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之初猛听见妈妈的叫声,猛翻身,看着妈妈,发着呆!他的灵魂,还在寻找他最爱的仙女!
妈妈拿着笤帚,很快地扫着地:“发什么呆?快起来,你表姐的时间,就是金钱那!我们可不能耽误人家。快起来,把咱家的那只乌鸡杀了!”
任之初用手,用力地挠着脑袋,感觉有些头痛。可能是因为昨晚听夜莺的吟唱,睡的太晚。刚刚,又做了一个梦。或许,那个梦,是真实的!
他咧着嘴,在妈妈的监视下,懒洋洋地从被窝里爬出来……
妈妈看他起来,就出去了。
他穿好衣服,坐在炕沿上,弯腰拿起鞋,突然想起一件事,冲着外面喊道:“妈妈,你让我干啥?”
“把咱家那只下蛋的乌鸡杀了!等你表姐来了,好招待人家呀!”
“我怎么敢杀鸡呀?!”任志初吃了苦瓜一样咧着嘴!
“我知道,你来帮我抓住,然后按住就行!”
“哦!知道了。”任志初跑出门,直奔房后的鸡架。那个鸡架里,其实只有一只小鸡。妈妈虽然很想养几只鸡,可是现在的贼很多,特别是收大鹅,鸭子,小鸡的贩子,进了大门,如果见不到人,就都偷走了。原来,他们家的那几只小鸡,就是被贩子偷走的。从那以后,妈妈就没再养鸡。这只鸡,是舅舅送给妈妈,让她养养身体的。这个舅舅,并不是妈妈的亲哥哥或者亲弟弟,却比亲舅舅还亲!
任志初跑到鸡架前,看着那只乌鸡,想起那是舅舅送给妈妈的,一皱眉。
他没有抓那只乌鸡,翻身来到厨房,看妈妈正磨刀,迟疑了一下说:“妈,那只鸡,不是舅舅送给你,补身体的嘛!”
妈妈扭头,吧嗒下嘴,说:“让你抓,你就抓来就是!”
任志初迟疑了一下,返身,又把小鸡抓来。
他一只手拎着,不停扑腾的小鸡,一边撅着嘴,靠在门框上。
妈妈看了他一眼,麻利地从碗柜里抄起一只碗,说:“乌鸡的血我吃,还不行,走吧!”
来到外面,任志初拎着乌鸡说:“妈,都是一家人,何必那么客气呢?”
“什么话呀?一家人,也不能慢待呀!再说,你表姐为了你的事,也没少操心,一只乌鸡,还过分吗?”
“我不是说过分!她帮我,我知道,我以后会回报她的。”
妈妈看了他一眼,叹口气说:“你一个穷人家的孩子,怎么报答人家呀!”
“我还能穷一辈子呀?我一定要创出我的事业来!”任志初瞪起,一副黑框眼睛后的牛眼睛,几乎在喊。
妈妈看看他,微微一笑:“快点来吧,一会客人来了,我们还没准备好呢。”
任志初看了妈妈的表情,心里很不好受,生气地把小鸡按在木板上。
……
一辆出租车,行驶在崎岖的山路上。老爷岭,属于长白山的一段。山势不是很险峻,但很高。深山里富含药材,木材和野生蘑菇等资源,凡是住在附近的村落,都还算富裕。可是再往里,进入山深处,道路交通十分不便,就算有再多的好东西,也卖不出去。因此,这里的客车,一天只有一个来回。
车里坐着孟娥和黄妃。
孟娥看着熟悉的山路,想起小时,和任志初一起上学的情景,扁着嘴,甜甜地笑着……
车突然慢下来。孟娥向车窗外看去。哦,前面拐弯,是那个很陡峭的山坡。现在不算陡了,是修路时,让坡度稍缓了一些。还记得,六年前,她和任志初上学,每次走到这,任志初都要拉着她,才能翻过这个陡峭的山坡。她还清晰地记得,任志初温热的手,**地握着她的小手!
孟娥低头,看着右手,左手轻轻地抚mo着……似乎手上,还保留着往日的温度,还蠢动着往日痒痒的心动!她的心,随着痒痒的跳着,抿起嘴,用洁白的牙齿,轻轻地咬着红润的上唇,品尝着刮出来的甜甜的滋味!
“孟娥,你说,你的弟弟,真的很善谈吗?”黄妃饶有兴趣地看着别致的山景,随意问道。
“嗯?”孟娥一愣,随即笑道:“是啊!你别看他平时少言寡语,一说到正事,他可说的是硬语盘空啊!”
“硬语盘空?!呵呵……”黄妃转过头,看着孟娥,一撇嘴,笑道:“你说的,是不是有些过呀!一个山沟里的孩子,真的会像你说的那么厉害!?”
孟娥斜着眼睛,哼了一声:“不信是不,好,等你见到我那个弟弟,你就知道,我送给你的,绝对是中国的比尔盖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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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二~醋海浪~!』
“比尔盖茨?!呵呵……”黄妃~一把孟娥:“~说~玄了!如果真是比尔盖茨,你会让给我?!”孟娥心一跳,僵住了!黄妃~看见孟娥的表情,知道说错话了,忙~释道:“孟娥,我只是和你开玩笑开惯了,说走了~,你千万别见怪呀!”孟娥拍着脑门,笑道:“呵呵……你看看,你都把我吓傻了!我跟你说实话,如果那不是我弟弟,我才不会那么傻,让给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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