒保养得宜的像耀眼的青春女性。时间的岁月似乎没在她的身上落下多大的痕迹,甚至没有把她老爱幻想做梦的天性给磨去掉。
“林惠!”坐在女儿身上的林母见自己的女儿还没有起床的倾向,不禁愤愤地两脚踏地,再给她来个千斤堕,那冲击力让身为女儿的林惠猛一抽气,头跟脚顿时往上翘起。
“林招娣!你打算要你女儿的命吗?”她家阿母美归美,就是名字可不是一般的俗,“招娣”、“招娣”一听就知道是老一辈想儿子想疯的特写!可惜她的上面全都是阿姨,没一个舅舅,真是天命如此呢!
“我没要你的命!只是想告诉你,你快迟到了!”林招娣把手上一直拿着的电子闹钟往女儿的脸前一放,修长的食指正好指着那显示九点的位置上。
林惠不禁再次叹气,既然不能把身上的阿母弄走,她只好靠自己的一身蛮力,艰难地翻了个身,让林招娣四平八稳地坐在她的大腿上,她搔搔自己那头短短的秀发,她跟林招娣真的挺不像一对母女,虽然她明明就是从林招娣肚子里爬出来的,可是林惠身上就是没有一点跟她母亲一点相似的地方,就像她的亲朋好友说的那样,她根本是她父亲的翻版。除了身上多了两块肉,腰身上没有男人的粗狂线条,她连样子都长的像时下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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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的酒吧』
第一章.~的酒吧g市,是南方出名的几个大城市之一。出名的主~原因,是因为g市临海,一条g江河与大海直接连接在一起,成为了出~~贸易的重~关~。同时,这个也是一个第三产业、也就是娱乐产业发展得很发达的城市。只~你一~市区,你就可以发现,在市区内遍布大大小小的酒吧,迪厅,歌厅。至于~有什么桃色、不道德、甚至是不合法的~易就不得而知了。来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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