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1
看完了《我是特种兵》,我最喜欢伞兵,最欣赏小耿,最同情小庄,卫生员与伞兵最好玩,我曾经最像老炮,最敬佩强子……我想起了以前在部队的很多经历,特别是一开始小庄到夜老虎侦察连那段,好像我以前在部队的警侦连。虽然片中特种部队一些事情有点儿夸张,但是这是确确实实的部队生活,这就是我曾经过着的军队生活,而且是我一直以来所向往的纯粹的军人生活。他是一名特战队员,而我则是一名侦察兵,我一生都以当过兵为骄傲,我一生都以侦察兵为光荣,我永远都是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
我写的这本书,是一本小说,为什么是小说呢,是因为它比较短,这里面除了人名假的以外,其它都是真的,信不信由你。
创作这东西呢,是很主观的,有了你们的批抨,我会继续跟进的。——StephenChow
我想创新,可以从好多方面入手,但是只能从前人所做出的基础上出发,或许这叫做模仿吧,但是在合适范围内就是创作新东西,这未必不能激发灵感,再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些东西。——题记
谨以此文献给我那火热的青春,献给我那光荣的连队和部队,献给那帮同生共死的战友。
2008.12.12——2010.12.5作者
序2
痛并快乐着
清晨,鹅毛大雪神奇地把世界变成了白色童话,新一轮太阳,慷慨照得树花晶晶亮。
当一切都在冰寒中沉寂时,步伐的铿锵,踏醒的不仅是沉睡的大地,还有破晓前最末的一点残梦,更重要的是他心中澎湃已久的豪迈。
“当兵我会后悔两年,不当兵我会后悔一辈子。”
所有的疑难在这句话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在军营中,望向每双率真眼睛,似乎看到最动人的风景。
从儿时的革命战争片,到这两年热播的《士兵突击》,还有最近的《我是特种兵》,我不得不佩服这一群铁骨铮铮的男子汉,更欣赏眼前“兵气十足”的他,生命中等待的一个人。
2008年12月11日,他暂别了舒适自由的大学生活,暂别了亲朋好友,暂别了我,去了曾经梦想的地方——部队。
羡慕、欣赏与不舍在我心中交织成一首送别曲,望着远去的车,忽然感到心里多了一块空白地,不知道为什么。时空的距离,让我们重新拿起手中的笔,用邮票传达彼此的生活和关怀,也许就是这样断断续续、续续又断断,信封的积累架起了“天涯无忧心渐近”的桥梁,萌发着爱苗。
2010年12月6日,他又回到了我们身边,见面那一瞬间,陌生又熟悉,又红又肿的双手、干裂的双唇,不经意地被我瞥见,不经意地被我心疼。两年毕竟是两年,其中的生活他是最懂的,希望我可以和他一起懂。
当兵是苦的,当兵也是甜的。苦在摸爬打滚额头的泥巴,苦在晨练时迷离的双眼,苦在拉练时爬出的脚泡,苦在驻训时摔疼的两腰,苦在外面世界陷入寂静时的孤单与思念......或许帅气就在额头的泥巴上显耀,最终成为女人迷恋的标记;或许清晰就在迷离的双眼中放大,最终放大成洞察整个世界的坚定;或许成熟就在脚泡中孕育,最终磨成厚厚的老茧;或许坚毅就在摔疼的两腰间屯集,最终将结实、**不屈;或许对爱情的执着与专一就在孤单与思念中沉淀,最终培养成了一个好男人。也许这些都不是苦也不是甜,是一种收获,一种回忆,一种感情,一种不屈……
他终于退伍复员了,又回到正常人的生活,再也不用受那些苦了,却舍不得部队的兄弟,舍不得那种跑完几千公里倒头一睡的充实,舍不得偶尔有酒喝的日子,舍不得以前想要离开的军营。看着他回忆部队生活的深情,我明白,这段感情挥之不去,至死不忘;再看部队的视频,更让我对他们的敬佩油然而生,他们不是人,却又是人。庆幸,回来的他,是一个健健康康的人,而不是……
“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一只曲调高亢的队列曲配上一身线条流畅的迷彩,再加上铿锵有力的步伐,谁不赞许这道鲜活靓丽的风景,谁也禁不住要多看几眼。
如今这些种种回忆,被他敲打进电脑屏幕,爬满空白的纸张,装订成一本书——《飞虎尖兵》。《飞虎尖兵》也许一文不值,也许轰动文学界,暂且不说故事情情节是否动情,只是作者真心的倾吐,已足以打动我,把它作为枕边书一点也不为过,我有幸成为此书的第一个读者,作者的第一个“桂花”,这是作者给我的一种鞭策和鼓励,我将永远珍藏于心。
——李远芳
2011年2月13日星期日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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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军入伍』
韦存金一家乐得炸开了锅,对他们来说这绝对是这个家庭有史以来的一件大喜事。韦存金一拍案:“后天我们全家请客摆个2、3桌,~亲戚朋友都来,这可是我们家的光荣~。”他这几句话说得真的很够~。金银花:“对,我们小虎也能出息了,应该贺一~,也为他送行。”~那一句话小虎倒是在意了,这是他人生中第二次离家,但是这次却是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北方的某个地方,那里有~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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