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大妹子,大清早的,干么坐这泥地上啊……快起来吧。”穿白大褂的人一边说,一边向孙爱秀伸出一只手,将她从地上拉了起来。“怎么能坐地上呢,这地上湿呀,通了湿气,要得病的……”
孙爱秀站起身来,朝这人茫然地望了一眼,可能是为刚才所发生的事情感到既伤心、愤懑、羞愧,也可能是为自己的披头散发,蓬头垢面,还一屁股的泥土灰尘,感到难堪,便红了脸,低着头,什么话也没有说,走了。
穿白大褂的人贪婪地望着她苗条、俊秀的背影出神。心里盘算着:“这杨兴平艳福不浅哩,娶了这样漂亮的老婆……”
这人叫杨风华,三十来岁年纪。体魄魁梧,膀大腰粗,实实在在是这坪上村再也找不出第二个来的的彪形大汉。论这种身材体魄,你会感叹造化之不公平。看看其他的人,都是五短身材,站在他的面前,要比他矮了一个头来;而那身躯,若是细瘦的人,两个加起来也不够他一个大。
杨风华不仅是身躯高大魁梧,体格强壮,而且那长相也生得好,眉清目秀,端端正正,仪表堂堂。一头乌黑油亮的头发,梳着一个分头,衬托出一个一个宽大、丰满的额头。两道剑眉下,是一对目光炯炯的大眼睛。鼻梁**,鼻突圆润大方,鼻子与脸部各处所形成的线条和谐、匀称。其言谈举止,粗鲁、野蛮中带几分豪爽、霸气。
论学历,可以说他没读过什么书。虽有高中文凭。但那只是名义上的。这是因为:他的学生时代,是在上世纪的70年代。这是中国现代史上著名的动乱时期。这个时期的青少年就是进了学校,也读不到什么书。更何况他所处的地域是一个文化、教育极为落后的地区。但他在智力上却有较高的智商。自小很聪明,接受能力,理解力,记忆力都极强。正因为如此,虽是在恶劣的环境下受的教育,但还是具备了一定的文化知识基础,主要是语文方面的知识基础不错。能读,会写。《红楼梦》、《西游记》、《水浒传》之类的书,都会读。写呢,他这方面的才能主要表现在写写药方,写写日记上。写日记是他的习惯,有事没事,都要记上几笔。这个习惯大概是从他进入高中读书的时候开始的。十七八年下来,居然就有了一木箱子的日记。本书关于他的人生经历的许多记载,许多都是根据于他的这些日记。所以是绝对真实的。(当然,信不信由你。)公安局后来破获“10·27”大案,这些日记也帮了天大的忙。他以乡村医生为业。虽然没有受过任何正规的医学训练,而且也没有任何的行医资格证书。对他的医生身份,也没有任何官方的认可。他自己认可自己。
他之所以从医,是因为他不愿当农民。他虽有一身的好力气,却不愿像其他农村青年那样在田地里去使用这种力气。不当农民怎么办呢,总得吃饭呀。总得有个职业吧。于是他就跟随一个江湖医生跑了几年,又自学了几本医药书,居然就走乡串户,当起医生来了。你还别说,附近村子,四乡八邻的人,请他看病的人还真不少。他的特长在疑难杂症,连正规医院似乎都没办法治好的病,他偏能治好。这与他那当江湖医生的师傅有关。据说那江湖医生,原本是医药世家。但因为阶级成分不好(在毛泽东当权那个时代,每个人都有一个阶级成分。这个阶级成分可以决定一个人的人生命运。若阶级成分不好,比如是地主、富农、资本家等等,则属于“阶级敌人”的范畴。本身一辈子倒霉不说,还祸及子女,永无出头超生之日。改革开放以后,废除了这个阶级成分,这些成分不好的人及其子女才得以重见天日。别的不说,仅凭这一点,这改革开放就有天大的恩德。)不仅考不上大学,而且不知为什么事又无法在家乡安生,便流落江湖,靠祖辈家传的一点医术混口饭吃。其最拿手的本领便是不按常规治疗疑难杂症。杨风华可能是得了他的真传,的确有些本领。更何况,这穷乡僻壤、鸟不拉屎的地方,本就缺医少药,真正的医生根本不下这乡里来,到镇医院去,路又远,收费又高。有这么个自称医生的人摆在那里,收费也不是很高,还可以欠账,村里人也就乐得请他。他并无固定的诊所。每逢集市的日子,他就去集市上摆个摊,既看病,也卖药。他所卖的药,多为自己采集的中草药,或自己制作的药。一个集市下来,能看不少的病人,能卖不少的药,收入挺可观的。没有集市的日子呢,他就背个药箱四乡八邻的转悠。即使没人找他看病,也找个把风骚、年轻的娘们调调情,揩揩油。勾引女人,讨女人的欢心,和女人鬼混,可以说是杨风华的一大嗜好。
若是几年以前,这地方外出打工,且二三年不归家的人还很少,杨风华的这一大嗜好便还不是很容易得到满足。虽是能揩揩油的对象不少,但真正投入他的怀抱,被他所占有的女人却少。可是,随着打工潮的出现,周围村子里的青壮年男人几乎走光了,情况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现在,附近的村子,除了五六十岁的老年男人以及少不更事的小孩以外,村子里可以说已经没有一个真正的男人。所以,现在附近的这些个村子,便获得了一个不雅的名声:“寡妇村”。随着“寡妇村”的出现,让杨风华看到了他的机会。他在一篇日记中写道:“我是‘寡妇村’里唯一一个可以算得上男人的男人。面对这些守着活寡的已婚少妇。我要成为她们的男人,他们的老公,满足她们的性欲,让她们和我一块寻欢作乐……”
现在,我们可以知道,在孙爱秀离开的时候,杨风华望着她的背影出神,他心里到底盘算的是什么了。他到底能不能达到目的,就看孙爱秀会不会上他的当了。
坪上村的老人历来就不怎么喜欢杨风华这个人。先前让人讨厌他的原因是,他仗着自己长得牛高马大,拳头像铁锤般硬,老爱欺负人。从小,他就爱欺负小同学,小伙伴。动不动就将人打得鼻青脸肿。他读高中二年纪的时候,有个同学无意中弄脏了他的练习本,他伸手就是一拳,打在那同学的脸上,打得他的鼻子鲜血直流,还打断了他的鼻梁骨,使那同学从此破了相,成了驼峰鼻,难看死了。他为这事被学校开除了,而且还被镇派出所抓去关了几天。
现在的人们讨厌他,甚至痛恨他,就是因为他这爱调戏、勾引女人的毛病。有人说他是“山沟里的西门庆”。就因为这个西门庆,村里的老人们为了让外出打工的子弟放心,便成立了护村队,不分白天黑夜地戒备着丑事的发生。岩脚寨的护村队,一遇上寨子里来了陌生男人,便要上前盘查。不许在寨子里停留。一到晚上,大早的,就叫各家各户的女人们关门闭户。护村队甚至有权随时敲开各家的门,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生。但这些防范措施,对于像杨风华这样的采花贼来说,一点作用也没有。本故事开头作为杨风华的情妇被杀死的刘淑红,正是坡岩脚寨的。
护村队解决不了问题,乃是必然的。孟子曰:食色,性也。就是说,饮食、男女,是人性的根本。人肚子里没有可供消化的食物,自然就会感到饥饿,会去寻找能够满足食欲的东西。人的性欲得不到满足,自然也会产生饥渴,会要寻求发泄性欲的渠道。问题表面上是杨风华这样的采花贼不好,而问题的根本则在于那些留守的女人们的生理需要没有正当的发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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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孙爱秀一~家门,便关了门,走~卧房里,用被子蒙了头,伤心地大哭了一场。哭过之后,便昏昏沉沉地~了一觉,一直~的中午过后,大概一两点钟的时候。~了这~,醒来之后,~心里~了些。却又~腹中~饿,便~~来,~~吃。先天晚~有些剩饭。碗柜里有~送的十来个~蛋。她便~了个蛋炒饭吃。吃过饭之后,碗筷也懒得收拾,楞坐着想心思。她想起丈夫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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