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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议岳武穆》

第4章第四回 秦桧

作者:筱博一笔 阅读字体选择:小字

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汴京(今河南开封),要求宋徽宗割让三镇: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县)、河间。这时身为职方员外郎的秦桧,提出了较为重要的四条意见。一是金人贪得无厌,要割地只能给燕山一路:二是金人狡诈,要加强守备,不可松懈:三是召集百官详细讨论,选择正确意见写进盟书中,四是把金朝代表安置在外面,不让他们进朝门上殿堂.当时要弭兵就得割地。北宋派秦桧和程璃为割地代表同金人进行谈判。秦桧在谈判中尚能坚持上述意见,于是又升为殿中侍御史、左司谏。后来,金统治者“坚欲得地,不然,进兵取汴京”.朝中百官在讨论中,范宗尹等七十人同意割地,秦桧等三十六人认为不可。

在宋徽宗,钦宗被俘后,女真贵族要立张邦昌为傀儡,时任御史中丞的秦桧不发一言。御史马伸等人上书反对立张邦昌,要求秦桧也签名。秦桧起先不同意,但数十名官员先后签名,马伸“固请”,秦桧无奈,只得签名。因在上书者中秦桧官职较高(言官之首),于是在靖康二年(1127年),金人以秦桧反立张邦昌,将他捉去,同去的还有他的妻子王氏及侍从等.这时宋徽宗得知康王赵构即位,就致书金帅粘罕,与约和议,叫秦桧将和议书修改加工润色。秦桧还以厚礼贿赂粘罕,金太宗把秦桧送给他弟弟挞懒任用。从此,秦桧亦步亦趋地追随着挞懒,逐渐成为他的亲信,做出了劝降楚州宋军等系列汉奸行动。

秦桧南归后,自称是杀死监视他们的金兵夺船而来的。臣僚们随即提出一连串的问题;孙傅、何粟、司马朴是同秦桧一起被俘的,为什么只有秦桧独回?从燕山府(今北京城西南)到楚州二干八百里,要爬山涉水,难道路上没有碰上盘查询问,能杀死监守人员,一帆风顾地南归?就算是跟着金将挞懒军队南下,金人有意放纵他,也要把他家眷作为人质扣留,为什么能与王氏偕行而南呢?这些疑问只有他的密友、宰相范宗尹和李回为他辩解,并竭力举荐他忠于赵家皇朝.但疑团并没有完全消除。

绍兴九年(1139年),秦桧不顾赵鼎、胡铨、韩世忠、张浚、王庶、岳飞、李纲等反对议和的上书,签订了第一个宋金和约。赵构怕事,装病躲进宫中,由秦桧代行皇帝职权,跪拜在金使面前,签字画押.从此,秦桧在朝廷中的身价提高了,宋金战和问题开始由他左右。

《宋史·秦桧传》说:“始,朝廷虽数遣使,但且守且和,而专与金人解仇议和,实自桧始。”这基本上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从高宗即位到绍兴八年秦桧再相,历时十一年,南宋朝廷大体上做了四件事:(一)养练士卒,形成一支可与金人抗衡的军事力量;(二)安集流民,恢复生产,涵养支撑政权的财力;(三)统一内部,平定靖康以后群雄割据的混乱局面(包括镇压农民起义),形成一个比较稳固的后方;(四)建立各种典章制度,使遭受战争破坏的社会秩序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这都是立足于守与战的。正因为如此,才保住相当于北宋时期三分之二的版图。

就高宗当时的思想状况来说,是经常动摇于和、战之间的。靖康以后,群雄割据,义军蜂起,如果高宗专意求和、乞降,谁愿意投到他的麾下去当陪臣?事实上,当时四分五裂的局面,很快能统一起来,各种政治势力很快能聚合起来,说明高宗还没有把“抗金恢复”的旗帜丢掉,还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建炎年间,南宋政权立足未稳,金人必欲消灭而后已,高宗有心乞和而不可得。建炎三年,高宗被金人从扬州一直追到明州,追到海上。建炎四年,金军从江南退出,高宗从温州回到越州,再回到杭州,南宋政权才逐渐立住脚跟,先后出任宰相的吕颐浩、赵鼎、张浚等人,都是立足于守与战的。虽多次遣使通和,大体上都是从策略上考虑的(秦桧除外),按照吕颐浩的说法是“贻书以骄之”,“示弱以给之”,“出其不意,乘时北伐”。绍兴二年,吕颐浩请求兴师北伐,绍兴四年赵鼎请求御驾亲征,绍兴七年张浚请求高宗驻跸建康,高宗虽然不十分坚定,毕竟还是同意了。

高宗专意乞和,则是绍兴八年秦桧再相以后的事。正像朱熹所曾指出的那样:

“秦桧之罪所以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以赎买,正以其始则唱邪谋以误国,中则挟虏势以要君,……而末流之弊,遗君后亲,至于如此之极也。”(《戊午谠议序》)

秦桧“始唱邪谋”,应该从他代徽宗上书完颜宗翰算起,在那封书中明确表示“世世臣属,年年进贡”,因而深得宗翰的赏识,宗翰把他推荐给金太宗,金太宗又把他赐给完颜昌。南归以后,初见高宗,即首建“南自南,北自北”之议,进呈了代拟的乞和“国书”,这份“国书”后来改用刘光世名义发出,高宗因之许以“朴忠过人”。但这时南宋的军事力量正在逐步加强,主战派在朝中还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金廷掌权的宗翰一派,还不愿放弃消灭南宋的主张,高宗也还动摇在和战之间,所以,这一阶段持续的时间较长。直到完颜宗翰死后,完颜宗磐、完颜昌掌握了金国的大权,对南宋采取了诱降政策,秦桧东山再起,主战派在自相倾轧中内外受挫,高宗才逐步转向专意乞和。

秦桧是在赵构委托他充当对金投降的全权代表之后,才开始进入朱熹所说“中则挟虏势以要君”阶段的。进入这一阶段之后,朝廷一切重大举措,都取决于秦桧,高宗几乎不可能独立作出任何决定。秦桧在南宋王朝中所处的地位,便不再是居于皇帝赵构之下,而是能够玩弄赵构于股掌之上,是赵构必须仰承他的鼻息的一个人物了。

当时有个叫胡铨的官员反对“讲和”,并上奏章乞斩秦桧之头,就正是在秦桧挟金人之势以要君的阶段所奏进的。他立即受到秦桧的打击,由秦桧亲自拟定,把他贬往“昭州(今广西平乐县)编管”。他因“妾孕临月”,想稍迟数日起程,结果被临安府“遣人械送贬所”。几天以后,秦桧还觉得对胡铨的处分太轻,未必能使反对“讲和”的从此钳口不言,遂又胁迫赵构特地下了一道诏令,说胡铨的上疏是“肆为凶悖”,“导倡凌犯之风”,戒谕中外,不许效尤。(均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四。)

这可见,进入“挟虏势以要君”这一阶段后的秦桧,已经是老虎屁股碰不得了,他的权势已经可以说是一手遮天,无孔不入了。对这样一个人而若还称之为“区区一桧”,还认为他“亦何能”,那若不是真的昧于当时的历史形势,就只是被认为是有意为秦桧的各种罪恶行径进行开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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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回 皇帝赵构』

赵构于公元1121年(宋徽宗宣和三年)封为康王。公元1126年(钦宗靖康元年)~,金兵~包围开封时,他曾以亲王~分在金营中短期为人质。当年冬,金兵再次南~,他奉命出使金营求和,在河北磁州(今属河北)被守臣宗泽劝阻留~,得以免遭金兵俘虏。金兵再次包围开封时,~命为河北兵马大元帅,宋廷令其率河北宋兵救援京师,但他移屯大名府(今属河北),继又转移到东平府(今属~东),以避敌锋。宋徽宗和钦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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