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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女子》

第1章一、彼年韶华

作者:Sany 阅读字体选择:小字

(一)1℃慢慢爬

还记得我得问题么?芳站在落地窗前瞭望着远处平静的海,映着夕光,分外淡然,这是个回忆的好时节。或许你都忘记了吧,我是用QQ传给你的,在我明确知道你并不在线的时候,而你也很好的正如我所料想的那般没有任何回复。呵,想起了没?或许仍是没有。

“1℃的温度有多暖呢?”我只是想再一次的重复给自己听而已。我想当时你肯定和大多数人一样诧异,这是哪跟哪呀,多么怪异的问题,其实我也觉得它很没谱,只是在看了一个故事后,有感而发。至于这个故事,好奇么?如果有一天你想追本溯源了,第一,可以利用网络搜索,当然这样的结果,大概是要用到你缜密的分析能力来进行精确的排除了。第二,那就耐心的等待吧,在接下来的某一天,我会向你诉起这个故事。

不觉得太阳已经完全淹没于海平面之下,月亮还没升起,在这刹那的黑暗中,海,幽暗的可怕,似乎随时都有千百双黑手突然袭击,将沉思的人拽入其中吞噬。不禁的打了个冷颤,因为我着实的感到了一股冷流由指尖通贯全身。木然的摇了摇手中的茶杯,呵,原来只是茶凉了。

我喜欢看星星,只可惜去了那么多城市,也只有在家乡才能看清那漫天的星,只是今夜没有。我也喜欢听音乐,尤其那种带着淡淡忧怨的悲伤。这是从大学才开始的,现在想想或许那时迷恋上喜庆的音乐会更好些。茶凉了,也就不适宜喝了,有人说,这样的茶有毒,呵,天知道呢?只管顺手倒掉就好,也不费力。梳理着思绪才发现已走到镜前,我亦喜欢审视镜中的自己,从极瘦到略胖,到个子缩水了又突然长高(高跟鞋的作用),到头发直了又弯了,到泪风干后的笑脸上又映出两条小溪。我尤其喜欢镜中那双小的可怜的单眼皮眼睛。有人说从其中他们读出了我是有故事的。此时CD中唱着那首《画心》“爱着你像心跳难触摸……”兴起时,我也会跟着哼唱,然后安静的听着自己的声音在屋中空空的荡着。

原来黑夜可以这样孤独,原来岁月可以这样折磨,这是我那时的感受。

都两年多了,到今天,第780天的今天的零晨,坐在桌前,点起台灯,记日记是我的必修课。

我叫芳,刘芳,22岁,大概长辈们希望我可以做些流芳百世的事吧,只是我过于不争气了,长相一般,身材一般,性格一般也就算了,更重要的是我知识一般,文才一般,交际一般,就连引以为傲的学习**也从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起走了下坡路。可以说是一无是处的全无新人了,要强说有,大概也就那点执着的勇气做支撑吧。执笔于此,忽的觉得左脑的水与右脑的粉末经大脑思索振荡以混为浆糊,东南西北,山川河流顷刻间隐匿于混沌。难道,我这滔滔的思绪真要交给眼下这个不入流的笔者么?此时宠物狗豆豆正在不远处用它特有的黑豆子般的眼睛无邪的望着我,像婴儿,这一瞥间,让我明白,眼下也只有这个不入流的笔者才能盛任我的思绪,因为那是我的。

许多人都说回忆是最钻心的苦毒,而我,正欲饮毒。

(二)离家求学

要开学了,是妈妈送我去的,和其他外出求学的人一样,我们搭乘了4个多小时的火车从1个熟知的城市过度到另一个陌生的我即将生活4年的城市。

没有欣喜,没有不安。

只是,坐车———好累。

因为是提前一天到的,所以站外并没有学校的接站车,出了些小插曲,还好最终顺利抵达了。学校也仁慈的让我们在宿舍中睡了第一晚。

接下来的一天则是在办理入校、入宿、买保险、领军训服等等一大系列的繁索中度过。恼人的是这一切都是我独自完成的,妈妈只是远远的看。突然的觉得她好残忍,可是这一论断在后一秒便被推翻了。远离父母的蔽护,我必须独立,这只是开始!

送妈妈走的时候,我也同大多数人一样,毫无创新的拉着她的手——哭——抬眼时发现她的眼中同样闪着晶莹。

欣慰的是室友们都极好,刚认识的那夜,我们就闹的很high,毫不生疏,以至于隔壁我们同界的女生都尊称我们学姐,而我们也以小卖老的欣然接受,关上门便笑成一团。

最最戏剧的是在这晚我得到了我新的外号———“阿呆”。也不用多说,女生嘛,哪有谁会喜欢这种外号呢?在我的强烈抵制下,最终改成了“呆呆”。人家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我这是一失言得一名。唉,话说,我们玩的high嘛,就想着干脆玩通宵得了,在这种思想的左右下,我们连打了5个多小时的纸牌,一直到了零晨一点半。而问题就出在这了,人啊,总是有糊涂的时候,就在眼下这一轮,楠楠突然若有所思的说:“芳,你先走。”(意思是要我先把牌出空,她是没出路了)。对了,楠楠是我对家。而我极其失误的回答,便成了外号的核心依据。我只说了一句,而这句却有另全场所有人为之振奋的力量“我走了,我这些牌咋办啊?”“哈哈……”

(三)桃花运

和其它所有大学一样,我们按照固有的程序走完了军训、运动会,然后正式上课。虽然没了高中的紧迫感,可大学的课也不是吃素的。因为没有固定的教室,所以要担心迟到和走错教室的问题。当然有人总结说,大学的课分两种,必修课和选修课,对于大多数学生们,通常必修课是以选修课的方式上,而选修课就按无课处理。只是刚和大学接轨,我们这群毛头孩子还没脱离高中模式思维的束缚,中规中居的,自然不会轻易判逆。生活就这样在平淡中划过指尖,直到有一天平静的海起了波阑,因为我遇到了桃花运。

说起桃花运,可要追溯到我决定减肥的时期了。其实我本来是不胖的,只是高考结束后的那三个月假期,暴食狂睡,使我如同吃了强大饲料般的日渐强壮。其实我本来也是没有减肥打算的,只是室友中有个心直口快的家伙,从来都不知避会的嘲笑我,当然我知道她并没恶意。可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我是蛮吃激将法这套的人,不想被人嘲笑,就决定了减肥。用了4个月的时间,我终于练就了还算漂亮的身材。其中辛苦,一言难尽,全是眼泪啊!可能是老天感念我减肥的辛苦,就赐下了桃花缘,只是撒下的**太多,泛滥成了桃花运!

(四)七色花

NO.1

该怎样形容他呢?一个过客,一个启蒙的过客吧。他是第一个走进我生活、第一个让我觉得身边有个男生很好、第一个让我觉得男生很会让女生伤心的过客,可他也是一个从始至终都没真正融入我生活的过客。至今已很少再去联系。想想他的相貌在我的印象中已经很模糊了,像一抹暗灰,很暗很暗。怎样认识的,早记不得了。可能我是个善忘的人吧,对于像他这样的过客,除了那些实在难忘的瞬间,差不多都被掩埋了。此时,于他,我也只能想到2个画面。

第一个,是初次见面。记得那天是他生日,所以才会答应出来见他的。想想那天蛮好笑的,远远的都看见他了,我却还用抛硬币的方法决定让不让他看到我。当然,我们见面了,这样才有了后来的继续。

只是我们的对话有些戏剧

“来了?”

“恩,来了。”

“跟我走吧,去我朋友那,他们等着给我过生日呢!”

“喔,去你朋友那,”我淡然一笑“好啊,那我送你去车站吧!”

从见面到分开,大概只用了20分钟。

在我转身离开的刹那,他抓住了我的手腕,1秒、2秒……我们以这种姿势僵持着

“我们还可以见面么?”

“当然”我愣了一下,也就这么一下子,让我破冰而出,想去慢慢学习和男生想处了。

另一个,就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有始有终吧。记得那天天气很好,我穿着白色T恤,蓝绿大印花的长裙,女生们说它像少数民族服装,我笑,我本来就是少数民族,如果生在古代,我该是郡主的;男生们说,喂,你怎么把桌布穿来了,我亦笑,没准缝合一下,还真能当桌布,一物二用不错。

学校外有一条战争年代修建的运河,我们坐在河边谈心。

他看着我,若有所思“你变了。”

“人总是会变的。”我淡淡的回答。目光注视着潺潺的流水,可能我天生对水有着异样的亲切感吧,不管怎样的水我都喜欢。瀑布的豪壮,湖泊的淡然,溪流的恬静,它们有不同的性格,却同样让人平心静气。我喜欢那种超然的感觉。

时间是会改变一个人的,我没说出声来。

他,是强,张强,一个淡出淡没的过客。

NO.2

他,是那种表面上看去斯文而呆板,可骨子里却生机勃勃的男人。认识时我们都是一年级,我大一,他研一,所以我猜想,他比我大4岁。

我们相识的时间蛮长,可接触的时间却短的只有一个月而已。曾经我以为他也永远的淡出了我的生活,只是这次我错了。断开联系的日子里,我们谁都没有改变联系方式,虽然我曾把它删掉,可是在2年后的七夕,我还是认出了那个号码。

他,是宏,王宏,一个很大男子主义的男人。

NO.3

想到他,有点苦涩的甜蜜。他的外貌并不出众,甚至可以用矮胖来形容,可他的心却是那种极细致温柔的。在他面前我可以无所顾及的大耍小姐脾气而不必担心他会生气,他也说我任性,可每回都会补上一句“任性也可爱”把我逗笑。在他的宠爱中,我也曾想过做他的新娘,他大我6岁,可那没什么,然而缘分就是这样可笑的东西,他会不停的变换着编排,转来转去,直到把你转晕。

他,是晓为,王晓为,一个让我内疚过的男人。

NO.4

他,高大魁武,只是走路姿势太过拉遢,左摆右晃,有点像《大话西游》中的那个武士,也许他自觉很酷吧。他是我的家乡人,是被朋友的朋友拉到一块的,当然那时朋友的朋友并不知道我有男友了,否则不会在饭局上想把他介绍给我,搞的气氛尴尬,像凝胶,有那么一瞬滴不下来。现在想想,我们不该认识的。

他说他最喜欢陈小春版的《我爱的人》,因为和他很像。他唱歌很好听,常带我去KTV唱给我听,而我也就是这样个性的人,不喜欢唱,却喜欢别人为我而唱。大概是我五音不全,外加绵羊音的缘故吧。

至于这首《我爱的人》,只听他唱过一次,在校门口,他说了句不想再唱这首歌了。

他,是虎,于虎,一个让人不敢相信的男人。

NO.5

这最后的**又该怎样形容他呢?他大概天生就是我的克星吧。

我一直都相信我们是缘定前世的,所以这辈子才会那么千里迢迢的相识、相恋。可他偏偏又是个能让我痛彻心扉的人,亦或我也让他痛彻心扉过。我们深爱对方,只是爱的路途那么折磨,那么交结,爱恨交织,早已扯不出头绪。可是就这样我们却也携手走过了780多天。我说过缘分是种可笑的东西,它的编排也无人可以洞悉。

前些天,我把空间的个性签名改成了“故事的结局——未知”,也许这样最贴切了。我所知道的只是那些走过的日子——未来——走到那步自然明了了。我懦弱,所以不猜,只看,结局。

他,是侃,荆侃。一个曾让我读不懂的男人。

他们,出现过,或走或留,错杂着我的生活。

至此,故事,真正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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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暧昧进行时』

小时候从来不会~时间过得很快,可随着年龄的叠加,岁月的累积,那种逝~~年的~~来~清晰。有时一天,仿佛只那么一瞬而已。转眼在大学里都晃过了半学期,在一切早已成为~悉的定式后,我们这群宅~最常~的消遣就是玩网络。除了聊天,看花边新闻,我们还玩一种~劲乐团的游戏(现在似乎已经没有了)。而我在这时也~的~恋~了现代诗的幽婉。相信缘分么?曾经有人这样问过我,~翻当时的笑而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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