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学毕业的时候才二十岁,被分配到乡下一所中学任教,因为众所周知的规则,我被安排担任两个初一教学班的语文教学工作兼任其中一个班的班主任。
在我担任班主任的那个班里,有一个年龄几乎与我相仿的名叫韦荐林的男生,他的个头不是很高,但很壮实,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在头几天里他一点也没引起我的注意。由于年轻气冲,在刚开始第一周的某一节我来上课的时候发现黑板没有人擦,我竟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发起怒来,以为自己之前当了十几年的学生,从来没有这么懒惰过而认定我的学生们这样做是素质差、品质低劣——就在我毫无道理地对他们进行一通指责之后,只见这个名叫韦荐林的学生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黑板前,拿起黑板刷细致地擦起黑板来——他在我的身后擦着,甚至都不叫我让一让身子,那种莫名性深刻的动作不知为什么让我顿时感到很羞愧——我没有说话,直到他擦完走下去回归座位我都没敢再出声——上完那节课后我开始留意起他来。
他甚至比我更快地成为了班上最具号召力的核心人物。还没有选举班干,同学们都已经称他为班长,他们说在小学时他就是他们的班长,希望现在也是——我不置可否,观察他的神态,总发觉他很平静,一身朴素的衣服,一头平平板板的短发,一双忠厚诚实的眼晴,看来他并不是那种靠蛮力征服别人的人,这么多同学这么自觉地团结在他的周围,一定是因为他的身上确有什么值得他们信赖的东西。
说实话,当时我在为人师表方面的修养还远远不够,班主任工作的经验也很是不足。在学生面前我似乎显得太软弱和无主见,学校那些七七八八的事情多,一跟学生说,学生都看我,我也看他们,像羔羊对羔羊一样,后来大家干脆都不指望我拿主意了,都直接由那个韦荐林作主——由座位的安排开始,到选举班干的程序安排及时间确定,到值日的轮流和监督以及各种各样琐琐碎碎的事。甚至有一次他们邀请我去观看一场由他们自行安排的事先我一点也不知道的班级篮球赛,全班四个女队四个男队,不知按什么方式循环,教练是韦荐林、裁判是韦荐林、每一个队的队长都是韦荐林,场地是在隔壁小学校里的球场上——这也是韦荐林联系找的。我在那儿看到了韦荐林精彩绝伦的球技和魅力无穷的指挥才能——他甚至第一次让我对篮球这项从来与我无关的运动产生了奇妙的好感,我竞不知道看篮球赛还有这般激动人心的享受——我傻傻地站在场地边上观赏着,他们没有一个人把我的存在放在眼里,他们奔跑、怒吼、呐喊,从我的身边凌空而起接过飞过我头顶的球,着运动鞋的大脚在我的脚边上“嘭!”地一声踏下来,几乎震到我灵魂出窍——在那个境界里我是谦卑的奴仆、无知的愚者和诚惶诚恐的学生,我完全心甘情愿地表现出了我无比敬仰的态度,魅力学生韦荐林成为了我整个人生世界的偶像。
翻开注册簿一查,他的年龄已到十六岁,与其他同学相比,他大他们四岁——小过我四岁,据了解他的学生介绍,他原本早已从小学辍学回家(原因大概是家里穷),到去年的某一天他象平常一样扛着锄头从田地里回家后告诉他的母亲说他已在附近的荒山上开辟了十亩的荒地,可以在那儿
种甘蔗,土已垄好,沟已挖妥,只需买上蔗苗就能种下去了——随后他说他要读书——于是他就入读隔壁那个小学校的六年级,今年初考以极其差伙的成绩进入了这座中学。
从此后我和他眼睛对眼睛——什么都不用说出来,他那点心思连鬼都知道。
我那时候身材苗条、面如满月、肤白娇嫩如花(这是我现在从那时拍下来的一些照片上得出的结论),不知道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对美女的理解是什么——至今我宁愿相信,这一切都是因为:(1)首先我是一个老师,很年轻的老师;(2)我是一个有相当学识的人,一个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与“大学生”这样的社会身份有关的人,而这样的人对于一个崇尚文化与高尚气质的农村孩子来说是有一定程度的神秘之美感的——我是一个女的、年轻的、漂亮的、大学毕业的、教师的——凡此种种属性综合起来,构成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心里梦中的一个完美偶像——如果说我们彼此都心照不宣地欣赏对方的什么,我愿意羞愧地向世人承认,我那时常常有犯罪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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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迈的演说』
也许是出于一种十分幼稚的炫耀心理,也许更多的是~在一颗无辜的心面前显示些什么,我那时的授课内容常常偏离常规,用很多教学时间来给我的学生们讲故事:杰克?伦敦的狼、茨威格的象棋、维克多?雨果的笑面人、梅里美的吉卜赛~郎和巴黎圣~院的敲钟人、顿河边~的~~~及~楼梦里的~情离恨。~豪迈的演说、博大~广的故事内容、真善美的启蒙境界常常让我的学生们惊喜、顿悟及~~地触动。我不知道由此而从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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