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法局出来,已是中午时分。这地方我每年来一次,不是公事,是备案。司法部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每年都要审核,通过的就在副本上盖个注册的红戳。如今我已经攒下6个红戳,这本证书却像是个垃圾,无法昭示未来,顶多见证历史。
04年我被分配到治安队,经历了半年的懵懂蜜月期,看透了这个地方的实质,便开始厌恶起来。从学校出来的人都很傻很单纯,以为知识改变命运,相信考试决定未来,其实全是骗孩子的鬼话。考试决定不了什么,这又不是在清朝,幸福与否和是否及第关系不大,倒不如认个干爹来得实在,倒是知识改变命运真真上演。
沈如明是我们专业的老大,与杨壮壮、我并称“刑法学硕士三杰”,学术修养不在我们之下,理想信念比我俩还要坚贞。那时,他以35岁的高龄考入公安大学研究生院,毕业时已近不惑,期间多次被校长引作典型、加以推广,辅证“活到老学到老”的可贵精神。他原来在深圳海关工作,干得风生水起,收入颇丰,无奈感情不随人愿,老婆出国后投了洋怀,绝情不归。老沈独自带着一个三岁儿子,心力交瘁,居然思校心重,越发感觉知识储备不足,不顾单位的好心劝阻,断然辞职在家苦读,重新考取了公安大学的研究生,彻底葬送了大好前程。毕业后,空有一纸文凭、满腹学识,却再也找不到如深圳海关那样丰厚的单位接收,无奈孩子已到6岁,该是入学的年纪,便花重金托关系让孩子在北京上了学,而他则就近投身一家律师事务所,成了一名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执业者。
这是一个知识改变命运的经典案例,有一次甚至出现在我的梦里,命运指着知识哈哈大笑,说没错,你真的能改变我,可他妈的谁说能改变得更好呢,醒来让我若有所思。老沈的命运被研究生的知识和经历生生改变,如果当初没有走这条路,以他的年龄和资历,现在至少是海关的中层管理者,所到之处必会远接高迎、笑脸相对,哪用卑躬屈膝,一脸媚相。这是当今律师必须要有的姿态,见到法官就像见到亲爷,迅即微笑作揖甚至鞠躬下跪,不过我肯定老沈做不来这些,对法律正义的由衷崇拜,辅之以多年的机关作风养成,想也能想出他在法庭上该是如何地一身正气、大义凛然。法官是什么,可以不懂法学知识,欠缺道德素养,但是人家穿着袍子,拿着锤子,屁股的位置决定真理的高度,怎么会听闻你个律师咬牙放屁、教育指导,所以此后多次听闻老沈的事业一直是惨淡经营,郁郁寡欢,我都会淡然一笑,不以为怪。
在队里工作了半年,着实开了眼,原先学的法律理论不是短浅就是片面。校内教授总是高呼学法者要用法眼看社会,我试着看了几瞥,眼前不是违规就是犯法,纷乱如麻,甚是壮观。前门抓鸡,后门鸡飞;前院逮狗,后院狗跳,最后鸡犬安然升天,只留下一地金银。我瞬间恍惚,仿佛身陷鬼域,路上满是淋漓的鲜血,脚边的厉鬼或趴或躺,到处都有贪婪的眼神和阴冷的笑声,一些人撕下伪装的道貌岸然,一些人磨牙狞笑、满眼贪婪,我走在中间不断被他们拉扯劝导,下来吧,你看,地下有好多的金钱,这里就是美丽的天堂。我千挪万躲,却甩不开他们的撕扯,天堂应该遍布鲜花红毯,不应是割烂灵魂的血肉铺路,这里不是光明天堂,而是人间,恰如暗黑的地狱一般。
在中国玩法律,一般来说需要个执照,申领执照的过程简单而又困难——参加考试。那是被称为中国第一大考的司法考试,每年一期,全国通行,每个暑期最炎热的时候便举国上演,风雨无阻。据说每期都有数百万人参考,通过者却不会超过10%。有幸通过考试的人,大部分会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会作为这个国家司法领域的精英和主宰挪转乾坤、叱咤风云。那是一个满分600分的考试,考题涉及数百案例,涵盖中国各种法律,不过它和中国所有的考试一样,无须做到严谨细致不出差错,只要获得60%以上的分数便可顺利通过。这就是说,司法领域主人们办案的错误率只要不超过40%,便是个合格甚至优秀的司法官员。据说有两种人很难通过这个考试,一种是具有法学硕士学位以上的专业研究者,因为法学界百花齐放,各种学说交叉相映,而考题答案单一,从专业的眼光看去,答案貌似都错又都不全错,很难定夺;另一种就是具有司法实践经验的各类执法者,他们的日常操作与法律规定格格不入,如果不能打破已经形成的条框陈规,按照经验答题,断然不会及格。
我很倒霉,两种类型多多少少都占了一些,似乎注定考路艰辛。老沈在研一就顺利通过;杨壮壮一心从警,正在伟大的刑警路上执着前行,想他一生不会去考。如果不是那次恍惚中鬼蜮一闻,或许我也不会生此念头;如果能对司法界早日认识清晰,或许我也不能坚持到底。那年我25岁,初入社会,首遇挫折,梦想广阔天地,憧憬大有作为,不甘同流合污,怒骂公职机关:体制束缚,充斥无能无学之辈;机制落后,造就阿谀逢迎之人。以为朗朗乾坤,必有爱才之处;茫茫天下,终有用武之地。唯有**一身官衣,才能弘扬法律正气,追求高尚事业,实现本我价值。我没有老沈的家底支撑,断然不敢毅然辞职,赋闲备战,只好在每天午休时、下班后发奋苦读。还算幸运,复习一年半,考了两次试我便成功上岸,但其间喝了多少腥臭脏水,吃下多少腐烂浮萍,回想起来就满腹翻涌,欲吐不能。
这是一个法制社会,普法画报遍布大街小巷的红墙绿瓦;这是一个法制国度,说法栏目充斥各类媒体的声屏报网。人人学法,家家识法,户户热情高涨,处处**澎湃,唯有一个地方冷静理智,置身度外。它统领“司法三衙”,位居检法之前,却不属于司法机关;里面的人身着制服,执法为生,却不需要有法律职业资格。在一个不懂法的地方学法是叛逆,在一个不屑学识的地方探求学识就与精神病无异。复习一经开始,磨难接踵而至。我的法条书不断转移,从桌上到桌底,从案头到包里,每次拿出来看,都能瞬间感到周边刺来的凌厉眼神,顷刻就把求知欲活活吞噬。看小说随便,读法律不行;谈风月可以,论案例禁行,想进步者皆怀有二心,好学习人非安分守己,在这个讲求哥们儿情兄弟义的团结集体里,读书学习进步就是不忠不仁不义,大逆不道者下场如何,从古至今,杀无赦!
学习就像做贼,赴考要像偷盗,确定考试日期后我天天祈祷那日没有行动,不要加班。不想怕什么来什么,队里经费紧张,安排那日停休,白天上街抓狗,晚上全体聚餐。我只好诚惶诚恐地写了假条跑去请假,遭到白眼无数,嘲讽连连。其实请个假有什么难的,感冒发烧、跑肚拉稀,除了癌症和艾滋,随便编个病假就是;要么就说事假,暖气漏水,电路检修,都是很好的借口;实在不行来个狠的,我爷爷去世多年,不妨再死一次,反正没人调查,更没人吊唁。可那时我很傻、很实在,是个不会说谎的好孩子,书里说每个好孩子都有人疼,每个实在人都不吃亏,而我没有人疼,还挨了骂。
中国数千年,遍地是规矩,队里十几个人吃饭,都是同事却各有位置,坐错不得。我是新人,专守菜道,点菜不经我同意,斟酒却是我任务,每盘新菜皆从我肩上头旁上桌,但我只能最后品尝。那个先动筷的人,坐在我的对门,那叫首席,全桌最顶级的位置。那里歪歪斜斜坐着个大肚胖子,叫张胜彪,他是我们的队长,胸无点墨却自负清高,酒桶身材但衣着讲究,提路易威登的皮包,穿范思哲的衬衫,带劳力士的手表,连袜子都是乔治阿玛尼的,还专款定制,袜口上绣着他名字的缩写:ZSB,逢人就提裤显摆。知道是张胜彪,我读着却像是“这傻逼”。关系好的当面逗他,我只敢背后偷笑。从吃饭开始,张胜彪看我的眼神就一直很奇怪,肯定还对我白天考试耿耿于怀。果不其然,酒过三巡,张胜彪哼哈了一声,说学法做什么,考证有屁用!都他妈踏踏实实干活,交办什么,你就去办;让干什么,你就去干。少操心,多出力,有成绩、没毛病!适时,他刚刚生嚼了一只醉虾,用根筷子根使劲剔着牙,脸上横肉乱颤,表情极为不屑。队里同事的教育背景大都是地方警院或警校,偶有几个本科的还是师大毕业的理工生,论学位我最高,论专业我最强,论科班我那是公安部直属的最高学府,这学法无用论、考证放屁说显然是说给我听,况且只有我在努力备考。那时候,我正值年少轻狂、挥斥方遒,还不懂得遮蔽锋芒,韬光隐晦,虽无胆当面顶撞,但羞辱难当还是显露无疑。张胜彪视而不见,举杯敬酒;我一脸怒意,昂头喝干,顿时辣得七窍生烟,天旋地转,满眼都是张胜彪猥琐的胖脸、得意的坏笑,心头只有一个声音:这傻逼,这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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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
~醒的时候,我经常忘记~在何~。刚刚32岁,应该不算年老,~神却大不如前。~学的时候,我勤工俭学赚学费,白天~课,晚~打工,有时候甚至兼两份职,凌晨才能收工返校,但每天~神~擞,从来不知疲倦。那时候我还是院~队的主~前锋,以速度和~能见长,比赛中~场飞奔,~球无数,踢遍全校无敌~。可现在,加班工作,通宵打牌,熬夜办案,顿顿大酒,~~一直发福,肌肉~萎缩。~个月市局组织~联赛,我~去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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