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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勉为其难地又坐回凳子上,对李大基说,知道八哥当年怎么到东莞的么?李大基把三七开的分头向上一捋,喷出一口雾:“老生常谈啊,谁不知八哥当年干掉了黑社会老大,跑到东莞避风来了,还网上通辑哩。”我嘿嘿地奸笑了两声,李大基显然被我忽悠了,我干掉黑社会老大时网络还没有兴起。其实吧,干掉黑社会老大是我少年时代的梦想,在我的理解中,凡是现实中不能实现的东西都叫梦想。那年我还是个中学生,上初三,镇上一个混混把一个漂亮姑娘**了,我羡慕得要死,心想如果我把混混干掉,**的工作就归我了。后来那个混混逃进我们学校,公安到处抓他,我用嘴轻轻向楼顶努了一下,那家伙就只有两条路了,跳楼他不敢,只好就范。潜意识中,我觉得那混混的殁落,与我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1996年的时候,我初到东莞那会儿,工作不太好找,到处遭人欺负。一个治安员把我堵在一个偏避的巷道口,让我拿暂住证给他,我拿不出,他说交50自己赎自己也行。他不晓得,把钱放进别人的口袋,是我最不喜欢干的事情之一,我当然不同意。他掐住我的喉咙把我摁在墙壁上,我都感觉要窒息了,也不知是哪来的勇气,像灵魂附体一样,在他裆下使出一脚,那家伙一个趔趄,当即人仰马番。我的火一下子就点燃了,扑都扑不灭。我顺手把治安从地上捡起来,用同样的方法掐着他的喉咙摁在墙壁上,问他知不知道老子是谁。他说不晓得,于是我又问他,鹅城的张麻子听说过不?名声都传到康城去了,他孙子张三麻,就是老子弄死的。那家伙一听我把黑社会老大弄死了,腿立马就撑不住屁股了,脸色比刚发芽的麦子还青。战战兢兢地从口袋里摸出一叠票子,说是今天捞的。249。他这一招够浪漫的,差一点就是二百五了,让我喜上眉梢。把别人的钱放进自己的口袋是我最喜欢干的事情之一,既然他胆也破了,钱了交了,干脆,我就把他当个屁,放了。
此后,我逢人就说我把鹅城的张三麻收拾了。一般情况下,这么说并不会有多少好处。但关键时刻,效果相当惊人。当然,这是后话。
那么,我到底是怎么来到东莞的呢?
我曾试图用平静地语气讲给李大基听,但这似乎有点难度。这世上,能让我不平静的事并不多。创业初期,我被一个台湾人骗了70多万,差点倾家荡产,我很平静。三年前,跟我一起走南闯北出生入死的好兄弟,为承包铁道工程,在酒桌上陪领导拼酒,把自己喝上了西天,我能平静。唯独面对这样一段过往,我不能。我担心李大基微笑着听完我的故事,忍不住热泪盈眶。
上世纪倒数第四年的春天,我还是武汉一所高校的大二学生。那年我们班组织到洪湖地区看油菜花,我和一个经常眉来眼去的女同学在油菜地里同时发现了一匹野狗,于是一路跟踪它。在离人群较远的地方看到它与另一匹野狗会合,然后干起了不能说得太细的勾当。此情此景,莫说我的女同学,孔丘先生在世也不能无动于衷。我该怎样来形容我的女同学当时的表情呢?用诗人的话说,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胜是油菜花不胜凉风的娇羞。人家都娇羞了,我还装个啥?三下五除二,我以一个莽夫的力量把女同学摁在了黄灿灿的油菜花地里,像狗学习,把那事给办了。
女同学在案发现场表现出来的巨大热情使我对自己的办事能力表示了肯定,我还想明年三月再和她一起看油菜花开哩,不曾想,原本还羞答答地叫我负50%责任的女同学,回到学校觉得自己亏了本,用一封红墨水写成的血书把我告了。那次春游,成了我一生不能触及的痛。系主任找我谈话,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虽然已经开过了,但解放思想的春风只在沿海登陆,还没有及时吹进大学校园,他也在痛苦等待中。他给我指了一条老路:卷起铺盖,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我爹可不这么想,他认为考了大学的儿子,请了客的,摆了酒的,还收了亲戚朋友的礼金(那年代在我们那儿都这么搞),将来是要做公家人的,要是吃了回头草,那就是辱没了先人,对不起祖宗。对付我这种丢人现眼的杂毛,最好的办法是皮鞭炒肉,一日三顿,早中晚各一顿。我从生下来就受我爹的欺负与压迫,早就忍无可忍了,我曾义薄云天地要夺个鞭子揍敌人,拼了。但,不行。我爹说了,我一个三无人员,无技术,无文凭,无田地(分田到户,户主的名字是我爹),将来全仗着他了。那段时间,除了吃喝拉撒和挨抽外,我大部分时间都游荡在希望的田野里,看草长莺飞,叹日出日落。
我想我这一生,算是毁了。
都是狗惹的祸。
我爹曾托人给我算过命。算命的是个瞎子,他说我们76年出生的人,只有两种命,一种是伟命,一种是微命。伟命就是伟大的命,那年伟人一窝蜂地死了,肯定要转世,就看有没有这造化了。微命说白了就是苦命,活得像蚂蚁,活着不多你,死了算个逑。我不想是微命。但瞎子说,我上大学,本来是有机会奔伟命去的,但我没有招呼好,伟命转了向……瞎子摇着头,叹着气,翻着的白眼里,看不到一点黑。
“瞎**扯,你会算命,咋不给自己算个命,你天生就是给人算命的命?”我愤怒地把瞎子推出门:“再瞎说,让你下辈子也睁不开眼。”
“还冇把钱吧。”
“把个鸟钱,你算一算,老子口袋里有没有钱?”
就在我把瞎子赶走的第二天,日头快要滚下山的时候,收到一封来自南方沿海的电报,六个字:女多。好骗。速来。落款是TTK公司马成功。马成功是我的高中同学,成绩一团稀粥,一到考试就两手摸白卷,两眼望青天。他曾把马克思的国籍写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誓旦旦地说是他爷爷的爷爷早年偷渡海外的堂哥。两年前的夏天,我和马成功于同一天坐同一辆车离开县城到达武汉,我到武汉上大学,他到武汉转火车,说是去南方打工。那天我们在一个又破又烂的天桥上依依惜别,算不上多铁的哥们,那难舍难分的同学之情被演绎得漏洞百出。我不知马成功是咋想的,反正我这个天之骄子是要抓紧时间藐视他的,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优越感让我与他握手的姿势都那么自信从容,那么风度翩翩。
我以为这一分别,就把马成功给忘了,事实上我也真忘了,如果不是他还记得我,我的百度搜索里跟本没有这个人。我不得不承认,马成功短小精悍的句子不仅勾得我心痒,而且为汉语短句运用树立了典范,开创了先河。很多年后,当我看到类似于“钱多人傻速来”这样的跟风之作,只能贻笑大方。当时我还不能确定马成功是出于同学之情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呢,还是隔岸观火,幸灾乐祸?我用三天时间对马成功的电报进行了分析。用的是唯物主义辩证法,凡事一分为二。我将一句话剁成三截:女多。多到什么程度没有说,发挥想象,那就是一片花的海洋啊;好骗。说明那儿人单纯,不费什么劲就能把事办了,但这句话好像使我的人格受到了不公正待遇,这不是把我当骗子对待么;速来。这句最满意,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不,出去打工也是一条路,总比天天在田野里游荡好。
那是1996年5月12日,请允许我用带点散文味儿的语言来描述彼时的场景:乡村的晨雾中,一个愣头青,一个老头,和一匹狗。愣头青说,我走了,回去吧。老头说,要吃饱,要穿暖,要活着回来。愣头青说,我走了,你的鞭子就没用了。老头说,我抽狗。那匹狗汪汪叫了几声,摇着尾巴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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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墓里的~子』
31996年的东莞,不是你现在看到的东莞。如果那时你站在今天厚街镇102层的名家具总~大厦鸟瞰东莞,你看到的不是欣欣向荣富可敌省的东莞,而是一个巨大工地。~以为会飘的都是白云,那是灰尘。也~怀疑那一~接一~的“咣咣咣”是从地~冒出来的,那是打桩机~大地的~音。如果你~问那摇摇~坠的是啥玩艺?我只能说可能是某个工厂的大门,特别有可能是某家新工厂的大门,有~的工厂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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