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之时,曾收到过一封情书,虽没有多少明显的爱慕之言,却能感受到一份喜欢的心情,但凡一个退学的女孩子,在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况之下写信给你,就多多少少对你有点意思了,即便当时的金辙情商不是很高,也会有感觉的。写信的少女叫雅,红扑扑圆脸蛋,还有往两边下塌的小鼻子,嘴巴有些叉,笑的时候双眼眯成一条缝,虽然个子不是很高,却是一个很要强的女生。
读书初一之时,和金辙是邻桌,那时金辙时常喜欢跟班上的女同学开玩笑,说话也挺幽默风趣的,这油嘴滑舌之功,跟小学时和老五一起叱咤风云之时磨练出来的,再加一点盐添一些醋外加部分佐料,这副无坚不摧的装备自然深受女孩子们的爱戴了。
那封信,金辙看过了,有人爱,自己当然十分兴奋了,却无法将这兴奋延续下来,只因为雅并非他初中时期一直暗恋的对象,包括后来的初恋情人芳也不是,金辙所暗恋的是红嫣,这一点,金辙的兄弟们倒十分清楚。因为这个原因,金辙甚至没跟雅回过信,雅写给他的信,在不久之后,就被撕得粉碎了,直至化为灰烬。
退伍回家之后,与芳还在痛苦的分离之中,为回复之前所谓的海誓山盟,为了回应芳在断桥之上脱口而出的“分手”二字,更为了从初恋失败的阴影之中脱离出来,金辙选择了自暴自弃。
再见到雅,是过年之时在镇上碰到的,前几次,都扮作陌生人,视而不见,未曾想,遇到的老同学越来越多,雅也在后面,一直不曾开口说话。都已过去五六年了,往事早已抛之脑后,金辙主动跟雅打了招呼询问她这些年过得如何?找没找到自己的另一半?……
而雅再见到金辙,似乎有些措不及防,更不知该如何面对。雅终于开口说话了,因为之前那封信的缘故,金辙陪她在镇上逛了几圈,聊了很多的话题,更多的是吹嘘自己在部队的一些经历,这也是女孩子最喜欢听的了。
不知什么时候,雅来到了金辙初中时期的好友海荣家,可能是刚好从他家路过,老同学多年不曾相见,自然会有诸多话语相诉,海荣存心要招待他们,金辙就不客气了。在这个村,还有一个叫琼的女生,与海荣是邻居,荣去邀请过了,可是琼还是吃了午饭才过来的,其间自有她的缘由。
饭后,雅接受了金辙的邀请,翻过一条小河沟就到了家,为所谓的家莫不过是八九间木质结构的瓦房组成的,破败不堪的样式,令人一眼就想到贫穷。雅似乎并不在乎这么多,而金辙却早已习惯了并以此而自以为豪呢,虽然他不知道这自豪出自何处,多半是以自己是家里的独苗而自豪吧!
时光转瞬即逝,玩了一会儿,海荣和金辙就送雅回家了,路上雅却邀请海荣与金辙一起到她家做客,反正是空虚跟寂寞,就答应了,我们都是同一个乡的,再说不消十几分钟,就到了国道,叫一辆三轮摩托车就到了雅所在的村落。两个大男人在夜里造访一个姑娘家,此时想起来就似雅带着两个路边捡到的对象回家让父母挑女婿一样,当然,金辙是最后的胜利者,无论是形象还是行为举止都稍好一些,他都习惯于给人留下极好的印象,再说雅也曾经对自己产生过爱意,所以一切都变得很顺利了。
又是一个赶集的日子,与雅再次相见,还有一位叫蓉的女同学,蓉就要结婚了,她邀请了雅跟金辙,同时还有一个跟金辙一起入伍的同乡战友阿兵,在镇上还遇到自己的几个结拜兄弟,分别是老五、老六和老幺,最前而是琼、建英还有一起长大的玉儿,走在一起的是蓉和雅,最后面是金辙的弟兄们,在那一刻,似乎又回到了那个纯真的年代,被鲜花簇拥着,仿佛每一朵鲜花都是为你开放的。
大年初二,金辙正在家里打麻将,雅来电话了,是叫他出去玩的。雅和蓉一起过来的,金辙跑了一阵,有点热,干脆就穿一件衬衣了,这是上火的特征吗?或许是吧,自从跟芳有过第一次性经历,之后就开始对年龄相仿的女性开始神往了。
仿佛并未在家作过长的停留,以及到底有没有到过这家,如今的记忆是朦朦胧胧的,雅上了三轮摩托车,当金辙挥手向她道貌岸然别之时,雅牵住了他的手,而金辙却显得十分麻木,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雅走了,而金辙却还没从这充满质感的纤纤裂玉手的细腻之中逃逸出来。
蓉结婚,雅、阿兵及他女友,当然还有金辙,组成了一支送亲的拉拉队,婚前的那个夜晚,一帮人在蓉的娘家度过,唱歌、看别人送彩礼、打牌,当然还有牵手,已成为那几天最为快乐的事了。在那一刻,金辙是如何思考的,自己也搞不清楚,只是在想如何从失恋的阴影里脱身而出,却没意料到会因此而掉入另一个深渊。
蓉进入洞房,等待着他的如意郎君,而一旁的人呢更多的是羡慕,虽然蓉的婚礼在物质装饰上还显得有些羞涩,却也算找到了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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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最美』
就在送亲当天,金辙与初中时的班花~姑娘邂逅了,~正在走亲戚窜门哩,同~~亲一道,~依然是那么的~~,那么的楚楚动人,毕业时她特意送过金辙一张靓照,照片里她撑一把~雨伞,好似在为某个人而等待。这一~子,与~的点滴记忆顿时浮现在眼前,~知后事,请准备好了啥,这就仔细道来。读书时,~给人的印象是不但泼辣而且特别爱哭,她哭的时候,金辙总是逗她开心,待~心情好转之后,又过来跟他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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