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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在北京》

第7章6章

作者:天人之心 阅读字体选择:小字

6章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三郎最喜欢念这句词,他说每次酒醒,他什么都想不起,点上一支烟吸几口,烟雾中只有故里最清晰。

我说了我创业的打算,三郎半天无语,他说:“兄弟,你虽然色了点,但还单纯,这个社会太复杂。”我不说话,一会儿他终于下决心地说,如果你非要坚持做的话,我给你二十万折腾去吧,我说你丫的够意思,我保证不会让你失望的。

三郎哈哈大笑,然后我听到一个女人发出了一声尖叫。

穿过地下通道去公司时,又听到了那个歌手苍凉的歌声,他长得瘦且高,还有一头乱蓬蓬的长发,多少次匆匆经过他时,都只见他闭着眼睛,一首接一首地唱,从来不会去看谁在他前面的破帽子里扔钱。

做一个流浪歌手,曾经也是我的梦想,上大学的时候,我被誉为我们寝室的超级歌手,所谓超级,是因为偶尔发挥好的时候,那种深情足以当个准歌手;而唱一些不太适合自己的歌时,走调也令其他人连称噪音污染,嚷着要打110报警,其实更为主要的一个原因是,有空没空的时候总喜欢哼哼歌曲,后来我上网了,网上的ID就叫哼哼猪,被同寝室的人嗤之以鼻。

那时候我和大学女友乐乐,经常坐在校园解放碑的台阶上,相依偎着一首接一首地唱歌,我常说毕业了我就去做个流浪歌手,那她呢,就做流浪歌手的情人,我要带着她去西藏,在雪域高原上写下我们爱的誓言,我要让我们的爱情在四季传唱,我说五年后我们就结婚,然后找个地方去种点菜、养点鸡啊鸭啊什么的,白天干活,夜里红袖添香,诗书漫卷。

乐乐在那个时候清纯无比,偎在我怀里用颀长的手指梳理她的长发,说她还要在房前屋后种各种各样的花,每天清晨醒来的时候,花香袭人,我说好啊,每天我要选出一朵最美的花,送给我最爱的人。

乐乐的眼睛清澈如水,我们都幸福的想哭,那个时候,她大一,我大三。

快要走出通道口的时候,一阵熟悉的吉他声传来,是齐豫的那首橄榄树。

不要问我从那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

……

清晨嘈杂的人流中,这首歌很清晰地传入耳鼓,心底不知名的角落,忽然间有一丝疼痛,站在通道口,静静地听完了这首歌,我又返回去,轻轻在那个破帽子里放了十块钱,没有为什么。

坐在猪头老总的办公桌前,我心里直嘀咕,他要的计划还没拿出来呢,万一他问我该怎么搪塞呢,如果他把我逼急了,我就一发狠,干脆辞职算了,反正这是迟早的事,老总姓吴,背后我们都叫他猪头老总或者猪总,以表示我们对资本家的一种不满。

猪头老总好像今天碰上什么高兴的事了,一直拿着手机在嚷嚷着,我心里想,丫的,要打电话你就别叫我进来了,进来了又叫我等半天,谁让我是给他打工呢,换过无数个公司了,尤其是私企的老总,哪个不当是你的主子一样吆喝的。

三郎一次听我说起的时候,拍着我的肩膀说,兄弟,到我公司来吧,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我大笑,我是搞IT的,跟他公司的业务无关,他的公司也并不总是在做一些正经事,那些事我永远都学不来,其实我很清楚,也许我跟他的这种哥们儿关系,只有在一定的距离之内,才会更长久一些吧。

三国演义的开头就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生活中有多少一起创业,打天下的亲密伙伴,最后因为利益而反目成仇,我的骨子里流淌的是一个文人的血液,我不想有一天跟三郎的关系因为同在一个公司而搞僵。

三郎捶我一拳,你这孙子,想那么多干吗,然后我们提起啤酒瓶,咕嘟嘟喝的满脸都是,这家伙,从上高中开始,喝酒就从不用杯子,直接用瓶子来,这么多年了,一点都没改。

老总终于打完电话了,“来来来,黄智,有好消息。”看来他太激动了,几乎要来拉我的手,看着他脖子上的肥肉因为激动而更加突出,我有点想笑,一边随声附合他,一边脑子在使劲地盘算万一他问我要计划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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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章』

7章猪头老总说有家国内著名的~件公司找~门来,想跟我们合作,现在他打算和那家公司以~份制的形式,组成一家新公司去开拓欧洲旅游电子商务市场,以我们公司的旅游业的~再加~那家公司的技术实~,在欧洲旅游电子商务这一块,我们将很快把所有竞争对~统统抛到~,这跟我~给他提~的计划刚好不谋而合。走出老总的办公室,他~给我的任务是,马~着~准备和那家公司合作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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