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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的冬天,也不知道为了什么事,花花对我不冷不热,有时还会故意找我的茬,我感到很委屈。如果不是小许提醒我,我还被蒙在鼓里。原来是为了青山学校的“一休”老师。
“一休”老师本名叫姜一凡,也是来这的知青,不过他来了有两年了,听说他家的来头很大,不失有回城的机会,是他自己放弃了,甘愿蜗在这大山里教书。拿他自己的话说是舍不得那些孩子们,而且在那个时候无论在什么地方都逃不过时代的劫数,一个小小的运动什么的,足以让人一辈子都翻不了身,所以呆在哪都一样,只要是自己在做认为有意义的事情,其他的都不那么重要了。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那些话听起来也算是豪言壮语了。其实我想,可能当时他自己也不太清楚,其实他是有意逃避,他不敢直面那个腥风血雨的社会,他只能借这大山暂时躲避。现在想来,他确实不失为一个“识时务者”。大山不仅充当了他的保护神,而且也给他制造了推波助澜的机会。
在那个偏僻的**冲里,他算是个英才俊少,年轻,有知识,彬彬有礼,是孩子们崇拜的英雄,也是怀春少女们追捧的对像。“一休”老师是孩子们对他的昵称,因为他第一次来这所学校的时候,他给孩子们上的第一堂课是“一休的故事”。生动的一课给孩子们留下深刻地印象,由于他的名字叫一凡,孩子们则亲切地称呼他“一休老师”。
跟“一休”老师结识,完全是缘份。那天黄昏,我像往常一样收工回家,走在秋雨过后的山路上,崎岖的山道上连个过往的行人都没有,只有时不时被秋风卷起的几片不甘寂寞的落叶陪我一路走来。看着山里冷冷的清秋,我想起了遥远的亲人。走了这么久时日,父母亲身体可好,天冷了,母亲的关节炎是不是又犯了,大姐的小孩也该出生了吧。想着想着,鼻子一酸,失声痛哭起来。这是我离家后,第一次这么深切的想家,而且一发不可收拾。我坐在一块青石上嚎啕大哭,丝毫没有察觉迎面而来的一个人。
“哎,同志!”他的声音宛若禅丝。
我透过朦胧的泪眼看到了一个年轻的叠影,“你还好吗?好吗?”好像是山谷的回音,待我收拾掉残留的泪痕,才知道那是一个很英俊的男人真诚的询问。
“我没事。”我一边掩饰自己内心的惊慌和无助,一边悄悄打量着眼前这个突然闯入的陌生人。
他高高的个头,挺挺的鼻梁,炯炯的眼神,看来精神不错。较好的衣着一尘不染,秀气修长的指尖更将他的书生气展露无疑。
“我送你回家!”
这样一个不容置否的路人,让我的心渐渐温暖。
他告诉我,他叫姜一凡。“一”代表简单,“凡”代表平凡,意思是简简单单平平凡凡的生活。
这样一个气宇不凡的男人,让我的心砰砰地跳。
谁也不曾料到这次短暂的邂逅,会是我情感旅程的一个起点,但最后还是成为了一个没有归路的终点。
第二次与一凡相见是在乡里为知青特别举办的“七五工作汇报及文艺汇演”上,我也算是知青队伍里的文艺积极分子,自编自演了一个哑剧,还为知青们献上了一首歌曲,台下掌声如雷,气氛还算不错。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登台表演,面对台下黑压压的一大片脑袋,我的心如怀吊桶七上八下,但我天生就好强好面子,从小就爱表现自己。所以尽管我的表演不娴熟,但表情很到位;虽然我的歌喉不那么动人,但演唱起来相当感人。我总有种感觉,在人群中的某一角落,有一双似曾相识的眼神一直没有离开过。我不能确定在某一个地点,但我能肯定他的存在。当我下得台来,我在人群里发了疯似的寻找那双眼睛,但一无所获,似乎在我下台的那一瞬间钻进了地壳。忽然间,空气中似乎弥漫着淡淡地失落和莫明的惆怅,台下的掌声又响起,扰乱了我的思绪,我也为自己飘忽的意识感到好笑。今天是怎么了?如此的精神恍忽,莫不是没有休息好。
“碧草青青花盛开,彩蝶双双人徘徊……”台上响起了悠扬的短笛,我抬眼望去。啊?!是他!我下意识地揉了揉双眼,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他了,就是这个眼神,我认得这个眼神。
“感谢一凡老师的精彩表演,我们请一凡老师再给我们表演一个节目,好不好?大家鼓掌欢迎!”主持人也几近含情脉脉地恳求一凡的同意,一凡大方的又为我们献上一曲二胡。那一刻,我却没有心思去欣赏,而是对那个打扮得妖艳的主持人充满厌恶。从此决定,以后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允许自己在男人面前嗲声嗲气的说话。当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我那么讨厌那个与我毫不相关的女人,现在我才明白,那是妒忌,出于对自己所爱的一种自私的保护,是本能的,没有道理可言的。
晚上聚餐的时候,花花兴冲冲地拖着一个男人来到我们桌,居然是一凡,我很吃惊。“这是我一凡哥哥,在青山学校当老师。以前曾住我们家楼下,小时候对我可好了,我们一起长大。哦,对了,他爸以前是我爸的领导……”花花一直挽着他的手,连珠炮似的说了一大串。他也始终摆着一副很绅士的样子,带着微笑,用那种相当优美的姿势伸出一只手跟在座的每一位一一握手,另一只手很自然的让花花挽着。我没有听到她后面说了些什么,只是远远地看着那个风雨中默默陪我回家的男人游离的眼神,看着他们谈笑风生,看着花花一脸的幸福,我的心一点一点的暗淡。我所认识的那个眼神,原来对每个人都是这样,我只是任意中的一个,并不是唯一。
我几乎没有等菜上齐就离席,因为我感到无比的郁闷,像是突然之间发觉被自己最亲近的朋友欺骗了一样,气的是自己的猪脑袋,没有自知之明。
自从花花介绍了一凡给我们认识之后,她总是以他的女朋友自居,而他也没有表示反对。花花就经常带着我和小许到青山学校去玩,其实当时我也挺喜欢去那里,或许是因为可以见到一凡吧,所以我也不介意当电灯泡。可是,每次一见面,花花就摆出女主人的架式,亲密的挽着一凡的手,嗲声嗲气的嘘寒问暖。我清楚地记得,一凡的眼神,我总觉只要当我的眼睛离开他的视野,余光告诉我,他在寻找,是那种偷偷的、怯怯的、半遮半掩的,让人又好笑又可怜。
事情发生戏剧性变化的是那一年的冬天,那天下着很大的雪,几寸厚的雪几乎掩盖了整个农场。还没等雪停下来,我们几十个知青便一窝蜂涌到了雪地上,开始了激烈的雪战。几个女孩子里边,小许是个温柔的小可人儿,她那天特别的美,就像是天空飘逸的雪花仙子。男孩子就喜欢攻击她,而她除了抿着**外,基本上是靠我的保护。花花那天更是神气了,顾不得保持淑女形象,咧开嘴吧笑得稀里糊涂,把雪花都妒忌得跑回家了。
雪停了,我们也累了,大家一致决定暂休战。于是,我低下头想捧一把干净的雪,我想试一试是否像他们说的那样甘甜。
“喏,梅子,这个给你。”
我抬头一看,是“冰棍”,他的学名叫慕容兵,和我同城,我家住城东,他家住城北,来之前也并不认识,经历过“偷西瓜一役”之后,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铁哥们。因为我生来性格外向,又好打抱不平,所以当时很多玩得好的知青都把我当哥们看待,我也丝毫不介意,只要是真心的朋友,管他怎么样看你的性别呢。直到现在我仍然有很多知心的哥们朋友,是他们的义气和朋友感情一直帮助着我,激励着我,同时也深深地影响着我的一生。我以他们为荣,我很感谢他们,在我最困难最绝望的时候没有离我而去。
“这是我娘给我捎来的栗子,给你尝尝。”
我接过他递过来的那包栗子,细细数了一下,整整十颗,还带着他捂在手心的余温。本来我是要剥开来吃的,他不由分说的又夺了过去“还是我帮你剥吧”。我也没在意,心想,你要剥就剥吧,我还省事,想想那么冷的天,不用把手拿出来就可以有美食吃,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因为很久没有吃过家乡的炒栗子,闻到那种香味就让人馋得直噎口水,多么希望那双手能够快点把栗壳剥掉,好让我早尝美味呀。可是,当我盯着那双笨拙的手,我就忍不住要发脾气。“看你,笨死了,这么慢,还是让我自己来吧”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去抢,冰棍却吓得把栗子洒了一地。正当我要大发雷庭的时候,我突然注意到了他的手。那确实是一双笨拙的手,可那双冻得又红又肿的手是为了帮我在这冰天雪地剥栗子而变得笨拙,我怎么能如此昧着良心责怪他笨呢。
“对不起,对不起……”
“对得起,对得起”不知什么时候大伙都来到了身边,从未感到难为情的我,此时窘得措手无策,只感觉脸上火辣辣的,当时如果有个地洞,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钻进去。
“嘿嘿,谈恋爱呢?真够浪漫哦”嘻嘻,大家哄笑一阵。
我望了冰棍一眼,我以为他会跟我一样慌张、意外,但是没有,他根本没有理会人家的嘲笑,只是深情地望着我,好像在等我的答案。
此时,我感觉人群中另一双眼睛也在深深地看着我,那种眼神曾经让我心仪,而此刻却令我非常不安。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但我心里已经很清楚,我在乎的是这一双眼睛。
“来,大家吃栗子”我天生就有号召力,虽然只有十颗栗子,但大家显然吃得十分开心。大家似乎也很快忘记了刚才,我也只当是一场玩笑罢了。
不久,乡里办了个“脱肓识字班”,要求全乡40岁以下的没正式上过一天学的中青年必须参加识字学习。由于对象太多,学校老师安排不过来,我和小许是高中毕业生,于是被派遣去那里当临时老师任教一个月。我的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每天好像生活在蜜里一样。虽然教学条件相当艰苦,学生也非常特殊。他们不比刚进课堂门的小孩子,说过几遍就能接受。他们每天拿的是锄头、扁担,你让他们拿比筷子还小的笔,他们就是不习惯,教了十几遍还是不会,那笔呀,也像是故意跟他们在赌气似的,老是从他们粗糙的大手里面掉出来。对他们光靠耐心也不行,你就是说一百遍,他们也不会把它记在脑子里。他们不是故意顽皮,其实他们很勤奋,晚上8点上课他们绝对在7点半就都到齐了,可他们就是学不进去。他们会把“士”读成“土”,还会把“孔子曰”读成“孔子日”,我教他们多音字“行”“银行(hang)/行(xing)走/道行(heng)”,他们会“张飞打岳飞”搞得你啼笑皆非。拿小许的话来说,那是一段珍贵的回忆,我们收获的是忠诚的友谊和涩涩的爱情。
阳春三月,湿湿的空气,春风拂面微寒。来这里已经是半年有多了,我却从来没有回过家,也没有家里半点音迅。虽然三婆一家对我胜似亲人,虽然那是个让我感到无比温暖的家。可是,在我的心底却一直惦记着生我养育我的那个家,很想很想爹和娘了。下课后,我黯然来到学校的操场边,我想去看看那里的海棠。因为从前在家里的时候,父亲是最爱海棠了,他在院落前的空地上弄了一个花坛,里面种了些杜鹃、葱兰、月季,还在边上种满了海棠。因为海棠是四季常青植物,不需要特别打理也能长得青青葱葱,父亲又是个特细心的人,一早一晚他都要哼着小曲儿去照看他的宝贝们。在他的精心照看下,花儿开得灿烂,海棠更是青翠欲滴,惹人怜爱。而我们几姊妹,每每一见父亲摇头晃脑,就偷偷去摘他的花朵。因为我是家里的老幺,特受宠,又特顽皮,经常在父亲没留神的时候把海棠花折下来插在他的草帽上,常常引来孩子们的哄笑。憨憨的父亲从来没有责备过,每次都是笑盈盈的把帽子取下给我带上,捏一捏我的脸,说“等我的梅儿出嫁,爹爹就送你海棠当嫁妆,看你还顽不顽皮。”可我一点都不害怕,仍然变着花样折着他心爱的海棠枝。
现在正是海棠开花的季节,很远我就嗅到了那熟悉的花香,我贪婪的**着这来久违的味道,整个人都像要醉了。小雨轻轻地洒在我的脸上,我张开微闭的眼睛,看见在操场的最左侧有一个人正弯着腰做什么。因为他背对着我,一时看不清他的面目,可是那个弯腰的动作像极了当年父亲给海棠修剪时的神情。我很好奇,他是谁?他在做什么?于是,快步来到他的身边,他却没有发现我的到来,仍自顾自的低着头。原来他真的是在修剪海棠!再一看,居然是一凡老师!他神情专注,动作轻盈,很专业,又像生怕伤害了它们一样。在他修剪之下的海棠在小雨的洗礼中精神矍烁,小小的朵儿独立开放,却一簇簇的围在一起誓不分离的姿势。一时间,我爱极了这不用争研斗艳的雪白的天使,默默无闻、与世无争,使它们更加妩媚、美丽。一凡整个头都埋进了海棠枝里,我不忍心去打扰。看着地上刚剪下来的海棠枝,我想把它带到我在学校的寝室,于是轻轻地拾起,正要转身离去。
“梅子老师!”
这突然间的呼唤,惊得我一个趔趄几乎摔倒,我的双手立刻被一双温暖的带着湿度的手握住。不知什么时候,他已到了我的跟前,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接触,我好慌,心跳加速,我的眼睛不知道望哪里才好。我借着慌张,也偷偷打量着他。一身旧旧的工作服,掩盖不住他俊逸的气质。当接触到他的眼神时,我像被电触了一样,那一双眼睛似乎在凝视他心爱的海棠,深情款款。虽然很不安,但此时此刻心里像灌了蜜样的。我任由他握着手,没有抽出来,他也很自然把我的手握在手心里,没有要放开的意思。
“一枝太过于单调,等会我跟你送一把过来,好吗?”他诚挚的请求打破了尴尬和寂静,我也急急抽出了双手。
那时,我的思维几乎静止,我都不知是怎么回到自己的寝室。飘飘然,喜滋滋,当时不知道这就是爱情,当爱情来临的时候又不能确定是与不是,所以,突然之间徒增烦恼。一个人呆在寝室里,坐立不安。希望他来,又不知道到时候该说什么好。透过窗台,我不停地张望,也摒息凝气细听门外的响动。整整一下午,没有一个人影。我开始后悔了,明明很希望得到海棠花,为什么不接受人家的馈赠?然后,又为自己冲动的行径感到可笑,一个才见面几次的人,为何对他那么信任,也许人家只不过随口说说而已。况且,人家可是花花的男朋友哦。这样子等人家,好像很不义道。胡思乱想了一气,我决定化伤心为食欲,把烦恼抛开,去食堂吃饭。其实,我是骗不了自己的。为什么要去吃饭?其实是为了见见他,看他有什么说法没有。一顿饭吃了半个小时,食堂都要打烊了,都不见他的踪影,照理说,他应该要来吃饭的。可是,他真没来吃饭。我心里犯嘀咕,这怎么回事呀?学校里没听说发生什么事,不可能有什么意外。霎那间,我觉得自己被愚弄了,“多傻的姑娘”我只能自我解嘲。从来没有什么时候像现在这般沮丧,我低着头回寝室。窗台上似乎多了一点什么东西,走近一看,是一束海棠花,用了一个很精致的花盆,看得出来制作人花了不少心思。我的心情豁然开朗,像捡了个宝贝似的把花盆搬了进来。看着静静开放的海棠,我在期盼他的到来,我甚至于在陶醉,反复地回味被他握手的感觉,幸福一阵一阵的淹没我。
天色不早了,我信步来到男生宿舍,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一凡的寝室外,门半掩着,我犹豫着要不要进去。这时,房间里传来开怀的笑声,有男也有女。我认识那个背影,是花花,她笑得花枝乱颤,虽然看不到她的脸,但我能感觉到她的得意和幸福。花花对着的那个书桌也摆放着一盆同样的海棠花,从花花的神态看,应该是送给花花的。此时此刻,一阵酸酸的暖流涌上心头,原来,在他的心目中,从来就没有唯一。
我悄悄地离开。
虽然我依然每天可以见到一凡,可是每天见他时都心跳不已,很想跟他说说话,可就是开不了口。,那段时间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于是,我靠美好的回忆偷偷地舔尝着相思的痛苦。
将近端午节,慕容兵托人给我送来一篮子桃子,篮子里还有一张纸条。
梅子:
三个月没有见过你,甚是想念。这个礼拜天不知你得空吗?我想约你去看看我们种下的杨梅树,它一定又长高了。
不见不散。
兵字
那个礼拜天我没有应约,因为临时有课安排,我不能撇下我的学生。据说,那天慕容兵等得太阳都落了山,尽管这样,我一点都不感动。在我的心里,他只可能是一个很好的朋友,除了友情,我们之间不会有任何火花。也许是出于自私,我从来没有对他讲明,我也不拒绝他对我的好,可是我却吝啬得不肯给他一丁点儿感情。他追求他的执着,我继续我的冷漠,我们就像同一方向的两条平行线日复一日的一前一后。他在后面马不停蹄的追赶,只为了我能回头和他相遇,在没有任何退路的时候,我却固执得一头栽下悬崖。
跟他在一起的日子是轻松快乐的,虽然没有心动的感觉,但是并不讨厌,跟他相处往往还会让人心情平静踏实,有安全感。记得那一次,我们一起去南面山坡上种杨梅树。火辣辣的太阳,灌木丛生也逼得人喘不过气来。他为我找来了一顶大大的荷叶,让我当帽子顶着,尽管这样,我还是热得不行。然后又用竹筒到附近的山泉为我取来清凉的泉水,来来回回奔波着,却咧着大嘴笑得很开心。他很快就用刀砍出了一片天地,我们种上了十几颗杨梅,培好最后一撮土的时候,他已经汗流浃背。我情不自禁地用自己的手绢为他擦拭汗水,他却憨笑着,脸涨得通红。我听得见他的心跳,我更能体会他受宠若惊的感受,我很平静,像对待一个亲人般的自然而然。其实,从那时起,我就应该跟他说清楚,可是我没有。因为,我也舍不得放弃有人爱有人疼的幸福。
那一天,是知青岁月中最开心的一天。栽种好杨梅树,他就带我去河里用树杈杈鱼,去蕃暑地里偷蕃暑,把蕃暑用火堆煨着,鱼就用树杈杈着烤着。好香好香,也吃得好饱。我称赞他是个美食家,他开心得像个小孩子。
很快,花花就发现了我房间里的那盆海棠,她很不高兴地来找我谈话。她的态度很不友善,让我很反感,所以当天的反应也相当反常。
“梅子,海棠只可能是我一个人拥有,你应该把它还给我。”
“我从小就爱海棠,你无权剥夺我的权利”
“笑话,我才是最爱海棠,你比得上我们青梅竹马吗?”
“这与我无关,我看重是与海棠的感情,父亲说要把海棠做我的嫁衣。”
“海棠生来就属于我,你不要妄想了”
“我不会放弃”
“你必须放弃,否则,你什么也得不到”
“我不会害怕的。你根本没有资格爱海棠”
“凭什么说我没有资格,我是那么那么不顾一切地爱他”
“既然爱,就应该让他自己选择幸福,这你都不懂吗?”
“我说不过你,请你看在朋友的份上,把他让给我吧”花花哽咽着哀求我。
“什么都可以让给你,唯独海棠不行。”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我居然理直气壮。
于是,从那天开始,我失去了我的第一个好朋友。为了那盆海棠,为了一个可能永远都不会属于我的人。我也清楚地知道那个人不可能属于我一个人,但我就是不想放弃。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我们的事情居然演变成风言风语,还传到校长的耳朵里。校长分别找我们谈了话,意思是如果我还继续下去的话,三角恋爱会影响一凡老师的前途,也会让我一个女孩子的名誉受损。我感觉很搞笑,我甚至认为这是花花在作怪,其实不是这样的。那个年代,自由恋爱是不被认同的,男婚女嫁,须有媒人撮合,经父母同意,所谓明媒正娶。有道是坏事传千里,不仅小小的乡村沸腾了,连一凡的父母也闻迅千里迢迢从上海赶来。我感到很委屈,不知什么时候,我竟然成了第三者。挂着这莫须有的名号,我走到哪,哪里就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让人很无奈,没有丝毫办法应对。
没过几天,我又被校长叫去,在校长的办公室里,我见到了一凡的父母亲。早就听闻他的父母来头不小,母亲非常出色,是上海某副市长的机要秘书。他的父亲高大潇洒,温文尔雅,只不过看上去风尘仆仆,一脸倦容。他不大说话,却眼光深遂,似乎眼前的一切都在他的洞悉之下,每每接触到这个眼神,有一份相识,却又迷离,敬畏之情也油然而生。听说,他也在机关做事,但职位要比他夫人低很多。他的母亲是个美丽端庄的中年少妇,看模样要比他父亲年轻许多,一凡长得颇为像她。她的声音温柔甜美,却又不失干练,凭直觉,那是一个相当聪明和能干的母亲。
“梅子姑娘吧,你好!请坐!”她很随和,根本不像是个大领导,而且非常温婉,除了她高雅的穿着打扮外,她完全就是个爱子心切的母亲。她把丈夫支开,拉着我的手聊了起来。
多么聪明的母亲,我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
“一凡是我们的独子,是个非常懂事孝顺的孩子。为了给我们市府子弟做个表率,他大学毕业就主动要求下乡插队。作为父母,我们本不同意。但是为了树立一个好的榜样,他又坚持要磨练自己,我们也只能支持了。不是我夸口,一凡确实是个不错的孩子,天资聪明,学什么像什么,做什么什么都好。跟你说实话也不要紧,我们早就为他安排好了将来,他不属于这里。”
说到这里,她停了停,从她发光的眼神中我看到了一个母性的光辉。可怜天下父母心!
“从我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知道你是个知书达理的好姑娘,果然不错。不仅你们校长夸你,我也认为你不仅人长得漂亮,也很聪慧,很招人喜爱。我也年轻过,作为过来人,我很能明白你的感受。爱,不一定就是幸福的,所有的爱都贵在奉献。爱一个人,就是想方设法让他生活得更好,让他觉得幸福。相爱没有错,我也知道你绝对是一个值得我们一凡爱的女孩子,可是,我太了解那个孩子了。他善良、多情,不愿意伤害任何一个人,既算是他一个不喜欢的人。他会为自己的母亲放弃一切,他也许也会为了一个殊途的陌路人放弃一切。他太感情用事,这是他的优点,也是一个致命的缺点,因为这样,难免会伤害更多重情重义的人,同时也伤害了他自己。”
然后她又给我讲了许多一凡小时候的事,直到夜幕降临还意犹未尽,听了她的肺腑长谈,起初稍许反感此时也荡然无存,只剩下对一个伟大母亲崇高的敬意。
她分析得很透彻,也说得在情在理。一凡的优秀,大山是留不住他的。自古多情空余恨,我这样一粒飘浮的尘埃又如何能挽留住来去无踪的季风。
尽管我什么承诺都没有许,可是在我的心里,感情的天平在悄悄地倾斜。不久,我借故离开了学校,回到农场广播站当播音员。那一天,一凡把我送到农场边的梧桐树下,我们相对无语,心灰暗暗地一直往下沉,直到没有一点颜色。突然间我又觉得: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彼此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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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第7章:回城”内容快照:
『回城』
回城离开了学校,与一凡接触反倒多了起来。我去找他都是因为工作需~,工作之余他也会带我去河边捉鱼,去~~~放他~的风筝。我们相~非常愉快,只不过我总怀疑这幸福的背后,是不是~一秒钟就不再属于我。所以,我情愿和他一起去捉鱼,看他挽起~~在~中东倒西歪搞笑,也不愿意陪他去放风筝。因为,在我的心里,他就是我的风筝,我小小的线头无法把握~自由和前途。如果将他放飞,线总会有断的那一刻,坚持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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