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爱秀提着那个装着她自己的换洗衣服的塑料袋出了坪上村,进了长冲,走着一条山道。长冲是由两面大山所夹出来的一个狭长地带。长约十一二里。山道弯弯,曲曲折折,时而在这边这座山的山脚,时而又到了那边那座山的山腰上。走在这条山道上,一路可以听到路下面的一条深涧里的淙淙流水声。今天孙爱秀却无心听山涧的诉说和歌唱。连在路旁一丛鲜红的山花丛中跳跃,好听地鸣叫着的一对美丽的山雀都没有引起她过多的注意,她只是朝它们瞥了一眼,就继续走自己的路。迎面飞来的一只美丽的彩色蝴蝶也打动不了她,她连看也没有看它。她只是一门心思地想着自己的心事。她的头脑中仿佛有着一部记录着她人生的电影。每当夜深人静或是像现在这样的、可以自由自在地独自想自己的心事的时刻,这部电影就会自动在她的脑子里播映出来。这部电影中的两个重要情节,则更是经常在她的头脑中反复播放。像魅影一样地紧随着她,挥之不去。这就是她的两个“第一次”。
和唐安林的“第一次”是她作为女人的真正的第一次。这天杀的,平时装得那么爱她,那么尊重她,那么多情,那么斯文。当她被脱得**,被解除了武装,毫无保护,也毫无防备意识的时候,他却**了色狼的本性和真面目。她现在才知道当时自己是多么的傻,多么的愚蠢。人啊,人真的和**没有多大区别。达尔文的进化论只怕是一种伪科学。世界上哪有什么进化。从猴子到人,不是进化了几千几百万年了吗,为什么到今天,人还是一个**呢。可见这进化是没有的。——孙爱秀经常因唐安林的**行为而发出这样的愤愤慨和感叹。和唐安林的第一次是一个永远不可愈合的伤口。对这个第一次的每一回想,都像是在流血的伤口上撒盐,让她锥心,痛苦不堪。
对她和她的丈夫的那个“第一次”的回忆,虽然不会让她像对前一个第一次的回忆那么痛苦,却让她感到羞愧。她和她母亲玩的那个小把戏,虽然出于万不得已,出于无奈,却是对她的丈夫,一个老实、厚道、善良的好人的欺骗。回想起新婚那一晚,这好人表现得多么老实,多么憨厚,多么纯真,多么幼稚啊。他越是这样一个人,自己的欺骗行为就越是罪过。那晚,他简直什么都不懂,又比一个大姑娘还要害羞。她上了床,躺在被窝里了,这个好人却还呆坐着,像个大姑娘似的,扭扭捏捏的,好半天的不敢上床。磨磨蹭蹭地上得床来,却又傻傻的不敢挨近她,远远地睡在床边边。好像她是一个吃人的怪物,生怕她吃了他似的。她只得主动伸手拉他睡到自己身边。睡是睡过来了,却没有后续动作,一动不动地睡在在她身边。她就有些奇怪了。莫非……他性无能,做不得男人?她有点情急,便不顾羞耻地伸手摸他那里,那里却又好大一个东西,硬硬的挺着,幸好这是虚惊了一场:原来他这是害羞呢,真没见过这样的男人。她引导他把衣服**脱了。他爬上了她的身子,进入了她。却又不动了。他大概以为,睡女人就是这么睡的。她只得对他说:“傻瓜,动一动嘛。”他嗫嚅着说:“我……不知道还要动呢。……哎呀,我的妈呀,动一动好舒服……”。
孙爱秀想到这里,不由得扑哧一声笑出声来。这时,她突然听到有人跟她说话,把她吓了一跳:“大妹子,想起什么好事来这么高兴,笑得这么欢心。”那个声音说。她这才发现穿着白大褂,背着药箱的杨风华正迎面朝她走来,一边走,一边对他说话。
“哦,风华哥,是你……你从哪里来?”
“嘠窝那面有个女人去菜地里摘菜,手被被毒蛇咬伤了,请我去。那里完事了,又在别处看了几个病人。我从早上你见我的那个时候出去,这阵才回来。……大妹子,你这是去哪里,回娘家吗?”杨风华说。他一来到孙爱秀面前,便站住了。孙爱秀也站住了。
“是啊,兴平不在家,我心里烦,去我娘家住几天。”孙爱秀说。
“回娘家,你也不早些走,你看这都什么时候了,都五点多了,日头都偏西好远了。可你这阵还在这里。等于你才刚出我们村的地界呢。你娘家不是杨柳吗,这里到那里,少说你也还得走个多两个钟头,而且尽是山路。你还真大胆呢……”
“我原本走得早。走过了白石岩才想起,还有刚买的一窝鸡关在鸡窝里,如果不放出来,不给我婆婆交代清楚,岂不要关死了。于是又转回去,这就耽搁了。……不过也不要紧,离天黑还早呢。……那么,我走了,风华哥,你也请回吧。”
“那好吧,你得走快点呀,大妹子。”杨风华这样说着,便给孙爱秀让开道,让孙爱秀走了过去。
可当孙爱秀走出几丈远,杨风华却又追上孙爱秀,对她说:“都这时候了,让你一个人这么走,我还是觉得不妥。我送送你吧。”
“不用,不用,我自己行的。你送了我,自己怎么回去……”孙爱秀说。
“我怕什么!你还不知道我这个人,鬼都不怕的。我把你送出这个山冲,到路边一路有了人家的地方,我就转来。……”
孙爱秀便没有再说什么。她嘴里虽然说不用杨风华送她,其实她是巴不得他送她的。这个时候走这条山路,心里多少总有些害怕。就算不害怕,一个人走这么条路,冷冷清清,这条路便会显得长而又长,没个完似的。可如果有人伴送,一路上说说话,这段路便会不知不觉就走完了。
她俩便一前一后地赶起路来。孙爱秀想道:“这人倒是个热心肠,对人挺热心,挺关心的。……只是平常总听人说他是个惯会勾引女人、讨女人欢心的主。得对他防着点。……”
她与杨风华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她结婚那天。那天杨风华也出现在她的婚礼上。她那时虽然还不知道他是谁,但他却在她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她当时就暗自惊叹:“这人是谁,这里怎么有这般人物?”这也难怪,杨风华这人,不仅个儿高大,体魄魁梧,而且相貌堂堂,风度翩翩,浑身的散发出一种吸引人的魅力。到哪里,在任何场合,他都有如鹤立鸡群般显眼。
以后她慢慢地对他有所了解。也和他打过几次照面,说过几次话。她知道他和她的丈夫杨兴平是共曾祖父的堂兄弟。但他似乎和杨兴平的大哥杨兴初不大对劲,所以他们兄弟不大和他来往。像她结婚那样的事情,他作为隔得很近的堂兄弟,本该请他来帮忙的。但却没有请他。倒是请了几个出了五服的远房兄弟。
“风华哥,你对这一带地方的路都很熟的呀。”孙爱秀说。
“我哪能不熟呢,一年到头的,我干些什么呀,不就在周围这些地方跑来跑去吗。不瞒大妹子你说,这方圆三四十里内,我都熟……像你现在回娘家的这条路,我就是经常要走的,对这条路简直熟透了。这条路要经过哪里,又从哪里到那里,哪里上个什么坡,哪里有个什么坎,哪里拐个什么弯,……甚至这路上的一草一木,我全都说得出来。”杨风华答道。他所说的这番话,并非吹牛。孙爱秀也完全相信。
“风华哥,你是怎么当起医生来了的,你学过医吗?”
杨风华嘿嘿地笑了两声说:“如果是别人问我这话呢,我一定要说我如何的学过,如何的在哪个医科学校毕业。但在大妹子你的面前,我不说假话。我就跟着一个跑江湖的、自称是中医世家的人跑了两年,又自己看了几本医书,我就行起医来了。……可你也别小瞧我,这刚出医学院校门的嫩小子,只怕还没有我的医术高明。前年岩脚寨伍国品几个月大的儿子,送到镇医院去看病,碰上镇医院一个刚从从医学院分来的医生,给那孩子打了一针,这一针正打在孩子的坐骨神经上,把那孩子打成了个跛子。如今那孩子二岁多了,走路一瘸一拐的,真是造孽!我行医也十来年了,却从来没有出过这样的事故。你看医科学院毕业的,连针都不会打,倒不如我这个连医科学校的门朝东朝西都不知道的土医生。”
“风华哥真行。……我也听说过,风华哥医术高明……据说还有人称赞风华哥是神医哩!连镇医院都治不好的病偏能治。”孙爱秀说。
她这话把杨风华说得高兴地哈哈地大笑了起来。孙爱秀也跟着哈哈地笑。两人笑成一片,震荡着山谷,这笑声是那样地响,把路旁一棵大树上刚刚归窝的一窝鸟雀惊得又重新飞了起来,远处的山也哈哈哈哈地笑着,以回声相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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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人们常说:“聪明有种,富贵有~。”其实,风~也有种。许多人的风~,就往往能从父辈、祖辈中找出~由来。风~一定也是可以遗传的。我们的语言里就有“风~种子”这个词。《~楼梦》里说,“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情种”是什么,不就是风~种子吗?,这风~既有“种子”,自然就有风~的遗传。所谓“种子”也者,就是一种履行遗传功能的物事。谓予不信,请看一个实例。一个老太太,生有六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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