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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生育》

第2章想当初小小

作者:季蘑菇 阅读字体选择:小字

你用泥巴捏一座城,说将来要娶我进门。

转多少身过几次门,虚掷青春。

——容祖儿《小小》

这是一个宁静的小镇。家家户户门前有青石铺就的小路,屋后是小河潺潺的流水。春天的时候,处处都是芬芳的花香;夏天的时候,孩子们就在小河里游泳嬉戏;秋天的时候,葡萄挂满了藤架;冬天的时候,阳光洒满了庭院。小镇上的人淳朴而善良,勤劳,并且勇敢。

你猜对了,我就出生在这样一个美丽的小地方。和我同年降生在这个幸福小镇的孩子,还有我的发小游若。

游若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眼睛很大,肤色红润,有一头又长又黑的头发,瀑布一样地洒下来,听说从出生至今都没有剪过。每天清晨,若若妈就会搬一张小板凳坐在家门前给她梳头发。我每每因为羡慕游若的长头发,所以就会在若若妈给游若梳头的时候,在一旁扯着嗓门恶作剧似的对她大喊:“一梳头,白头到老;二梳头,举案齐眉;三梳头,百子千孙。”然后就看到游若的脸羞成了一朵小红花。

那时候我总是很喜欢看着若若妈。小时候,我常常觉得,她是除了我妈妈以外,全世界最漂亮的女人,有**的身材,皮肤很白皙,模样也很出众,发髻总是高高盘起,走路的时候鞋跟轻敲青石板的路面,发出笃笃的声响。她是那个年代在我们的小镇上唯一会穿合身的旗袍和细高跟鞋的女人。若若妈的手很巧,她每天都给游若编出很多不一样的小辫子来。不但如此,她还给游若缝制了很多漂亮的小花裙,把游若打扮得跟个小公主一样。

而我和游若完全不一样。

我穿背心、短裤,一个利索的学生头,在太阳下奔跑、玩耍,皮肤晒得通红,上树下河无所不敢。在学校,我跑得比男生还快,打起架来能把男生打趴在地下求饶。

是一个十足的“假小子”。

虽然我很羡慕小公主一样美丽的游若,但我却也常常觉得,“假小子”一样的我,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

1

在我十岁的时候,小镇上搬来一户人家,就住在我家的隔壁。这家人家有一个小男孩,看起来比我和游若稍长些,很腼腆。

起初,我并没有在意到他。

有一天,我忽然发现,在我童年生活的这条鲜有陌生人光顾的小街上,总时不时蹿出一个小黑影。小麦色的皮肤,眼睛挺大,笑的时候会**整齐洁白的牙齿。我听到大人们喊他,林森森。

林森森搬来的时候,正值初夏,院子里的栀子花一朵一朵含苞待放,隐隐的吐露着芬芳。

林森森穿着短袖T-shirt,拖着一双并不合脚的大拖鞋,一笑就**两个甜甜的酒窝。起初的时候,他总是在一旁默默地看我跟别的小伙伴们玩耍,并不太说话。他们给他取了个绰号,叫“木头”。

有时候,我会在游戏的间隙抽空打量他。看见我看他,他的脸微微会有些红。

后来,有一次,我问他:“你想跟我们一起玩么?”他不说话,抿着嘴巴,点点头就笑了。

我很好奇,林森森的名字,居然是由八个木组成的。按捺不住好奇,有一天我问他:“树,你原来的家里是不是有一片好大好大的森林?”

林森森用他黑黝黝的大眼睛看看我,抿着嘴说:“谜,你的想象力真是丰富。我只是五行缺木而已。”然后,他把脸转向我,一脸惊异地说,“你喊我什么?树?”

“是啊,是啊。”我说。

“可是,他们不都喊我木头吗?”

“没有树,哪来的木头哟!”

我们于是都“哈哈哈哈”大笑起来。

也许,要用很长很长的时间才会知道,这棵树在我生命中原来是那么重要。那些说给树听的话,都会嵌在树的年轮里,长成参天的回忆。

就像,要在很多年以后,我们才会明白,相遇太早和相见恨晚都是一种宿命的错。

就像张小娴在《某年某天某地》里所说的那样——

女孩说,她和她喜欢的人现在不能一起,她希望某年某天,他们可以在某地重新开始。

  真的可以吗?

  我们说某年某天某地的时候,总是怀抱着一个希望,同时也有点绝望,如果现在可以,何须等到某年某天?

  某年某天是什么时候,谁又知道?有时候,时间对了,地点却不对;地点对了,时间却不对;时间和地点都对了,心情却不对。

  现在不自由,她只能寄望某年某天在某地跟他再开始。也许,当他自由了。她却不自由;当她自由了,又轮到他不自由。当他和她都自由了,他们却在两个不同的地方,没有遇上。地点对了,他和她都自由,可是,那时他们都变了。

  他们不是说过“某年某天某地”的吗?原来那是绝望时候的一星火光。我爱你,我深深相信我们的缘分未尽,某年某天某地,我们会再遇,你要好好的生活……我们含泪道别,努力活下去,迎接重逢的一刻。

  可惜,所有的重逢,都是想像比现实美丽的。

  期待重逢的两个人,已经各自爱上另一个人。直到某年某天,他们在某地相遇,才想起某年某天,他们曾经有一个约定。

然而,我们的约定是什么?

我们的约定,或许更像是一个玩笑。

彼时的林森森站在他家的院子里,每天清晨对着我家的方向大喊:“程谜,起床啦~~起床啦~~起床啦~~”

又对着游若家的方向大喊:“若若,起床啦~~起床啦~~起床啦~~”

那声音大得惊天动地。

我每每总能听到游若轻轻巧巧地回一声:“哎,知道啦!”

而我被喊醒,每每也无精打采地应声说“知道了”想要蒙混过关,但是仍能听到他的声音不绝于耳,“程谜,起床啦~~起床啦~~~起床啦~~~”

只得灰溜溜地起床,跑到他家冲他挥一拳头。

看见我稳稳当当站在他面前了,他这才“嘿嘿”一笑,然后心安理得地去刷牙洗脸吃早饭。

如若有一天没有及时早起,那么,你就会听到院子里不断传来的大叫声:“程谜,起床啦~~起床啦~~~起床啦~~~程谜,起床啦~~起床啦~~~起床啦~~~”

那声音会一直持续到你忍无可忍冲过去扁他为止,且居然还是带有回音的。汗啊!

如果,这也算是一个约定,那么应该来说,我们也是有过约定的。13岁的林森森对11岁的程谜说:“我以后要每天都喊你起床,直到你冲过来打我为止!”

是的,我是程谜。

我在我最“假小子”的时候遇见了我的——树——林森森。

初夏温热的时节。小麦色皮肤的大眼睛林森森。

我想,有时候人与人之间不起眼的缘分就是这样,从某一次不经意的相识开始,可是,此后会开怎样的花,结怎样的果,谁也不会知道。

2

熟稔之后才知道,林森森虽然大我两岁,但生日居然是在同一天。

“我是哥哥哎!”每次他都不无得意地这样对我说,并且比划着比我高出很多的大个子,强迫我喊他哥哥。尽管一次也没得逞,但是林森森并没有要放弃的意思。

有一次,我和游若正窝在一起合看一本连环画,林森森跑进来,猝不及防地抢走了我们手中的连环画,然后“威胁”我说:“谜,你喊我哥哥我就把书还给你!”

“树,你想的美哦!我不喊!”

可是游若却跑过去,用哀求的眼神看着他,说:“森森哥,把连环画还给我们吧。”

我看到林森森的脸霎时就变得绯红绯红的,丢下连环画就跑了。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

林森森很会照顾人。也许是因为林爸爸和林妈妈都是医生又很热心的缘故,平时街坊邻居有什么头痛脑热的小毛病都爱直接找他们看,免去了很多上医院的麻烦。林森森虽然年龄不大,但是已经很懂得照顾人。

转学过来之后,他每天都等我和游若一起上学和放学,性子很急,有时候等不及了,抓起游若的书包就往学校跑,把游若落在身后老远。他从不帮我拿书包,可能是因为觉得我已经足够强悍;我也从不让他拿我的书包,因为我足够倔强。

只有一次,在上学的途中,林森森忽然抢过我的书包就跑了。跑了老远以后,回头冲着我大叫一声:“谜,生日快乐!”

后来,我在我的书包里发现了一份他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本精美的日记本,里面还有一张他的照片。

那天也是林森森的生日,送他什么好呢?绞尽脑汁之后,决定回赠本人的玉照一张,哈哈。

小学四年级的那年初夏,小镇上下了一场巨大无比的暴雨。

早晨起床的时候,发现窗外大雨如注。开了门,发现林森森站在我家门口,雨伞被风吹得东倒西歪。

“今天早上怎么高音喇叭没响?”我问林森森。

“响了。我喊你你没听见。”林森森说。

大雨敲打着房檐发出巨大的声响,全世界都是轰隆隆的。这么大的动静,想来林森森喊了我也是听不见的。

“今天去学校吗?”林森森问我。

“去啊,怎么不去。”我一边吃早饭,一边打量着我粉红色的新雨靴。这么漂亮的雨靴,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穿,今天终于可以有机会在全班女同学的面前都炫耀一下了,感谢这天降大雨。

“若若今天就不去上学。”林森森倚着门框,像是自言自语地嘀咕了一声。

我心里暗暗不爽,我好不容易才有机会现一现游若所没有的漂亮玩意儿,她居然还看不到。不过,没关系,游若看不到,那至少李媛媛还能看得到,这么漂亮的粉红色小雨靴,我看她以后还怎么叫我“假小子”。——这么想想,我就快乐多了。

“树,你先走吧。”说,“我吃完早饭还有一会呢。”

“我等你吧。”林森森还是保持着倚着门框的姿势。我只得赶紧扒拉了两口碗里的泡饭,然后换上我漂亮的小雨靴,拿了伞,背着书包跟林森森出门。

出了门才知道,这风和雨都不是一般的大。伞根本就打不住,裤管在刚一出门的时候就已经被淋得湿透,雨靴里全都灌满了水。跑到学校才发现学校已经停课了,孩子本来就没来几个,已经到校的那几个也正被老师联系让家长来给接回去。

老师和已经前来接孩子的家长都聚在教室里。我听到他们在说,我们班的李媛媛同学在来上学的路上,经过一座大桥时,被大风卷到河里去了,现在很多人都在打捞她,估计是没有生还的可能了。

我坐在我的位置上,听得一身冷汗。这个掉在河里的李媛媛同学是我今天最想见到的人,不仅仅是因为想给她看看我粉红色的小雨靴,证明我不完全是她眼里的假小子,更重要的是,昨天我们俩刚刚和好,她发誓再也不叫我“假小子”了,我也答应要和她做好朋友,第二天带父母托人从上海带回的巧克力给她吃。

一想到这些我就有些悲从中来。

林森森到我教室来等我回去,考虑到我们的家离学校比较近,不需要经过桥梁等危险的路段,且又有年龄稍长些的林森森结伴同路,所以老师勉强答应了让我们自己回去。

跑到半路上发现风更急,雨更大了,还夹杂着轰隆隆的雷声,雨伞根本打不住了,我浑身都被淋得湿透了。

林森森拉我到路边人家的屋檐下避雨,一个惊雷闪过,我浑身打了个战栗。忽然就没有办法再抑制自己的恐惧,蹲在屋檐下,抱着自己的腿哇哇大哭:“李媛媛死了,李媛媛她死了,呜呜~~~”

林森森在一旁轻轻拍着我的头说:“谜,不怕,谜,不怕不怕……”

后来才知道,这不是一般的暴风雨天气,而是龙卷风来袭,它摧毁了树木,摧毁了房屋,也带走了人脆弱的生命。

当天下午李媛媛的尸体终于被打捞起,衣服被船锚勾住了,手中还**握着已经折断的伞柄。

再后来,终于出了太阳,但李媛媛已经再也看不到了。

我想,这一天,应该是我童年里最黑暗的一天了。

3

转眼就到了暑假。林森森问我:“谜,你有什么特别想做的事吗?”

我想了半天说:“我们去看看波涛汹涌的大海吧。”

林森森想了一下说:“这个不难。”

仲夏七月流火的光景。中午,大人们都在午休。林森森从家里溜出来,躲在我家窗下学鸟叫,看到我探出头来,便招招手示意我出来。

我蹑手蹑脚地溜出家门,看到他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辆“凤凰牌”的自行车。

那时的自行车都很高很大,大抵都是28那种型号的,每次骑,我好不容易跨上车后,都要踮起脚才能勉强踩到踏脚板。

我穿着我妈新买的花拖鞋,看见林森森折回自己家拿了一个装满凉开水的雪碧瓶。我看着他,哈哈大笑。

我说:“树,你真麻烦,带那破玩意儿干嘛啊!”

林森森拿他的大眼睛瞪着我,小脸憋得通红,示意我小声一点,但是并没有反驳我。

然后,他又用同样的方法把游若召唤出来了。

游若看看兴奋的他,又看看激动的我,半信半疑地问:“真的能看到波涛汹涌的大海吗?”

我无比坚定地点点头:“那是当然。”

三个人匆忙上路,游若坐在前杠上,我坐在后座上,林森森把28的“凤凰牌”自行车蹬得飞快。

向着大海,出发!

经过差不多两小时的行进,我们终于到达海边。

正是退潮的时候,海水在视线的尽头,远远的,出现在与天空相接的地方。一艘破旧的小渔船远远地搁浅在岸边。

林森森带的水在路上就已经被我们喝完了。

他跑去海边的一户人家家里讨自来水喝,才发现这个地方连自来水都是咸的。

我的花拖鞋陷在淤泥里,林森森帮我把鞋**来的时候,一侧已经坏掉。

游若的眼泪已经快要掉下来了,声音里都带着哭腔,她说:“谜,我热死了,回家吧。”但林森森仍然是一幅笑眯眯的老好人样子,说:“谜,你那波涛汹涌的大海啊,我就差连一滴水都没看到了!”又说,“你看,我带水让你喝吧,你还笑我,这下好了,这个破地方连自来水都没得喝。”

我总算是了解了他带水喝的用意。

我们沮丧的回家,归途中我一句话也没有讲,我认为林森森和游若都是在责备我。

返回的路上,游若的心情明显比刚刚在海边要好了很多,又开始叽叽喳喳地说话给我们听。

见我没反应,林森森把头扭过来问:“谜,你在生气吗?”

我没有回答。

林森森说:“我等下帮你修拖鞋。”

我不理他,继续坐在后车架上,咬着指甲不说话。

大片的田野,田间里不知名的野花,蜜蜂,蝴蝶,一棵一棵慢慢倒退而去的树……

忽然,林森森把车停在了路边的一个小商店前。他说:“谜,我口袋里还有5毛钱,给你买冰棍吃。”

他把钱递给卖冰棍的老奶奶,买了一根冰棍,递到我面前说,“谜,第一口给你先吃,你想咬多大口就咬多大口。”

我看到他和游若都狠狠地咽了一下口水。

我说:“那好吧,看在冰棍的份上我就先原谅你吧,但是第一口还是先给若若吃吧。”

他点点头,然后嘻笑着把挂着黑乎乎的汗水的小脸凑到我跟前,问:“谜,其实,我做错什么了?”

到家以后,我妈一点也没有心疼我这个又热又渴又累的宝贝女儿,而是狠狠心疼了一下她一次都还没有穿过就已经被我弄坏的花拖鞋,,操起她那只爬满黄沙和烂泥巴的坏拖鞋,无比坚决地在我PP上“啪啪”抽了两下。

我不哭也不笑,腆着脸说:“都是我的错,是我带着林森森和若若走的。”

林森森站在我妈身后,他说:“谜妈妈,你别打谜,是我的主意,我帮你修拖鞋!”

我妈摸摸林森森的头,边给他擦脸边说:“森森是个好孩子,阿姨知道这馊主意也只有程谜能想到了。”

嘿,别说,我妈还真是挺了解我的。

4

天气刚刚开始变得炎热的时候,游若的有钱爸爸回来了。

我坐在门槛上定睛看着,看着她膀大腰圆、财大气粗的爸爸从四个轮的轿车上下来。后来,另一边的车门也开了,一个打扮得极其妖艳的女人也从车里走了下来。

林森森从墙角鬼鬼祟祟地向我挨近,然后靠在我耳边神神叨叨地说:“谜,若若的爸爸妈妈要离婚了,听说她爸爸是要接她走呢。”

“去哪儿啊?”我白了林森森一眼,“又骗我呢吧?”

林森森一脸无辜:“没,听我妈说的。真的。”

我“咕噜”一下从门槛上站起来,冲到街对面,对着游若就说:“你爸把你后妈都带来了呀?”

游若莫名其妙地看看我,她说“谜,你在说什么啊?”

我一探头就看见若若妈脸色铁青地坐在堂屋里头,头发散乱地披在肩头。我长这么大从没看见游妈妈像今天这般落魄和不修边幅。

若若爸很显然是看见了我,吩咐那个同来的女人从包里拿了袋糖果给我,然后对我说:“谜,快回家吧,叔叔和阿姨还有事说。”我拿过糖果,“谢谢”也没说一声,就头也不回地闪奔回了家。

林森森还站在我家门口,我把糖分了一半给他。

他说“谢谢”,话音还未落,就听到对面游若的家里传来“噼里啪啦”打砸的声音,没一会就看见游若抱着头蹿了过来,声音里带着哭腔说:“不好了,我爸要带我去上海了,我妈和我舅都不同意,舅舅菜刀都拿出来了,要杀人了!”

游若说话的声音是抖抖的。她说:“我好怕以后会再也看不见你们哦。”

我看看林森森,林森森也看看我,都有点无奈。

为了给游若壮壮胆,后来,我拍着胸脯说:“若若,别怕,你舅舅要真砍了你爸,我们就帮你大义灭亲,到公安局去举报他!”

游若就站在我家门口“哇”的一声就哭开了。

游若当天就走了。她四肢乱蹬地被她爸塞进了四个轮的小汽车,那情形真有点类似于电视里的绑架。

林森森赶过来帮着我们一起拉住她,不让她爸把他塞进车里,但是我们都没能拉住她。

车子启动的时候,我听到游若说:“森森哥,我喜欢你们,我不要和你们分开……”

她的话还未说完,她爸就把车“嗖”的一下开走了。

然后,我们就看见游若她舅握着菜刀追出屋来,追着车一直跑一直跑……

我和林森森也追着车,一直跑啊跑啊……

那天夜里,我一直在做梦。

我梦见游若她舅拿着菜刀追上了若若爸开的车,他砍死了若若爸,抢下了游若。但是梦里的游若却仍然一直在哭,一直哭。

后来,我醒了。

我清楚,游若已经和我们离别了。

在,那么仓促的情况下。

5

暑假快结束的时候,林森森有一天破天荒没有在院子里大喊我的名字唤我起床,但我还是早早就醒了。

跑去他家看他,见他还睡在**。

“树。”我喊他。

没有应声。

推了房门进去,看见他把毛巾被蒙在脸上,两只脚丫子还露在外面。

“树。”我继续喊他。

仍然没有应声。

“哼,不怕你不理我。”我跑上前去挠他的脚底。——若是以前,他一定立刻嬉笑着从**跳起来反击,他的脚底最怕痒痒了——可是这一次,他却动也没动。

“树,你怎么了?”我担心他有事,掀开毛巾被,看到他红肿的双眼,显然是哭过了。

“谜,我爸妈决定送我去英国的姑姑家读初中,这两天就要走了。”他无力地坐起来对我说。

我这才注意到,他房间里整齐地放着好几个行李箱,显然是已经准备了好几天。

“你早就知道了?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对不起,这几天刚知道,不晓得怎么跟你说。”

“哼!”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生气,扭头便往回走。

那以后的几天我始终没有理林森森,无论他是如何地讨好我,赞美我,统统没有用。我就是气,很气很气,气他为什么要去到那么远的一个地方,远到让我早早就明白了什么是后会无期的感觉。

林森森走的那天早晨,天色阴霾。

我其实早就醒来,但是并不起床。

林森森没有在院子里唤我,而是直接到家里来喊我,他说:“谜,起床啦。”

他远远站在我床前,说:“以后我不在,没有人喊你起床,你也不可以睡懒觉哦。”——他的声音里有我从未听到过的温柔,可是,我放不下自己心头的怨气,背过身去不理他。

我听到他轻轻的叹息。他说:“谜,我走了。”

我听到他的脚步声走远了,渐渐再也听不见了就“咕噜”一下从**爬起来,我看到床头放着一张字条,写着他英国姑姑家的地址,还有一行小字——“给我写信。我会想你。树。”

倔强如我,头一遭情不自禁地落下泪来。

窗外有惊雷闪过。

我喊着林森森的名字冲出门去,却看到他坐在车里,身影渐行渐远。

在落满栀子花搬的小街上,林森森已经不见。

回到屋里,在镜前站定。

不知名的鸟儿在窗外叫着,恍惚间,我仿佛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正在属于自己的时间里慢慢老去,孤独一生。她或许富有,她或许坚强,可是却注定要在绝望里度过余生

而我分明才只有十二三岁啊!

或许,这就是宿命吧。

沧桑感是天生的,与实际年龄无关。有的人,永远都是“老顽童”;有的人,却一生下来就是“杜拉斯”。

后来,在我十三四岁的时候,我也是这样站在外婆家古老的红木镜台前。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的阳光很好,应该初秋的午后吧,我依稀看到镜中人的脸是那样残破不堪。少女的我缓过神来,我摸摸自己光洁的皮肤,沉沉地叹了一口气。

或许,从那时候开始,我就知道有一种叫“宿命”东西注定要支配着我的生活和命运。

好吧,我不得不承认,在我结束我的童年之前,我已经完全地失去了两个我这一生最好的朋友。

也许,从那个时候开始,就注定了,我会有一种无法弥补的孤独感,无论在我成年以后,跟谁、以怎样的方式在一起,这种童年时期带来的孤独感,从此再无人能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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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

忽然~,天昏地暗,世界可以忽然什么都没有。我想起了你,再想到自己,我为什么总在非常脆弱的时候,怀念你。——莫文蔚《忽然~》我想,我已经有~够的勇气来面对此时的我。17岁的我。雨季的我。已经离开那个生养我的美丽的小镇到城市生活的我。~品味到人生的苦,知道有一种无法~拒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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