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通知夏雪晴所在的专业主任及导师到校公安处,协商处理301寝室事件。主任鲍维棠电话打到导师黄染尘那儿,黄染尘却推脱起来,声称自己要去X城做个课题研究,车票都已买好,正打算出门。主任电话里告诉他,是校长亲自做的安排,事关重大,为了一个导师的生命和清白,也是为了研究生夏雪晴的前途和命运,况且她是他的研究生。
清白,清白个屁!黄染尘听到这儿就暗自骂开了,清白能跑到女生宿舍吗?清白能**裸差点死在女生的**吗?但最终黄染尘还是答应了下来,他觉得这事压根儿就与自己没关系,至少没有太大关系,自己去逃避个逑?
可走在路上,心里还是纷乱得理不出个头绪——他范典怎么就会跑到夏雪晴的屋子里呢?他们是什么时间见面的?中间又做了些什么?夏雪晴是什么时间离开寝室来自己家的呢?那个时候范典是不是已经昏迷过去了呢?回忆一下,黄染尘觉得当时夏雪晴的表情的确也有些反常,可以说整个晚上都不自然,满腹心事的样子,还有那些神秘的电话……越想越气恼,越觉得自己是受了莫大的欺骗、侮辱。自己怎么就被一个涉世未深的小丫头给欺骗了呢?并且欺骗得那么彻底,她表演得也太完美了点儿吧,简直是天衣无缝。
黄染尘心里犯堵,难道自己精心树立起来的美好形象就这样坍塌了?难道夏雪晴自始至终就是在表演?不像,细细想来一点都不虚假……思忖一阵,又决然否定了自己,一定是自己臆断多疑了,怎么可能呢?夏雪晴绝对不是那种坏女孩,她身上透射出的那种圣洁、贤淑肯定不是伪装出来的……
双方坐到一起,警方首先告知了已经掌握的基本情况:
——躺在医院里的人叫范典,是生命工程学院的导师,此时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意识仍然不清醒,处于深度昏迷中。
——导师范典暴病于301寝室,当时大约在22点,是一个女人打了120急救,经查用的是校门口的公用电话,尔后那个女人就消失了。其中有一下几个要点:
——据查证,范典与301室主夏雪晴素不相识,平常无曾往来。另据夏雪晴本人交代,她当晚的确不在自己的寝室,说是有人可以作证。那么范典怎么会无缘无故跑到301室呢?
——既然不是夏雪晴,哪么那个女人又是谁呢?反复追问过夏雪晴,她一口咬定说不知道。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寝室的门锁是完好无损的,就是说是用钥匙开门进入的。这就有必要查证还有什么人有这个寝室的钥匙。
——夏雪晴咬定自己不在现场,可问她去哪儿了,她只说去了操场,后来就闭口不言了。一个夜晚她都呆在操场上,鬼才相信。
……
鉴于事件疑点重重,警方的意见是先把夏雪晴限制一段时间,等彻底调查清楚再说。这时候黄染尘说话了,情绪有些激动,他说:“据我所知,范典是自发脑血管破裂所致,而非故意伤害,就是说这事根本就不具备犯罪特征。至于男女间的事情,无非是伦理道德的范畴,等查实了,或者是等范典清醒过来,一切就见分晓了,到时候再行追究也不迟。我看没必要这时候就把夏雪晴拦起来,她马上就毕业了,可不能无辜耽误人家的前程。”
主任鲍维棠也附和着:“黄教授这话说得有道理,国家培养个研究生不容易,可不能因小失大啊!”
警方李处长说:“可你们能确保当事人的安全吗?万一趁此逃逸了,或者出点什么意外,那可就麻烦了。”
黄染尘抢白道:“夏雪晴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我敢拿自己的人格担保,出了问题我负责!”
李处长说:“那你们代表校方起草一个保证书吧,保证夏雪晴不能离开学校半步,当然还有她的人身安全。”
鲍主任表态说:“这个好办,没问题的。”接着把目光转向黄染尘,接着说,“黄教授是当事人的导师,名正言顺是第一责任人。一定确保夏雪晴的安全,你看可以吗?”
黄染尘点头答应着,并强调说:“这段时间我一定盯紧了,不会出任何问题的,尽管放心就是了。”
事情就这样敲定了,当他们一起去领人时,李处长突然想起了什么,回过头对着鲍主任,说:“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需要亟待搞清楚,就是让夏雪晴把证人找过来,录个口供,就是能证明她昨夜不在寝室的那个人。”
黄染尘脸一沉,迎着鲍主任看过来的眼神说:“有这个必要吗?又没立案,费那个劲干吗呢?”
李处长说:“是个程序问题。”
“必须的吗?”
“必须的!”
“那我可以给她作证,昨夜里夏雪晴就在我家!”黄染尘的话掷地有声,满屋子回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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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301』
鲍~跟李~长不约而同睁大了眼睛,诧异地望着黄染尘。李~长不无揶揄地说:“黄教授,你想~个仁义之士是吗?可君子不是什么情况~都可以~的。事情还没定~,万一真是你的学生所为呢?万一她真的有犯罪动机呢?如果你~了伪证,后果你想过吗?”鲍~接话说:“黄老师,这事可~意气用事,不是好闹着玩的。”“夏雪晴昨晚确确实实是在我那儿,绝非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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