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黎歌。生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男人这名字就像是我的灵魂,依附在身体里。渐趋生长。还有直至消亡。
很小的时候,我喜欢跟童年伙伴一起,玩那种从稻田里挖出来,然后掺进石灰的泥巴。它粘稠柔软,可以任凭想象,把它挤来弄去。如今我即将大学毕业,走向社会。从这时开始,许多想象不再像小时候玩泥巴,它已经变得好比一棵乔木,在现实的土壤中。除了生长。还有消亡。
我还在念初中那年,就开始初恋了,那年我刚满十五岁。在当时,改革开放才不到几年,新婚的新娘新郎都会脸红的年代,我的举动绝对称得上“时代早熟”。只是那时候的爱情,像童年用竹竿去拥枫树上的马窝蜂,一不小心就会被受惊的马窝蜂蛰得满脸青紫,吓得几天不敢出门,单纯而痛快。丁小兰就是我当时所谓的恋爱对象。那时在农村,电视没有得到普及,许多农村孩子没有丰富的文化生活,除了玩泥巴,做那种打群架斗地主的游戏,更多的便是看小说。丁小兰是个小说迷,放学后常常跑去学校门口的书店,用一毛钱去租琼瑶的“言情”。书店老板是我们村的老黄,放学后我也喜欢到老黄的书店里看书,不用花钱。时间一久,便跟丁小兰认识了,还给她写了情书。丁小兰比我低一年级,记得第一次给丁小兰写情书,是从一本书刊上抄了一首诗,写在作文纸上,然后跑去书店,把情书偷偷夹在丁小兰喜欢看的小说里,等丁小兰来的时候把小说给了她。当时丁小兰并不知道小说里有我给她写的情书,直到第二天丁小兰翻到那一页,才发现了小说里夹了我给她写的情书。第天见面,丁小兰站在我的面前,满脸通红地看着我,不说话,脸上却偷偷地**单纯的笑容。那一刻,我感觉眼前站着的不只是丁小兰,还有一道朦胧的风景。
跟丁小兰就这么偷偷恋爱了,有点天真和单纯。我们会放学后不按时回家,一起去学校旁的树林,还有小溪。水里鱼儿在游乐,树上鸟儿在歌唱,我们羞涩地望着远方,仿佛天空那么远,又那么近。而世界很大很大,我们却只需要我们很小很小的空间,小到只有我们。每次,我想着去牵丁小兰的手,心里却十分害怕,只能一直看着她,就像看一本琼瑶的小说。可是没过多久,这事让我们的班主任知道了,然后通知了我们的家长,还把我们叫去办公室写检讨。丁小兰的爸妈很多年前就去了城里经商,将丁小兰留在乡下,跟着爷爷奶奶念书。听说自己的女孩才十四岁就恋爱了,急忙从城里跑回乡下,将丁小兰带去了城里。那以后我跟丁小兰再没有见面。我十分想念丁小兰,如今很多年过去了,不知丁小兰生活得是否还好,还记得我。但我一直未曾忘记,第一次给丁小兰写的情书。我呢,念完初中,高中,然后考上了大学。这些年就这么从书本中摸爬滚打走过来了,没什么大起大落。现在想来,一切变得真快,我们是否还是曾经的我们,也许,这个问题只有怀念才是我们改革的春天。
大三那年,忽然收到一封信。信封下边没有落写寄信人地址和寄信人,打开后才知道信是丁小兰寄来的,她的笔迹已让我有些陌生。她在信中告诉我她三年前就没念书了,现在跟着爸妈在城里做生意,生活过得还行。她是从家乡学校边开书店的老黄那里,打听到我现在的地址。尽管时间过去了很多年,她心里一直没有忘记,我们曾经的那段单纯而痛快的初恋。
丁小兰的来信,像一片开启往事的钥匙,让我心里忽然荡漾出很多美好的回忆,时光在瞬间也似乎有一种倒流的幻觉。可以肯定,七八年了,我心里依然惦记着丁小兰,惦记着那份初恋的往事。
可是,有些时光和幸福,过去了就很难找得回来,也许只能怀念。如今突然面对丁小兰的来信,我真有些不知所措,仿佛黑暗中,我遇见了光芒,光芒却容易让我在宽敞的世界迷路。
而好,我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流失,而流失当年我对丁小兰的那份美好的情感。直到很多天后,我才给丁小兰回信,足足写了三页,告诉她我现在的一些情况。完了,在信结尾添上一句:
时光流逝,也许怀念才是我们改革的春天!
那以后,我没有再收到丁小兰的信,也没有给丁小兰写信,仿佛时光在怀念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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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我们选择了爱情,还是爱情选择了我们?』
再过几天就~大学毕业了,心情有些美好。三年的大学生活就像是一趟准时的列车,在突然的那么一天,停了~来。我在怀念丁小兰的时光里,就这样不知不觉度过了三年。也许对一株植物来说,三年不过是安静地生长,~拔还有~亡。而对于我,无论站立或倒~,都是悲欢和煎熬。因为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我们都经不起三年的消亡。所以心情会特别美好,毕业真好。毕业前一天,柳暗来找我。柳暗是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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