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工作到凌晨,眼睛模糊得再也看不清键盘上的字母,只能凭感觉打字。我知道一定会产生许多错字错词,与其之后费神订正不如就此歇息吧。
倒在空旷的大床上,我拿起药瓶往眼睛里滴了几滴眼药水,然后合上眼睑,让那种清凉的感觉从眼球慢慢渗透到深处的脑部神经。
以目前的速度计算,我至少还要奋斗两个多月才能完成任务。这样日以继夜的熬煎,如果仅仅说是为了满足生活所需,还真是说不通。做每天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同样可以丰衣足食。而像现在这样将睡眠时间压缩到极限,并且经常晨昏颠倒、饮食不济,以至皮肤粗糙、形容枯槁,除了能获得一丝空幻的成就感外,更大的支撑力量其实是来自一份与生俱来的喜好——我从小就喜欢在心念中编排一些人物的生活,从描摹他们的音容笑貌到掌控他们的命运归宿,如果那些虚构的人物想见天日,为人所知,就只能仰赖我的一枝笔,将个中究竟付诸纸端。这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带给我无与伦比的非凡乐趣。与此相比,所有的辛苦煎熬都不足挂齿了。
大概是神经一度过于兴奋吧,虽然我将身体安顿成一个最舒服的姿势躺着,却不能立刻入睡。
四周一片寂静。那时常在房子里回旋展转的风声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
住了这么多天,我已经习惯了那风声想来就来,想去就去。仿佛它早就笃定,自己才是这所房子的真正主人,而我不过是匆匆过客,所以,根本没必要把我放在眼里。
说来也怪,有那风声时,我的生活工作不会再受到干扰,反而,在意识到风止声息的时刻,会忽然间忐忑不安,隐约感觉在某个阴暗的角落,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正在酝酿,发酵……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第六感吗?我不由得悚然心惊,继而又暗笑自己没事找事。
我的神思在沉重的困乏与初萌的惶惑间左右摇摆,最后,困乏占了上风,我的意识进入不受约束的睡眠状态。直到正午时分,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射到我的枕畔,才迷迷糊糊地醒来。
煮了一盘意大利空心粉,配上芝士、番茄酱、虾仁和花椰菜,我吃得心满意足,精神焕发。
随后,我捧着茶杯,准备坐下来继续凌晨中断的思路时,一阵尖锐的刹车突然从院门口传来。
“请问,有人在吗?”一个富有磁性的男声响起。
我打开窗户,探头朝外看。一个相貌俊伟的年轻男子站在一辆黑色的越野车旁。他的头发修剪成那种颇具朋克风的样式,两鬓剃得露出头皮的白色,顶上则留出高耸的一撮儿,像鸡冠子一样挺立着。
他的皮肤黝黑,上身套着一件米黄色的T-恤衫紧紧地包裹着他健壮的臂膀,看得出他是个经常运动的人。下身是一条破破烂烂的牛仔裤,左腿的膝盖几乎露在外面,脚上则是一双沾满泥土的球鞋。
当我还在盘算要不要开口时,他已经双手叉腰,歪斜着身子,开始大咧咧地上下打量我。
说实话,眼前这个人实在是我最不待见的类型,可人家主动打招呼了,态度也还算得体,就没理由不搭理他。
“你好,我就住在后面的那幢房子里。你,是锦庐的主人吗?”他眯缝着眼睛,直视着我的脸问道。
我摇摇头,说:“不是。我在中介公司租的。”
“租的?那么说,是锦庐的主人委托中介公司出租的?”他又问。
“应该是吧。”我回答。
“不好意思,打扰你了。我叫于焉。”他见我有所顾忌,开始自我介绍。
没准就是那个夜夜笙歌的家伙。我在心里偷笑。
“锦庐,已经很久没有住过人了,前几天突然看见窗口有灯光,我还以为是房主人回来了呢?所以,想过来打个招呼。”于焉一边说话,一边推开雕花铁门步伐矫健地走进花园,然后,很不见外地一屁股坐在石凳上。我这才意识到头天晚上忘了锁院门,没有办法,我不能再作壁上观,只得走下楼,也在石桌旁坐下来。
“你认识锦庐的主人吗?”我问。说实话,自打我踏进锦庐的那一刻起,就对它的主人产生了好奇。
“应该算是知道吧。”于焉略一沉吟,接着说:“上个世纪初,此地有一位漆器名家叫韩锦襕的,你听说过吗?”
“不大清楚。”
“也难怪你,韩锦襕为人低调,他的名气只是在业内传扬,何况,他在解放前夕就携家带口搬到国外去了。这座房子是上个世纪初期,韩老爷子倾毕生积蓄建造的,可惜他统共也没住上几年。七十年代末,韩老爷子的儿子韩子郁从海外回来寻根。那时,韩子郁已经是一位卓有成就的画家,他决定留下,在省城大学当教授。政府为了彰显对艺术家的关爱,出资将荒弃已久的锦庐修葺一新,归还给韩子郁作为寓所和工作室。”
“韩子郁,这个名字我略有耳闻。”我忍不住插了一句嘴。
“是,韩子郁在现代艺术史中所占的地位,绝对是坚不可摧的。然而,世事难料,这么一位才华横溢的人物,艺术生涯却颇为曲折。”
“怎么回事?”我的好奇心越发膨胀,赶紧追问。
“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传说他与女学生关系暧昧,搞得社会yu论哗然,再加上他的画风颇为前卫,屡受当时思想保守的批评家们的责难。因此,他心灰意冷,无意再继续教职,出国后再不回来了。”
……本章完结,下一章“ 意外造访的邻居(2)”↓↓↓更精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