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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的小鸟》

第2章名落孙山(2)

作者:今且涧 阅读字体选择:小字

至于因为适应不了环境而精神崩溃的学生,金辙的身边还有一个,他叫海龙,这人运气就不如金辙了,能在父母亲和同学们的帮助之下很快的解放出来,海龙的家和金辙外婆挨得很近,所以金辙时常去看他,并将自己的过去讲给他听了,希望他能早日从自己的城堡里爬出来,金辙的话也只能起一定的促进作用。听说他在一两年以前,有了些好转,虽然似金辙一样荒废了学业,却能自力更生了,当是一件极好的事。有些时候,某些事情,有的人能很快从困惑之中走出来,而有的人却要用很长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或许是他们考虑得相对成熟一些,而金辙呢,还没搞懂是怎么回事,就去忙别的了,所以到现在还是一事无成。

高中时的感情生活,除了与芳及嫣的通信之外,除了对静的暗恋,还有很多值得爱的女生,因为有天渊之别所以也没开过口,只因为自己是个十足的差生,哪有面子去向成绩好的同学谈这些事情。还记得金辙曾写过一首情诗给班上的一个矮矮的胖胖的女生,在诗中夸她有红扑扑的脸蛋,生一樱桃**,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很是迷人,并且在信中选择了约会的地点,离校门口不远处的拐角,结果你也许早猜到了,她没有来,而金辙在那里等候了半天。

上文曾提到过,二班有两位长得极漂亮的女生,一个是静,另一个则是杰,杰是那种乖巧型的小女生,走起路来小辨子一跳一跳的,煞是好看,杰是身处在离异家庭,也许过得还很幸福,因为他的继父似乎对她极好,这里有必要提到她家的生活条件很好,她的继父是个酒厂厂长,母亲也在政府上班。

对杰的单相思,那是因为她的纯洁无瑕,那是因为在她的眼神里看不到一丝这个社会里的渣滓,也许是喜欢,所以才给予这么高的赞美吧,对她的感觉,就好似初中时对嫣的那种感觉,这种感觉一直延续了好多年,直到金辙与芳相好的那一天,才淡漠了。杰是他心中的圣女,哪怕她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至少在他的世界里维持了很长一段时间,是她给以一种精神支柱和生活动力,是她让自己日思夜念而忘记一些让人倍感窒息的轮回,是她带金辙进入了另一个不可思议的崇高领域,谁也不知道,谁也不清楚的如天堂一般的境界。

要到毕业的时候,杰再没出现,金辙的感情世界再次转移到附近一位,非常老实的,她叫琴,琴一直沉迷在书本之中,金辙并没做其它举动,只是时不时去问她一些不懂的习题,她从不曾拒绝,所以金辙打心眼里感激她,因为之前没认真过,基础差得很,这临近一个月的刻苦学习,没能使自己的成绩有所提升,至此,有了高考之后,就连去看成绩的勇气也没有,哪怕金辙并不是班里最后一名,却也差不了多远了。

去当兵之前,金辙回母校去取团员档案时,见到了自己的班主任,这一次似乎再没有以前那种感觉,心里面不再有一丝恨意,而是感激涕零,老师这次带的是复习班,金辙上了实验楼三层找他,一开始便面带笑容的叫了一声“@老师你好!”老师吃了一惊,他也笑道:“这不是金辙吗?最近都有什么打算呢?”金辙兜里带了他最爱的香烟,递给他一支并为点上火,回道:“我马上要进部队了,这次过是取团员档案,这不过来请你签字呢?”老师道:“也好呀,去部队好好锻炼锻炼!”

金辙也不假思索的答道:“嗯,进部队的主要目的是想考军校。”老师道:“这也是一条好路子,读书不是唯一的出路嘛,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把事办完,相互客气完毕,因为时间匆忙,便作别离去了。

下午,过来的玩的时候,与琴不期而遇,看到琴的时候,金辙和芳在一起,两人已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且还手挽着手呢。琴也许是不好意思,没聊多久,便离开了,离他的世界越来越远,她有她的方向,金辙也有自己所谓的方向。

在实验楼,金辙还遇到了与他同名同姓的同班同学,那小子比他大一点,同学们都叫那小子大金辙,还记得,老师每次喊到他们的名字时,二人都刻不容缓的站了起来,有的时候两人干脆一起回答问题。大金辙成绩稍好一些,所以过来复习了,当两位老同学不期而遇之后,就说起了高考成绩一事,人与人不能比呀,一比就出差距了。那个场合,芳和金辙的另一个初中同学都在,金辙为了面子,赶快叫他住了口。没面子的事,还是尽量少提起,那个时候,金辙还没有勇气面对自己的过去,而现在就不同了,都过去那么久了,他和芳也分开了,早无所谓。

上高中的时候,金辙有一个绰号,同学们给他取的,叫“陀神”,这是因为他的懒散而来的,因为住校,离教室又不远,因为懒,所以常常穿着拖鞋去上课,虽然学校明令禁止,却没起多大的作用,穿拖鞋的大有人在,有他自不用提。还没到教室,同学们都知道是他来了,那步伐是那么的沉重,就仿佛生活中承载着多大的负荷一样,拖鞋与地面摩擦出的声音响彻整个楼道,这就是金辙,他似乎在用这声音来发泄自己对这个世界的不满,似乎在用这声音来和周围的一切作抗争,虽然知道这是徒劳,虽然知道这是庸人自扰,虽然他还假装正常着,金辙依然是金辙,不会被这个绰号所湮没。

金辙是个很爱运动的人,这从初中时就表现出来了,在高中也是如此,特别喜欢打篮球和乒乓球,不过,却没有什么突出表现,只能说是喜欢而已,打篮球因为个子不高,自然无法取得一些成绩,就是为班争光也没做到,至于打乒乓球嘛,虽没怎么比赛过,却也有不能战胜的对手,可能是因为自己的心理素质不是很好,所以只能停留在喜欢的境界吧,可能的话,如果进了国家乒乓球队,说不定他也会成为一个世界冠军呢,这都是后话了。

因为是理科班,所以班上下班的女生很少,七十几个人里,女生十来个,长得好看的就更少了,除了静和杰,再就是两个成绩好得很的女生,一个琴,一个则是如萍,再就是长得一般的,以貌取人这也许不对,暂且不提此事,虽然容貌既不是很丑也谈不上美,她们却是班上的原动力,比如一个叫毅的女生,平日就平易近人,班内搞活动都能看到她的影子,还有一个叫芳龄,一个叫什么也记不清楚了,她们都是开朗型的女子,很好说话,比较特殊的是那个记不名字的女子,性格似乎要强一些,不过她也看《洞房幽默》一类的书,还抢着看呢,她的成绩一般,不好也不坏,能考上个大学应该不成问题。芳龄这人倒很随和,有的时候也会发脾气,却从不计较,其实人也长得不错,和金辙有过几次交往,谈不上有什么特别的感觉,若能做一个朋友,倒是一件极好的事。

还有一个妹妹值得提一下,她姓蒋,成绩挺好,不过脸上有一些斑点,同有学都说那是麻子,她笑的时候,其实极好看的,对于我这种近视眼来说,只要离得不是很近,有时能看到她的笑也是一种享受。

班内有个姓蕃的女生,有时候和金辙倒挺谈得来的,她曾说过很喜欢金辙写的东西,有种独特的味道,只是说不上来,其实那个时候,写的一些东西,还夹带些文言文的味道,艰涩难懂,哪有她说得那么好,现在知道了,写东西最重要的是简明易懂,最好是没上过学的人听到之后,都明白是啥意思,这将是金辙以后的创作原则,永不会改变。蕃,在复习时和金辙的结义兄弟春波好过,他们会有这一段,并不让人觉得奇怪,他们本是同道中人,能走到一起也是正常的事。如果是才出学校的时候还会有一些诧异,如今想起,也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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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落孙山(3)』

接~来谈谈古惑仔古惑~的故事,金辙有一个~艺的结义兄弟,这小子长得胖乎乎的,排行老六,他在高二分班后,就成了一位名符其实的古惑了,什么都敢~,当然他还是有一定分寸的了,“盗亦有道”嘛!古惑们都分帮派的,这所学校里就有不少帮派,说到他们年级就有二个,有钱有后台的当老大,没钱没势就只能当个~了。老六加~的是他们班自己组织的帮派,一~人常欺负一些同学,~金辙也遇到过,不过也有他自己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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