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个晴朗的天,太阳倾情地撒着光芒,毫不吝啬。他垂下眼帘,眼睛条件反射地躲避那份夺目。乍从那阴暗的房间走出,沐浴着这灼热的阳光,身子顿起暖洋洋的感觉,很受用。于是,他走得很从容,有种享受大自然恩赐的样子,烟瘾也消失得没了踪影。
这是条厂区小道。由于农机修配厂地处郊区,经济效益甚微,这路面就年久失修了,坑坑洼洼处竟有了绿色的苔痕。从宿舍区到路口的小店有数百步距离,这路旁也就间隔着长着些杂树,或高或矮,或密或疏,倒也相映生趣。时值正午,日头正中,树荫也就笼着小小的区域。既不能求荫,索性晒个彻底。走在路中央,路面平些不说,还有些蛮横的意味,这感觉似乎久违了。路上这会儿没一个人影,也就不会招来责异的目光。
走着,走着,他突然觉得自己的行走如鸭行。那份大摇大摆,不是招摇,而是求个平衡。思想一开岔,也就纵缰由马了。他突然把鸡和鸭的行走联系起来了。那鸡,爪子有间隔,行走起来倒平平稳稳:那鸭,爪子有膜连,行走起来倒摇摇摆摆。按说,鸭掌接触地面的面积比鸡多呀,该更平稳呀?可实际却恰恰相反。原因何在?应该在力度上。鸡爪用力度,鸭掌靠面积,方式不同,效果不一呀!
这时,路旁那丛蔷薇花吸引了他。那花开得多艳呀,满丛都是,怕有数百朵吧。还有它那伸出的蔓,将那零星的花朵撒向了不远处。他移开了脚步,在一处树荫下坐了下来,静静地打量着这花儿。倒不是钟情于花儿,他还没那份雅趣;而是在他的记忆中,刚进厂时,这花隐于草丛中几乎不见。那时,厂里组织铲草活动,他锄下留情,只断了它的枝蔓,留下了根。而今,岁月成就了它,它记录了岁月呀!
花色是粉色的,这倒好,掩饰了败落的花的白色。朵儿小,瓣儿不多,单朵儿看,虽美,但美感产生不出来。但一丛的花,就有了那份热烈,热烈得炫耀了。这,无意中拨动了他的心弦。他想到了朱自清《荷塘月色》的句子: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都没有。
是的,什么都没有!可是,我要有什么呢?热闹,曾有过,还是热过了头的“闹”。那时,他是这座城市叱咤风云的人物,“铁血红卫师”的师长,那可是戳破这片天,顿陷这块地的角色。可是,热闹过后是什么呢?物极必反,这是规律。规律是不可抗拒的!正如眼前的这丛花,最终的结果是“来一场白茫茫,真干净”。
他摇摇头,又陷入那深深地沉思中。可惜,没有烟,那沉思少了必要的道具。他咽了口口水,心底冒出句:只能如此了。假如,此刻有支烟,他愿倾囊中所有;但若是买了烟,他也就不会再来这了。何谓顺其自然?就是没一丝的勉强,一逆就没了自然。他不聪明,但不做蠢事!
跃进就是太聪明了,所以,尽做蠢事。蠢到了把自己玩完了。完了,还延续着蠢事,让亲人们无端地承受着痛苦!
讲个迷信,人死了,也就只剩下灵魂了,没了那副臭皮囊了。或上天为仙,或下地做鬼,无论是享福,还是受苦,那都是影子上的事了。没了**,那“受”就“感”不出来了呀!没了感受,那苦,那乐,还不都是那么回事?又何必去讲究?制造鬼神之说的那个家伙,采取的是愚人之学。可是,说来论去,也是信奉的人自寻的。你若不愚蠢,他怎么愚弄你呢?
俗话说:聪明反被聪明误。所谓智者百虑,必有一失。这一失,可不得了,一失造成千古恨嘛!三国时期的杨修够聪明的了,怎样?一言就丢了脑袋。还有那孔明,不也是失了街亭?就连那“圣人”孔子,那聪明该没人比了吧?可他活着时,还不是如丧家之犬?
老天是公允的,不会把所有的好事美事全恩赐给一个人的。若是那样,那好事美事还不变成一块块砖,垒成座坟墓,把你封死在里面?就如这阳光,只要在它的范围里,它就沐浴着你;可你能永远呆在阳光下吗?不至于你躺在被窝里,它也转个弯,折射着你吧?再说了,就算你打算这么呆着,它也会躲在云层里戏耍你,也会坠下西山作弄你。
他从不以聪明来要求自己,标榜自己。准确地说,是在那风云过后,他对“聪明”有了切肤的认识。当然,他更不允许自己愚蠢。郑板桥的“难得糊涂”,他领悟的很深。糊涂,有什么“难得”?这世上,凡有人的地方,糊涂的人,糊涂的事,还少吗?何谓“难得”?难的是不糊涂时“得”糊涂!换句话说,就是别聪明过头了。那时,该装糊涂。世人皆醒我独醉。真的“醉”了?拉倒吧,他比谁都“醒”哟!
现在,他就比谁都“醒”。三弟的死,也许解脱了他自己,但解脱不了这事。杜书记来家里,当然不是源于两家的关系,起码没多大的砝码在这私人关系上,而“秘不发葬”更证明了这一点。这事总要有个了结。怎么了结?不是鲲鹏公司倒闭就可以的。这关系到上万投资者的利益,更涉及到市委和市政府班子的去留问题。他了解这事的来龙去脉,就跟了解自己一样。而且,他觉察到了这事将把自己揽入,从杜书记看到他时那眼睛一亮开始,他就意识到了。既然三弟在危难时刻想到了他,那么,杜书记想到他有啥奇怪的呢?要知道,杜书记和他有患难之交,对他的了解比三弟不知要深多少倍!也许,杜书记此刻正伏在办公桌上信手写着他的名字呢?
他“醒”了,可没“下床”。没“下床”,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醒”,因为,他还没有目的地,“下床”也不知脚往何处迈。这些天,这事就如蛇缠似的,令他窒息。他不想“下水”,尤其不想趟这浑水。若想,早就不是下不下的事了,只怕都游了几个来回了。昔日的战友,还有那极有交情的朋友,甚至于那些现在在台上的实权人物,早就打他的主意了。刘备的三顾茅庐算啥?他们九访瓦房都不止了,可他仍岿然不动,因为他还没有看清下三步。凡人看清了下一步,早就蠢蠢欲动了,他不,不看清三步,他不会挪身子的。人,经不起折腾,年青时的少不更事,让他付出的太多太多,都脱了几层皮了,能活下来就不易了,狂举妄动不属于有这经历的人了!
清楚的是,自己是拗不过杜书记的。那恩,父一代,子一代,重于泰山呀!人,毕竟是感情动物,那感情比理智更强大呀!滴水之恩,将涌泉相报。中华文化的恩怨思想,早已渗入到他的骨髓中了,岂是容易背叛的呢?三弟的死,足以让他内疚到闭目的那一刻,若抝了杜书记,愧疚将吞噬他今后的岁月,理智上也不允许自己这么做呀!
他信手抽出狗尾巴草的草茎,放在嘴里嚼着。些许甜的汁,有着淡淡清香的草味,让他忘却了烟的辛辣。望着那蔷薇花丛,他仿佛看见了枝条上刺。世上凡有生命的物,大都有保护自己的器官,这刺也算是吧。它是要防御那些可能侵入的动物吧,为的是保护它的繁衍?动物的防御能力,当然更强些。蜗牛的壳,刺猬的刺,穿山甲的甲。。。。。。这是被动的;而牛的角,蜂的尾刺,狐狸的屁,,,,,,算是主动吧?
那么,人呢?手打脚踢,那是四肢分工后的动作呀,该是后天的呀?先天的,有吗?好象没有,猴子就没有。猴子的爪抓嘴咬,那是挣扎,不是天生的防御器官。也许,正因为缺乏这天生的能力,才逼迫它们借助于石头木棍,才使得“它们”成了“他们”。而在这变化中,似乎身体的能力进一步退化了。特别是有了感情后,人的生命力就更脆弱了。鸡,割了脖子,还要伸伸腿;人一中弹,仆地就直。这是哪门子的事呀?怎么也不该是这比例呀?
人的防御,就是个“躲”字。那么大个人,躲进耳朵的**里,也亏造字的那家伙想得出。惹不起,躲得起。这实在是处世名言。不正面接触,拿我就没招。高,实在是高!
他,大腿一拍,站了起来。瞎想,瞎想,倒撞出个高招了。难怪三十六计,要把“走”列为上计。在没想好应对杜书记的办法时,走开,让他无计可施,这是最佳的选择。
想到了就做。思想的火花来之不易,它往往是上天的旨意,违背了,是要接受惩罚的。他立即转身朝宿舍区走去。
找厂长请假,很顺利。本来仓库保管员就多,国营企业嘛,人浮于事是普遍现象,何况,他看守的露天货场,那物什几乎不必看守,随便找个人顺便看一眼就是了。
他在路口的小店,给家里打了个传呼电话。本想叫大秀听的,想想,还是作罢了,只叫那人帮传句话。事都妥了,他这才点燃了支烟,美美地吸上一大口,真爽。
当要走时,他才发觉还没有目的地呢。真是的,一急之下又犯傻了吧,好在这是件小事。他环视了下东南西北,问自己:去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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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按下葫芦浮起瓢(一)』
“这人也真是的,说走就走,也不说去哪?”大秀对家公说起这事时,那真是~~子气。她前~回家时,建国~都没放一个;后~才离家,他就走了。走就走呗,连个~都~人转,还不说个去哪。家里正~于多事的关头,万一有个差错,~哪找人呀?她一个~道人家,又是个没走过几条城市道路的农村人,办事一~瞎,怎担得起着胆子呀!程庚子倒没想那么远,说:“这浑小子,走得远远的也好,省得没事净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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