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森长得非常漂亮,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子,象个女孩子。乡亲们都说他是我父母亲的优点大组合。尤其让父亲高兴的是程森几乎毫不走样的继承了他的爱好--音乐,据说程森从小就具有很强的乐感,刚说话不久就咿呀咿呀地唱,奶声奶气的歌声让父亲高兴的不得了,他会蹲下身子把程森高高的举起来,吓得弟弟撇嘴哭出声来。父亲很宠爱弟弟,特别是哥哥走后,我让他特别伤心的时候。他把几乎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弟弟身上。那段时间他几乎不看我一眼。
弟弟四岁时,就能独立唱一些儿童歌曲,嗓子错落有致,有着很强的弹性,并且唱得非常投入,样子如醉如痴。更让人叫绝的是他能够跟着父亲的二胡唱一些歌曲,并且很合拍。
这个时候父亲就喝一点酒,和弟弟一唱一和,看上去他很舒心。每当家里有客人时,父亲就自豪地向这里提,客人们就表示听一段,结束后父亲显得很陶醉,全然不是提起我的样子。
世界上的事情都有规律可偱,但是有的规律性不是很明星,堂弟的忠厚和老实几乎让人不愿意提他,但是后来的事实证明,我们程家这一代人真正受人尊重的正是堂弟程雨,表面上他的话很少,只要和他处长了就会发现他说的话几乎没有任何废话。并且从不打诳语,成天的一本正经。这和我正好相反,我不知道是不是后天熏陶的结果。但是有一点我和程雨都非常的清楚,他事业的开始和崛起没有离开过我的策划,所以现在如果父亲指着我骂得时候,程雨就在一边替我开脱,大爷,大哥不是那样的人,只是没有机会罢了。我则在一边偷偷地冷笑。仔细想想这应该是真话。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我就没有程雨的今天。其实我也明白,程雨的长处也不少,他很会不经意的表现自己。
他写了一手好字,并且得到了别人的赏识。
不说大家也知道,高中三年下来几乎被扒了一层皮,这三年里父亲的那句话常常在我的耳边轰鸣,我发誓,一定要考上大学,让看不起我的父亲看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隔阂更大了,我们不交流,象是一对冤家。即使在吃饭的时候,我们也有先有后,于是,无形中我就形成了晚睡早起的习惯,床头上除了哥哥留下的画外,我写下了很多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的誓言。只有这些东西才使我明白勤奋是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我不知道,在我苦读的同时,胡子已爬到了我的嘴巴上,喉节也慢慢得变大,私下里我偷偷剪掉了几次,没想到它们越剪越旺,很象我压抑的感情……
我终于如愿以偿,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师范大学。在走的前一天,我去了凌云水库,九二年的我已脱胎换骨,我穿着雪白的衬衫,头发一尘不染,浑身上下散发着青春气息,我希望在我离开家时再和哥哥坐坐,在水库边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不知道哥哥是否还认识我,我已不是那个调皮的程林了,我已经完全变了,是书彻底改变了我,和我有同感的还有和我一起考入师范大学的许文起。
我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用手撩起水来,看它们一点一点地从我的手指缝里滑下去,在它们滴入水库的一刹那,我发现它们有着深刻的内涵,它们折射太阳七彩的光斑,以一种深邃地目光透视我们的心灵。我仿佛看见哥哥在远处想我微笑……
师范大学坐落在省城的东北角上,我和许文起报道那天一进门就感到非常的陌生,从心理上我们领略了城乡之间的差别,我们有些自卑,明显地感到了同学们的脸色有着轻微的变化。
开始我们非常压抑,这是地域差别所造成的,我小心翼翼的护着这块伤疤,在他们的眼里,我们俩是十足的乡下佬。后来我们就慢慢的习惯了,其实我的内心里对他们有天然的排斥性。对他们的一些感到做法有些不宵。这可以通过大学的一些谚语看出来,比如说“外语系的妞,体育系的汉,中文系的流氓满院转”。在我的心中城里的孩子把大学当成享受的温床。
来自农村的我对这个一点也不关心,那段时间我迷上了文学,只要有空我就向图书馆里跑,极端旺盛的精力都化成了我的作品。我独来独往,除了许文起,几乎没有朋友,同学对我有很多的议论,有的说我清高,有的说我封建,甚至有的说我有病。对这些我对不在乎,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大学的第二年。
杨婫和我的同级,她其貌不扬,个子也不高,印象最深的是有着一头又黑又亮的头发,她的头发永远那么**充满光泽,她走路的姿势象音符一样的跳跃,轻盈自她的脚底慢慢地升起来。因为喜欢文学我们喜欢上了对方,说实话我也是一个正常人,也有七情六欲,我也需要沟通和理解。
那时我正处在蜕变期,杨婫的出现使我沉醉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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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杨婫和我同在校刊的编辑~,晚~同学们都去休息了,我们还在校刊的编辑~里忙活,我们心照不宣的挑选着来稿,~~指在稿纸~移动象是在琴键~轻巧的跳动,在我看来她是在~我的心。当时我有一种~动,想把~~放在我的~~,想到这里我心跳地厉害,这种想法马~又使我~~~和卑鄙,那时候,我~当作我心目中的神仙。后来我们就偷偷的约会,象执着的地~工作者,用古老的方式述说着爱情的伟大,那段时间,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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