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人生总是要面临太多的选择,情爱方面的选择总是最令人头疼。
我开始仔细审视我对枫儿的感情,回忆着一起走过的点点滴滴,一种莫名的温暖溢满心间。
风雨过后的男人,对于女性的感觉,已经不可以用爱或者不爱来判定和衡量了。爱太沉重,不是一个沧桑的男人能够提的起来的。而“喜欢”却是一个真切而实在的词语,并不轰轰烈烈,也能踏踏实实,又有什么不好呢?对的,我喜欢枫儿,我确定。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感觉到了她的特别。
两分调皮,两分含蓄,三分机灵,三分隐忍组合成了十分的真实。这是我对枫儿性格的大体概括。
“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对于枫儿的个性,我自然是有些“淡淡的爱”。
突然想到了梅艳芳,一个风华绝代的乐坛才女。自小被父亲抛弃,跟着母亲和姐姐一起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历经人间苦难。无法想象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哪来的勇气和能量登台表演,用自己的一张**和稚嫩的身躯来分担,甚至撑起整个家庭的负担。枫儿虽没那般凄凉,可在这沉默年代,毕竟也是孤苦无靠。
“我要娶她,疼她,照顾她一辈子!”我听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不禁哆嗦一个冷颤。
怜悯不是爱。然而,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在两个真实而孤独的灵魂发生强烈碰撞,并产生强烈共鸣的时候,当成是爱又何妨?又或许,我有理由相信:爱原本就只产生于苦难和寂寞的时期,两个孤零的灵魂之间。与名无关,与利无染。
上天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空间,安排了我们特定方式的见面。在产生了特别的感觉后,我们自然就应该特别的珍惜,否则就定然特别对不起上帝的一番特别的苦心啦。这样想着,我心里果然特别的舒坦。
我开始相信我是爱枫儿的。对的,我爱她,我明天就去向她表白。
可是,我配吗?兰该怎么办?男人的爱不是只该有一次吗?
我开始明白男人为什么越变越坏,因为坚守实在是件煎熬人的事情,做个风流人倒是一身轻松。
风流是一种经历,而风骚却是一种境界。我一直梦想做一个独领风骚的人物,而这需要多么崇高的品格和多么执着的坚持,其中至关重要的恐怕是对物欲的抵制,以及对异性的克制。
物欲方面好说,目前我一无所有,烂命一条,谈不上物欲。而且我果真也没有什么养家糊口的,甚至跻身上流社会的有远见的务实想法。我只想着怎么写好我的文章,怎么改变国人的虐根性,怎么拯救全人类的精神。
要拯救全人类的精神,首先要拯救自己的精神,而这一切,没有异性的辅助肯定不行。
我需要有着共同信仰的异性,我需要你们爱的滋润,我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去引领一个时代的潮流,去创造一个大同的世界。总而言之,我需要枫儿,善良可人的枫儿!
枫儿,我需要你,你知道吗?你此刻在干什么呢?
好想看看你傻傻的睫毛,乖乖的鼻子,优雅的睡姿。也好想听听你均匀的呼吸,微弱的鼾声,甚至于你梦中的呓语。我知道在这一刻,我不是我的,我是你的,枫儿。
我想要说点什么,甚至想大声吼出我的心声,但我知道最好还是不说什么。不是没有勇气,只是担心喧哗的空气玷污了我的告白。我一定是不会说给空气听的,我必须保证枫儿是第二个听到我心声的,第一个是我。
思念原来也可以这么美妙,完全不同于记忆的苦涩。也许此刻枫儿也在想我,我觉得。
十三
第二天中午,我兴冲冲的跑到枫儿的医院接她下班。可等了好久都不见她出来。
我终于不耐烦了,抓住她的一个同事的肩膀就问“白枫!见过白枫没?”
“她一大早就递向医院递了辞职报告,说是父母出事了,要回去一趟。”她同事礼貌地答道。
“父母出事?”她的话如同当头一棒,把我整个人给震晕了。
她不是告诉我父母已经去世了吗?去世了还能出什么事?莫非她是个骗子?没理由啊,她骗我干什么呢?她一定是出什么事了!可她出什么事了?她从未跟我说起任何麻烦,也从来不见她有任何出事的迹象!可她为什么不辞而别?
我赶紧拨通她的电话,一直关机。登上QQ,她的图像也是灰色。
她一下子就消失了!她一下子就从我的世界消失了!我顿时感觉整个人是空的,整个心在滴血,全身的每个细胞都处于极度疼痛当中,如断右臂。
想到了黑龙的《回心转意》里面那句歌词“在我的心将要融化的时候,而你却悄悄的离去”,我已经不想知道枫儿为什么会突然间不辞而别,我只希望她能够一路顺风。我更渴望在上车的前那一瞬间,她能够回心转意,回转头来找我。我甚至幻想着她根本就没离开过,她只是因为工作太累,想贪玩儿几天,或者说她只是希望我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去找她,看到我找不见她那着急的样子时,而她又很快从暗地里跳出来吓我一跳。
然而,希望毕竟是希望。当这一切美好的希望都化为泡影的时候,痛苦的失望便接踵而来。
“当天一起不自知,分开方知根本心极痴”,华仔的一首《一起走过的日子》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啊!人为什么总是等到失去的时候才知道珍惜?为什么在拥有的时候不能好好把握?
是不是我做错什么了,惹枫儿生气?我扪心自问,可实在想不出除了没陪她一起逛街买衣服以外的任何出格主动。善良的枫儿绝对不会因为这么小的一件事情和我决裂的,我坚信。
那该不会是她怪我昨天藏着掖着也不向她表白吧!这样想着,我赶快拿出电话,也登上QQ,双管齐下,同时一连向枫儿发送了九条“枫儿,我爱你”的消息,心才稍稍安息了一些。
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月……我每天24个小时都开机,挂QQ等待枫儿的回复,可是却毫无动静。当一切的努力都无济于事的时候,我终于明白:枫儿走了,我的枫儿真的走了,她不再回来了。
那一刻,我算是终于明白:离别之殇的最高境界不是欲别还休,也不是甩门而去,而是不辞而别。
也是那一刻,我才终于明白:分手之痛的最高级别不是拖沓的泪眼婆娑,也不是转身的决绝而去,而是她那温柔的小手你根本就不曾牵过。
十四
别离之后难免的是痛苦,自古如此。我也不能免俗,面对枫儿的离去,我又一次卷进了回忆的漩涡。
枫儿的来去匆匆,让我感觉青春如梦。然而如梦的不只是青春,还有我二十四个年头中一路跌跌撞撞走过的人生,似乎我在每一个时间段,于每一个地点,每一个人,每一片树叶都只是一个过客。
我并非天生的诗人,不会生来就感悟人生,哀叹命运。最先让我产生过客的感叹的,还是兰。
我和兰的故事从来都是凄迷惆怅,肝肠寸断。想到了泰戈尔的那句诗“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但鸟儿已经飞过”,用来形容我此刻的感觉再恰当不过。
我们是在一个夏日的考学宴会上认识的,她的同学巧也是我的同学。她一进门就喊出了我的名字,听到那如雪的声音,我仔细打量了她:大大的眼睛,净白的面容,最引人注意的是下巴上那颗鲜明的黑痣,不仅没有丑化她的形象,反而给她出彩的外貌更甜了几分别致和神采。她的眼神里隐匿着几丝的忧郁,这是别人不曾注意的,我能够感觉在我们有意无意的几次眼神交流中她转递过来的友善的信息。她是不反感我的,我觉得。我突然莫名的觉得这位美女是我的,于是心开始怦怦直跳,手也似乎止不住的发抖。
自然没有让上帝失望,我弄到了她家的电话号码。她是笑着给我的,我总觉得那笑容里面有着特别的意思。不然回家后我为何总是不自觉的回想起她拿纸笔给我写电话时的那个执着认真的画面呢?
第一次给她打电话时候,我心里很紧张。毕竟是心里有鬼,而且那是我第一次以电话的方式向一个女生开火,比起我后来练就的刀枪不入,一脸不要的本领来说,那个时候的我显然是要青涩的多。相反是她显得镇定的多,我问到了她为何不跟我打电话,她略带调皮的说,等你打啊。她说电话在她妈妈的房间,这几天她一直坐在那儿守候,我顿时热血沸腾。
“要不明天到我家玩吧?”我有了些底气,但更多的是冲动。
“好啊,你接我!”,她的回答干净利落,却又清新自然,不带任何**成分。
我自然是找理由急于挂断了电话,当然不能让她看出心中的热火,感受到我的窘态。电话挂断的那一霎那,我着实是以周星驰的方式狂跳,狂笑过的。
兰要到来的事情,我是在当天晚上跟母亲说的。不曾想到父亲表现出了少有的热情和高兴,他又一次有意无意和我说话,我也少见热情回应他,少见的主动和他开起了玩笑。那一夜我们家庭的气氛是空前的,和谐到我自己不敢相信的地步,父母亲甚至问起了兰的家庭情况,喜欢吃什么菜。我开始觉得农民的婚姻和恋爱观是那般的温暖和可爱。
当然,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我考上了大学的缘故。母亲答应说服父亲考上了大学就给我买一部手机,父亲难得的爽快照做了。只是,在穷娃子拥有了一部手机的高兴之余,我从来没有料想到,还会顺便赢得了谈恋爱的特权。要知道,在读高中以前,父母亲听到我跟女生讲话亲密一点,都是谈虎色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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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第十七节』
十五生命中无数机会的巧合构成了缘分的必然。我开始认真的去~构着缘分。现在回想起来,我实在想象不出假如不是我那位~巧的同学盛情邀请,我如何去奔赴那个宴会。假如不是在另外好朋友同时盛情邀请我聚会,而我又实在难为情地答应了巧,我如何去得了巧家。假若不是巧一再坚持去接应她,她~~阻阻最终还是来了,我如何能够认识她。假如不是父~~除了禁锢,转变了思想,我如何能够这般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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