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要离开了,离开这曾经生活过三年的地方,站在高滩上眺望这边的城池,也看对岸的篱落,幽静的乡村夜色。“不以物喜,不以已悲。”人生若梦,只因为梦可以被遗忘,而人生又从何处能开始遗忘。人生之中尚未达成的,梦可以如你所愿。梦是假的,人生则似虚非虚。回首一段沉年往事,又有几个三年可寻觅。
金辙的包袱很轻,在烦躁的夏日里,只穿一层薄薄的化纤套装,脚底是刚买回来的凉鞋,酷似那庄重的牛皮革。室友们睡得很沉,没有谁愿意醒来,我只好默默地向他们道别。再见了,伶华兄,再见了,可爱的胖嫂和博士……别了,我久违的母校。
清晨,金辙踏上了归家的客车,六神无主般地痴等着,呆呆地稍候着。
车,启动了。
……
九七年秋,嵌在北天空的骄阳还在舞姿弄影,田园中金灿灿的稻子消失掉,赘余的草根已经萎焉下去,一捆捆疏落有致的列在那里,活像个壮阔的矮人军团,正顶着烈日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
还活着,并非那去虚式的做作,乃是劫后余生的绝唱。正是下广福的陡坡之上,陆续上来第二、第三名扒手。金辙一行有五人,都坐在后面,惟独他是个胆大的,把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都夹在了书里,将装书的包也大开,有道是那最危险之处,别人就难以猜测到了,这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且看,世间的贼人,若没了目标就会逐渐丧失行劫的欲望,所以这些车上的贼,都应该考虑一下,他们的头等目标即是搜索方便下手的目标,正如所说,几乎在他们锁定目标的瞬间,就是那些最靠近这小偷旁边的人,一瞬间便成为了他们最先偷袭的猎物,摸的是衣袋口,腰包、手提包、叉包等,最喜欢的当然是钱包。那绿花衬衫将某农机干部裤兜里的红塔山弄了出来,叼一口,又贼眉贼眼的计算着金辙和他的同胞们,被偷的那位官爷,仿佛发了情似的,一对红鼓鼓的牛眼好似向谁暗送秋波呢。为了缓解车内的气氛,金辙一边审视着那躁动不安的小偷,一边唱着正气歌,听得是《霸王别姬》了,《笑傲江湖》了,总共才二首。车停了下来,待至人群散尽之后,自己才勇敢地向门口奔去,终难逃搜身的命运,眼睁睁地看着那擦**儿的纸巾被摸走了。刚到厕所门口,金辙掉头觑了一眼,只见后面的两尾跟屁虫,正对着他傻笑,可是笑自己还是只没脱壳的稚鸭,还是一个分文没有的穷光蛋。
带着父母亲投来的期望的眼神,金辙仿佛发现广福一中是伟人的母校,所以也被称为“省重点中学市文明校风示范单位市卫生示范单位”。她还是刚从地县级擢升为市的政府机构官员们心中的骄傲,只因为这块沃土上洋溢着伟人的气息,世纪巨人曾在这里启航。
这二班的班主任姓屠,是从张贴栏认知的,当天,同学们约莫做了半小时的无用功,终分辨不清谁非要同金辙造假,更难料想他的名字被多少同胞克隆过,或许他“金辙”的也是伪劣产品,那二班的金辙比较显眼些,五班的就模糊了点。金辙意外地发现了这一切,开始去和那个绰号“屠夫”的打交道。
……
屠夫,真名屠炳文,自诩为是个睿智的人。这种自卑的人很特别,时常穿着一身潦倒的外衣,那迂腐的外表下却具备着不瑕的现世人格和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对上级领导极力讨好,对下面同学则欺软怕硬,热爱大放厥词,喜展他人之淫威,又被刁妻囿于床榻,又甘为宠儿的教化所累,正所谓:有才而无德。
预测屠夫的抽查,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儿,提防出操、搞卫生、做算术、看小说、看杂志、报纸、升国旗、闲谈、睡觉,更甚者大小便都不能出差错,还需随时小心被刮胡子,他总是跟金辙过不去,就仿佛生活在云里雾里,忽而烟波浩渺,忽而暴风骤雨,总之,因为人的变化而起反应,所以天气预报的工作万万少不得。
开学的第一天是个浪漫的日子,无《红瓦》中“我”与“乔桉”的争执,满园皆是《我爱阳光》里的温馨画面,和刚结识的友朋聚拢在一块儿,大江上下,天南地北,古今中外,人生境遇等无所不谈及,闹得是唇焦舌燥呼不得,诚把肝胆换新朋。
………
这灰暗的三年,这一塌糊涂的三年,这如坐针毡的三年,是金辙生命之中的重大转折,接二连三的挫败予他以沉重打击,这打击几乎令人陷入极度困惑之地,那些身在囹圄而无法自拨的日日夜夜里,因此他对自己的人生感到茫然,到底该何去何从,实难以预料。
……
几经周折,金辙同父亲来到市里选择自己喜欢的中学,他这个人向来对安逸舒适的环境特别依赖,就此放弃了教学质量相对较好的市二中,转而来到渠江之畔的市一中就读。
市一中的环境优雅,场地非常之宽阔,并且远离市区,是他这种具有幽闭个性的人一直向往之地,金辙最喜欢它宽敞明亮的宿舍,往前,可以眺望整个城市的美景,向后则能听到西溪河汹涌澎湃的激流拍打之声,这又何尝不是我理想之地呢?
能成为市内屈指可数的重点中学的一名学员,这使他倍感无尚荣幸,对于一个从农村出来的孩子来说,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新鲜与美好。
可是,随之即来的是学业所带来的沉重负担和纠缠不休的人际关系引来的烦恼。说什么“纠缠不休”,这无非是庸人自拢之,面对这个陌生的环境,面对这些成绩优异并且家庭条件相对较好的其他同学,原先的自信一步步沦为了自悲。
读高一之时,金辙接触到了情欲元素,随着自信心的消失,他将每周的休息日都安排进了市内的录相放映室里,甚至去看过通宵,如此打发时间,学习成绩自然无法提升,成日只在糊里糊涂之中度过。
“庸懒”在这苦闷的三年里从没改变过,它独特的个性,几乎每天都不想去做早操,只要尚有一点睡意,便叫室友把门锁紧了,既可避免查房,也可美美的睡上一觉,在那个时刻,即是极爽之事了。
这“庸懒”还会表现在课堂之上,但凡手中没有读本、漫画、小说,更或是连创作**也烟消云散之时,也试图去听一听老师讲课,除了语文课之外,其它的都好似听天书一样,尤其是高二分科之后,就更加明显了。
刚刚进入学校之时,二班有两个女孩令一些男生特别感兴趣,当然金辙也在其中,他就和长得比较成熟的那一位靠得很近,这美女就坐在他前一排,有时候,其他男生跟她开玩笑,她会以为是金辙呢,其中遭遇了多少次冤枉自不用说,不过有的时候,他也会忍不住,虽然是一副君子风度,却还是会做出一些意想不到之事,比如在混乱之中,也去揩一下油,这种情况不能保证没有,她叫静,静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是他。记得有一次,上晚自习,突然停电了,不安分的几个同学在教室里来回跑着,东抓一下,西摸一爪,当然是一些长得漂亮的女同学最遭殃,静是其中之一,有时候金辙会看到她愤怒的眼神,不过他会觉得好冤,比窦娥还要冤,其实也没什么,在那个时候开心比什么都重要,金辙一直是一张笑脸对人,到现在还保持着呢。
因为静长得比自己以前的梦中情人更加妩媚动人,所以他也会做一些形象上的改变,比如买了一套绿西装,再系一根黄绿色的围巾,炫一个当时最流行的发型。听见别人说了一些赞美的话,便忘乎所以了。“金玉其表,败絮其中”人们往往事过境迁之后,才会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不过当时年龄还小,没经历过许多波折,自然不是很清楚。在自以为是的心境之下,金辙甚至将别人对自己的一丝好意,都认为是一种朦胧的爱意,并将这些本应藏在心里的话全都说了出来。班内有一个室友也很喜欢静,听金辙说起那些话,心里有多少不服气,谁都不知道。
不过,这个与金辙同姓的室友,他叫金小聪运气倒是好得很,经过两三年的死磨硬泡,居然与静成为了真正的恋人,而金辙呢,因为越来越深沉的自卑心,使自己离同学们越来越远。尤其是高一的下半期,他因为人际关系所带来的危急,还有成绩的事,兴许还有感情方面的因素而精神瘫痪,就连睡觉都得吃安眠药,那个时候也曾想过跳楼,可能是没那个胆量吧,想了很久,最终想到我最亲最爱的父母,才放弃了。
心结是自己打的,总还需要自己解开,那个时候,金辙的同学对他真是无微不至,当然,这种事是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当所有的自以为是都化为泡影之后,就应该觉醒了,之后的两年,金辙几乎放弃了学业,那是因为对文学的热爱在他的世界里已超越了学习,当然,也会有种试图用写几本小说来发家致富的情结,即使在父母的面前,他也是这样吹嘘的。这些年才知道,这个世界又穷又酸的莫过于如那些为文学而奋斗的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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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落孙山(2)』
至于因为适应不了环境而~神崩溃的学生,金辙的~边还有一个,他~海龙,这人运气就不如金辙了,能在父~亲和同学们的帮助之~很快的~放出来,海龙的家和金辙外婆挨得很近,所以金辙时常去看他,并将自己的过去讲给他听了,希望他能早日从自己的城堡里爬出来,金辙的话也只能起一定的促~作用。听说他在一两年以前,有了些好转,虽然似金辙一样荒废了学业,却能自~更生了,当是一件极好的事。有些时候,某些事情,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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