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传言,“铁扇一出,神鬼色变”,但自从武林第一人铁扇先生丁重天在岭南丹霞山与当时天下四大高手一战同归于尽后,铁扇就象在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有人知道它的下落,人们也就慢慢地把它淡忘。
年后的梅关,仍然寒意重重,梅花刚刚落尽,只在泥土中还依稀可见一、二瓣,其他的早已化成了护花春泥。
天还未亮,梅关古道上就出现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他背上佩了把柴刀,肩上挑了根扁担,看样子是个樵夫。这樵夫上了梅关,大约是累了,撂下扁担,一屁股坐在扁担上,梅关恰在两省的交界处,广东、江西的风景都在眼皮底下,景物虽然有些朦胧,却也逍遥自在。
这个时候,樵夫听到有异样的声音,凝神听时,好象是刀剑相交的声音。他站起身来,往江西方向看,看到山腰有三个人影在腾挪跳跃,二个影子围着一个影子在厮杀,刀风呼呼,剑光霍霍,把个樵夫看呆了。
那三个人边打边往山上移,原来是一高一矮两个使刀的官兵在追杀一个身穿青衫的使剑汉子,使剑汉子的脚步已有些轻浮,青衫上血迹斑斑,**声很远的地方都可以听到。那两个官兵却一刀紧似一刀,刀刀不离使剑汉子的要害,使剑汉子眼看就要命丧刀下。
高个子一招刀劈华山,凌空一刀砍向使剑汉子的左手,他只要闪得慢一点,这条左手就报废了。使剑汉子竟不闪不避,长剑奋力向前一刺,然后同时听到两声惨叫。使剑汉子的左手被大刀硬生生的砍下,鲜血狂喷;而那个高个子官兵心口却**了一柄长剑,他双眼圆睁,嘴巴动着,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矮个子官兵一声悲叫:“大哥”,抡起大刀,疯一般冲向使剑汉子。使剑汉子飞起一脚,一颗小石头射向矮个子官兵的脚关节处。只见矮个子官兵一个趔趄,跌了个狗啃屎,使剑汉子反手一剑插在他背后,他便一命呜呼了。使剑汉子好似刚丢掉千斤重担,轰的一声倒下,再也没有力气了。
樵夫惊魂甫定,使剑汉子招手示意他过去。樵夫过去,要帮他包扎伤口,他摇摇头,用微弱的声音说:“先把那二人的尸体埋了,免得让人看见,后患无穷。”樵夫于是胡乱把那二人埋了,却把两把刀拾起,自言自语:“真是好铁,至少可以打一把上好的柴刀。”使剑汉子刚在伤口上敷上金创药,听了樵夫的话,急忙说:“使不得,把刀也埋了,不要留下痕迹,你看看刀上是不是刻有字。”樵夫仔细看时,刀上果然刻有“宫廷侍卫”四个字。要是官差见到了问起,答不上来,有十个头也不够砍。他挖了一个小深坑,埋好了刀。
樵夫把使剑汉子背回梅岭脚下珠玑巷的家里,一个虎头虎脑七八岁的小孩子跑前跑后,悉心照料。费了好长的时间,汉子身上的伤口才包扎好。汉子对樵夫说:“这位大哥,我们素不相识,你却冒这么大的风险救我,大恩不敢言谢。”樵夫说:“大家都知道大元官府怎么对老百姓的,特别是不拿我们南方汉人当人看,敢和大元官府作对的,都是英雄好汉,我怎能袖手旁观?”
使剑汉子心一热:“大哥即然这么说,我也不敢瞒你,我是朝廷的钦犯,姓李,在兄弟中排行十八,大家都叫我李十八。我本是少林俗家弟子,因杀了一个作恶多端的大官,被官府千里追杀,今天杀的那两个人是一等一的宫廷侍卫。”
旁边的小孩子拍起手来:“这样说,大叔的功夫肯定很高,可不可以教我?”
樵夫脸一沉:“风儿不可无礼。”
李十八说:“看这孩子的骨架,倒是一块学武的好材料。”
“兄弟有所不知,家父临终时,叮嘱我切不可学武,我的后人也不要学武,要做一个平平凡凡的人。我平日只是打柴糊口,闲时读点书自娱。”
“在这个乱世,学武能强身健体,保家卫国,为什么不能学?”
“我也不知家父为何不准我学武。”
两人说着话,李十八知道樵夫姓丁,那小孩子名叫丁玄风。说话间,有一个挑着卖豆腐担子的妇人进来,丁玄风欢快的叫了一声“娘”,原来是女主人回来了。那妇人虽然穿得朴素,但身段婀娜,面红肤白,有一种成熟的美。特别是那一双眼睛,如一泓秋火,让人一见就有一种想跳下去的冲动。李十八微笑着与她对视了一下,心头赞一声:好一个豆腐西施。
李十八是练武之人,身体强壮,在丁家休养了几日,已可以自由行动。经他的观察,丁玄风聪明伶俐,又确是一块学武的好材料,有心把一身武艺传授给他,以报答樵夫的救命之恩,为这事他向樵夫提过好几次,樵夫总不肯答应让丁玄风学武。还有一事让李十八不安,就是女主人的眼睛。女主人端庄贤慧,待人又好,但李十八只要一看见她的眼睛,心头就如小鹿般乱撞,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她的眼睛好象会说话,让人一见就有一种莫名的冲动。李十八晚上一想起她的眼睛,总是难以入睡,几天下来,他憔悴了不少。
晚上吃饭时,李十八说:“大哥大嫂,我在这里打扰你们好长时间了,真的很多谢,我的身体也没大碍,我想明天离开这里。”
樵夫说:“外面风声紧,还是多呆些日子再走。”
“我呆的时间越长,你们就多一份危险,官府随时可能追查到我的踪迹。”
樵夫想了想,“这样吧,我在梅岭打柴时发现一个隐秘的山洞,你先到那里避一避,养好了身子再说。”
“这样也好,不过,我一个人在山洞里无聊,我想带风儿去,陪我说说话、读读书。”
第二天一大早,樵夫带上儿子送李十八上山。那个山洞果然是个好地方,穿过一大片森林,走过一条长长的羊肠小道,然后要攀上一个悬岩才能找得到。这里人迹罕至,洞口被一丛浓密的野藤遮住,里面很宽敞,还有一汪清泉。李十八和丁玄风两个人就住了下来。
睡觉时,李十八对丁玄风说:“风儿,你的记性还蛮好的,一首唐诗,教一遍你就记住了,现在,我再教你一首,考一考你的记性。”
丁玄风身子一翻座起来:“好吧,李叔叔你快念。”
李十八清了清嗓子,一字一字念起来:
春嘘明目木扶肝,夏日呵心火自闲。
和噫定收金润肺,冬吹水旺坎宫安。
三焦长宫嘻除热,四季呼脾上化餐。
切忌出声闻两耳,其功直胜保神丹。
李十八话音刚落,丁玄风顺着就背下去,他的童音清脆,声音响亮,在山洞里听得格外清楚,一口气背下来,竟是一字不漏,直听得李十八不住点头。
“风儿,你仔细想一想,这句诗中,有多少个字带有口字旁?”
丁玄风的眼睛骨碌碌转了几圈,“一共有六个字带有口字旁。”
“哪六个字?”
“嘘、呵、噫、吹、嘻、呼。”
“真是乖,你要记住叔叔的话,每日子时后午时前,每次默念三十遍这六个字,要一口气念完,中间不要停顿。以后每天要坚持。”
“我记住了。”
“难得今晚那么开心,我还要你记住一个锻炼的方法。”
“我听着就是了。”
“平心静气,气沉丹田,想象气往上经黑兔穴、膻中穴、华盖穴、玄机穴,再往上经过气管、人中、眉心、神庭穴,到达头顶的百会穴,气再从百会穴往脑后下,经对口穴、命门穴、尾敲穴,穿过会阴,再归丹田。每日睡前运气十次,不可间断。”
丁玄风点点头。
“另外,一定要记住,我刚才讲的话,你不要对任何人讲,包括你爹娘。”
丁玄风有些迷惑,但还是答应了。
然后,李十八把各穴道所处的位置一一告诉丁玄风。丁玄风学得很快,还学老僧打坐,一边讲,一边指着身上各处穴道,惹得李十八不住大笑。
没有压力,心情快乐,这一晚李十八睡得很是安稳。一觉醒来时,太阳光已透过藤叶间的缝隙,暖暖地照在身上,听着林子里的小鸟在欢快地叫着,在刀口上讨生活的人,突然置身于平和的大自然中,李十八有一种说不出的欢畅。
“风儿,起来,咱们打野味去。”
丁玄风的屁股被李十八拍了一下,他腾的一声爬起来,“什么事?什么事?”
李十八哈哈大笑,“去抓兔子。”
一只灰兔正在草丛中觅食,看它心不在焉的样子,其实,它的两只耳朵竖得比谁都高。
丁玄风悄悄说:“大叔,我们拿什么去抓兔子?”
李十八“嘘”了一声,扬了扬手中的小石子。丁玄风不信,一颗小小的石子就能击倒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
只见李十八右手食指和母指捏住小石子,手腕一动,小石子夹带着劲风,飞向灰兔。灰兔似有准备,一跃而起,可在空中翻了几个跟头,啪的一声掉下来了,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李十八似乎有些惋惜,自言自语:“要是我的师父觉明大师在,这只兔子是既跑不了也死不了的。看来,我的功夫还没学到家。”丁玄风却早已带着惊奇去捡兔子了。
两个人在溪边生了一堆火烤野兔,时不时见到一、二只野鸡在旁过惊飞而过,树上还有些蛇在游动,太阳从马尾松的叶子间照下来,溪水在乱石间穿行。丁玄风看着这一切,突然叫起来,“明日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王维老先生肯定到过这里。”
李十八若有所思,摸着被山风吹得飘荡荡的左袖,叹一声:天下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太平呢,要能长住在这里该有多好啊!
这个时候,山风送来一个微弱的声音,“风儿。。。。。。”
丁玄风跳起来:“是爹爹的声音。”
两个人循着声音找过去,在山洞的悬岩下,他们找到了浑身是血趴在地上的樵夫。丁玄风哭叫一声“爹爹”,李十八悲叫一声“大哥,”把樵夫抱在怀里。樵夫拼尽全力对李十八说:“救大嫂”,然后头一歪,寂然不动。李十八用手去探他的鼻孔时,已没有气息,但他的手里却还**的抓住一把黑黑的铁扇子。
丁玄风抚尸放声大哭,李十八说:“救你娘要紧。”丁玄风抽泣着,小心地从樵夫手里抽出铁扇子,放进自己的怀里,“这是我爷爷的东西,不能丢了。”
李十八和丁玄风草草把樵夫掩埋了,心急如焚往珠玑巷赶去。到了樵夫家里,空荡荡没有一个人,两人正着急时,邻家大爷一脸忧伤走进来。丁玄风用力拉住大爷的手说:“我娘呢?”
邻家大爷擦擦眼泪,“给一个富家公子抢走了。”
李十八问:“这到底怎么回事?”
“玄风他娘今早出去卖豆腐,一个外地富家公子经过这里,一眼就看上了她,富家公子要带她走,玄风她娘不从,死活不肯跟富家公子去。富家公子叫家丁来抢,有个路人说了句‘还有没有王法’,被家丁一拳打落几个门牙,吓得大家四散走了。这个时候,玄风他爹来了,拿了柴刀要和他们拼命。那伙人武功很好,三拳两脚就把玄风他爹打得吐血,然后把玄风他娘绑上马背,一阵风就往南走了。唉,这是一个什么世道!”
“那伙人是什么人?”
“不知道。”
“他们住在什么地方?”
“也不知道。看样子他们是过路的,讲的话是广州口音。”
丁玄风哭叫起来:“我要我娘。”
李十八的手指关节在格格的响,他一拳砸在桌面上,拉起丁玄风,“我们追。”
一个阴恻恻的声音从门口传入:“一个将死之人,拿什么去追人?”
大家回头看时,一个黑衣人飘了进来。他的脸没有戴面具,看起来却象一副如假包换的面具,脸上的肌肉有如风干了的腊肉,没有一丝表情。他不象是走进门来的,倒象是被风吹进来似的。
“名捕王阴无常!”
“你这个朝廷钦犯还算有点眼光,李十八,你们三个束手就擒吧,我会让你们死得舒服一点的。”说完就把三个铐子丢了过来。
李十八一把抓起丁玄风,把他从墙头扔了出去,边扔边叫,“风儿快跑,跑得越远越好。”丁玄风在空中翻了几个斤斗,双脚却稳稳地落了地,除了收不住势向前冲了几步外,一点伤也没有。李十八的力度捏拿得恰到好处。
丁玄风本想折回头去,突然想起父亲讲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估计李大叔是打不过那个鬼魂一般的人,才把自己扔出来的,回去反而给李大叔添麻烦,再说,还要去找娘呢。于是,他撒开腿,沿着马路狂奔起来。
也不知跑了多久,丁玄风停下来的时候,感觉腿肚子里灌了铅一般,一日之间,阿爹死了,娘也不知道在哪里,他坐在一棵树底下,想起这些事,不知不觉又哭起来。哭声在空旷的山野间回荡,把树上的几只乌鸦惊飞了。
怎么办呢?往那里去呢?丁玄风一脸茫然。望着渐渐下沉的太阳,丁玄风想起阿爹的话,太阳是在东边升起,在西边落山的,面对落日,左边就是南方了,阿娘往南方去了,就往南方走好了。他擦干眼泪,一步步往南走。
丁玄风渴了,就喝几口路边水沟里的水;饿了,就向人家讨点东西来吃;累了,就找间破庙或牛棚睡一觉。因为兵荒马乱,人民流离失所,到处可见乞讨的人。
这一日,丁玄风来到增城地界,一个叫排潭的小镇。小镇依山傍水,交通偏僻,房前屋后长满了荔枝树,人们安祥地行走在荔枝树间,鸡鸭悠闲地觅食。丁玄风翻越了很多的山岭,又累又饿,看到排潭前,刚刚被大雨淋得浑身上下没有一处是干燥的,正不知怎么办时,听到一群乞丐欢呼起来:“女郎中来了!”
丁玄风看到群丐跑向秀色两个女子,一个三十岁左右,道姑打扮;一个十二、三岁左右,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她轻移莲步,衣袂飘飘,宛如下凡的仙女,把个丁玄风看呆了。群丐争着接过女孩从篮中拿出的馒头,狼吞虎咽起来,丁玄风却盯着女孩一动不动。接着,他双眼一黑,咚的一声倒在地上。
丁玄风醒过来时,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张艳若桃花的脸,正是那个派馒头的女孩。女孩见他醒过来了,高兴地说:“师父,他醒得好快。”
道姑走过来,“这孩子的体质不错,发着高烧,又好长时间没吃东西,昏倒后居然那么快醒过来。我问你,你学过武功吗?”
“没有。”
“我把过你的脉,你体内有一股纯阳之气,分明是修过正宗内功。”
“李叔叔只教过我锻炼身体的方法,这几个月来,我天天照他说的去做,他没有说是武功。”
“李叔叔怎么教你的?”
“我不能说的。”
道姑笑一笑,也就没问。
女孩对丁玄风说:“我叫紫云,跟着师父学医,**,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丁玄风。”
紫云从怀里掏出一个馒头,递给丁玄风,“这是我特意留给你的。”
丁玄风接过馒头,大口大口吃起来。紫云笑着:“慢慢来,别噎着,”并把一碗水端到他的面前。自从家里发生变故以来,丁玄风遭遇的不是血腥就是冷漠,现在,一个天使般的小姐姐对自己那么好,他的心中升起一股暖意,眼泪差一点就要流出来。“紫云”两个字,他便牢牢的记在心中。吃完馒头喝足水后,丁玄风精神大长。这时,隔邻传来朗朗的读书声,一个老先生正在教学童读百家姓。读了三五遍,老先生说:“谁能把它背出来?”
没有人应声。
老先生又问了二遍,还是没人应答。
丁玄风走下床,隔着窗户答:“我能背。”
老先生转过身,看着丁玄风,有些诧异,“背来听听。”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冯陈褚蒋,卫沈韩杨……”丁玄风不紧不慢,一口气把百家姓背完了。
老先生问:“你以前读过百家姓吗?”
“没有。”
“真的没有?”
“真的没有。”
“那好,”老先生对道姑说,“以后这孩子就跟着我读书,好不好?。”
道姑笑笑,“我正愁怎么安置这孩子,你有这要求,是最好不过了。”就这样,丁玄风不用再流浪了。
丁玄风在老先生门下读书,一读就是十年,他已从一个流浪儿变成了一个饱读诗书的青年才俊。这期间,隔个一年半载,道姑和紫云师徒就要来一趟排潭,给穷人施舍、看病,她们看过的病人,没有一个好不了的。每当她们来了,丁玄风就远远的看着,看紫云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
这天,老先生给丁玄风等人讲学,“我们读书的目的,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就是尽可能的吸收多一点有用的东西,扩大眼界,增长智慧;齐家,就是打理好自己的家,使长幼有序、家庭和睦;治国、平天下,就是把治家的那一套扩展开来,使百姓安居乐业,天下稳定太平……”正说着话时,镇上的人突然骚动起来,到处奔跑,有人大声说“强盗来了,快跑啊!”
大家看时,只见一队人马,约有二十几人,在一个少女的带领下,横冲直撞,很快就在一户人家前停了下来。那户人家朱门大户,是当地最有钱的杨家。不一会,杨家鸡飞蛋打,哭声一片,强盗们出来时,没有一个人的手里是空的。
强盗们兴高采烈,打道回府,一个老人走避不及,挡了一下道,被一个强盗用马鞭抽了一下,倒在地上。丁玄风一下冲出去,扶起老人,骂那个强盗,“你也有爹娘,怎能这样对老人家?”
“老子的事你也管得着”,强盗对着丁玄风又是一鞭,丁玄风抓住鞭子,用力一拉,那强盗坐不稳,从马上掉下来,跌了个狗啃屎,学堂里哄堂大笑,老先生却眉头紧锁。
强盗从地上爬起来,抡起大刀,要杀丁玄风,领头的少女纵马过来,“慢着,你不是他的对手,别丢人现眼,一边去”,强盗赶紧收起刀,说了声“是,大小姐”,就退一边去了。
“敢动我的人,”少女过来,柳眉倒竖,对着丁玄风还是一鞭,丁玄风依葫芦画瓢,又想抓住鞭子,谁知鞭子在中途突然变了方向,丁玄风还没反应过来,背上已结实的挨了一鞭,火辣辣的疼。
老先生早已出来,赶紧说:“姑娘手下留情,把他交给老朽,老朽一定严加管教”。
丁玄风大声说,“先生不必担心,这是我和她两个人之间的事,我们两个自有方法解决。”
“说得好,”少女的马鞭突然卷向丁玄风的双脚,把他的脚缚住了,一用力,把丁玄风摔了个四脚朝天。群盗齐声高叫:“大小姐好功夫。”
“把力气用来对付一个书生,胜了脸上也没光彩。”
“多管闲事还嘴硬,”少女一声令下,“把他抓回去,看你还服不服。”
老先生赶紧说:“女侠,有事好商量,有事好商量。”
“我只是要他服服帖帖,不要他的性命,哪一天他低了头,我就放他回来。”
群盗把丁玄风绑好,放上马背,一声呼叫,马路上只剩下一股灰尘在飘荡。
到了一个地方,蒙在丁玄风脸上的布条被打开,他眨了几下生疼的眼,就看到了一块大匾:聚义厅,看来是到了强盗窝了。一个彪形大汉大笑着走进来,“听说请来了一个贵客,还是个书生,痛快,痛快。”群盗一齐抱拳向来人施礼:“包寨主好。”
包寨主走到丁玄风面前,“我是个粗人,我的兄弟们也是粗人,有得罪小兄弟的地方,不要见怪。”
“寨主这么豪爽,我相信大家也是好汉来的。”
“小兄弟不错,就留下来做我的军师。”
“此话怎讲?”
“我七星寨一百多号兄弟,拿刀枪的大把,但捉笔的没有一个,人家送封信过来,没有一个人能认得完。唉,前些时候想请个读书人,他却让我们猜字谜,说猜出来了,就知道他的意思。”
“什么字谜?”
“力大冲破天,十女同耕半边田,我不骑羊羊骑我,千里田土紧相连。”
“这谜底是夫妻义重,人家小日子过得很好,不想过这种脑袋绑在裤带上的日子。”
“我们这日子有什么不好,兄弟们都是穷苦人家出身,受尽了欺凌,现在聚在一处,再没人敢动我们,我们杀贪官,劫富豪,大块吃肉,大碗饮酒,快意人生。”
“官兵来剿怎么办?”
“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增城县府的官兵也来过,我们在大山里和他们捉迷藏,把胖的拖瘦了,把瘦的拖死了,他们几次都是在山里瞎逛,连我们的影子都没见着就收兵了。”
丁玄风想,先生说过,大元朝廷的官是不能做的,如果留在这里,约束这帮乌合之众,未尝不是好事。于是,丁玄风对包寨主说:“我愿意留在这里,与包寨主和众位兄弟共创大业。”
包寨主大喜,“开宴,摆酒,为丁兄弟洗尘。”
丁玄风在七星寨做的第一件事是制订寨规,不准乱杀无辜,不准欺凌弱小,不准烧杀奸淫,还要团结协作,严明奖惩。不长的时间,把个七星寨治理得井然有序,侠名远播,四方人士,竟相投奔。包大小姐是看在眼里,喜在心里。
“丁公子近日劳累,这里附近有个瀑布,我带你去看看”,一日,包大小姐主动邀请丁玄风。
“包大小姐好兴致。”
“叫我有弟就行了。”
“有弟?”
“我爹总是盼望我娘生个弟弟,就给我起名叫有弟,可到现在我还没有弟弟。”
“去可以去,我怕说错了话,又要挨你的鞭子。”
“此一时,皮一时,我不会乱打你的。”
“是此一时,彼一时”,丁玄风纠正她的话。
包大小姐脸上飞起一朵红云,“都是一样的,不要罗嗦,快走。”说完就自个先走了,丁玄风跟在后面。
这瀑布叫白水寨瀑布,落差竟有300多米,远远可以听到轰鸣之声。瀑布旁有个亭子,两边是山,前面是个小盆地,盆地上空白茫茫的一片云雾,林子里的小鸟在欢唱。丁玄风一时兴起,作了一厥《蝶恋花》:
山道弯弯弯几许?
峰回水转,花草无重数。
轻云淡雾悬岩处,
亭高望断来时路。
一水狂泻疑梦瀑,
谷传鸟音,心野丝丝缚。
把酒临风风不语,
日落山深有人住。
丁玄风一边吟,一边摇着铁扇。他中气充足,声音在山谷回荡。水边的一对野鸳鸯受了惊吓,泼拉拉飞走了。包有弟嗔道:“好端端的一对鸳鸯被你吓走了,真是抵打。”举手作势要打,丁玄风故意大声说:“救命啊,救命啊。”一个在前边跑,一个在后边追,两人嘻嘻哈哈,十分热闹。
正玩得开心,一个声音突然响起:什么人在这里撒野,打扰我清修。这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竟不知说话的人在哪个方向。
包有弟说:“这地方又不是你的,你修你的,我玩我的,没有谁打扰谁。”
“你这女娃子好生无礼,”说着话时,只见远处山梁上出现一个白发老婆婆,她徐徐迈着脚步,一眨眼工夫,已到了两人面前,她的脸上冷冰冰的,手里拿着一把剑。
包有弟说:“这把剑好眼熟。”
丁玄风扑哧一笑,“这把剑本来就是你的。”
包有弟一摸腰间,剑果然不见了。她双手叉腰,对着老婆婆,“你凭什么拿我的剑?”
丁玄风向老婆婆施了一礼,赶忙拉住包有弟,“老婆婆和你开玩笑,她要杀你,你多几个脑袋也没用。”
老婆婆看着丁玄风手里的铁扇,面色一变,“这扇子从哪里来的?”
“我爷爷留下来的。”
“扇子是不是题有一诗?”
“是啊,是曹操的《短歌行》。”
老婆婆身子抖了一下,“你姓丁?”
“是啊,”丁玄风有些奇怪才婆婆为何知道自已的姓。
“你爷爷叫丁重天?”
“老婆婆,我不认识你,你为何对我家的事知道得那么多?”
老婆婆又喜又怒,一把抓住丁玄风的手,“跟我走,我有谁多话要问你。”丁玄风想挣扎,老婆婆的手却象铁箍一样,丁玄风那里动得了,只好不由自主被老婆婆拖着高低跳跃。包有弟追了一阵子,就连他们的人影也见不着了,急得她直跺脚。
到了一个洞口,老婆婆停了下来,“这是罗浮山,人称世间第七洞天福地,我清修的地方,你进来,我有话要问你。”丁玄跟着她进了洞。
“你家住在哪里?”
“梅岭脚下的珠玑巷。”
老婆婆一声长叹,“你让我找得好苦。”
“谁让你找得好苦?”
“不关你的事,你奶奶是个怎样的人?”
“我奶奶和其他农村妇女没有什么区别,在我六岁那年她就去世了。”
“你爷爷呢?”
“我没见过,我还没出世他就去世了。”
老婆婆颤了一下,向丁玄风要过铁扇,走到一个角落里,默默地抚mo着它,一些往事,浮上心头……
太行山下,一对师兄妹情投意合,师兄偏爱扇子,学了一套独门的铁扇打穴法。在一个明月清风夜,师妹塞给师兄一把铁扇,捂着脸跑开了。师兄把扇子打开时,看到扇子上书写着曹操《短歌行》里的几句话: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师兄笑一笑,“这个傻妹。”
两人一起练武,一起行侠江湖,他们武功奇高,对恶人是绝不留情的,特别是师妹,嫉恶如仇,眼里容不下半粒沙子,有好事者送了个“太行双煞”的名号给他们。在五年一度的“以武会友泰山行”上,师兄靠一柄铁扇,打遍天下无敌手,,博得了“武林第一人”的称号。但从此以后,他就没有过过一天安稳的日子,四方武林高手,都以能向“武林第一人”挑战为荣,有幸打败“武林第一人”,更是可以一举成名。挑战者越来越多,师兄的武功也越来越强,死在他扇下的英雄豪杰越来越多,他的名声、铁扇的名声越来越高,但他的心情却越来越坏,本来是不愿意杀人的,可不杀人自己就得被杀,他荫生了退隐江湖的念头。这段时间,江湖上却传开了一句话:铁扇一出,神鬼色变。
一日,太原城名妓轻烟被强人劫持,师兄刚好路过,救了轻烟,并把她带回了自己住的客栈,给她疗伤。轻烟伤了内脏,需除了她的上衣,用手掌从她的后背输送真气。绝色的轻烟,受伤后更是楚楚动人,一双眼睛,犹有万种风情,师兄强自镇定,慢慢**她的上衣,正准备给她输送真气时,师妹闯了进来,一见这场景,怒气冲天,狠狠地打了师兄两个耳光,说了声“无耻”,大哭着跑了出去。师兄多次找师妹解释,师妹根本不听,每次一见面都用剑把他赶走,师兄心灰意懒,从此以后,对江湖更没有一丝牵挂了,遂南下岭南,隐居在丹霞山。
仅过了一段时间的清静日子,当时江湖四大高手,无意中发现了师兄的行踪,联袂前来丹霞山,向他挑战。后来有人传说,五个人在丹霞山阳元石周围打了三天三夜,直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最后,五人精疲力竭而死。
很明显,这“师兄”就是丁重天,“师妹”就是白发婆婆,她的名字叫洪梅香。
轻烟把事情真相告诉洪梅香时,洪梅香刚刚听到了丁重天战死的消息,她悲痛欲绝,来到丹霞山,意外地打听到,人们只收拾了四具尸体,单单不见了丁重天的尸体。她相信师兄肯定没有死,于是到处打听他的消息,可几十年过去,丁重天一点音讯也没有。洪梅香心如枯木,见罗浮山四百三十二峰连绵不绝,风景秀丽,清静怡人,就在这里静修,终生未嫁。
洪梅香抚着铁扇,忆起往事,老泪纵横。稍后,她问丁玄风,“你的内功深厚,怎么和你爷爷的内功不是一路的?”
“我没学过功夫。”
“胡扯,我一路上抓住你的手,你的内息源源不断,没学过武功哪有这么好的内功?”
丁玄风想,十年前,道姑说我学过武功,现在,老婆婆又说我学过武功,看来,李叔叔教我锻炼身体的方法就是学内功的方法,当时阿爹极力反对我学武功,李叔叔就想了个法子,偷梁换柱,我学了武功还不知道。
“我小时候,有个人教了我一种锻炼身体的方法,我每天按他教的方法锻炼,就练成了现在的样子。”
“你父亲没教过你武功吗?”
“我父亲根本就不懂武功。”
洪梅香十分惊讶,武林第一人的儿子,居然不懂武功。
原来,是这样的。丁重天当年在丹霞山与四大高手决战,四大高手力竭身死,丁重天内功深厚,但亦受了重伤昏迷过去,一对逃难的父女路过,从死尸堆里把丁重天救了出来,并把他带到了珠玑巷。丁重天在修养期间,体会到了没有争斗的乐趣,决定把武功隐藏起来,做一个平平凡凡的俗人,过一种平平淡淡的日子。于是,他娶了救他命的村姑,过上了安安乐乐的小日子。他临终前留下遗言:子孙后代不要学武。直到他死,他的家人都不知道他曾是武林第一人。
洪梅香虽然不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但见丁家一直把铁扇保存下来,足见自己在丁重天心目中还有很重的位置,心里感到很欣慰。
“你的爹娘呢?”
一提起爹娘,丁玄风心里就隐隐作痛,阿爹死了,娘十年来音讯全无,于是,他把事情从头到尾原原本本讲给洪梅香听。听到丁玄风的娘被恶人抢走进,洪梅香根根白发竖了起来,“我们走,找那恶人去,我替你出气,”拉了丁玄风的手要走。
“可我娘在哪里,我还不知道。”
“可恶,可恶,我要把那恶人撕了。来,来,来,我教一种极厉害的武功,保管你把那恶人打得屁滚尿流。”
“可我爷爷有遗言,不准我学武。”
“不学武?日后你见了那恶人,你拿什么去报仇?”
“违背爷爷他老人家的意思,总是有些不孝。”
“你爷爷已经是个死人,你娘可能还活着,你不去救她,不是更不孝吗?”
“这个,这个……”
“什么这个那个,实话告诉你,我是你爷爷的师妹,也算是你的长辈,这把铁扇还是我送给你爷爷的,听我的话没错。”
丁玄风睁大了眼,但细细一想,这白发婆婆对自己家的情况很熟悉,她的话不太可能是假的,再说,要救娘,没有武功确实不行,只好对不住爷爷了。于是,他向洪梅香恭敬地施了一礼,“多谢婆婆成全,有劳婆婆了。”
洪梅香大喜,“这才象丁重天的孙子,你有内功作基础,学我的功夫就好多了。你爷爷当年靠着这柄铁扇,专打人的穴道,打遍天下没有敌手。这几十年来,我也琢磨出了一种用扇子的武功,威力惊人,看来不比你爷爷当年的功夫差。”
“这叫什么功?”
“七杀扇。”
“七杀扇?”
“对,七杀扇。一扇风生,二扇水起,三扇飞沙,四扇走石,五扇电闪,六扇雷鸣,七扇山摇。别看它只有七招,可它每招又暗含了七七四十九种变化,到了第七重功夫,任何血肉之躯都挡不住它的一击,我现在也只学到第六重。”
“老婆婆,有没试过招?”
“十年前试过一次,那次我回太行山省亲,路上遇上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号称什么名捕王。”
“他是不是叫阴无常?”
“小鬼头倒知道得不少。”
“他是不是押着一个断了左手的汉子?”
“对啊,你就象亲眼看到一样。”
“那个断了左手的汉子就是李叔叔,朝廷钦犯,是他教我练习内功的。后来怎么样呢?”
“我知道朝廷抓的人大部分都是好人,就有心救那汉子,谁知阴无常太无礼,出口不逊,我一时怒起,用了七成的功力,一掌打向阴无常,他只接了一招,就象断了线的风筝一样,在空中飘了一阵,然后倒在地上。自然,你那李叔叔得救了。”
丁玄风暗暗心惊,李叔叔已是顶尖高手,阴无常却把他抓住了,武功自是更高,而老婆婆只一招就打败了阴无常,这份功力,自是非同寻常。
之后,洪梅香仔细地把练习的方法告诉丁玄风,丁玄风记性本来好,悟性又高,洪梅香讲了二遍,他就记住了。
“想学得快点,就要注意很多事情,听着,久视伤精,久听伤神,久卧伤气,久坐伤脉,久立伤骨,久行伤筋,暴怒伤肝,思虑伤脾,过悲伤肺,过饱伤胃,多恐伤肾,多笑伤腰,多言伤液,多唾伤津,多汗伤阳,多泪伤血,多交伤髓。”
“原来练功有这么多规矩。”
“你以为功夫是随便可以学到手的吗?要达到一流高手的境界,没有二、三十年的苦练是不可能的。你有这身好内功,练起来总是比别人快一点。”
“可包寨主不见我,他会心急的。”
“恐怕是你见不着包大小姐,自个儿心急吧?”
“不是的,不是的,包寨主确实要我帮助。”
“年青人不要哪么罗嗦,练好了功夫再说吧。”
增城是一座古城,东汉初开始建城,经过几百年的建设,到元末已有一定的规模,虽说是南蛮之地,倒也不失繁华,商贾云集,人流如潮。增江边的望江楼,是增城首屈一指的菜馆,那些文人墨客,达官贵人,江湖豪士,是望江楼的座上客。这一天,楼上依然是客如云来,小二忙得连擦汗的时间也没有。在二楼的雅间,传出一片喝采声,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大汉,身长七尺,双眼有神,剑眉星目,脸如满月,他端起一大碗酒,头一仰,直直地倒进那大汉的口中。大汉没闭一下口,他的喉咙就象一根管子,没有一点阻塞,一碗酒不象是喝完的,倒象是倒下去肚子里的。大汉把空碗一扬,周围的人又喝起采来,“镇南将军,好样的,再来一碗。”
大汉放下碗,“做大元朝的镇南将军,还不如在这里和兄弟们逍遥快活,既然大家这么开心,我再露一手给大家看。”镇南将军叫人倒了一大碗酒放在桌上,他退了几步,与酒碗大约有二、三米距离。只见他双掌相对,横放在胸前,长吸了几下气,徐徐张开了口,那口变成了o形。他口对着酒碗,慢慢吸着气,平静的碗面突然起了一条酒柱,飞进镇南将军的口中来。大家屏住了呼吸,看着碗里的酒在慢慢减少,一条酒柱在空中飞舞。一会儿工夫,一碗酒被镇南将军喝个精光,周围的人轰然叫好,连小二也来看热闹。
喝酒是有境界的,往往分几个阶段,先是甜言蜜语,酒上来了,有话好说;接着是豪言壮语,大家喝得差不多了,脑子有点不大听使唤,说的话大多不经过大脑;再下来是胡言乱语,在酒精的作用下,人已没有了提防之心,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此所谓酒后吐真言;如果还能喝下去,那纯碎是一种机械的动作,到拿不起酒杯时,只好呼呼大睡,不言不语了。当然,这只是一般的现象,对于英雄豪杰就不一样,打老虎的武松,喝了十八碗烈酒照样过景阳岗;江湖好汉乔峰,喝了四十二碗酒还谈笑风生。镇南将军和一帮朋友喝了大半天的酒,房子里东倒西歪一片,只剩二、三个还清醒。小二走了进来,“唉,那帮强盗又在白吃白拿。”
镇南将军问:“怎么回事?”
“你到窗口看看不就明白了。”
镇南将军走到窗口,看到一个猪肉档口围了几个官兵,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拿了一大块肉,档主手握屠刀,气得发抖。一个兵大声说:“想造反啊,你摸摸头上有几个脑袋。”他把剑在屠夫眼前晃了晃,说一声,“弟兄们,走。”兵们就嘻嘻哈哈走了。
镇南将军冲大家抱了一下拳,“我去去就来,”一闪身出了门。
兵们在大街上走着,一个蒙面人突然拦住了他们的去路,“光天化日之下抢东西,还有没王法?”
为首的兵愣了一下,“好啊,又是你这蒙面贼,别的人抓不住你,我还抓不住你,弟兄们,上。”
兵们操枪弄刀,刀枪呼拉拉往蒙面人身上招呼。好个蒙面人,顺手拉过一条长棍,呼呼舞将起来,刀来挡刀,枪来架枪,一个人战七八个兵,还是**的多,招架的少。他打了一阵,瞅着兵们的破绽,东一棍,西一棍,只听到一阵唉哟之声,这个兵头破血流,那个兵手肿脚疼,这个哭爹喊娘,那个只恨少生了两条腿,只一会儿工夫,兵们全倒在地上。围观的人群中,有胆子大的,不禁叫起好来,为蒙面人加油。
蒙面人对兵们说:“这次饶你们不死,下次再做恶事,决不宽恕。”
“好大的口气,什么人在这里撒野?”一个脸象面具一样的人轻轻地飘了过来。
兵们齐齐叫了起来:“名捕王,救我们。”
来人原来是元廷第一捕快阴无常。他不屑地说:“我来了,还有办不到的事吗?”
蒙面人冷冷地说:“哪里来的孤魂野鬼?”
名捕王阴无常大怒,“你找死,”脚一顿,身子凌空飞起来,右手直抓蒙面人的脸。
蒙面人刚一招神龙摆尾闪身避过,阴无常的右爪又一招饿鹰扑食折了回来,如影相随。蒙面人一惊,奋起神威,大喝一声“开”,挥起右手去格开阴无常的爪子。只听到“啪”的一声,两手相交,蒙面人手上一阵麻痹,立脚不往,往后退了几步;阴无常稳稳地落在地上,也禁不住赞一声,“好大的力气。”
蒙面人停好脚步,扎个马步,一招直捣黄龙,一股劲风,冲向阴无常。阴无常双掌相迎,两股力一撞,蒙面人双脚不动,却向后滑了好几尺,心间气血一阵翻腾,嘴角泌出了一股鲜血。阴无常纹丝不动,慢慢掏出了铁索,面无表情,一步一步走向蒙面人。
蒙面人刚想张口说话,喉间一甜,又一股鲜血涌起。他便站定了马步,盯着阴无常。
阴无常手一抖,铁索呼啸着套向蒙面人。
蒙面人眼睁睁看着铁索向自己套来,却再也无力闪避。
众人只觉眼前一闪,一个白衣人似箭一般射来,他人在空中,用铁扇对着铁索挥了挥,铁索寸寸断开,洒了一地。白衣人飘飘落了地,宛如一只大白鹤,把他的黑铁扇衬得更加醒目。明眼人都猜得出来,丁玄风到了!
兵们叫起来,“又来了一个不知死活的人。”
阴无常面具般的脸却一片死灰,他尖叫一声“七杀扇”,一个转身,比兔子还跑得快,一眨眼不见了踪影。他十几年前被洪梅香用七杀扇一招打败,现在一见七杀扇功夫,吓得魂飞魄散,还未动手,就赶紧脚底抹油,先溜为上。
在一个僻静的地方,丁玄风为蒙面人推宫过血,不久,蒙面人哇的吐出一大口鲜血,方能开口说话,“多谢壮士搭救。”
丁玄风说:“我早已听过一个蒙面人多次除奸锄恶的事,这些事在增城老百姓中流传很广,但很奇怪,你为何不以真面目示人?”
“我人单势弱,一旦被官兵发现我的身份,将被通辑,就难以再为面姓做点事情了。”蒙面人拉下脸上的黑布,赫然就是镇南王。“以往救人,我次次成功,没想到会栽在那鬼面人手上,幸好壮士相助。”
“我叫丁玄风。那鬼面人是元廷第一捕快,说实话,我也不一定是他的对手,好在我的铁扇子把他吓走了。”
“我叫朱光卿,增城人氏,做过元廷的镇南将军,因看不惯官场的黑暗,更不愿欺压百姓,为了保护百姓,违了几次上司的命令,他们要降我的官职,我想,这样的官不做也罢,就辞了官回家耕田。回到家里,一帮兄弟还是叫我镇南王,让你笑话了。”
“这个时候,肯为天下百姓说话的人已经不多了,肯为他们做事的就更少。”
“刚才喝酒还未尽兴,我们找个地方,边喝边聊。”
“镇南王刚受了内伤,改日再喝个痛快。”
“这个伤算不了什么,我们征战沙场的人,受伤是家常便饭,走走走,望江楼的酒确实不错。”
两个人换了衣服,来到望江楼,挑了个雅座坐下来。刚坐定,旁边有酒客在议论:“我们增城多出几个象蒙面大侠这样的人,这日子就安定了。”
“是啊。可好人总是多磨难,蒙面大侠被一个鬼面人伤了,差一点就要遭殃,好在来了一个白衣大侠,把鬼面人打跑了。”
这时,小二送酒来了,是丝苗酒。朱光卿笑笑,“这可是我们增城的一绝,用增城独有的上等丝苗米酿造,酒香,未入口已扑鼻,醇而不烈,喝起来有一点晕晕的感觉,但绝不会头疼。”
“我在增城十二年,还没有喝过酒。”
“小兄弟祖上在哪里?”
“梅关脚下的珠玑巷。”
“缘何到增城来?”
“唉,说来话长,喝酒。”丁玄风端起碗,咕嘟咕嘟一通牛饮,喝了个碗底朝天,“我十来年寻母,竟连母亲的一点音讯也没有,这茫茫人海,去哪里找呢?”
“这乱世,有多少**离子散,家破人亡,怪不得古人说,宁为太平犬,不做离乱人。喝酒。”两人碰了一下碗,喝了个精光。
两人说一阵话,喝一碗酒,不多时,一坛酒空了。朱光卿手一招,小二又送上了一坛。
酒至半酣,两人从望江楼看下去,在一大户人家门前,一些人在敲锣打鼓,非常热闹。丁玄风问是怎么回事。
朱光卿笑笑,“小兄弟有所不知,那大户是冯家,无恶不作,财大势大,家主冯青云武功高强,请了不少武林好手护院,还和官府来往密切,当地人是恨之入骨,却也无可奈何。但里面有一位夫人,天资国色,心肠又好,5年前她定了一个规矩,在每年的八月十六,凡是外地流浪到增城的青年男子,她都要请他们吃一顿饭,并亲手每人送一套衣服。5年前她请的全是15岁的男子,4年前请的是16岁的男子,这样算起来,她今年请吃饭的应该是20岁的男子了。”
“在这样的人家里,居然还有出污泥而不染的人,真是难得。”丁玄风又是一碗酒下肚,已有些醉意,。
“唉,这天下何时才能太平?”镇南王望着窗外幽幽地说。
“古人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我们一介布衣,又能做点什么呢?”
“小兄弟这话就不对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陈胜、吴广也是一介布衣,他们在大泽乡燃起了熊熊烈火;汉高祖当初不过是小小的一个亭长,不也成就了帝业。顺帝这老儿,当年我是见过的,不但心智糊涂、老眼昏花,还是一个酒色之徒,整日就知道寻欢作乐,他凭什么就坐在龙庭上?”
丁玄风乘着酒意:“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有德者居之,这皇帝干脆就由你镇南王来做,绝不比顺帝老儿差。”
“嘘,朝廷耳目众多,小心。”
丁玄风环视一周,见没有什么异常人物,小声说:“七星寨上,我有几百个弟兄,可供镇南王差遣。”
“这不是说话的地方,到舍下再谈。”
二人起身,付了酒钱,走出望江楼。江风吹在丁玄风脸上,一阵凉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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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惺惺相惜』
“风哥哥,风哥哥。”一个~着大~~子的少~,~里~着,~步一点也没放慢,沿着江边向望江楼奔来。~~子在风中看起来象一团火,引得一路人观望。~~少~在丁玄风~边停~,由于速度太快,收不住势头,~步踉踉跄跄,就~跌倒,丁玄风轻轻一~~,把~~少~揽在~弯里。细看是,怀里的少~圆脸~~是~,~着~气,似梨花带雨,不是包有弟是谁?丁玄风想起当初包有弟拿马鞭~~情形,~~而出:“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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