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若朝堂前左案上坐着的于总督点点头,跨前一步踏于公堂之内,声如洪钟。“李大人,廖知县‘留漕’乃是分给百姓填饱肚子,做为‘赈饥’之用,并无私吞之举,我们在座的吴县百姓,皆可作证。”人群在容若的带领下窃窃私语。
容若接着说“廖知县爱民如子,执法如山;他心里眼里,关心的只有百姓的饥寒,人民的困苦;我想,如果他要是想着头上的那顶乌纱帽,怕是下不了这份决心做不出这种决定的。因为在他眼里,老百姓的肚皮,比官府的通知、规定甚至法律更加重要!”
“说的好,”人群之中早有附和。“廖大人是好官,你们不能冤枉他,放了廖大人……”
得到了大家的响应,容若凝气聚声,“江南的百姓交赋税时,通常要多收火耗,廖大人体恤民情,通常每五户或十户为一单位列成一单,单上注明田亩数、应纳银、米数和期限,发给纳税户,尽量减少火耗的征收,他这么做使得税赋公开、政策透明,受到老百姓的热烈欢迎。百姓在缴纳谷物时,廖大人明令禁止官吏,踢掉超出斛壁的那部分谷粒,做为粮食运输中的损耗。试问,这样一位体恤爱民、刚正不阿的父母官怎么会私吞‘漕银’。”
“对!廖大人留着朝廷的粮食,是为了我们吴县百姓的温饱,遇到朝廷的粮食不够分,他更是自己借贷买米,来赈济灾民。他所作的一切全是为了我们呀,知府大人,像廖大人这样的大清官,你可别冤枉了他呀!”人群里符合声一浪高过一浪。
“廖大人冤枉,放了廖大人,……”人群雷动,喊声震天,廖翼亨在百姓的呼喊声中,默默的闭上眼睛,一滴泪从眼眶滑落。
想来自己祖祖辈辈生长在大山里的客家人,从小聪明好学,文思敏锐,后来高中举人。在苦等了18年之后,终于走出了大山,来到了鱼米之乡的太湖吴县上任。“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得到一任的官职,谈不上什么荣耀,为百姓而丢掉乌纱帽,也算不上什么耻辱,百姓的安乐全靠地方“父母官”。不求别的,但求无愧于心!想到这里,廖知县含泪回头望了望义正言辞的容若,又望望高呼冤枉的百姓,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肃静!哪里来的刁民,敢来咆哮公堂?拖下去,打二十大板!”李知府抽出卓案上的红签,“啪”的扔在地上。
“我乃新科举人,谁敢动我?”容若扬着头帽子上的功名玉牌闪亮耀眼。
“哼,新科举人?我以为新科举人都是足智多谋?没想到你却是自作聪明!”李知府冷哼一声,“你这是在帮他洗脱罪名?你带着一帮百姓来堂上鸣鼓喊冤,其实质却是在为廖大人‘私留漕粮’、‘私改法令’增添人证,这样一来更加证明廖翼亨‘私吞漕银’证据确凿。”随后,又转向廖翼亨笑着道:“廖大人,你不认也不行,已经有帮你认了……呵呵。”李知府果然不好对付。
“李大人,这狂生口出狂言扰乱公堂,他功名在身不能用刑,照本官所见应该暂行收监,上报朝廷再处置不晚。”于总督挑挑眉,望着李知府。
于总督此言符合朝纲条律,李知府虽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现在先行收监也好。再说所有的细节都早以打点好,不怕会横生变数。
退堂……
……本章完结,下一章“卷一 028 月当听,忽疑君到(一)”↓↓↓更精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